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遭人暗算

杰克·伦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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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遗憾布克从不会读报纸,要不然,它也就不会碰到那么多麻烦了。

    近来,去往北极探险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金属。船运和货运公司的人们立即把这令人振奋的消息大肆地刊登在报纸上,令整个欧洲都沸沸扬扬。

    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一批又一批地涌向了北极地区。

    在那只有冰和雪构成的世界里,雪撬就是唯一的交通工具。而雪橇这种东西需要体魄健壮的狗——既能当苦役,又能忍受得了冰寒。

    于是,沿着太平洋海岸,从布洁得湾到圣地亚哥港,所有体格强壮、长毛耐寒的狗,都受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威胁。布克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

    庄园位于大马路边,院子里许多高大浓密的绿树隐隐约约遮掩着米勒法官的大宅,围墙的四周是宽敞凉爽的走廓。几条铺着小石子的车道,弯弯曲曲地绕过广阔的草坪,从恰似重云叠雾的树荫底下穿过。

    宅子的后面比前面还宽敞,简直是一眼望不到头。

    右边是好几间大马厩,十多个马夫正在那里忙忙碌碌地照料着那些又高又肥的马匹。

    左边是一排排爬满紫藤的佣人房,还有许许多多整整齐齐排列着的望不到尽头的仓库。

    中间是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牧场和葡萄棚草莓地。

    角落处还有一口深井和喷水机,旁边的终日清澈的水泥大游泳池是米勒法官孩子们跳水、乘凉的地方。

    这就是布克所统治的领地,它在这里度过了四年美好的时光。

    当然,这座大庄园里除了布克之外,还有别的狗。不过,它们根本算不了什么。它们成天无所事事,要么拥挤在狗窝里,要么就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另外还有一群专捉狐狸的狐狸狗,足足有二十来条。

    每当足不出户的日本狗土茨和墨西哥狗伊莎贝尔,在一大邦女仆们的扫把和拖布的武装掩护下,从窗口把头探出来,偷偷地四处张望时,它们便成群结队地跑过来,恶狠狠地冲着它俩叫,直到它俩发出受了惊吓的汪汪声,才得意洋洋地走开。

    布克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的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它受母亲的影响,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它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

    它这种优良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它具有了贵族的气质。

    不但如此,它还是一条有理想、有抱负的狗。它希望有一天能继承父亲的事业,随侍在法官左右,成为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

    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

    不过,虽然如此,它并没有让自己变成一条好吃懒做的狗,相反,它一刻也闲不住,尤其爱好运动。打猎、游戏和其他有趣的户外运动,不仅减去了它身上多余的脂肪,也磨练了它的筋骨,使它常年精神振奋,奔跑时更有猫的敏捷和豹的迅速。

    由于布克拥有一副健壮的体格和敏捷的身手,使得它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地在这里巡巡,到那里闻闻,以王者自称,把整个庄园都放在它的管辖之内。

    那些经常无礼取闹的狐狸狗虽然狗多势众,但也不敢在布克面前撒野;至于土茨和伊莎贝尔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布克在法官一家的生活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着他们比赛游泳,或者出去打猎。

    在清晨或黄昏,它也常以白马王子的身分,伴护着法官的女儿散步。冬日的夜晚,在熊熊的炉火旁,它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卧在法官的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在夏天的午后,它还会让法官的小孙子骑到它的背上,驮着他们到处爬,或者陪他们在草地上玩皮球、打滚,而且寸步

    不离地照看着他们以免到马房边的喷水井去做异想天开的冒险,或者发生其他什么危险。

    这就是到一八九七年秋天为止,布克的生活情况。

    就在这时候,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引起了无数人疯狂的淘金热,冰天雪地的北极随即成了人们向往之地。

    布克经常帮法官拿报纸,但是它从来不看,也看不懂。

    而且,它做梦也没想到那个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其实是一个不值得信赖的人。

    因此当莫纽尔逗着它,并对它说:“走!咱们一起散步去。”它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尾巴,高兴地跟着去了。

    莫纽尔有个不好的嗜好,即赌博,而且还深信赌久必胜的法则,于是注定他赌运不佳,一输再输,终于欠下了一屁股债。用园丁助手那微薄的工资,要养活老婆和几个孩子已经很吃力了,哪里还有什么多余的钱还债呢?于是他便心生歹念,打起布克的主意来。

    那是一个大家都十分忙碌的晚上,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业协会会议,孩子们则忙于建立一个运动俱乐部。

    于是狡猾的莫纽尔瞅准了这个机会,偷偷带着布克穿过牧场,往一个叫做校园公园的火车站走,没人看见他们出去。

    车站有个陌生的男人好像在等他们,一见到他们走近,便立刻迎上来,和莫纽尔窃窃私语起来,并不时发出铜板的叮噹声。

    “你得把它捆牢了才能交给我!”那个陌生的男人绷着脸,用嘶哑的声音说道。

    莫纽尔二话不说,就拿出一条粗绳套在了布克脖子上的项圈下面,又结实地缠了两圈,并说:“只要你一拉这个,就能摆布它了。”

    那个陌生人不屑地哼了一声,从莫纽尔手中接过了绳子。

    布克从来没有在脖子上被套过粗绳子,这种感觉新鲜极了,所以布克毫无反抗地,甚至有些矜持地接受了。

    它的贵族道德使它觉得不应该随便怀疑熟识的人,而且还以为应该服从它所望尘莫及的人类的智慧。

    然而它不明白的是莫纽尔为什么把绳子交给那个陌生人,这使它非常不愉快。

    而那张陌生、凶狠的面孔居然对它狰狞地笑起来,同时猛地用力拉他手上的绳子。

    逼紧的绳子勒住了它的脖子,使它几乎透不过气来。

    这个举动令它十分吃惊,这顿时激起了它的愤怒,于是向那个人直扑过去。可是,绳子反而毫不留情地越来越紧。

    布克疯狂地挣扎着,长长的舌头露在外面,宽厚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不定,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

    在它的脑海里,自它出生以来,从来没有人对它如此残暴无礼过,连法官也从来不曾打骂过它。像这样的奇耻大辱还是第一次碰到,它也第一次如此暴跳如雷。渐渐,它没有了力气,眼前一片黑暗。

    当火车驶进站,莫纽尔和那个陌生人一起把它扔进行李车厢的时候,它已经失去知觉了。

    火车哐当哐当地向前驶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它慢慢恢复了知觉,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全身都酸痛,尤其是喉咙,它觉得渴得要死。

    这时它才发现自己躺着的木板正一左一右地颠来颠去。直到火车头发出了粗嗄的汽备声,它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因为它以前经常和法官一起乘火车外出旅行,坐在行李厢内的感觉,它是非常熟悉的。

    可是,它好像不是跟法官去旅游,它怎么会在火车上呢?

    当它睁开双眼看到那张可恨的脸孔时,它立即想起了一切,于是怒不可遏地吼了起来。

    那个人一看布克发怒,便跳起来要勒住布克的脖子。

    但是,布克早已闪电般地冲过去狠狠地咬住了那个人的手,死也不肯放松,直到它的意识再度模糊为止。”嘿!它疯了!”

    那个人一边把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用手帕包扎起来,一边向听到呼叫声,跑过来救他的列车员说:“我在帮我的老板把它送到旧金山去,据说那儿有个很不错的狗医,可以治好它的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