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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冲出工矿学院的大门,唐小天跟芳芳都是气喘吁吁。
芳芳捂着肚肚格格笑个不停,说道:“唐小天,你真有本事,想不到你还挺有女人缘,把那么多小女生哄得一愣一愣的。”
唐小天说:“没办法,不哄她们一下,怎么得到方妙玲的所有资料,怎么知道他的情妇是谁?无论出发点怎么样,达到目的才是关键。”
芳芳忽然站住了,说道:“对了,你怎么会知道我跟猪头是警察,你什么时候看出我们身份的?”
唐小天说:“很早就看出了,不怕告诉你,我在疙瘩山练习的就是这个,只要瞟某个人一眼,立刻会看出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包括这个人的年龄,职业,习惯,婚姻,家庭背景,还有学历。如果一个人练过功夫,我可以判断出他出自哪个门派,师傅是谁,功夫练习到了第几层。甚至他第一招出什么,都是了如指掌。”
“哇塞,这么神奇?”芳芳惊讶了。
唐小天这一手绝不是信口胡诌,那天为方妙玲验尸的时候,郑局长就领教过了。
芳芳第一次出手帮他,跟小胡子和刀疤脸搏斗,唐小天就从芳芳的武术招式中,看出她练习的是大小擒拿,还有跆拳道。
芳芳的招式不错,但是力道不足,说白了就是花拳绣腿。
对付几个色狼流氓还行,一旦碰到真正的高手,女孩子一定会吃亏。
“苍天,你什么脑子?还以为你就是一劁猪煽狗,帮大姑娘小媳妇接生的乡村大夫,没想到这么神奇。你们家祖上都干什么的?
芳芳不得不刨根问底了,他对唐小天的身份越来越懵懂,也觉得这个男人越来越神秘。
唐小天呵呵一笑:“我家祖上是宫廷的御医,这没错,明朝的时候,我的一个爷爷做过大内侍卫,也在六扇门干过,这个也没错。
他们把一生的破案经验,全都写成了札记,记录了下来。
还有一点忘了告诉你,我爷爷神医唐明对风水玄学,看风水,看面相也很有研究。当初他问人看过相。
而且他的功夫真的不弱,我们唐门的药材跟功夫都是祖传的。”
“喔,这么说,你爷爷把一身的本事全都教会了你?”
唐小天说:“是这样的,唐门的医术代代相传,传到我这一代的时候,只剩下了我一根独苗。所以爷爷很疼我,他怕我将来受欺负。所以小的时候对我要求也很严格。
我的医术跟功夫,都是苦练出来的。绝对不是班门弄斧!”
芳芳愕然了,想不到小小的疙瘩山真的隐藏着一位绝世高手,自己说的没错,真正的高手都隐藏在民间。
成名的专家跟教授只会扯淡,还会吹牛笔呢……
女孩子扑闪着一堆大眼,死死盯着唐小天,越看越喜欢。
芳芳长大了,跟瑶瑶一样有了生理的冲动。
她同样在寻找生命里的白马王子。
女孩子没有恋爱过,也没有对那个男人产生过幻想。
李老师跟李阿姨是文明人,对女儿的管教同样严格。芳芳小时候就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而他她的姐姐春晓,青春期就出现了叛逆。
看着这个不太英俊,但是非常健壮,精神百倍的年轻人,女孩子的心理蠢蠢欲动,一颗小心也扑通扑通狂跳起来。
只可惜她跟唐小天认识的时间不长,对他的人品还不太了解,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有点遥远。
唐小天也看着芳芳,发现女孩子的脸蛋红扑扑的。
干嘛?是不是想亲我?那就亲啊,我都等不及了……你不亲我,是不是想我亲你?
唐小天的脸也红了,心脏同样扑通扑通跳,脑袋低下,不由自主向着芳芳的小脸蛋靠近。
芳芳忽然闪身躲开,说道:“天色不早了,再不回家,素芬姐就要扣工资了,咱们该回医馆了。”
唐小天这才发现太阳升起了老高,是时候回医馆去了。
今天的收获还算丰硕,最起码他知道方妙玲的死跟朱怀春有关,也知道方妙玲是朱怀春的姘头。
那不用问,方妙玲吃下去的“蚀骨散”一定是朱怀春经手的。
他为什么要为女孩子吃“蚀骨散”?难道想玩玩就算了?还是因为抢了猪头的媳妇春晓,方妙玲成为了第三者,他们三个之间出现了矛盾?
一定是情杀!
当然,这不管唐小天的事儿,他查的就是“蚀骨散”的来历,需要还唐门一个清白。
至于朱怀春喜欢几个女人,跟谁上过床,他才懒得关心。
回到医馆的时候,唐小天感到很惊讶,“济世堂”的门前排了长长一串队伍。
因为他急于查询方妙玲的死因,那些慕名而来的病人早就等不及了。
素芬姐一个人在店铺里忙活,焦头烂额。
唐小天赶紧拉着芳芳冲进了医馆,帮着素芬姐忙活。
“哎呀,你们两个小祖宗总算是回来了,一大早的跑哪儿去了?竟然不着家,是不是工资不想要了?”
