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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尘和天佑是跟着一辆运货的货车到达南京的,起先司机并不愿意带这两个来历不明并且土里土气的乡土农民,直到萧尘从口袋里掏出一叠崭新的人民币司机才勉强答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算司机再怎么提心吊胆再怎么小心翼翼,心里也不想放过萧尘手中的那叠钱,足有十张之多,几乎够他跑三个来回了。
司机本身就是南京人,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名字叫韩顺,大概3o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一路开了三十多个小时的车竟然都没有停下歇息过。在路上韩顺本想和萧尘攀谈几句,想问问这个小伙子为什么不做火车而要搭自己的物流车,可话到嘴中却生生咽了回去,因为他突然想起来只有杀了人的人因为要跑路才不敢坐火车、汽车或者飞机之类的交通工具,一路上提心吊胆唯唯诺诺,并且在心里骂自己真他妈鬼迷心窍了,竟然为了钱连命都要了。好在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货车刚到南京境内,萧尘就带着那个孩子下了车,很客气的和自己道别,韩顺在心里感慨跑路的人也这么有素质的时候不禁仔细望着萧尘观看起来,这个年轻人虽然年纪轻轻却满面风尘似乎饱经沧桑,有着一股子都市里的年轻人绝对没有的特殊气质,韩顺也说不好那种气质是个什么东西,反正看起来很舒服也很别扭,甚至还有一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意味。
和林风通完电话后,萧尘蹲在地上抽起了烟,这包烟是刚刚买的,红南京,很普通也很畅销的一种,抽起来也很舒服。林风是打车过来的,他的6地巡洋舰正在4s店里保养,6地巡洋舰虽说只有1oo来万但在南京这个地方也算是一种价格不菲的东西了。见到萧尘的时候,林风笑了,那个家伙还是和自己去青城山的时候穿的一样,很普通的农民打扮,“萧尘,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我还在想着等有空了去又一村看看你,好歹共过患难,生死之交也许算不上,可好歹也算是朋友了。”说完后“哈哈”一笑,随后便带着已经上车的萧尘和天佑在南京转悠起来。
南京具有游玩价值的地方很多,秦淮河,夫子庙,中山陵,明孝陵,比比皆是,可惜现在是晚上,林风并没有带萧尘去这些地方的意思,况且萧尘一路风尘,自己也该让他早点歇息才是。顺着马路拐了几个弯,下车走了几步后,林风把萧尘和天佑带进了一家名为1912的饭店,金碧辉煌、雕龙画栋已经不足以显示出这家饭店的富丽堂皇,就连饭店门口的迎宾也是气质优雅的一塌糊涂,看了看自己的打扮萧尘恨不得拿块豆腐撞死自己。林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却只是微微一笑,轻声道:“没事的,这里我熟的很,你别看这里的服务员长的水灵其实脱了裤子比小廊的女人还脏。”林风的话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萧尘变的自如许多。
这顿饭是在1912的玫瑰厅里吃的,饭桌上的天佑和萧尘可不知道什么叫客气,一阵风卷残云狼吞虎咽后,桌上已经杯盘狼藉的一塌糊涂,十分农民的抹了抹嘴角的油渍,萧尘十分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摸出两根红南京,一根自己点着,一根甩给了对面的林风,吞云吐雾道:“大老板,这顿饭可是我吃过的最奢侈的一次,花了你不少钱吧。”
“不多,也就四个8,这里本来就不是靠吃饭赚钱的,没办法,本来想带你们去玄武饭店,但那里有点远,只好来这了,对了,你们要是吃好的话今晚就先住在这里,等明天我带你去见Boss,我和他说了你的事情后,他可是感兴趣的很。”林风点着萧尘甩过来的红南京笑道,一顿饭他基本没动几下筷子,看着萧尘和天佑的吃相他实在不忍心和他们争夺食物,尤其是萧尘,吃的时候还将一碟鲍鱼抱在怀里,生怕被天佑那个兔崽子捷足先登。
“没问题。”萧尘爽快的答道。萧尘的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不论如何要先在南京安顿下来,等林若海他们来了以后再从长计议。
考古博士周博。萧尘笑笑,他也是想见见的。
大概是林风走的时候吩咐了1912的管理人员,萧尘和天佑所下榻的房间并没有受到什么人的打扰或者说骚扰。一夜无事。
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林风开着6地巡洋舰47oo来到1912将刚刚睁眼的萧尘和天佑带到了南大的校园。汽车在南大的校园马路上行驶的时候,无数人传来了艳羡的目光,毕竟,这一辆车的价格是他们不敢想象的,也许他们终其一生也不能攒够一百万。只是也有些人的眼里出现的是嫉妒或者说不平的眼神,其中一个学生就这样嘀咕道“不过是一个富二代而已,何必这样招摇过市?要不是有个好家庭只怕他还不如我呢?”
