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滚出离王府

蓝家三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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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落!”沈木兮被推得扑在了地上。

    电闪火石间,马声嘶鸣,步棠飞身落下,一掌拍在马脖子上,紧接着纵身而起,抱着马脖子猛地一个过肩摔,直接将马撂倒在大街上。

    速度之快,快如闪电。

    沈木兮爬起,拽着被吓得身子发软的阿落起身,“阿落,伤着没有?”

    “没、没有!”阿落呼吸微促,身子冷得厉害,“就是有点、有点吓着了!”

    心窝砰砰乱跳,可不吓着了吗?

    “步棠,谢谢!”沈木兮安抚了阿落,这才如释重负的松口气。

    可步棠的眼神却狠戾得可怕,这匹马是从街尾跑出来的,当时速度很快,她就站在不远处,原是没注意,等到马蹄声起,她才看到有人快速跑进了巷子里。

    若非担心沈木兮的安慰,她一定会去追那人。

    “这马不太对头!”沈木兮方才意识到,她跟阿落原本快走到街边了,马忽然扭头就冲着她奔来,“口吐白沫,似乎是吃了什么。”

    蓦地,步棠皱眉,“你这衣服上是怎么回事?”

    “什么?”沈木兮不解,回头望着自己身后的衣摆,好像有点斑驳之色。

    “这是什么?”阿落问。

    沈木兮也不知道是什么,三人还未多说,便有巡城的官军快速赶到,听说这儿有疯马伤人,他们自然得管,二话不说就把马拖走了。

    “先回医馆吧!”沈木兮也没想太多,这种事说是巧合,亦没什么问题。

    步棠原是想开口的,后来想想也就算了,沈木兮安安心心的开着医馆,无谓让她为这种事忧心,若是真的有人捣鬼,还是自己去慢慢调查为好。

    东都的医馆里哪有什么女大夫,沈木兮算是头一遭,何况这医馆还是离王府着人开设,是以老百姓皆格外好奇,说是来看病,多半也是想看看这位,离王府出来的女大夫生得何种模样?

    医馆很是热闹,沈木兮忙得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一直到了午后时分,沈木兮才空闲下来,与阿落一道上了二楼休息。

    步棠一直没敢走,怕再有什么突发事情。

    “今儿多亏有了你,不然我跟阿落可都要倒霉了!”沈木兮笑着坐定。

    “你身上的那块东西到底是什么?”步棠问。

    沈木兮若无其事的笑着,“没什么,大概是没洗干净,你莫在意。”

    见她这么说,步棠便点了头,权当她所言是真,“以后出门要小心,东都看似繁庶,实则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脏东西,这儿不是湖里村,人心没那么简单,不是你不害人,别人就不会害你!”

    沈木兮面色微恙,“你说,湖里村?”

    许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步棠忙解释,“哦,是陆归舟说的!”

    其实步棠不解释反而没那么惹人多心,这一解释,倒是多了几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好在沈木兮并不计较这些,这世上能真心拿命换你的原就不多,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她救你总是真的。总好过那些表面上处处为你着想,实则是利用你,甚至于背地里想杀了你的人。

    “对了步棠,你和陆大哥是怎么认识的?看上去好似很熟悉。”沈木兮坐定,因着没什么时间做饭,阿落去隔壁的饭馆里点了饭,稍瞬做好了,会让饭馆的伙计送来。  步棠犹豫了一下,“我不过是个行走江湖之人,陆归舟的生意做得那么大,所以偶然间结识,觉得此人颇为侠义,颇有仁心,就成了至交好友。当时他托我去救人,我想也没想便答应了,谁知你竟是个大夫。我步棠此生最敬重的,便是你们这些救死扶伤之人。”

    理由一大堆,倒也说得过去。

    沈木兮点了头,这话题算是就此揭过,与其逼得人说谎,还不如彼此留下最初的好印象。

    步棠忽然觉得,当年那个火海里将死的女子,变得让人有些期待,时隔七年,愈发聪慧过人。

    医馆渐渐步入正轨。

    但是沈郅的日子却没那么好过,南苑阁里都是官家子弟,且是一品官宦之后。

    其中,当属薄钰的身份最为尊贵。

    薄家唯一的后嗣,离王府唯一的小公子。

    不管是皇室,还是离王府,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这些孩子耳濡目染,不是逢迎就是跟着为非作歹,以薄钰为尊。偶有一两个秉性正直的,虽不与为伍,但也不敢置喙,只是一味的隐忍。

    少傅李长玄才高八斗,却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哪里治得了这帮小子,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闹出什么大事,便也随着他们去了!

