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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情绪激动的四人,埃里克也有些被打动,于是开口道:
“好,既然你们四个愿意加入到我的卫队,那我就……”
四人无比激动地看着埃里克,紧紧盯着他的嘴唇。
“那我就允许你们加入到我的卫队!”
“你们自成一队,就以热里为首吧!”埃里克拍了拍热里的肩膀:“你在林中一战和我并肩作战,又能有如此谈吐,我相信你的人生不该局限于小队长一职。”
“加油吧,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
年纪已经将近四十的热里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就是他的父母,也没像这样地相信他能够出人头地。“是!我热里愿意为您效死!”
“唉,什么死不死的,都给我活!好好活!”埃里克看着四个人,挥手让伍德过来。
“你也听到了,以后他们就是威尔兹的第六卫兵小队了。”
伍德看着眼前的四人,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四人当中,也就马车夫身上还有两斤肉,其他人不说骨瘦如柴,也都差不多。
要知道,威尔兹镇内,不知道有多少家庭,争着抢着也要把孩子送到卫兵队里来。竟然让这四个歪瓜裂枣占了先机。
要知道,在平时卫兵队普通士兵不仅吃得好住得好,更有2个第纳尔的周薪。而他们的日常工作,也只是穿上卫兵服,拿着长矛在城堡内外巡逻罢了。
尽管遇到战事,这些人也是男爵的亲卫,和临时征召被当做炮灰的轻步兵相比,简直高下立判。
虽然对四人不是很看好,伍德却没让埃里克收回成命。一来,他的地位仅次于埃里克,不愿意对这些小事指手画脚,影响他主人的决断。二来,他也的确知道这些人经历过血战,是不错的人选。
甚至,在听了老兵热里刚刚的话后,他都有些欣赏这个年纪只比自己小两岁的老兵了。
怎么之前没发现,威尔兹的军队中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解决了四人入伍的事,埃里克拽着罗恩去马厩挑马,刚进马厩,一匹枣红色的高大牝马就被他一眼相中。
他在提哈学习过骑马,也有几次骑马的经历。
要不是这一路上山高路远,他本想骑马回来。可刚走了几段山路,他就坐回了马车里。
虽然丘陵山地,他驭马无道。可到处都是平地的威尔兹,他还没有放在眼里。
向马倌问了问马匹情况后,埃里克就让马倌把马配好马鞍,牵了出来。
“这匹马有名字吗?”
马倌想了想:“这匹马老男爵叫过彩带,厄德少爷却管他叫……叫什么来着?”马倌想了半晌,还是没想起来。
埃里克索性不问,摸了摸马头:“今天起,你就叫巴顿爵士好了!”
这匹母马显然不满这个名字,可埃里克才不管这么多,直接翻身上马,骑出了马厩。罗恩快步跟在身后,又不敢跟在正后方,怕被马蹄踢到。
想起自己还没好好看过威尔兹的情况,于是埃里克决定去城堡底下的镇子上看一看。
伍德给他配了两队卫兵,保护他的安全,也没说太多。
他的儿子也是这个年纪,他太了解了。
埃里克身后跟着九个跟班,胯下马驹刚开始还有些不听使唤,埃里克就在城堡下面的空地上溜了溜马,很快就和巴顿爵士找到了契合。
于是一行人直奔镇子而去。
他刚回到威尔兹的时候还没注意,这个镇子从空地上分出三条街道。街道边上还开着几家商店,行人不少,偶尔还能听到铁匠的打铁声的路人的寒暄声。
虽然大部分人还没见过埃里克的真容,可都他们都知道威尔兹的二公子最近继承了爵位。
此时,看到两队卫兵跟在这个少年贵人身后,自然都知晓了他的身份。
农奴和平民们直接跪在路边,等待主人经过。外地来的商人也都低头致意。
埃里克觉得没意思,时快时慢地走在路上,巡视着他的镇子。
威尔兹的建筑风格是传统的奥多式,有着统一的建筑风格。镇子上的建筑大多都是木石结构,富裕一点的人家,还在墙上抹了白灰。镇子内建筑紧密,大多是沿着街道排布的二层小楼。
这些房屋以青石为底,木头作为架构,一家一户都是门朝大街。窗户很少,尽管有也是细长的单扇窗户。屋顶微尖,屋檐下的街边还有排水渠,一条条虽然不深,却用石头围砌,按照地势,向下而去。
埃里克沿着主路巡视,发现他的镇子还行,如果用容易满足的视角来看,他的镇子几乎没什么毛病。
可埃里克毕竟是个现代人,哪怕在这个世界住了两年,已经失去了对现代生活的感觉,也看到了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最先应当改正的就是这条道路。虽然这是威尔兹境内唯一一条用石子铺就的道路,却还是年久失修,应该重新翻修一下。
还有就是其他道路和乡下道路简直一样。
另外一条主路上,深深的车辙印差点让巴顿爵士崴了蹄子。
埃里克觉得威尔兹的道路是不过关的,等他掌握了威尔兹的权柄后,一定要征集劳力修好镇子内的道路。
除此以外,威尔兹的卫生问题也迫在眉睫。公共厕所急需修建,总把粪便倒在路上或是排污渠里,不仅容易造成污染,更有可能引起瘟疫。
尤其是在逼仄的小巷子里,这种情况急需解决啊!
