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裸体”糗事

水中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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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里几乎滴酒不沾的我,竟然出乎意料的被一个女人放倒了。更为搞笑的是,当我睁开眼睛,我竟然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竟然赤身****地卷在一张毛毯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被神打劫”?好在手机没有被盗,这是我自救的唯一方式。

    但是,总要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吧!

    我看了一下四周,发现这是一家星级酒店的客房。该有的东西都有,电视机、电脑、沙发、写字台、空调、浴室,甚至连杜蕾斯和印度神油,也一应俱全……当我看到衣柜的时候,我迅速从床上弹起来。打开衣柜一看,发现里面挂着两件白色的浴袍。

    真是谢谢天地,浴袍总比浴巾或者毛巾更加“遮体”。

    我把自己包裹严实,然后拿起手机,准备搬救兵帮忙……在这么一个金钱裸露的时代,身无分文,比老鼠过街还要惨。当我打开电话单,一页一页地往下翻,竟然找不到一名合适的救兵。

    孙鹏,好哥们,但是嘴巴不严,说不定就会把这样的“糗事”透露出去;小张,这小子,是典型的两面三刀的主,随时都有出卖我的可能;大郑,虽然嘴巴严,人也老实,但是想要让他当救兵,比拜菩萨还难。或许,这就是一名普通大夫的悲哀吧,真正的好哥们没有几个,剩余的全是不堪大用的“利害关系”。

    我想到种种可能,但是似乎只有一种可行。就是穿着浴袍,打着赤脚,在众目睽睽之下,以30迈的时速冲出酒店!而且这样做,完全可以登上头条,继续让汪峰屈居第二。可是我没有这样的胆量,我也不想占据头条,不想让陌生人点击我,消费我……我只能苦等,希望查房的“姐姐”雪中送炭。

    苦等半个小时,终于听到了敲门声。

    我慢慢走到门口,拉开一道门缝,问:“你是谁,有什么事?”

    门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昨天晚上你真恶心,把我的跑车当痰盂了,吐得到处都是,洗车的师傅还以为我是开法拉利拉泔水的呢!”

    门外的人是晨曦,当我开开门时,她拎着几件衣服,丢在床上。

    “昨天你穿得那些衣服,我都给你扔了……你穿这个吧,都是新的,我刚买的!”

    “昨天晚上,我……岂不是被……”我不敢想象下去。

    “放心,我没有那么饥渴!”

    “哦……”

    由于职业关系,虽然我看过无数个人的身体,甚至是敏感部位,但是被一个女人脱光,又被她看到了全部,是我不能接受的事实。就像有位哲人说:犯错的人埋怨过去,是对自己最大的亵渎。而此时,我就像一个“罪犯”,正在接受道德的考量和审判。

    “你还墨迹什么,赶紧把衣服穿上吧!”

    “你不回避,我怎么穿?”

    她转过身去,但是我依旧不敢脱掉浴袍,担心她突然转过身,给你一个鬼脸,然后笑着说:你身上的肥肉褶子真多!我的心跳持续加速,只要一张嘴,它就能跳出了。而我的身体,似乎浸泡了八个小时的冰水,有种刚刚捞出来麻木的感觉。但是顾不了这么多了!如果能够在3秒之内把衣服穿好,我就是一个胜利者。此时,耳边响起了倒计时:3、2、1……我快速脱掉浴袍,以最快的速度蹬上一条裤衩,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件T恤套在自己的身上。如果旁边有电视吉尼斯的记录员,我的穿衣速度,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就像脱胎换骨后,重新长出一层皮。

    “好了,你可以转身了!”

    晨曦转过身,面无表情。当她看到我的装扮,脸都笑歪了。

    “咋了?很难看吗?”

    “我可以用一种动物形容吗?”

    “什么动物?”

    “流氓!”

    流氓怎么是一种动物?仔细想了一下才明白:流氓是禽兽!

    对于“流氓”这个称谓,我并不算受宠若惊。外面流传着许多风言风语,说皮肤科的大夫,很多都是“色狼”!我有一个同僚,他在另外一家三甲医院的皮肤科坐诊。这家伙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色狼”,他曾经用针孔相机偷录女患者的诊疗视频,然后高价卖给境外的色情网站……据说获利不菲。当然,这家伙后来被人发现了,还被一个女孩的男朋友暴打一顿。如今,他被关在东郊的高墙大院里面壁思过!

    我对着镜子照了照,反倒挺喜欢晨曦给我买的衣服。不仅大小合身,而且还穿出一种年轻人的感觉。

    我与她一起下楼。我的钱包、证件,被寄存在服务台的柜子里。取钱包的时候,我终于“拨开云雾始见天日”,不再纠结被女人扒剩裸体这件事。因为前台服务员对我说:“先生,昨天是这位小姐送你来的,我们王经理把你送到房间里的!所有的财物都在这里,请你清点一下,看看有无丢失或者缺少?”

    “都在,谢谢你!”

    就像一名身居大牢数年的囚犯,终于被放出来的那种感觉。

    晨曦问我,还上不上班?

    我说:“还得去,上班才是正经事!”

    她决定捎我一程,亲自送我到医院门口。

    我说“坐着法拉利的人,哪有心思当大夫啊,我还是去打个‘滴滴’吧!”

    走出酒店,我向左走,晨曦向右走。

    醉酒后的阳光,似乎格外刺眼。我一边走,影子拖在后面,也跟着我一起摇晃,仿佛有一个人始终不停地跟踪着你!我知道,这是幻觉。酒后,或许都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觉。甚至,当你环顾四周,你会觉得自己才是宇宙的中心……这让我联想到小时候,父亲将我举过头顶,笑嘻嘻地对我说:“宝宝是太阳,妈妈是地球,爸爸是月亮!”走着走着,竟然凑齐了“吉祥三宝”!

    我摇摇晃晃回到医院。护士站的小刘对我的评价是:“哇,你的这身衣服好有个性!”

    那当然,被人评价为“野生动物”的装扮,岂能没有个性?我一路走到皮肤科,那些看上去蛮横无理的病人家属,都纷纷给我让道。难道一件衣服,就能增加杀伤力?

    这种不正常的亢奋状态,一直持续到我洗完脸、穿上白大褂,才慢慢消停了下来。

    我正常了,酒彻底醒了,荷尔蒙也平稳了。我才发现,晨曦是那种带着毒刺的玫瑰,完全碰不得。虽然我没有在一个女人面前失身,至少那个狼狈的洋相永远保留在我的记忆里。

    我翻开电话联系人,有一种将她拉入黑名单的冲动。可是,这朵带刺的玫瑰,偏偏又十分吸引我……想到这里,我竟然选择了关机。如果二十四小时内,没有收到她的未接来电的信息,我就彻底将她打入“冷宫”……然后以另外一种面貌,迎接后面种种可能发生的姻缘。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醉酒之后的我,彻底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