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纯洁的好人

巴哈姆特之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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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芬姐没有那么傻,微微一笑说:“张院长,不行啊,唐小天我不能给你。”

    张院长问:“为毛?他可是医学界千年难得一见的人才。”

    素芬姐说:“正是因为他是医学界千年难得一见的人才,所以才不能给你。其实唐小天跟我们家瑶瑶……早有婚约,他们是指腹为婚的两口子。我家的老头子死了,他的医馆还在,医馆离不开唐小天的。”

    喔,张院长明白了,原来素芬姐是唐小天未来的丈母娘,唐小天是素芬未来的女婿。

    “那……可惜了,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流行指腹为婚?”

    “没办法,那是我们乡下从前的风俗,对不起了……”

    张院长显出一脸失望之色。

    素芬姐离开张院长办公室以后,心里跟吃了蜜蜂屎一样甜,屁颠屁颠美得不行。

    他奶奶个孙,老娘捡到宝了,想不到唐小天大有来历,一定要牢牢抓住他。

    只要紧紧抓住唐小天,济世堂医馆就有救了,我跟瑶瑶的后半生也有了依靠。

    实在不行就把瑶瑶嫁给唐小天做媳妇,让他俩生米煮成熟饭……。

    想要留住他的人,就要留住他的根,给他一个家,让他娶个媳妇,然后生个孩子。

    有了孩子,有了媳妇,有了家,他的根就等于扎在了这里。

    其实唐小天还是挺不错的,怎么看怎么像是老情人唐疙瘩。抓不住唐疙瘩,抓住他的儿子也不错。

    素芬姐希望自己没有完成的梦乡,女儿瑶瑶可以帮她完成。

    ……

    唐小天回到了“济世堂”医馆,显得浑身蛋疼。

    因为医馆没有生意,不要说生意,鸟都看不到一只。

    既然鸟都没有,那还看个鸟啊?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学的不断进步,中医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很少有人问津了。

    目前的人大多不相信中医,一般都是上医院。

    中医的疗效慢,有事儿没事帮你扎几针,浑身扎的跟刺猬一样,能把你吓死。还有拔火罐,更加可怕。

    医院就不同了,一针下去立马见效,还能免费看漂亮的小护士……小护士媚眼一勾,裙子一撩,净顾看美女了,打针也不觉得痛,比麻药都管用。

    丽城的中医馆只有那么几家,冷淡地就像过了气儿的小姐一样,门前冷落车马稀。

    瑶瑶跟素芬姐七天没有回来,因为瑶瑶的伤口没有拆线,还在住院。

    七天的时间,唐小天没有事情可做。开始的时候还有几只苍蝇可以拍,再后来苍蝇也没有了,所以他只好手托两腮唉声叹气。

    老子曰他个仙人板板,还以为到都市可以大赚一笔,大发横财呢,没想到还不如在乡下。

    乡下好歹还可以杀个猪,阉个鸡,煽个狗……没事的时候跟孙寡妇聊个天,勾搭一下二丫妹子。

    现在老子却成了牢笼里的囚犯,没人把我当个屁!

    不能挣钱,怎么当医王?怎么住大房?怎么娶个如花似玉美姑娘?老子的梦想怎么实现?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唐小天觉得都市生活距离他的梦想越来越遥远。

    不行,我要奋斗,我要坚挺!我要成为人上之人!老子要开宝马,喝人头马,抱林青霞,搂麦当娜,不要成为癞蛤蟆。

    正在唐小天做着美梦的时候,忽然,医馆的门响了两下:“啪啪啪……”

    紧接着,一个甜甜的声音映入了他的耳朵:“请问……你是唐小天吗?”

    唐小天一听立刻跳了起来,感谢佛祖,终于有生意了。

    他的眼睛一亮,立刻惊呆了,忽悠一下血液涌上了头顶,晃了晃差点晕倒。

    我凑类!面前出现的是一位美女,特别的漂亮,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件粉色的连衣裙,带花边的那种。

    领口很低,露出了脖子以下一大片禁区,美女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脚上蹬着一双粉红色的皮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堆正在燃烧的火炭。

    就是裙子太短了,短到不能再短,骨肉均匀,肌肤胜雪,体态撩人……。

    唐小天好想摸摸她……的底细。

    “姑娘,你哪儿不舒服?需要我帮你检查身体吗?”他不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掉下一个美女,医馆里出现美女,当然是看病的,吃饭谁上医馆来?

    那姑娘莞尔一笑:“唐小天,你不认识我了?”

    唐小天搔搔脑袋:“咱们……认识吗?”

