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野的滋长

杰克·伦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燃文小说网 www.ranwenxs.cc,最快更新野性的呼唤引最新章节!

    桑顿的爱终于战胜了野性的呼唤,此时此刻布克恨不得立即投进桑顿的怀抱里。

    那匹野狼跟在布克身边跑了近一个时辰,一路上低声地哼叫着,仿佛在规劝布克一样。可是,布克依然坚决地头也不回继续走它的路。于是,它无奈地蹲了下来,仰望天空长嗥起来。那凄凉的嗥叫声令布克不由自主地颤栗了一下,但布克没有停下来。后来哀号声逐渐微弱,最后,终于消失在遥远的地方了

    当布克回到营地,跑进木棚屋的时候,桑顿正在吃午饭。

    见到桑顿,布克一阵狂喜,立即热情地扑到他身上,像久别相逢的亲人般,又抓又舔,还咬他的手。而桑顿也一前一后地摇晃着布克,疼爱地骂它。

    之后,整整两天两夜布克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桑顿,更不让桑顿逃出它的视线之外。

    桑顿干活的时候,它紧随其后;他吃饭的时候,它就趴在地上凝视着他;到了晚上,桑顿要睡觉的时候,它看着他钻进温暖的睡袋里,早晨又看着他钻出来。布克分分秒秒守候着桑顿,唯恐一不留神,桑顿就会消失一样。

    然而,两天之后,那来自森林里的呼唤声又响起来,而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迫切。跟那匹野狼肩并肩奔跑在那片广阔森林的喜悦之情,又重新萦绕在布克的心头。那声音使它躁动不安,但同时又深深地引诱着它,布克情不自禁地再次跑进森林里去,但是,它并没看见那匹野狼的身影。尽管它彻夜倾听,那叫它心颤的凄婉的长嗥也始终没有响起。

    为了追寻那匹山狼,布克开始睡在外面,有时候甚至一连好几天离开营地不回来。有一回,它干脆越过小河源头上的分水岭,再次走进那片广阔的密林,在繁茂的树木和溪边游荡了近一个星期,却仍旧没有寻觅到它那荒野朋友的踪迹。

    在这段徘徊的日子里,布克学会了猎杀其他动物来消除饥饿。

    有一次,布克来到一条宽大的河岸上,准备捕捉大马哈鱼的时候,遇到了一头大黑熊。这头庞然大物在捉鱼时,不小心被蚊子叮瞎了眼睛,正在河边暴跳如雷。大黑熊绝望的咆哮声激起了潜在布克内心深处的凶狠性格,在河边和大黑熊厮杀起来,最后把大黑熊杀死了。

    那虽然是一场艰难的搏斗,却充分证实了布克已经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勇猛,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的环境中,也能独立生存下来。为此它感到无比自豪。现在的它是个猎手,一种凶残的动物,这从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块肌肉中清清楚楚地表现了出来。

    布克从它圣伯纳父亲那里继承了健壮的体格,牧羊犬母亲则给了它优美的外形。除此之外,它有一张比任何狼嘴还大的长筒形的嘴,它的头也比一般的狼还硕大。如果不是它嘴巴和眼睛上有几根稀疏的棕色毛须,胸前还长有白色的斑毛,它很有可能就被误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狼呢!

    它不仅有卓著的外型,而且还具备了狼特有的狡猾和敏锐。它的天生的优越,加上后来在残酷环境中所受到的磨练,使它具有十足的野性。如今正是它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候,它全身都洋溢着充沛的活力。

    遇到非常情况的时候,爱斯基摩犬都会迅速地跳起来防卫或是攻击,而布克的反应则足足有它们的两倍还快。它看见一个动作或听见一种声音的时候,是在同一瞬间就加以判断和作出反应。

    “这是世界独一无二的狗!”有一天,桑顿看着布克大步走出营地时,不由自主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看见布克一旦隐没在森林后出现的急速而惊人的变化!

    只要布克一走进森林里,它就受四周神秘气氛的影响,反射性地把潜在的原始本能和野性完全体现出来。

    它不再是主人温顺忠诚的狗,而是一条荒原上狡猾凶残的狼。它用像猎一样轻盈的脚步悄悄潜行,在树荫之间用像蛇一样的奸诈用肚子爬行,然后突然跳过去袭击别的生物。

    布克还知道该怎样利用掩蔽物,捕捉巢窝里的松鸡或猎杀熟睡中的野兔。

    即使动作灵敏的小金花鼠,如果在爬树的时候哪怕稍微逃迟了一秒种,它也能够在半空中抓住它。

    对布克来讲,在池塘中游动的鱼,游得太慢;在海岸边修筑堤坝的海獭也不算太谨慎。不论多么机警伶俐的动物,它都能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变成自己口中的食物。

