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对练

独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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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过去,于芷晴也发现李易练兵的好处了。

    效果显而易见。

    不需要什么战阵。

    五百新军往那儿一站,横排竖列,整齐划一。

    在她的印象中,不管是现在的辽国、大周,还是已经灭国的大齐。

    没有哪一支精锐部队,能做到行如风,站如松。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李易嘴里的竹哨一响。

    “集合!”

    这些士兵们就能在半刻钟里,汇聚在一起。

    令行禁止,已经做到了极致。

    战术训练随后开始!

    越野跑变成了负重五十斤,没有盔甲背包,那就扛着原木跑。

    时间还不能少多少。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家丁,光是盔甲就二三十斤,还有武器、干粮呢?

    负重五十斤,算不得苛刻。

    只不过其他军队,能跑一里地就得气喘吁吁。

    而李易的部队,要求还是二十里。

    最后五十人没有饭吃,就看你努不努力了!

    每天一个时辰,操练的是李易教授的格斗术。

    一个时辰练习射箭,两伍一队,三排轮着来,限定不超过百步。

    精品复合弩的射程,也不能暴露!

    李易暂时无意改革大周的军制,那样显得太突兀了。

    十个人为一队;三十人为小旗。

    百人设百户官,不过他现在的正经官职才百户呢!

    所以他选定了八个试百户,各领百人。

    于芷晴不算军官,但是也有独自领军的权利。

    毕竟这些于家子弟,也听她的话。

    三叔家的李闯,二叔家的李栓也加入了团练新军。

    他们训练起来同样玩命。

    出于平衡,李易任命李栓、李闯担任了试百户。

    其余五人,都是由于家子弟担任。

    于奎、于酉,于成风、于成云。

    挺凑巧,两两都是亲兄弟,确实表现优异。

    当然,还有一个幸运儿。

    李大柱不愿意去打铁,他还当过土匪见过血,力大无穷。

    在团练新军中,天生神力属于超人般的存在。

    当上试百户,他比李栓、李闯更没有争议。

    于小春当上了骑兵试百户。

    但他这队人马,平常都归李易,或者于芷晴直领,算是中军。

    当然,其中三十个弓马娴熟的斥候,才是于小春的直属手下,分成了三个十人斥候小队。

    斥候小队只是集训了半个月,他们要分批保护着于文鼎的商队去大同。

    严格的说,李易明面上的五百人和暗中的三百人。

    只有一半儿是未来的弩兵,他们最终会转化成骑兵。

    另一半则手持精铁长枪,算作步兵。

    枪长七尺二寸,枪头为扁平梭形,属于大周制式的雁翎枪。

    当然,大周军中的枪矛型号很多。

    过丈的九曲枪,蛇矛等等并不符合李易的长远打算。

    他教给这些长枪兵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刺刀术。

    讲究快、狠、准,一击毙命!

    没有这个时代那些眼花缭乱的招式。

    战场上,保命或者杀敌,就是那么一瞬间。

    哪会给你耍花枪的机会?

    七尺二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左右,跟加装了刺刀的三八式差不多。

    李易的打算,就很明显了!

    他现在没时间制作火药,也没功夫去研究火绳枪,燧发枪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军队,也没有热武器。

    可总得为将来考虑不是?

    热武器毕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精工复合弩的射程,比一般的火绳枪还远呢。

    可装填速度,射击频率,杀伤效果就赶不上火枪了。

    如果换成燧发枪,颗粒火药,纸壳定装弹,那威力将更上层楼。

    就更别说火炮了。

    什么冷兵器遇上最原始的火炮,都得歇菜。

    于芷晴提出反对意见,她也是为了团练武装考虑。

    “李大哥,早年我爹的家丁枪兵,都是用一丈一的九曲枪。”

    “这样子,跟辽国骑兵野战,才不吃亏!”

    李易寻思,恐怕大多数团练官兵嘴上不说,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吧?

    用行话说,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他决定用事实说话。

    “芷晴,这里就有九曲枪。来来来,你我卸了枪头,当众较量一下,你就明白了!”

    于芷晴抿嘴一笑,从武器架子上抽出一把九曲枪来。

    “行啊,你那个刺枪术,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招,有啥用?”

    “让你领教一下,我于家的云龙枪法吧!”

    李易不以为意,卸掉枪头摆了个起手式。

    于芷晴也不客气,凤眼一眯,杀气凛然。

    仗着枪身长了三尺多,她径直直刺而来。

    李易挥枪一撩,荡开了对方的凌厉一击。

    他不退反进,两步就逼到于芷晴跟前。

    “突刺!”

    于芷晴收不回长枪,只能扭腰去躲!

    可李易的速度如迅雷闪电,瞬间就是三连刺,她哪里躲得开?

    胸口,腹部先后中了两击!

    要是真的开打,她已经阵亡了!

    “哗!”

    围观的团练新兵们,都不约而同鼓起掌来。

    谁都知道于芷晴家传绝学,武艺高强。

    云龙枪法呢?

    怎么如此不堪一击?

    于芷晴羞红了脸,她才不甘认输呢。

    “再来!”

    这一回她选择防御,让李易主攻。

    我的九曲枪比你的雁翎枪长这么多,你怎么攻进来?

    本姑娘上了一回当,还会给你留下空门机会?

    李易自有应对之法。

    他双手持枪连续几个虚招,快若迅雷。

    于芷晴的九曲枪太长,也重了不少,格挡起来自然费劲。

    猛然间,李易右手闪电般抓住九曲枪,左手的雁翎枪脱手而出。

    悲剧了!

    于芷晴被刺了个屁股墩。

    她这下全明白了。

    雁翎枪短小轻便,还能当投枪用。

    李易上前拉起她。笑哈哈地道。

    “我这可不是耍赖哦!”

    “战场上杀敌,才是第一选择。弄死一个对手,就够本了对吧?”

    “再说了,我还有随身腰刀可以御敌!”

    于芷晴冷静地点点头。

    “李大哥,你说的没错!”

    “上了战场,武器是用来杀敌的。”

    “如果人人都存了自保的心,那还要野战干什么?”

    “干脆学大周军队,都躲进城墙里好了!”

    “我知道了,战场搏杀,枪术也好,刀术也好,还是越简单越有效。”

    “反正,你可能只有瞬间那么一次的机会!”

    周围的官兵纷纷点头。

    眼前的两口子,这场实战演练,确实让他们明白了。

    以往的经验,并不一定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