见到周博的时候,萧尘大吃了一惊,在他的心里,博士怎么说也是个有着大学问的人物,温文儒雅是少不了的,相貌清瘦是少不了的。等林风介绍完后,萧尘才慢慢回过神来,看着周博寒暄道:“周博士,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典型的市侩嘴脸。
萧尘见到周博之所以吃惊是因为那个老头不仅仅身材高大威猛,而且还有一只眼睛是瞎的,瞎眼博士萧尘可从没听过,咋一见到自然吃惊无比。
林风也只是依稀听到周博说过一点关于自己眼睛的事,周博年轻的时候对考古非常迷恋,甚至一个人偷偷跑到了史书上记载的楼兰遗址,据说那次回来后,周博的左眼就瞎了。
周博客气的招招手,将萧尘和林风三人让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等众人坐定后,看着萧尘问道:“你叫萧尘是吧,林风和我说过你,说你知道古蜀国的文字,不知道你能不能写几个让我看看?”
“好的,周博士。”卷了卷褂袖,萧尘做出一副要写字的摸样,慢慢走到周博早已经准备好笔墨纸砚的书桌旁,却迟迟不肯下笔。
林风眉头一皱,这家伙该不会是装腔作势其实不会写吧?他可是说过自己没有练过书的。周博却只是很随意的笑了笑。至于天佑,他的眼神中则是自信,那是一种无可替代不可比拟的自信,他小小的心里也许正在暗笑,笑林风为什么不相信鬼见愁。
萧尘走到书桌后,拿起狼毫,蘸了蘸墨汁,深吸口气,突然笔走龙蛇,以迅若闪电的度在宣纸上龙飞凤舞起来,一分三十秒,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三十秒,萧尘已经将一张宣纸写满,只是奇怪的字符,林风和周博都不认识,不过萧尘刚才展露的那一手已经震撼了周博,仔细观看,周博现这些字自己虽然不认识,但每个字却都是下笔如有神,没有十年以上的功夫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字。
“好字。”周博叹了一声,看着面不改色萧尘轻轻鼓掌。
“见笑了。”萧尘笑道,放下狼毫走到了林风站的地方。
“萧尘,不知道你对考古了解多少?对于我们这些考古的人又怎么看?”周博眼含深意的问道。
萧尘微微一笑,道:“周博士,说心里话吧,我只是一个小山村的农民,哪里有时间去研究钻研考古这一门大学问,况且我连小学都没毕业更没有那个资格了。”突然间,萧尘话锋一转,继续道,“不过,我对考古虽然不清楚,但也知道考古讲究的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就免不了去掘坟挖墓,我家的老头子以前说这种勾当是损阴德的,我不信,只要顺风顺水的话总能挡灾消难的,就说台北故宫博物院的那颗翡翠白菜吧,当年的国民党还不是挖了慈禧的坟墓才得到翡翠白菜的,可国民党现在依旧还在,我就想,国民党挖坟墓的时候肯定请了什么高人,不然也不会安然无恙到如今了。至于考古的人,我觉得至少得懂得什么叫风什么叫水,哪里的坟墓可以动,哪里的坟墓不可以动,否则,恐怕下场很惨。”
听了萧尘的话后,周博似有所思,沉默一会儿后,感慨道:“确实,古人的坟墓可不是那么好挖的,是有报应的,对了,萧尘,你愿不愿意在我这里呆着?也许你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萧尘笑了,这老家伙果然是要收自己当学生了,看来林风对他的了解真的很深。周博也确实不是一个有着门户之见的人,只要你肯学,你有基础,他就会收,为此,他也遭受了南大校长无数次的指责,只是他依旧我行我素,他当然不怕校长,整个南京城也只有他一个考古学博士,他有嚣张的资格。
随后和周博又谈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后,周博吩咐林风将萧尘带到了研究生宿舍。宿舍是两人房,不大也不宽敞,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宿舍里住的另一个人就是林风,不过林风这段时间基本不在宿舍里住,按他话里的意思是他得回去照看处于弥留之际的爷爷,一个跺跺脚南京城都会震动的人物。
林风走后,萧尘趴在床上侧身看着天佑,笑道:“臭小子,感觉怎么样。”
天佑沉默了半响,道:“没又一村好。”
是啊,金窝银窝也比不上他们的狗窝。不过萧尘已经下定决心要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另一个狗窝,一个让自己可以学到知识的狗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