    否则追究起来,人家父亲威风一抖,跟你说那么句:他还是个孩子,你身为少傅还跟孩子计较?李长玄便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干脆,不管。

    薄钰前日挨了母亲一巴掌,最后还是没能为娘争取到父亲的半点疼爱,这口气还憋着没出,谁知今儿一早进了南苑阁,见着学子们议论纷纷,才晓得出了何事。

    黍离是用离王专用车辇,送了沈郅和春秀来南苑阁的,并且亲自与李长玄交代,一定要好好照顾沈郅,虽没提及沈郅的身份,但能坐上离王专用车辇,可见身份非同一般。

    须知,连薄钰都没有这个福分,坐上离王的车辇。

    这么一对比,颇有势利眼的孩子,便有意无意的开始跟沈郅套近乎。

    薄钰黑着脸,可春秀就站在窗外,双手叉腰跟个黑面神似的盯着他,一想起当初在府衙被春秀丢出墙外的惊险之事,薄钰哪敢造次,连多句话都不敢说。

    春秀可不比其他人,这胖女人是不懂礼数的,凡事皆以沈郅为先,谁敢动沈郅,就算天王老子来了,她也能给你扒层皮下来。

    所以薄钰,不敢动!打死也不敢动!

    可春秀也不能时时刻刻待在南苑阁,到底是宫闱重地。

    春秀一走,薄钰这不安分的心被快速调动起来。

    因着人生地不熟,沈郅很是安静,娘说过,不能因为外人而让自己抱有遗憾。学而有成,是对娘最好的交代,所以他不敢分神,对于少傅所教,逐字逐句记录在册,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南苑阁如同私塾一般,有自己的小厨房和集体饭堂。

    沈郅去得有些晚,太监上下打量着沈郅,只觉得这小子面生,穿得又是粗衣麻布,可见并非出自王侯贵胄门第。

    南苑阁里,都是达官贵人的孩子,乍然出现一个平民子弟,太监们也是势力,直接给了一碗白饭,掐着嗓子极为不屑的道一句,“来得太晚,没菜了!”

    沈郅几欲争辩,可瞧着厅内那一张张满是讽刺的容脸,不由的紧了紧手中饭碗,默不作声的走到最后一排靠墙角位置坐着。

    “欸!”

    一碗红烧肉被搁在了沈郅跟前,紧接着又是一碟小米糕。

    两个少年人站在了沈郅的桌前,一人面色苍白,尤显虚弱;一人则是身量瘦小,面色红润。二人面带笑意,不似其他人,斜着眼睛看沈郅。

    “我身子不好,吃不了太油腻的。”面白如纸的少年,弱弱开口。

    瘦弱那人笑道,“我吃得少,不吃也浪费,你若是不嫌弃……”

    “谢谢!”沈郅回礼道谢。

    “你们干什么?”薄钰冷着脸走过来,俨然是这里的小霸王,瞧着桌案上的红烧肉和小米糕,当即用眼神狠狠剜着那两少年,“不吃就喂狗!”

    瘦弱的少年愤然,“这原就是宫里定下的饭食,我们吃不了送人,同你有什么关系?他是新来的,你怎么能欺负他?”

    “我叫沈郅!”沈郅开口,他太了解薄钰的性子,“我不会惹事,但我也不怕事。薄钰,你最好别惹我,上次的教训,难道你都忘了?”

    薄钰猛地捂住脸,下意识的退后一步,神色有些慌乱。不得不说,沈郅还是有气力的,若是真的打起来,薄钰未必是沈郅的对手。

    “这是皇宫,你敢动手,皇祖母饶不了你!”薄钰咬牙切齿。

    沈郅没说话,扫一眼薄钰身后的两少年,一个锦衣玉服,头戴紫金冠,一个吊儿郎当,腰佩祖母绿。一个个都是身份显赫的士族之后,若是真的惹出祸来,沈郅担心会连累母亲。

    “怎么,不敢说话了?”吊儿郎当的少年忽然端起沈郅的饭碗,随手就砸在了地上,“这般不识抬举,吃什么饭?”

