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福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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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春寒料峭到夏蝉喧嚣,探到南秋客厅窗玻璃上的香樟枝条愈发绿了,细碎的黄花携了隐约的清香早在一两个月前就零落成泥碾作尘,它四季常青,又回到没什么新意的模样。

    南秋刚搬来这里的时候,过得按部就班又混混僵僵,每当午夜梦回,攒了满腹的怅然若失变成冰凉的水珠滚到鬓角,她就会从床上爬起来,幽魂一样踱到客厅,端着水杯站在窗边发一会呆。

    第一次注意到美男,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时刻。

    睡衣装饰用的扣子滚落到地上,南秋戴上眼镜摸索了半天也没能找到,心烦意乱地直起腰来时,虚掩的窗外忽然传来几声凄厉的猫叫。

    那时候他还是不为她所知的,鼎鼎大名的猫大王。

    路灯忽闪,很暗,两团影子揉在一块儿,偶尔能辨出其中一抹雪白。南秋饶有兴致地站在楼上观战了近十分钟,睡意全无,直到猫大王一爪把对方掀翻到花坛底下,对方灰溜溜地败走,她才打了醒来后的第一个哈欠。

    大王舔了舔爪子,又把争斗中变得凌乱的毛发梳理整齐,接着伸了长长一个懒腰,才开始享用它的战利品——一条只有一半的鱼。

    它咬了一口,立马吐了出来,走了。

    南秋甚至怀疑自己在它看似面无表情的猫脸上看见了深深的嫌弃。

    还是高贵冷艳的嫌弃。

    她躺回床上刷了两个小时的某宝,鬼使神差地买了一堆猫罐头,猫饼干,猫果冻,还有一大袋猫粮,花光了这个月仅剩的工资,捶胸蹬足又心满意足地睡了,没有做梦。

    南秋甚至没想过猫大王还会不会来她楼下的花坛。

    她好几天没再看见那只白猫的影子,深夜醒来,晃到窗边的时候,路灯下也没再发生过两只猫争夺食物的战争。

    快递到的那一天,下班后,当南秋吃力地抱着一大箱猫食走到楼下,想要歇上一会儿时,她眼角忽的闯入一抹白色,夕阳西下,给它镀上一圈橙黄色的轮廓。

    听到人的脚步声,猫大王的双耳轻微地抖动了两下,缓缓回过头,一蓝一黄的异瞳里是漠然的审视,却在对视的短短一瞬俘获了南秋日渐僵硬的心。

    它真好看,真可爱。

    南秋故作镇定地抱着箱子经过猫大王身边时心想。

    防盗门轻轻扣上,她飞快地跑上楼,掏钥匙,开门,甩包,暴力开箱,一气呵成。

    红黄蓝绿的包装散落一地,南秋抓起一盒罐头,探头往窗外看了两眼,它还蹲在下面,于是又飞也似的奔下楼,差点撞上正要出门去跳广场舞的胡奶奶,然后她在防盗门后平稳了几秒急促的呼吸,才推门走出去。

    猫大王仍如雕像般蹲在花坛边沿,姿态端正优雅,雪白的毛发一尘不染,小半截尾巴垂在空中,偶尔晃动两下打破它仿佛不是活物的错觉。

    南秋近猫情怯,不敢轻易打扰猫大王休憩,又生怕把它吓跑,她捏着罐头站在单元楼门口遥遥望它,脚尖在地面划了几个圈才迈了步子,却是小心翼翼地绕到花坛另一侧,把罐头打开,轻手轻脚地放下。

    “哎,小猫儿。”她扭头,让声音听上去温和温柔,不至于太大让它受到惊吓,不至于太小让它选择忽视。

    正正好,猫大王侧着脑袋看向南秋的方向,她心一紧一软,愣了半晌才想起叫它的初衷,于是用手指了指罐头,说:“你饿了吗,这儿有好吃的。”

    猫大王的视线从南秋脸上转移到她指的方向,粉而小巧的鼻尖有幅度细微的动作,它步伐轻盈地过来了,南秋几乎屏住了呼吸,静静站在原地等候,像是一名尽心尽责的使者携了贡品垂首站在殿下,战战兢兢等候回应。

    想必它一定很挑剔,小区里几乎没有其他野猫能打得过它,所有善意的施舍必然要经由它先过目,可它仍然这样瘦,四肢纤细,小小的脑袋凑近罐口细嗅,“喵”,它抬头,落日的余晖还在,攀上嘴边细长的胡须,掉进蔚蓝的大海与金色的麦田里去。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

    它爱吃罐头,通常会剩下些许,以示矜持。

    它钟爱猫布丁,只吃金枪鱼的,南秋一般隔天给它带两个,挤在罐头掀开的盖子上。

    南秋也曾尝试过用猫薄荷饼干引诱它,它永远无动于衷。

    他们从不亲密。

    而下班回家却成了稍微值得期待的事情。

    至少在把自己扔进懒人沙发,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时,心里终于有了别的惦念。

    它曾是猫大王,现在是美男。

    最爱吃岩烧海苔味薯片的美男。

    能关在家里就关在家里,不得不出门就必须用帽子遮住耳朵的美男,深浅不一的褐色眼眸长在一张颇具混血儿风格的脸上,笔直高挺的鼻梁,红且薄的嘴唇。听说猫的性子大多冷淡,往好听了说是独立,往难听了说是薄情。

    南秋认为曾经那个猫大王确实诠释了一只教科书式的猫模范。

    但男友贩卖机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一只高冷如斯的猫界翘楚在不知名力量的干扰下变成了一个人形树袋熊,八爪章鱼精,行走求爱仪。

    并且鼻子变得比狗还灵。

    他对南秋锲而不舍纠缠的热情,在南秋甩着凌卿亲自给她送来的塑料袋上楼,满面春风地打开门,兴高采烈地对着几盒药傻笑了将近三十分钟,又兴高采烈地对着手机傻笑了将近三十分钟,最后被他的一个熊抱打断后,终于一反常态地冷却下去。

    “你和他见面了。”美男死死盯着南秋的脸,后退一步,蹲在她跟前。

    南秋从恍然若梦的神情中醒过来,没有听清他的话,问:“怎么了,美男?”

