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起始

花栖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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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脚下

    寂静无声的夜晚,一声惊恐的惨叫惊起万家灯火。

    村头的王家已是一片火海弥漫,大火前有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年,面容清俊,身形瘦弱,一袭白衣气度不凡,嘴角带着一抹笑意,在火光照映下显得格外诡异。

    秦钰拿着一块白色的细帕仔细擦洗手上沾染的鲜血,想起那个虚伪的女人临死前恐惧的脸庞,惊惧将厌恶覆盖的眼眸,眼里不由泛起几分愉悦的涟漪,就连魂魄上的疼痛都减轻了几分。

    呵…,人心总是如此善变。前一刻恩爱缠绵、不离不弃,不过是换了一具身体回来便翻脸无情,恩情具无。十数年的相知相伴,成婚后的山盟海誓,那些真心相待的日子竟然比不过一句皮囊,这般凉薄的感情真是…讽刺,呵…

    想起那一声声“怪物”,秦钰笑意更深,不循天理,违背天道,就会被世间之人称之为怪物。

    呵!生生世世寡亲缘情缘,天道如此不公,要我如何遵循。

    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栾,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

    现如今,我已不再是那个擅弹琴曲的仙人,执念又如何,残忍又如何,我不甘心就此消散,永无归途…

    上天罚我永世孤独,我倒是不自量力,想逆天行事一番,寻得一人伴我生生世世永不离弃…

    若不能,这世间便毁了吧…

    天色已近晨晓,熊熊烈火仍在燃烧,秦钰看了眼已经亮起的灯火,忍着疼痛走进山林,往栖身的山洞而行……

    阳春三月,西湖藏剑山庄。

    天泽楼前,巨大的海棠花树伸展着身躯,紫红花瓣随风飞舞,温暖的春光通过花树间隙洒落,为树下认真书写的金衣女童镀上一层金光,一旁抱剑阖眸的金衣男子时不时对其功课指点一番。

    “师父,我写完啦!”叶古苏成就满满的放下笔,捧着功课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金衣男子。

    叶英接过,面对仍然布满狗爬字的纸张沉默半响,才温柔的摸了摸小叽萝的双马尾

    “去练剑吧”。

    师父好温柔,师父好美丽,跪舔!跪舔!(≧▽≦)

    叶古苏顶着一张迷妹脸晕乎乎的去练剑了。

    “刷——,刷刷——”“碰——”

    叶古苏先是将四季剑法练一遍热热身,等感觉差不多了,再切换重剑。

    “风-来-吴-山”

    金色的剑气呼啸成漩,在女童身旁形成巨大风卷,看上去颇具威力,让一旁观看的藏剑弟子称赞不已。

    师妹不过练剑一年已经能将重剑发挥如此威力,真是天赋卓越。

    叶?天赋过人?古苏表示,本宝宝可是开了挂的人,这点程度算什么←_←

    话说六年前,叶古苏刚A了剑三就穿越成了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一睁开眼便看到风华绝代的庄花,作为一位庄花迷,叶古苏当时连成为婴儿如此离奇现象都顾不上,满脑子都被庄花的美颜刷屏。

    后来,叶古苏随着时光从一个不能自理的婴儿长成白胖的小团子,才渐渐弄清自身身份——一只父母不详,被大庄主抱回来养的幸运叽萝。

    没错,作为一只日常就是吃饭睡觉冲庄花撒娇的叽萝,就是那么的幸运,

    去年,叶古苏五岁生日过后,正式拜大庄主为师,开始习武。受多年穿越小说茶毒,叶古苏很坚信穿越大神会给她赐个金手指什么的,结果如其所愿,在她开始修炼内力那天很惊喜的发现这具身体自带传承功法。

    给穿越大神点三十二个赞~\(≧▽≦)/~

    那是一套灵力修炼与炼体的功法,都是用叶古苏不认识的文字书写,还好灵力修炼直接作用于她的神魂,不然金手指再强大也没用╮(╯▽╰)╭

    这一年来,叶古苏除了灵力修炼,藏剑弟子所学的剑法、锻造之术、琴棋书画诗酒茶等课程都要学习。进度还算不错,尤其是在武学方面更是进展神速。

    当然,人无完人,强大的金手指也拯救不了叶学渣那神一般的书法,想到此,小叽萝挥剑的气势又强了些许。

    就在叶古苏胡思乱想时,传话而来的侍女已恭敬出声:“小姐,您昨天带回来的小公子已经醒了。”

    山庄客房

    秦钰醒来时快被满屋的金灿灿闪瞎眼。

    这是一间十分奢华的屋子,用明黄绸缎做帘,珠宝为饰,恰到好处的摆放着山水墨画、精致盆景,富贵中带着文雅,显眼却不突兀,很是和谐。

    窗外的日光有些强盛,秦钰抬手遮住,思索着自己是如何到这来的,他记得昨晚自己渡魂过后,甚是疲倦,在衡山山洞中昏睡了过去,怎么一睁眼便在如此富丽堂皇的房间。

    “吱——”

    明黄衣裙的俏丽侍女端着食物推门进来,对已然清醒的秦钰和善一笑:“小公子醒来了,饿了吧。”

    将膳食摆好,转身吩咐身后的侍女通知大庄主与小姐,便侍立一旁伺候。

    秦钰小公子温文一笑:“有劳姑娘,不知此处是何地?主人名讳可否告知?让在下拜见一番。”

    “这里是藏剑山庄,我家大庄主姓叶名英,不知您是否听过?”

