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羔羊,牧羊人

死翼耐萨里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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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修女似乎很好奇墨菲斯的反应,迈着小步子走到了墨菲斯的另一边,修女袍很贴身,她细嫩的胳膊隐蔽在黑色的袍袖下,脖子上挂着一枚银色十字架,微微摇晃。

    阳光下,十字架反射着并不刺眼的光芒。

    “主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模样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整个大地。”

    仿佛病句一样的晦涩语句读出来别扭万分,让墨菲斯觉得自己好似有阅读障碍——他识字,但是用的不多,话说的少,所以嘴很笨。

    “嘻嘻…”

    旁边的小修女笑了,轻轻捂着嘴,似乎是觉得墨菲斯说的话很有意思,眨眨眼睛,轻轻迈进了一步,踮着脚尖看墨菲斯手中《旧约?创世纪》的第一页。

    这个动作让墨菲斯有些神经质的敏感了——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放到了剑柄上,不过身体侧过来看向小修女的他并没有做出什么拔剑质问的傻事,只是抬起头,对上了那双眸子。

    十秒钟。

    墨菲斯败了——因为他最受不了那种无辜的凝视,有些颓然的叹了口气,合上了手中的书籍,他出声道:“你是这里的老师?”

    这个问题也就他问得出来,因为他对于二十九岁以下的女性长什么摸样完全没有概念,即便是当初的“帕丁之花”布兰妮,又或者公爵府的那些女佣们,在他眼里通通是“二十九上下”——即便一个个水灵的女仆很多才十八岁不到。

    小修女摇摇头,没有说话,两只手握在一起,有些羞涩。

    墨菲斯撇撇嘴,看了看四周,随即也是放松下来,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道:“你不怕我?”

    他这么问完全是一种略带恶趣味的心理——因为眼前的修女看上去真的很无辜…而且无知。

    哑巴似的女孩对这个问题有些疑惑,随即摇了摇头。

    “见过狼没有?”

    墨菲斯用手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姿势。

    修女继续摇头。

    “你让我想起了原来见过的一窝狼崽子…就是狼宝宝,它们的父亲让我吃过不少苦头,”墨菲斯指了指自己的右肩,那里曾经有一道恐怖的伤疤,他望着一脸好奇的修女继续道:“不过自从我给它前腿弄断掉一次后,它就躲着我走了。”

    兴许是眼前这个像当初那窝小狼崽一样的小女孩让墨菲斯想起了什么,总之这是他在来到君士坦丁后第一次愿意敞开心扉自由自在的说话。

    并非是没来由的信任,或许只是一种感情上的宣泄。

    “你有卡尔巴之王厉害?”

    墨菲斯伸出手,那双长满厚茧的手掌修长而有力,有些滑稽的做出了扑食的动作,顺带还做了个鬼脸——小修女“扑哧”笑出了声,捂着嘴弯了腰。

    卡尔巴之王,这是最终被墨菲斯杀死的银腹魔狼的绰号。

    “没它厉害,你就不怕我?”

    没来由的,墨菲斯咧嘴一笑,心里柔软一片——这是他首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展露笑容,牙齿洁白,温暖而从容,而他上一次有这种表情还是在六个月前,自己成功干掉那头棕熊后坐在它温热的尸体上欣慰于完成了唐吉坷德布置的任务。

    似乎是铁了心不说话,捂着嘴直起腰的修女眨着大眼睛,面对墨菲斯其实算不上好笑的笑话使劲摇了摇头,幅度之大晃得头顶的那个修女帽都要掉下来似的。

    处的门口传来了谈笑声,转过头的墨菲斯目光微微一冷,原本轻松的气氛陡然凝滞,连旁边的女孩都感受到了眼前家伙那过于明显的变化。

    她似乎并不喜欢嘈杂,望了墨菲斯一眼,便赶紧小跑向了教室的后门。

    两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看上去只是一次无言的偶遇。

    墨菲斯微微靠着椅背默不作声,他不喜欢这种环境,人过多的时候,自己的感知会因为分散而没有丛林中那种敏锐的状态,比如他现在挑的位置处于教室的一处角落,既能看到近乎所有学生的背影,也能看到讲台上讲师所站的的位置,但是却又处于背后的巨大立柱和墙面的夹角位置,这样后背便有一个屏障,让他可以微微放松对身后的防范。