    “关宣,你别太过分,你这样,让沈郅吃什么?”孱弱的少年许是因为情绪激动,止不住咳嗽了两声,“你们别欺人太甚。”

    “宋留风,你看看你自己这副样子。永定侯府出了你这么个没用的后人,成日汤药不离口,还敢在这里行侠仗义?”关宣冷笑,“吃什么?吃狗食呗!这种人,一看就是贱民出身,哪有资格跟我们平起平坐,共进南苑阁?!简直是侮辱我们。”

    关宣是谁?那是太师府长子的儿子,也就是关山年的嫡长孙,身份何其显贵,与薄钰也是亲眷,自然是站在薄钰这边的。

    而宋留风是永定侯——宋宴之子,永定侯乃是世袭侯爵,宋宴是第二任永定侯,并无实际功勋,也无什么实权。其膝下唯有宋留风这么一个儿子,奈何从小体弱多病,靠着珍贵药材得以续命至今。

    相较之下,宋留风便处于弱势。

    “子曰,有教无类,看样子你在这南苑阁多年,也没学到什么!”沈郅冷笑两声。

    “你!”关宣愕然,没想到沈郅嘴皮子这般厉害,一时间竟然无话可说。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平素只知道吃喝玩乐,若说学问嘛……还真的不知道太多,压根找不到正儿八经的词句来制沈郅。

    薄钰深吸一口气,“沈郅,你可知道他是谁?”

    “我管他是谁,王爷让我入南苑阁是为了跟着少傅学习的,不是来吵架的!”沈郅坐定,一顿饭罢了,不吃就不吃,改明儿让娘给做好午饭,他带着来就是。

    娘做的东西,比宫中御厨做的还好吃。

    “贱民就是贱民!”薄钰冷嘲热讽,忽然抬脚。

    沈郅猝不及防,连人带桌瞬时掀翻在地,桌子狠狠压在了他的腿上,疼得他当即哼了两声,眼泪星儿都出来了。

    “你们怎么可以动手打人!这是南苑阁,不是你们好勇斗狠的地方!”瘦弱的少年慌忙去抬桌子,桌子这么沉,定会压伤沈郅的。

    “你们……”宋留风喘着气,赶紧帮着扶桌子。

    薄钰一脚踩在翻到的桌子上,居高临下的望着沈郅,那眼神如同看着街边的乞丐一般,嫌弃而恶心到了极点,“这里不是你这种贱民该来的地方,贱民就该去城门口要饭,识相的最好带着你那贱娘滚出离王府,否则这种事会接二连三的发生,直到你死的那一天!”

    音落,薄钰嘲笑着,与关宣等人大摇大摆的离开。

    唯留下瘦弱少年和宋留风,还在努力的搬开桌子,将沈郅从桌下拉出来。

    “我叫言桑,是御史大夫府上的,不过我……是庶出!”瘦弱少年搀着沈郅坐在一旁的凳子上,“莫怕,你是离王府送来的,没有离王殿下的吩咐,谁都不敢赶你走。”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宋留风!”宋留风低低的咳嗽着,面色白得厉害,“我爹是永定侯宋宴,不过……我爹不管朝廷之事,只是个闲散的世袭侯爷,比不得他们有权有势。”

    沈郅疼得冷汗涔涔,面色铁青,“谢谢,我……我只有娘,她是个大夫,如今住在离王府,比起你们,我更无权无势。”

    三人对视一笑,算是结交了一番。

    “你这腿,我看看!”言桑卷起沈郅的腿,“啊,这……”

    皮下出血,沈郅的腿上红了大片,满是血点子,瞧着格外的瘆人。

    “我娘是大夫,她会治好多的病,这点小伤不碍事!”沈郅咬着牙放下裤管,“我初来乍到,学术不精,若是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是否可以请教你们?”

    “只管开口!”宋留风笑着,继而又掩唇低低的咳嗽了两声。

    好在薄钰并不觉得沈郅会厚颜无耻的继续来南苑阁,下午便没再为难他,可沈郅的日子却不好过,腿上一阵阵刺痛,到了散学时,更是站不起来。

    最后还是宋留风和言桑搀着他走出门,春秀正好赶到院子里,乍见得沈郅一瘸一拐,被人搀着出来,吓得差点没叫出声来,慌忙将沈郅抱起,“郅儿,你进了一日学堂,怎么就成这样了?发生何事?”

    “你们先走吧!谢谢!”沈郅冲着宋、言二人点头致谢。

    二人颔首,快速离开。

    “春秀姑姑,我们先回家吧”沈郅低低的说。

    此处不是问话的地方,春秀不再多说,若是沈郅有伤,自然急需沈大夫救治,绝对不能耽搁。

    ………………

    沈郅被春秀抱着冲进屋子的时候,沈木兮只觉得血液逆流,早上离开的时候孩子还好好的,现在却被春秀慌里慌张的抱回来,沈木兮只觉得浑身发冷,当即扑在了床边,拽着春秀颤问,“怎么回事?”