    叶英?没听过…,不过看眼前之人一副“我家庄主如此厉害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表情,秦钰话音一转:

    “在下自小在山林长大,对江湖的名人盛事不甚了解。”

    真是可怜,难怪连藏剑山庄都未曾听过…

    “原来如此,那奴婢给小公子说说我们藏剑山庄的来历。”

    “愿闻其详”

    “秀水灵山隐剑踪,不闻江湖铸青锋。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这是江湖人士对我们藏剑…”

    大唐?天宝?不过距三皇五帝四千多年而已,为何我从未听过有此朝代?

    不同世界吗?如此离奇经历…,真是…有趣。

    “…受教了,真是感谢姑娘告知。”

    “呵呵,小公子不必如此客气,藏剑之事江湖人尽皆知,您想知道并不难,奴婢当不起您的礼。您是我家小姐带回山庄的,便是我们山庄客人,有事您尽可吩咐。”

    知道了处于何处,秦钰心中十分愉悦,面带笑意地坐下安静用餐,他举止文雅,礼仪周到,教养出众,让一旁观察的侍女姐姐坚信小公子一定是世家贵族出身,只不过家族落魄,流露山林…

    侍女姐姐瞬间脑补了一场豪门间恩怨情仇的狗血大戏,为秦钰的无知寻找完美借口。

    哦,你说她怎会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

    侍女姐姐表示,有个阅尽各类雷人狗血小说的主子你伤不起。

    叶古苏:本宝宝是无辜的(⊙ω⊙)

    春日的阳光温暖却不灼热,透过纱窗落入一身金黄绸衣的少年身上,有一股出尘的美丽,让进门时毫无防备的叶古苏被惊艳到了。

    叶古苏:真是没有一点点防备就被帅了一脸。

    重度颜控的小叽萝立即扬起灿烂的笑颜,蹦蹦跳跳的跑到男神面前卖萌:“小哥哥你醒来了,身体感觉如何?”

    “在下已无大碍,多谢关心。”对着萌软可爱的小萝莉,秦钰笑意温柔,若是她知道此时关心之人是世间不容的‘怪物’,如此清澈的眼睛是否会沾染厌恶与恐惧呢?真是…期待。

    叶古苏眼睛亮了,男神笑起来更好看了。

    “小哥哥你叫什么呀?”

    “在下秦钰”

    “秦钰大哥,我请你吃叉蛋叔叔的糖葫芦呀!”师姐说小孩子都喜欢糖葫芦,用这个来刷男神好感度的我真是太机智了,点个赞。

    叶古苏低头从包裹中取出糖葫芦,并未看见少年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

    此间世界真是有趣,小小荷包不用灵力也能有如同袖里乾坤之术的效用。

    叶古苏:剑三的世界就是如此不科学。

    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金衣女童与少年笑意妍妍,相谈甚欢,一派祥和,落在屋外的叶英眼中便是二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昨天小徒弟带了个小公子归庄的消息已近传遍山庄,今天人家一醒小徒弟马上就过来看望,莫非真像藏剑弟子所说小徒弟看上人家了。观这孩子眉目清俊,进退有礼,长大后也是一名翩翩少年郎,小徒弟看上也不是不可能。

    恩,作为人师还是不要过多理会,让他们自由发展就好。

    唉,养徒(女)弟(儿)就是如此无奈。

    “…唉,小哥哥是来观看名剑大会的吗。”

    “自然,如此盛会,在下慕名已久。”

    侍女姐姐:慕名已久是什么鬼,刚才连藏剑山庄都没听过→_→

    “即是前来观礼,小公子便在山庄住下吧!”门口传来低沉悦耳的温和声音打断了两人的交谈,乌发阖眸的金衣男子轻步无声,竟是叶英已到。

    “师父父”= ̄ω ̄=

    “拜见大庄主”

    “见过大庄主”少年抬手行礼,举止文雅,面上带着浅笑:“如此盛情,在下却之不恭了。”

    这就是藏剑山庄大庄主!返璞归真,虽未修炼灵力,剑道修为比那些修仙门派的老怪物也不差了。

    留在山庄也好,我可以慢慢了解这个新奇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