    美男埋在浓密睫毛下的情绪烧成了冰冷的火焰,他说:“他亲你了。”

    南秋还未消退的笑容因他笃定而阴沉的语气而沾上讶然。

    “是啊,”须臾,南秋坦然地说,“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这是我做梦也不能——做梦才敢想象的事情。”

    话音方落,美男猛地上前,他曾是那样瘦弱却高傲的一只猫,变成人后的身材依然精瘦纤细,可南秋现在才发现,他是成长着的,高大身躯投下的阴影把一整个她都笼罩进去。

    他真好看,真可爱。

    双眼因为愤怒,颜色深的那一只更深,几乎接近黑,浅的那一只更浅,淡得像透明。

    南秋手腕被他牢牢箍住,眼神被他牢牢锁住,她冷静地抬头,目光同她的语气一样坦荡,然后她看着美男眼里的愤怒成了悲哀,悲哀变为绝望,绝望化作漠然。

    漠然如针在南秋心头上扎了一下。

    美男放开了她。

    乌云退散,灯光重新洒在南秋身上。

    美男居高临下地望着南秋,就像南秋曾经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一样,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一段距离,以食物为纽带维系起一段脆而不坚的关系。

    他们从不亲密。

    “为什么不能是我呢?”美男脸庞逆光,南秋没戴眼镜,看不清他的表情。

    她用左手握了个拳头给他看,“我的心脏只有这么大,负责爱情的那一块地儿,装一个人就够挤了。”

    “美男,你总有一天会离开我的,你总有一天会幡然醒悟,你真正喜欢的,真正在乎的人,不是我。”

    周一的早晨是一周中烦躁排名仅次于周日晚上的日子。

    夏日勤奋的天光把南秋叫醒,她晕沉沉地把响个不停的手机闹钟关掉,睡眼惺忪中看到凌卿发来的消息,毫无新意的“早安”两个字,愈发眼熟的少女猪头像,足够吹散蒙在心上的一层雾霾。

    打开卧室门,美男一如往常地霸占着她的懒人沙发,蜷成一团,身上盖着她半夜起来上厕所时给他盖的薄毯,一大半拖在了地上。

    他没有离家出走。

    南秋莫名松了一口气,随即又为他们的关系隐隐担忧起来。

    昨天晚上是个平安夜,没有冲突也没有战争,在南秋说完“不是我”后,两人均不甘示弱地在沉默中对视了许久,最后美男一言不发地窝回沙发,再没有抬眼看南秋一下。

    她能怎么办,她该怎么办?

    南秋不是没想过,美男的出现完全不出于她的意愿,几乎可以说是男友贩卖机硬塞给她的,她为什么要管他的死活,为什么要对他负责呢?

    可每每产生这种想法,随即而来的就是无法摆脱的罪恶感。

    她无法将他赶出家门,无法置他的生死于不顾,也无法回应他的感情。

    南秋做梦都想拥有一只猫。

    然而饲养宠物永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和美男相识的短短几天过得兵荒马乱,他们几乎没有正常地坐在一块儿吃过一日三餐。

    南秋打开冰箱,只剩两个鸡蛋,半袋吐司,拉开下面冷藏柜的抽屉,上回她妈送来的饺子早被她吃了个一干二净。

    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出几片还没过期的火腿,在厨房叮铃哐啷折腾出两个有点模样的三明治,转身正要回客厅叫美男起床时,才发现他不知何时睁了眼,沙发咖色的布料衬得他脸愈发白了,一对漂亮的眸子正幽幽盯着南秋的方向看。

    南秋端着三明治站在厨房门口遥遥望着他,就像以往站在单元楼门口遥遥望着花坛上的它一样。

    “吃早饭了,美男。”南秋说。

    美男继续看她,看了半晌,身子一转,头也扭了过去。

    南秋吃完了她的那块三明治,来来回回窸窸窣窣拾掇了小半会儿,拎着包出门上班了。

    新的一天,旧的事务所,旧的没劲。

    中午和同项目组的王姐和小茹去吃饭,电梯下了一半,南秋猛然想起家里那只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三小时在闹脾气的大猫没有饭吃,她扯了个谎和同事告别,打包了两份日式拉面,赶地铁时还差点儿崴了脚。

    回到家,早上的三明治原封不动地放在餐桌上,美男也原封不动地蜷在沙发上,半阖着眼,一个哈欠呼之欲出,南秋进门的动静叫他懒懒地抬起下巴,又懒懒地收回去,眼睛倒是彻彻底底合上了。

    南秋在满室寂静中吃完了她的那份拉面,又把另外一份从打包盒倒进碗里,干净的筷子搁在一边,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到了一,事务所还攒了一堆事儿要干。

    她收拾了垃圾,对牛弹琴,叮嘱了美男几句要吃饭的话。

    美男终于不缠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