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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瑗说到这里微微一顿,目光扫过桌上众人,又不紧不慢接道,“既然你们都在,那我正好再宣布一个消息,那就是我们ASF小组即将迎来一位新的成员。那个人你们应该都不陌生,那就是主攻脑科的大学
霸,Alex!”
“Alex?”
众人听完路瑗的话,果然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唯独Richard带着些若有所思的样子看向路瑗。
他帮路瑗处理过那批照片,自然知道,路瑗除了交了个大帅哥当男朋友之外,还跟Alex的关系很亲密,只是他没有把这个消息透露给ASF小组里其他人罢了。
难道说,老大跟Alex接近,是为了劝他加入小组?这么一想,Richard就觉得这件事明显能说通了,毕竟老大根本不可能对Alex那种乖乖学生产生兴趣。话说回来,老大能够将Alex招进ASF,对他们的发展绝对只会更好,毕竟他们现在研究的内容就属于脑
科的范畴。
然而,众人显然不如Richard知情,纷纷围着路瑗八卦Alex的事情,“老大,你不会跟我们开玩笑的吧?Alex可是乖乖学生,怎么可能同意加入我们这种没有经过法律认可的组织?”
路瑗闻言勾了勾唇,司徒凌枭当然不愿意,不过只要她想,总会有办法叫他低头就是。更何况,当初还是他有求于她,主动开口答应的。
“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路瑗并没有打算解释,她跟司徒俊熙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你们现在只需要加快研究进度,等到他放完暑假回来,我们就可以进行活物实践了。”众人自然答应下来,然而Kemmy听到“活物实践”这四个字,却忍不住皱眉看向路瑗,“Lynn,你真的确定我们这个研究有用吗?我查过很多书籍,都没有看到有关于你说的那种使人产生恐惧敬畏的致幻剂
。”
路瑗闻言微微眯了眯眼,良久后才淡淡吐出一句,“当然有。”顿了顿又道,“我当初就……就亲眼看到过有人注射这种试剂。”差点就脱口而出说成她当初就注射国这种试剂。
Kemmy所说的那种药剂,便是她早上刚跟萨缪尔解释过的那种叫做“衷心”的试剂,而他们所研究的,正是能够对抗那种药剂效果的抗生素。
事实上,自从两年前进入M理工,路瑗就已经开始研究这种抗生素,成立ASF的最初目的,其实也是为了这个。
既然司徒凌枭和煞注定要成为敌人,那么她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因此研究出能够对抗“衷心”药剂的抗生素,是她必须要做的工作,而且越早越好,这样司徒凌枭才会有更大的把握赢煞。
现在抗生素的研究已经快要结束了,从实验报告看来效果确实不错,但是还不知道如果注射进人脑里,会对人产生哪些副作用,所以她才迫切需要司徒俊熙这个专攻脑科的学霸进行帮忙。
不过既然Kemmy终于问起了衷心试剂,路瑗也不再瞒着他们,简单将事情解释了一下。
“据我所知,有一个秘密组织的头目就用那种试剂来控制手下的人,让他们变成他的傀儡,替他卖命效力。”路瑗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下,看了看众人各自不一的表情,淡淡说道,“之前没有告诉你们这些,不是不相信你们,而是担心你们知道得太多,反而可能会走漏风声,引来不必要的无限。毕竟这世上最安全的
人,永远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
“不过你们放心,我既然有胆子组建ASF这个小组,就有那个能力保证不让你们的消息走漏出去。现在你们已经知道了我这个研究的目的了,如果觉得不愿意继续,我也不勉强……”
路瑗的话还没说完,立刻就有人插嘴道,“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难道是那种怕事的人吗?”
“就是,我们当初加入ASF,完全是对你的信任,经过这么长的相处,难道你还不信任我们吗?”