    “娘,没事!”沈郅面色发白,声音略显虚弱,他在车里睡着了,若非娘这一扑,他还睡着呢!只是这腿,一阵阵的疼,着实难受得紧,“我就是腿……有点疼!”

    “白日里薄钰那小子欺负了郅儿,孩子的腿被压伤了。沈大夫,你赶紧给看看!”春秀一抹额头的汗,顺手接过阿落递来的水,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那死孩子,竟敢把郅儿弄成这样,我一定饶不了他!”

    阿落端来一盆水,看着沈木兮慢慢卷起沈郅的裤管,孩子疼得脸色发白,却死死咬着下唇不敢吭声。

    孩子皙白的腿上,整片的皮下出血,大腿又红又肿,看得沈木兮瞬时红了眼眶,心疼得不行。从小到大,沈郅虽然没有被捧在掌心里,却也是她这个做娘的,小心护着长大的,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受过这样的伤?

    眼泪吧嗒落下,沈木兮已然说不出话来。

    “娘!”沈郅慌了,冰凉的小手轻轻擦去母亲脸上的泪,“郅儿都不哭,娘也不哭,郅儿只是有些疼,娘帮我止止疼好不好?明日,我还得去南苑阁,郅儿喜欢读书。”

    沈木兮潸然泪下,“娘去拿药,你且忍着点。”

    一转身,泪如泉涌。

    阿落心里难受,死咬着唇瓣不敢掉眼泪,春秀红着眼眶,拿着杀猪刀就要去宰了薄钰那小子。

    “春秀!”沈木兮喊了声,“你回来!”

    春秀狠狠拭泪,“那小子欺人太甚,有娘养没娘教,我去好好教训他!”

    “郅儿,你能自己处理吗?”沈木兮流着泪问。

    沈郅点头,“春秀姑姑,郅儿要自己面对,以后你和娘都不在郅儿身边,郅儿也得学会自己长大,你说是不是?春秀姑姑,你的刀子是祖传的,怎么能随便用?等郅儿读好书,给春秀姑姑长脸,好不好?”

    春秀“哇”的哭出声来,蹲在门口放开嗓子哭嚎,“那个死孩子把我郅儿打成这样,我心疼啊……自个都舍不得碰一下,偏偏让人给伤成这样,那挨千杀的!呜呜……”

    门外,薄云岫转身离开。

    黍离不敢言语,一听说春秀抱着沈郅急匆匆的跑进问夏阁,王爷立刻马不停蹄的赶来,谁知却听到……要不怎么说,慈母多败儿?魏侧妃脾气太好,把小公子惯得没边儿,如今是愈发的肆意妄为,在宫里都敢把沈郅打成这样,长大后不得成了欺男霸女的东都一霸?

    不过,王爷近来忙得不可开交,想来是没空去搭理小孩子之间的打闹。钱初阳已经清醒,眼下所有的暗卫和太师府的人,都在查找关傲天的下落。

    王爷,素以国事为重。

    阿落连夜煎药,沈木兮为沈郅敷药,施针,唯有将腿上的淤血快速散去,孩子才能行动自如,否则去了南苑阁被人欺负,只能束手待毙。

    沈郅格外乖顺,从始至终没喊过一声疼。看着母亲忙忙碌碌,沈郅心里发酸,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能让娘再为自己担心。

    夜色沉沉。

    今晚的月光不错,问夏阁安静如斯,主院那头亦是如此。

    魏仙儿望着儿子稚嫩的小脸,听着孩子讲述白日里的事情,面色微微拧起,“你打了他?伤得重吗?”

    “娘,你担心这个作甚?他是活该!”薄钰双手环胸,极是不屑,“那样的贱民,就算不用我出手,关宣和尤天明也不会放过他。”

    “钰儿!”魏仙儿摇头,面色微白的靠在床柱处,招手示意孩子靠近点。

    薄钰近前,“娘,你又想说我做错了?”

    “既然你不出手,也会有人出手,那你为什么还要动手?”魏仙儿问。

    薄钰哑然,垂头不语。

    “钰儿,娘一直教导你,要记住自己的身份,有些东西别人可以服其劳,你为何还要脏了自己的手?”魏仙儿轻叹,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之态,“钰儿,你到底懂不懂为娘的苦心?若是你再执意妄为,王爷只会愈发厌烦我们母子,到那个时候,我们在离王府还有立足之地吗?”