    它喜欢吃自己捕杀的猎物,而且也喜欢在追击猎物时,那种惊险紧张的刺激过程,所以,它常常采取欲擒故纵的战略。

    在几乎捉到它们的时候故意放走它们,让它们一边逃跑,一边在死亡的极度恐慌中惊叫,这是它最愿意做的事。

    秋天,一批批麋鹿从高山上迁徙到山谷来,准备在不太冷的低谷中度过严寒的冬天。

    曾经在偶然的一次机会里,布克扑倒了一匹掉队的小鹿。

    从此,它对体格比自己大上好几倍的麋鹿,产生强烈的征服欲望,它希望能激烈地跟它们搏斗一番。它每天都在等待这个机会的来临。

    机会终于出现了!

    有一天,它在一个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闲荡的时候,碰到了一批估计有二十多只的麋鹿群,正浩浩荡荡地从它面前走过。

    走在前面领队的是一匹公鹿。

    它的体重大概有一千三百磅,站在那里有六英尺多高,头上的那只掌状大角竟有十四根的分枝。

    它的脾气粗野暴躁,性格也很蛮横凶恶,一看到布克,眼睛里就闪射出恶毒的光芒。

    遇上这么一个庞大而凶狠的对手,正是布克所期待的。因此,它并没有逃脱,反而激动地准备和对方作战。

    传自原始世界捕猎生活的本能教导布克如果想打败那头公鹿,第一个要做的应该是想办法让它离开鹿群。但是,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于是,布克立在那头公鹿袭击不到的地方,一面吼叫,一面在周围扑跳,不断地故意激怒它。

    那头公鹿因为不能摆脱这可恶的家伙,不禁大发雷霆,毫无顾忌地攻击布克。

    布克便洋装败阵,巧妙地往后退,引诱它随着布克走。

    蠢笨的公鹿不知潜在的危险,一步一步走进布克设计的圈套里,开始逐渐脱离了队伍。

    起初,还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也跟上来一起攻击布克,好让它们的首领能够再度回到队伍里。

    但布克凭借它不屈不挠的耐性,总是在鹿群两侧,阻挠它们顺利前进,而且一有机会就从四面八方袭击它们,激怒鹿群,使它们内部发生混乱,逼迫脱队的公鹿气得像疯了似的横冲直撞,没有工夫重新回到鹿群中。

    不久,夕阳慢慢落山,白天就要快过去了。

    正在逐渐临近的冬天,使鹿群一心一意想尽快抵达较暖和的低谷去。

    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它们想摆脱面前这个不知疲惫的家伙,并非是很容易的事。

    那些年轻的公鹿,尽管有心想去救助它们的先辈,但是,并不是整个鹿群的生命或者那幼小的麋鹿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最后,鹿群为了顾全大局放弃它们的首领,继续赶路去了。

    当黄昏降临的时候,那头公鹿独自低垂着头,黯然神伤地望着它所心爱的鹿群渐渐远去。

    它曾试图追过去,可是布克挡在面前,晃动着它那无情的獠牙向它逼进,只得眼巴巴地看着伙伴们越走越远。

    它曾经是个驰骋在激烈战场上的勇猛的英雄,然而,现在面对这个高还不及自己膝盖的家伙,它竟然已经感到死神的召唤了。

    从那一刻起,布克便不分昼夜,丝毫不放松它的猎物一步,紧紧地追随在它的旁边。既不让它有片刻的休息,也绝不允许它吃半点东西。即使在它们渡过涓涓细流的时候,也不让它喝到一滴水。在饥肠辘辘和焦躁如焚的干渴,公鹿终于受不了,疯狂地跑来跑去。

    看到它这种疯子般的举动,布克并不向前阻止它奔跑,而是任由它到处跑,它自己则跟在后面轻快地奔跑。它感觉这种游戏有趣极了。

    当那头公鹿跑累了,停下来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喘粗气的时候,布克就在旁边躺下只是看着它,但如果它试图找东西吃或要喝水的时候,布克就凶猛地攻击它。

    渐渐地,那个硕大的脑袋愈垂愈低,蹒跚的脚步也变得愈来愈无力了。

    当布克一边伸长鲜红的舌头喘气,一边紧紧盯住那头公鹿的时候,它清楚地看到那头大公鹿已经快不行了。

    可那头公鹿仍旧努力地支撑着,终于在第四天夜里才被布克折磨死。

    布克在巨鹿旁边呆了一天一夜,它吃饱了就睡,或在附近随便走动一下。

    等它休息够了,重新有了充沛的精力,才掉过头来,跑回营地去和桑顿他们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