    “噗嗤!”姑娘笑了“真是贵人多忘事儿,我是芳芳啊,李老师的女儿,七天前被你治好的那个白血病女孩。”

    “喔……!”唐小天想起来了,竟然真的是芳芳。想不到这么……撩人。

    七天前他来到丽城,下了汽车以后第一个诊治的病人,患白血病的那个就是芳芳。

    因为那天唐小天帮她治病的时候,芳芳没有穿衣服,今天穿上衣服竟然认不出了。

    “哎呀,我真的没有认出来,你变了一个人,七天前还那么瘦,今天变得丰满了很多,脸色也红润了,对不起,请坐,请坐。”

    唐小天赶紧站起来让座,对于美女,他总是表现出一如既往的客气。

    芳芳撩起裙子,坐在了柜台外面的凳子上,说道:“我说过了,病好以后要请你吃饭的。今天真的可以下床了。可是又联系不到你。爸爸说你在素芬阿姨的医馆里落脚,我只好不请自来了。”

    唐小天这才想起来,当初离开李老师家的时候,芳芳曾经在他的手臂上写下一个电话号码。

    可惜那天晚上送璐瑶去医院,被大雨一浇,那个电话号码被雨水冲没了。

    “喔,你的病好了吧?看样子完全康复了。”

    “是啊,谢谢你的药,谢谢你帮我治好病,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呢。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唐小天问:“小意思,那你找我什么事儿啊?”

    芳芳道:“请你吃饭啊,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不知道你这个神医肯不肯赏脸?”

    唐小天心说,吃什么饭?改……日吧。最好以身相许。

    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觉感到自己下流,直骂自己是畜生,觉得不够,又多加了三遍禽兽。

    怎么能对人家女孩子产生那种想法呢?

    本来唐小天是不想去的,因为医馆里没人,素芬姐跟瑶瑶还在医院。

    再说自己初到丽城,一定要博得素芬姐跟璐瑶的好感,站稳脚跟。应该勤快一点,不能擅离岗位。

    可是眼前的芳芳太迷人了,让他不能拒绝。

    “好吧,天也快晌午了,没人给我做饭,正好大吃一顿,免得你过意不去。”

    唐小天收拾了一下,跟着芳芳走出了医馆,锁上了医馆的门,走上了大街。

    今天的芳芳真的很漂亮,让唐小天大跌眼镜。

    七天前看到她的时候,她还很瘦,皮包骨头。今天看到她完全换了个人,不但丰满了很多,该鼓的地方也鼓了起来,好像温室大棚里扣的蔬菜。

    不是芳芳的体质好,主要是唐小天的药效高。

    那可是祖传的秘方,普天下只有三个人会。一个是神医唐明,一个是唐小天的爸爸,另外一个就是唐小天了。

    唐门医术天下无敌,可惜知道的人不多。

    女孩子的身上仍然有一股香气,熏得唐小天神魂颠倒。

    他是中医世家出来的,闻惯了药材,鼻子比警犬还灵。知道那不是药材的味道,是女孩子的天然体香。

    唐小天一边走,一边上下打量了一下芳芳,眉头一皱说:“芳芳,你今天是不是穿的忒少了点?”

    芳芳一愣:“怎么了?”

    唐小天瞟了一眼芳芳的超短裙:“穿的这么少,这不是勾引人犯罪吗?领口那么低,都露出来了,还有这裙子,还能不能再短点?你出门干脆披一张渔网好了。”

    芳芳脸一红,往自己身上看了看,还真是。

    “现在大街上的女生不都这么穿吗?怎么了?这叫潮流。不懂别乱说,小心流鼻血。我就是要勾引你,看你禁不禁得住诱惑。”

    唐小天心说:你诱惑我不要紧,诱惑别人就不好了,还不活活便宜那些色狼?

    毕竟像我这么纯洁滴好银不多了。站在你面前的可是雷锋。

    大街上一走,那些汽车司机净看你了,谁还顾得上开车?撞人怎么办?引起车祸怎么办?

    因为你穿件衣服,给人民的财产和生命造成伤害,你这是在犯罪,你于心何忍?

    所以唐小天把自己的破西装脱了下来,一下子围在了芳芳的*上,将她下面光洁的两腿用衣服罩在了里面……然后把芳芳的领口向上拉了拉。

    芳芳有点哭笑不得,问道:“小天你干嘛?”

    唐小天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我在帮你遮羞,不能便宜那些色狼?掏钱了吗他们?”

    我晕,这都什么狗屁歪理啊?好像自己穿件衣服会引起世界末日一样,芳芳哑然失笑。

    她觉得唐小天这人神经兮兮的,不像个男人。

    “土豹子!被你这么一弄,我怎么上街啊?”女孩子急了,一下子扯掉了唐小天的破西装,使劲砸在了他的身上,扭身就走。

    唐小天赶紧追了过去,一边追一边喊:“芳芳,你这样出去不好,会晕倒一片人的。”

    芳芳怒道:“我就这么穿,你爱看不看!不喜欢看就滚蛋!谁爱晕谁晕,管我屁事!”

    城里的女孩子就是这么开放,而且奔放,狗穿衣裳人露肉。

    唐小天是乡下来的,根本无法适应这个,他就是觉得,自己家的东西被别人免费参观不好。

    那个王八蛋敢看,老子就把他眼珠子挖出来,当灯泡踩!

    曰他个仙人板板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