主路两边的房屋普遍拥有室内卫生间,固定时间有人收取粪便。而到了城镇边缘,贫困的居民只能把排泄物倾倒在路旁。
还好这些人也知道这东西臭,都堆放在墙角,偶尔有农民来收做肥料。
显然,农民们收得不勤。
这把埃里克恶心坏了,连忙捂住口鼻,勒紧缰绳,逃离现场。可怜罗恩和两队卫兵,他们被熏得够呛,还因为赶不上埃里,只能快速跑步,大口喘息。
又回到一条主路上的埃里克记下这些待改进的事项,决定去野马酒店,看看这个时代的小镇酒馆,于是往按着记忆寻找刚刚才经过的酒馆。
看着眼前道路越来越陌生,埃里克知道自己走错了。
偶然间,他经过一片空地,转角却进了一个死胡同。
这个胡同正对着一个磨坊,让他无路可走。埃里克也不调转马头,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磨坊中人来人往。
有得挑着麻袋,有得则高高扬起工具敲打麦子,一旁石磨棚子里,还有一个监工抽打着毛驴,让它快点拉磨。
众人忙碌之中,埃里克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刚想开口叫那人过来,却忘了那人的名字叫什么。
于是他伸手一指那人,对罗恩说道:“去!把那个人叫过来!”
“您说斯特凡?站在那的那个磨坊主?”
“你怎么知道他叫什么?”埃里克俯身问道。他只记得这人是威尔兹的一个头人,因此见过几面,留了点印象而已。
罗恩道:“哪个威尔兹人不认识他?”
“怎么?和我说说他!”
“他啊,他可是个大好人。压榨工人、往麦子里面掺石头、他还打死过自己的女儿呢!”提起磨坊主,罗恩一脸嫌弃。
又要继续说下去,却半转过身来,背对着磨坊大门,对埃里克压低声音道:“他过来了!”
埃里克抬头,正看到那磨坊主斯特凡正在向自己走来。
他身着一身华服,那身面料毫不亚于埃里克。此刻他张开双臂,带上万分笑容:“欢迎您,威尔兹臣民敬爱的守护者。”
又深鞠一躬,右手放在胸前:“向您献上我的忠诚,磨坊主斯特凡向您致敬。”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埃里克饶有兴致。
过了半晌,斯特凡抬起头来:“您的到来让鄙舍蓬荜生辉!真是有幸,能让您光临寒舍,哪股风把您吹来了?”
商人满面笑容,埃里克回答道:“没事儿,我只是在巡视领地,刚好过来看看。”
“要是您不急的话,可以来寒舍坐坐,我已命人准备好了便饭。”
斯特凡语气亲善,以往他想见埃里克也很困难。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吧。”
于是翻身下马,把缰绳交给斯特凡的仆人,让他好好喂养。
卫兵们跟着埃里克进了磨坊大门,在磨坊中穿行,来到了斯特凡的内宅。
这里是一个院子,三面都是两层的房屋,形成了一个上下颠倒的凹形。
跟随斯特凡来到里屋,埃里克才发现这间屋子别有洞天。外面看上去房屋很普通,一入内门才发现里面披挂着各类染色毯子。
和常见的青、蓝色料不同,毯子上色彩艳丽,甚至带有叙事性质,看起来像是在讲述一个故事。
屋内器具也多由金银烫镀,一点阳光照到屋内,立刻光芒四射。地板也不像威尔兹堡的地毯那样破旧,踩上去吱吱作响,反而让人感到一种踏实的感觉。
虽然面前这些在埃里克眼中还都算不得什么。但如此奢华的装饰却让罗恩大开眼界,不时戳戳这里,指指那里,好一阵惊叹。
“请你见谅,他没怎么见过世面。”
在提哈时候,埃里克虽然后来招收了许多侍从,但还是约翰和罗恩这两个来自威尔兹的侍从最知根知底。两人当中,悟性最好的是约翰,出入高级宴会,埃里克也往往带上约翰。
关于两人的学问上,埃里克也更照顾约翰,甚至每每让约翰随自己学习,旁听一些大学课程。顺带,还能帮自己做做作业,让自己有时间去照顾工坊里的一些事物。
与之相比,神经大条的罗恩,则被埃里克往打手方向去发展了。
在埃里克看来,回到威尔兹后,约翰可以成为自己左膀右臂,帮助自己快速整合威尔兹。
不过没想到林间一战,他却当场去世。倒是这个头脑不怎么灵光的罗恩活了下来,不得不被埃里克临时委以重任。
磨坊主斯特凡一边说着没事没事,一边笑吟吟地请埃里克上座,命人端上酒水,准备起了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