    薄钰骇然,面色惊变,“娘?”

    “王爷之所以还没夺了我打理离王府内务大权,是因为沈木兮并不熟悉府务,若是哪日王爷有了更好的人选,而你又惹得王爷厌烦,你觉得我们会有什么下场?”魏仙儿苦口婆心,“钰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是离王的儿子,理该有皇室子弟该有的肚量。”

    “娘,钰儿知道错了!”薄钰俯首,“钰儿一定改!”

    魏仙儿抱住了儿子,目光沉沉的继续说,“钰儿,如今我们的处境已今非昔比,你更得谨言慎行。你爹以前那么喜欢你,可现在你的表现让他很失望。你知道失望过后是什么结果吗?”

    薄钰点头,“只会被人趁虚而入!”

    “离王府后院的女人实在是多啊,多得娘心灰意冷,可有了钰儿,娘便有了盼头,什么都不怕了!”魏仙儿意味深长的轻叹,“钰儿,你别让娘失望,娘什么都没有,只有你!”

    薄钰窝在母亲的怀里,“娘放心,钰儿会成为娘的依靠,爹一定会回到娘的身边!”

    “钰儿……真乖!”

    鉴于沈郅昨儿中午没饭吃,沈木兮今儿一早,不止备好了早饭,还给做好了午饭,就搁在精致的小食盒内,有冷食有热食,还有汤羹。

    如今是莲子新上的季节,沈郅身上有伤,莲子去热降火最是好用,沈木兮便做了“莲房包鱼”,以问夏阁后院的荷塘里,黄绿色的嫩莲房为酿壳,内置新鲜的鱼肉,外涂蜜糖。

    一盅真君粥,佐以零星可冷吃小菜。

    五香糕则是午后的小点心,备一小壶缩脾饮,既能消热止渴,又能健脾和中。

    沈郅原就吃得不多,所以这小小一食盒与他,足以度过一日。

    “莲房可能微苦,佐以蜂蜜倒也不错,但清心明目,能让你整日都有精神。”沈木兮将食盒递给春秀,蹲下身子细细的嘱咐沈郅,“自己要小心,尤其是腿上的伤,娘为你疏通活络,所以今儿你的腿会使不上劲儿,待明日就能大好,所以……”

    “娘放心,郅儿都懂!”沈郅躬身,“郅儿走了!”

    “好!”沈木兮直起身,望着马车渐行渐远。

    今儿她多做了点早膳,原是想着某人会过来吃……当然,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薄钰毕竟是他的儿子,子不教父之过,这口气她该出在他身上,奈何他好似算准了她的心思,竟没有出现!

    “沈大夫?”阿落喊了声。

    沈木兮回过神来,“走吧,去医馆!”

    阿落颔首,紧随其后。

    关毓青插着腰从拐角处走出来,方才春秀抱着沈郅上车,她都亲眼看到了,原来念秋说的是真的。沈郅,真的被人打伤了。

    “奴婢可都打听清楚了,是小公子打的!说是推翻了桌子,沈公子的腿就被桌子砸到了,差点没瘸了!”念秋是出了名的包打听。

    关毓青嗑着瓜子,啐一口瓜子皮,“真是不拿人命当回事!”

    “咱们家那位,也不是省油的灯,成日跟着薄小公子后头,为非作歹的!听说他也骂了沈公子,骂得可难听了,奴婢都听不下去。说什么贱民贱命的!”念秋亦嗑着瓜子。

    “呸,就他们金贵?乡下来的怎么了?姑奶奶就是乡下来的,就是土包子,怎么了?”关毓青最恨别人说什么贱民,当初她回到关家的时候,就是这样被人指着鼻子骂的。

    庶出如何?

    贱民又如何?

    不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吗?

    若是能选择出生,谁不想生来就是皇亲贵胄?一帮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如果他们再欺负沈郅,你且来告诉我,看我不收拾关宣那小子!”关毓青哼哼两声,她是姓关,可整个关家薄情寡义,她并不想做关家的人。

    一点都不想!

    今日的医馆里,早早的就候着一个人。

    掌柜的、伙计、小药童都远远的站在门边上,一个个面面相觑,委实不敢轻易靠近。

    沈木兮先是微微一愣,待定睛一看却是傻了眼,他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