路瑗听到众人纷纷表态支持,虽然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还是忍不住觉得感动。
Kemmy见状给她递来一盒纸巾,拍了拍她的肩膀,故作轻松地逗她,“感动就哭出来吧,没人会嘲笑你的。”
路瑗扔给她一个大大的白眼,她是感动,但离哭出来还差得远好吗?更何况她从前世进入煞风之后,基本就没有再哭过。当然,那些装出来的眼泪除外。
不过有了Kemmy的打岔,原本凝重的气氛立刻轻松了许多,众人只当那只是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又将话题引到了后面的研究上去了。
难得今天路瑗回国,众人的兴致明显很高,吃过饭又转战旁边的酒吧,一直喝到凌晨一点多,一个个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算完事。
路瑗看着瘫倒在沙发的几人,再次无奈地抚了抚额,跟Kemmy和Richard一起,一人扛着一个送他们回学生公寓,最后折腾到凌晨两点多才回到公寓。
Kemmy和Richard自从好上之后就搬到了一块儿住,房子离学校还有几站公交。这个点公交显然已经没有了,路上连公交也没有几个,路瑗看到Richard似乎也喝了酒,不敢让他开自己的车回去,干脆就将两人叫到自己公寓里住。她那公寓是当初司徒凌枭花钱买的,说是公寓,其实跟
别墅也没什么区别。平时只有她和司徒俊熙住,多得是空余的客房。
三人回到公寓的时候,雪儿已经睡了,路瑗没工夫收拾门口那些彩花,找了两套洗漱用品扔给他们,就自顾自去洗漱睡觉了。
大约是前天睡得太多的缘故,第二天早上路瑗醒的很早,看了看手机,发现离上课还有两个多小时,想起来那两只还没起床,就起来简单弄了点早餐。
路瑗在厨房里忙的时候,Richard刚好起来上洗手间,从客厅经过的时候,听到茶几上的电话铃声响起来,迷迷糊糊便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下意识就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有十秒钟。
“有病啊,大清早打电话来不说话……”
Richard揉了揉眼睛嘀咕着,正准备挂掉电话,忽然听到那头传来一个冷若冰霜的男人的声音,“把电话给路瑗。”
“路瑗?谁是路瑗?”Richard微微愣了下,稍微清醒了一点,“你打错电话了。”说完,直接将电话挂了。
从卫生间出来,Richard看到厨房里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又看了看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整个人立刻就傻眼了……他,他这是在Lynn公寓?那他刚才,岂不是接了Lynn的电话?
路瑗端着一盘刚煎好的鸡蛋出来,恰好看到Richard站在卫生间门口发呆,以为他昨晚喝了酒,忘了他们睡在她家的事情,便解释道。
“昨晚太晚了,所以就没让你跟Kemmy回去,直接睡在这边了。对了,你去叫Kemmy起来吃饭吧。”
Richard愣了愣,好一会儿才说道,“那个,老大,我刚才不小心接了个你的电话。”
“恩?什么电话?”
“不知道,是个男人的声音,说是找什么路易莎……”Richard对中文的发音不太标准,所以直接就说成了路易莎。
“路易莎?”路瑗皱了皱眉,“打错了吧?”
Richard听她这么说,才微微送了口气,“我也猜是打错了,所以就直接挂了。”
路瑗听到他这么说,便也没有多想,因为后面还有课,所以也没等Kemmy起来,吃完饭简单嘱咐了Richard几句,就直接去学校了。因为之前翘了一周的课,路瑗早猜到导师会对她有多不满,于是提前就准备好了礼物,到学校之后先去了趟导师的办公室,正准备敲门时,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了起来,路瑗看到是司徒凌枭的电话,便直
接接了起来。
电话刚刚接通,司徒凌枭的冷漠的声音就直接传了过来。
“你在哪里?”
“什么?”路瑗微微一愣,转头看了看四周,“我在学校啊,怎么了?”
司徒凌枭沉默了片刻,又冷冷问道,“为什么早上不开机?”
“忘了。”路瑗微微一顿,总觉得司徒凌枭的声音有哪里不对,不由得反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司徒凌枭不答反问,“半个小时前,你在哪里?”
路瑗被司徒凌枭这一连串的问题搞得莫名其妙,偏偏他又不肯解释,一时便忍不住皱眉嘲讽了一句,“司徒凌枭,你吃错药了吧?大清早的给我打电话,就为了问我在哪里?”
谁知司徒凌枭今天真的像是抽风了似的,听到她这样的语气,不仅没有反唇相讥,反而直接挂了电话。
路瑗看了看手机,直觉像是发生了什么事,然而想半天也想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索性不再管他,敲了敲门走进办公室,态度诚恳地给导师认错,又送了自己早早准备好的礼物。导师倒是没有为难她,毕竟她的才华在学校了还是很吃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