    这些都是本能,是近乎所有贵族少爷都无法学会的本能。

    教室渐渐坐满,宽敞而巨大的教堂让学生们的谈话声显得有些空灵,让人不由自主的细声细语气来,仿佛害怕惊动了头顶的神明,在全民信教的拜占庭,对于神祇的敬畏于公共场合是一种素质的表现——当然,如果面对主的受难像表现轻佻,宗教裁判所并不介意把你逮捕并拖进那个被称为“圣光下的阴影”的阴暗建筑。

    小修女再也没出现,这让墨菲斯微微有些失落——并非多余的感情,只不过是自己很留恋那种可以将心情放松的状态罢了。

    上课铃声由这座大教堂门口的撞钟替代,学生们在钟声敲响过后便看到讲台走上一位老者,略微缓慢的步伐,驼得很严重的后背,一头银发草草梳理,戴着一顶修道院的修道士才会戴的帽子,眼神浑浊,一双手上满是虬结的青色血管,怀抱一本古旧的典籍,如同圣罗兰教堂前那些圣徒浮雕从历史中走出。

    他的神情很专注,仿佛握着手中的《旧约》,便握住了整个世界。

    在拜占庭神职人员中,眼前这种人物看上去基本都是最底层的修道士,往往政治地位一辈子不会寸进,但是却会为了手中的《旧约》——或者说头顶的神明而奉献终生,永不后悔。

    “孩子们,请原谅我因为身体原因将‘神学基础’这门课推迟了两周,一把老骨头禁不起折腾了,或许教完你们这些学生,我便会回归主的怀抱,”老头子即使站在讲台上,却并没有比在座的学生们高多少,他的话语也是让教堂内寂静一片,“当然,主是宽容的,会允许我将迷途的羔羊指向正路。”

    简短的开场白,老人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学生们会有什么反应,他没有做什么自我介绍,只是以“牧羊人”自居,走到白色大理石堆砌的讲台上,他轻轻地用手画了一个十字,默念了祷文,将怀中的典籍轻轻放在木桌上,却并没有着急翻开。

    “孩子们,我知道你们或许心中有着这样那样的疑问,有些问题甚至会让你进入裁判所,这种情况我并不稀奇。”

    他的声音浑厚而有力,和伛偻的形象截然不同,让不少坐在前排的学生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体。

    “人之所以痛苦,往往因为追求的是错误的东西。”

    第二句话,全场寂静。

    “异端和圣徒,往往一线之隔,历史上的诸多圣徒,十之八九为死后追认,因为他们在世时提出的理论都是打破世俗的,是我们手中的书籍所不曾出现的。”

    他的手掌摊开,指向了旁边檀木讲桌上的那本典籍。

    “我们终生仰望,圣徒却在俯瞰,这或许是主向我们开的最大玩笑,也是世间最残忍的事实——我们无法否认自己的愚蠢和无知,却不愿意真正抬起面庞去面对它。”

    短短几句话,振聋发聩,令教堂仿佛公墓。

    墨菲斯有些出神的望着眼前的老人,心下惊骇——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唐吉坷德口中那群教廷的神棍永远是一副恨不得把你脑壳子掀开洗脑的德行,在进入这里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第一节课便把它从课表上划去的准备。可是这位其貌不扬的老人却用几句话让他脑海里对神学的固有概念完全推翻,虽然称不上折服,但是墨菲斯却暗自佩服他的功力,这种感觉有点像是自己面对唐吉坷德时的那般,自己仿佛倏然渺小了许多,却又和他站在平等的位置。

    老人没有多说,只是带领整个教堂内的学生们默默地念诵了《旧约》中那信徒在食用午餐晚餐前的祷言,随即开始的课程却不像是理论课,反而如同历史——因为他所讲述的,是神学基础演变的过程。

    触类旁通,生动有趣,一堂课时间流逝的飞快,墨菲斯在种种故事和趣闻中兀自出神,这些东西都是唐吉坷德不曾讲述的,因为在那个老家伙眼中,这些玩意就是“该扔进壁炉里焚烧的垃圾故事”,和《尼伯龙*根之歌》与《罗兰之歌》那种讲述骑士勾引贵妇的狗血情节一样都该被万人唾弃——当然,事实上这些东西在拜占庭都是最受人追捧不过的诗歌故事,口口相传大有延续千年之经典的架势,可见“狗血造就经典”的事情在历史上频频出现绝非巧合。

    下课的钟声响起,老人的最后一个故事正好讲完,不多占用学生们一分钟,他挥挥手示意下课,随即也不理会教堂响起的掌声,转身离去。

    背影略显孤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