素芬姐有点发怒,从前店里没生意,闲的发慌。现在店里的病人又太多,她根本忙不过来。
“对不起素芬阿姨,我们帮一个病人出诊去了,对不起。”芳芳赶紧赔礼道歉。
“猪头呢,死哪儿去了?”素芬姐问。因为她只看到了芳芳跟唐小天,没看到猪头。
“喔,猪头帮着小天搞药去了,要过很久才能回来。”
素芬姐咕嘟一声:“神神秘秘的,不知道你们几个在干什么?”
唐小天跟芳芳忽然回家,让素芬姐轻松了不少,笑眯眯地盘腿坐在椅子上,做起了老板。
老板娘的职责就是收钱,算账。喝茶。
唐小天的医术真的很高明,用眼一扫,用鼻子一闻,用手一摸,就知道病人得的是什么病,该用什么药。
半个小时不到,就已经给十多个病人诊了脉,抓了药。
隐隐约约的,他忽然看到人群里有一条身影,那个身影是个女人,躲躲闪闪,怎么看怎么像是春晓。
“春晓?怎么会是你?”走进一看,果不其然,竟然真的是春晓。
春晓的出现让唐小天大惑不解。
要知道,她可是朱怀春的恋人,朱怀春那小子就是开药铺的,而且医术还不错。
春晓有病不在朱怀春哪儿看,反而跑到了唐小天的医馆,真是让他大吃一惊。
春晓的脸色很难看,眼窝深陷,形容枯槁,一副病态样子。
“唐小天……我……我不舒服!”春晓还是躲躲闪闪。眼光不敢跟他的眼光相碰。
唐小天说:“大姐,你不是来麻烦的吧?你男人就是医生,到我这儿看病,也不怕砸了他的招牌?”
春晓好像担心别人看见似得,赶紧拉住了唐小天的手。
“小天,我求求你,帮我诊断一下,看我得的是什么病?”
女人惊慌失措,浑身颤抖,仿佛要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
唐小天赶紧说:“别着急,坐下,让我摸摸……你的手腕。”
春晓赶紧坐在了唐小天的对面,伸出了左手。
唐小天手捋着空气,摇头晃脑,故意把春晓的衣服向上卷,因为这样可以更多地看到女人的肌肤。差点将袖子卷到春晓的胸口去。
呀!猪头媳妇的手腕好白,也好柔,好软。难怪把猪头那小子弄得神魂颠倒。也把朱怀春弄得神魂颠倒。
只摸了一下,唐小天的眉头立刻拧成了一个大疙瘩,倒吸一口冷气。
不好,春晓同样是中毒了,跟芳芳一样,中了“蚀骨散”。
女人的气息微弱,脉搏忽强忽弱,还好毒素没有侵入骨髓。
妈的!朱怀春这孙子到底在干什么?为啥爱一个甩一个,让喜欢过的女人个个不得好死?
春晓一定是服用了“蚀骨散”毒素进入了血液。还好来的及时,再过几天就进入了昏迷状态。
她肚肚里还有朱怀春的孩子呢?朱怀春难道真的禽兽不如?
唐小天浑身一抖,立刻问道:“春晓,你老实告诉我,这几天都吃过什么?”
春晓说:“家常便饭啊。”
“我问你都吃过什么药?”
“济世堂的安胎药啊?”
“有没有吃过别的?”
“没有?”
“那你为何找我看病,不找朱怀春?”
春晓不说话了,眼神开始躲闪,神色慌乱,一下子抓住了唐小天的手腕:“唐小天,我觉得朱怀春在……害我,他给我服用了蚀骨散,我的症状跟当初芳芳的症状一样,我是不是中了蚀骨散,是不是啊?”
女人眼巴巴看着他,唐小天点点头:“没错,你中的就是蚀骨散。”
“啊?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怀春竟然要害我?”
女孩哇地哭了,哭的声泪俱下,趴在了珍桌上不能自抑。
芳芳在旁边抓药,同样听到了春晓的哭声,赶紧扑了过来。
“姐,你咋了?出什么事儿了?”
唐小天说:“他跟你一样,中了蚀骨散。”
“啊?朱怀春这个王八蛋,老娘饶不了他,害完了我,又要害我姐姐,姑奶奶剥了他的皮!!”
芳芳气得面红耳赤,抬手抡起一根擀面杖,跳上马路冲向对面的怀春堂,打算跟朱怀春拼命。
“芳芳!你干嘛?冷静!!”唐小天怕芳芳惹祸,顾不得跟其他病人诊治,立刻跳出去阻拦。
但是已经晚了,芳芳的身影冲过了马路,直接扑向了怀春堂。
怀春堂的门前没有什么人,十分的冷清,因为“济世堂”的重开,夺走了大部分的生意,所以显得门前冷落车马稀。
朱怀春正坐在店铺里面的办公桌前发呆。考虑着怎么挽回生意的清淡。
芳芳不顾一切冲了进去,大喝一声:“朱怀春!你个禽兽,无耻的败类!老娘要替天行道!还我姐姐命来!”
只一棍,直中朱怀春的后背,朱怀春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记闷棍打得发癫,身体飞过办公桌,摔在了医馆大堂的地面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