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少爷的剑

不肖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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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重拾我的剑,哪怕它只是一柄竹剑,一柄用刀把竹管劈成三片中的中间的一片。

    我已看惯了梅花,树上只有17朵,一直是17朵,它们似乎已懒得凋落。

    这儿是寂寞的,虽然有青山巍峨,溪水淙淙,小鸟儿也唧唧喳喳的唱歌。

    我晚饭并不喜欢吃面,更不喜欢太早的入睡——因为睡着的动物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弱小的孩子。

    你见过狼么?人们都说那是天底下最凶残的动物,比狮虎都凶,比鳄鱼都残;可你知道么?我却是吃狼的奶长大的。

    隆冬的深夜,天上地下都是雪,我冷得要命,肚子已饿了好几天,我追踪一匹狼已很久,却还是被它逃掉了。还有一次,我在树林里钻行,不小心掉进了猎人掘下的陷阱,而里面已正有一只公狼

    我吃狼的奶,可我也喝狼的血。

    你肯定要骂我不仁不义了,一副从没干过生儿育女之事的假道学的样子,吹胡子、摇脑袋,为自己的口若悬河而得意洋洋;其实你很可笑,而且丑陋。

    我曾经有一把剑,生锈的铁片只一头用布缠了几匝。有人说笑那是孩子的玩具,可我却用它头一回赚了五十两银子,卖掉了一个人头。

    我是为了一个朋友,我生来唯一的一个朋友——尽管当时却还不是。我只是想卖掉我的东西,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名人活着虽然很可怕,可死了却也并不值钱。

    我只是想请他喝酒——我喜欢喝酒,但我最喜欢喝自己的酒;我也喜欢请别人喝酒,但一定要是我值得请的人。

    可是后来我却戒酒了。

    我每天这是喝汤,很稠的一种汤,就像是干枯的猪油。

    我也放下了我的剑。因为有人说那是凶器,而我却已长大了,不再是孩子。

    这是一个女人,当然很美的一个女人。人们都说她就像是仙女,其实这比喻并没有夸张,她的名字也正是叫做仙儿。

    我第一次见到她,便身不由己的爱上了她;尽管我在深山老林里待了十几年,性子早已变得如铁一样了,而似乎我唯一不能抗拒的就是爱情。

    她显然也很知道这一点,她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其实我真的很想为她做一些事、一切事——甚至为她去死,被人杀死了。

    我很相信她,对她从不怀疑一丝一毫;为了她,我甚至得罪了我的朋友。

    我还很清楚记得那天的事。那是一个黄昏,由于我当初的不辞而别,他费尽辛苦终于才找到我,他对我只说了一句话,是有关她的,很委婉的一句话。但我没有听,反而喝止他——这是我第一次对他不礼貌,我先前总是极尊敬,极服气他的,我甚至已把他当做我的父亲,

    他走了,再没有多说一个字,更没有回头。

    实际上他是脸上挂着笑,向我祝福的笑——我的记忆力总是很好,太好了!

    但时间最后却残忍的证明是他对了,我错了,彻底错了,错得很厉害!

    ——我到底看到了我最不能相信、最不能容忍的事实:我真切的听到她嘴里发出的笑声,在一大群小人中间,曾如此美丽而高贵的她从床上高高站起,衣被滑落,一丝不挂,像一个成熟的妓女,还摆弄着姿势

    我疯了,像野狗一样,抓破了头上齐整的发髻,撕破了身上华贵的衣衫,在山林草丛里滚爬,竟还嘶哑着狂喊着要去报仇。

    可我早已找不到我的剑了——我撞破了仇人的门,却被人一脚踹倒,踩在脚底下,我却还像一个无赖一样涎着脸给奴才们要酒喝,而他们却将酒狂笑着浇在我脸上、头上

    我本来就不会武功,我只是在虎狼堆里无意模仿她们的动作,只是把剑使得更快了一点,更准了一点,更狠了一点;而现在,任何一个人,甚至一条狗,都可以把我打到、杀死!

    但我并没有死,有人救了我。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还有她的爷爷。

    他们把我吊起来“蒸包子”我出了一身又一身汗;可当那女人忽然又出现时,我还是身不由己

    唉,我分明听到了他们的深重的叹息,我知道他们都是爱我的人,但我却更放不下她——尽管她是那样残烈的伤害了我,可还是禁不住在心里为她开脱

    其实,人还是要自己解救自己的,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用,尤其是感情上的事。这是心里的债,只有自己才能还,也只有自己才还得上。别人可以劝上你一千次,也并不能真正的说服你的心,只有自己想通了,下了决心,才能止住这分分合合、反来复去。

    又是一个黄昏。我终于想通了、忽然想通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小红脸上的那一片惊喜,黑夜里她的大眼睛珍珠似的闪着光,格外亲切、格外动人,我也对她笑了笑。

    我自己做了一碗面,这是我在这屋子里第一次做饭,也是最后一次。我一下子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从前寂寞而不孤独,寂寞而从容。

    我吃得很慢,因为我从来不浪费任何食物。然后我就开始削一把竹剑,我也削的很慢。小红奇怪的问我有用么,我只说了一个字——有。

    那女人又恰倒好处的出现了。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放下了她的美丽与高贵,她扑到在我的面前,扯着我的衣服,仰着脸,哭叫着,依然很迷人,似乎更有一种梨花带雨的动人;而我却像石像般平静,任她摇晃了半天,才慢慢而冷冷的说了一句话——我真奇怪我怎么会认识你这种女人的。我只看了她一眼。

    我撕掉了她给我买的绸衣,丢得了她,挺起胸膛,大步走开了,像一根标枪,永远的离开了这个地方——我曾经的温馨而屈辱的家!

    背影之后,树上的梅花已落尽。

    我的剑依然很快,至少是比我的敌人快了一点点;我甚至还不太相信它已刺进了对手的咽喉,这一点点原已足够。

    信心才是无敌的。它给我力量,让我变的镇定和冷静。我真的像又回到了那个漫天飞雪的黄昏——那天有辆马车在寂寞的碾着冰辙啊,我的朋友!

    我冲上去,当我突然被石门阻住时,我的心一下子全冰了,浑身都冰了

    我趴在石壁上,有捶又打,但没有一点儿回响。我第一次哭了,瘫倒在地,痛苦的呕吐,地上已有三柄折断的竹剑。

    ——但这时门却慢慢的开了。

    他走了出来。脸上还是倦倦的笑,还是不时的咳嗽,小胡子一点没变,似乎更可爱了也更疲倦了。——我真不敢相信!

    但我什么也没问,一个字也没有。我们只是相互执着手,眼睛凝视着眼睛,都淡淡的放心的笑了,就像两个孩子——我是一个小孩子,他是一个大孩子。

    他知道我最想问他什么,我也知道他最想问我什么;但我们谁都没有开口。因为我们彼此都已看到,都已看到。

    又是黄昏。

    城郊的长亭,我们三个人以水代酒,微笑挥手作别。

    古道边,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在缠缠绵绵,男的说要去闯荡江湖,女的抽泣着说我等你。

    我说三年后我一定回来,笑笑说,来喝他们的喜酒,

    他们也笑了,祝我早日找到我的家世。

    其实,有一句话我没有说、我去东海蓬莱,并非仅仅为了寻找家世,我还有——

    但我似乎已不必说,什么也不必说。

    因为夕阳正好。因为我已重拾起我的剑。

    是的

    ——不论是谁,遗忘或者怀念,

    三年都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