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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帝国学院的魔法师,贝克汉姆混得很好,准确的说,是全校闻名,这是因为他有足够拽的资本。
贝克汉姆的老子是希班牙帝国的宰相,属于绝对的上层贵族,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所以他儿子来到帝国学院上学,当然不会让他寒碜。
由于贝克汉姆学习的是火系魔法,所以贝克汉姆老子特地花巨资,找关系,给儿子凑齐了一套高级火系魔法装备。
红色魔法长袍是用一整块火蜥蜴皮缝制而成,做工精致,款式新颖;那把用千年黑檀木雕刻而成的法杖上,居然镶嵌了一颗拳头大小的红色魔晶,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绝对是好货,就连学院老师见了,都有点眼红。
脖子上,那明晃晃荡漾着红光的项链,据说是用炎晶打造而成,那玩意可是价值千金,有价无市的顶级魔法矿石,能够提高魔法释放威力;细长白嫩的手指上,居然还带着红宝石戒指,而且还是两个;就连脚上穿的靴子,都是用火鼠皮缝制而成……
穿着如此奢侈的魔法装备,贝克汉姆在学院的每次亮相,都激起惊叹连连,还得了个华丽外号:红色彗星。
不光家世出众,贝克汉姆这厮还长得格外英俊潇洒,身材高大,留着一头耀眼的波浪金发,深邃的蓝色双瞳绝对可以轻松放倒一群无知的女孩们。
这一切的一切,注定了贝克汉姆的学院生活无法低调。
用学院众多明爱暗恋贝克汉姆女孩们的话说:金发飘逸的贝克汉姆,简直如同慧星般耀眼,无形的熊熊火光,令她们热血沸腾,那致命的微笑和充满磁性的声音,简直让她们无法呼吸……
狗血啊狗血,如此煽情的告白,令学院无数狼友们是捶胸顿足,只恨生不逢时,遇到如此完美无缺的对手。
不过嫉妒归嫉妒,倒是没几个敢跳出来故意找贝克汉姆的麻烦,作为帝国*一员,可不是一般人就能惹的,他不招惹别人已经算是好的。
从这个月开始,学院的年度晋级考核已经如常进行,这也是学员们之间互相比试,决出高下,露脸扬名的好机会。
按照贝克汉姆的实力,要不是因为第一年学院不允许新学员参加比试的话,他现在起码也是名青徽法师了。
此刻,贝克汉姆正在魔法擂台上昂首挺胸,镇定自若,只要再搞定两个对手,他就可以顺利晋级,成为青徽法师了。
他的对手是个水系的白徽法师,而且还是个男的。
“比试开始!”裁判老师的话语打断了贝克汉姆的暗暗遐想。
“水箭!”对方似乎知道贝克汉姆不是个好惹的主,丝毫不敢保留,出手就是个二级魔法。
看着一道绿莹莹的箭光破空而至,贝克汉姆连眼皮都没眨下,嘴角微微翘起个弧度,将手中的魔杖抬起。
“爆裂火球”
在低喝声中,一团脸盆大小的熊熊火球从魔杖上跳出,呼呼迎向水箭,这可是个三级魔法,有身上极品装备提供的魔力增幅效果,贝克汉姆释放的魔法等级都小不下来。
嘭的一声,大火球直接将水箭给吞没,然后分成四个小火球,冲对面的法师砸了过去。
“水盾!”对手见势不妙,赶紧释放出防守魔法,来抵挡火球的攻击。
贝克汉姆可没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就在对手被火球砸得连连后退的时候,他双手举起魔杖,默默吟唱起咒语来。
原本已经灼热的空气,此刻简直就要沸腾了,红宝石上突然荡漾出一抹红得几近粘稠的光芒,转眼就变成水桶般粗壮,一头嘶嘶吐着火舌的巨蛇,冲对面游蹿过去。
“我的天,居然是四级魔法火蛇,这还是白徽法师的实力吗?”
“太厉害了,幸好这家伙不是我的对手!”
“那个红宝石法杖起码是四级的魔法武器,有钱真是好啊!”
“真是帅呆了,酷毙了啊!”
“偶像,他就是我的偶像!”
“我认输!”一声凄厉的惨叫从擂台上响起,可换来的,却是滋滋不断的烤肉声和袅袅燃起的黑烟。
贝克汉姆眼里看不到丝毫的怜悯,只有蹂躏对手后荡漾的快感,心里暗道:可怜的家伙,魔法比试可停不下手,活该你倒霉了。
……
看到贝克汉姆如此发飙,台下是哗然一片,猪哥霉女们是议论纷纷。
“比赛结束,贝克汉姆获胜!”
看着被火蛇烧成黑炭,散发着肉香的对手,贝克汉姆转过身,迎着阳光,很风骚地甩了甩波浪金发,冲下面热情的女孩们送出几道电眼,惹来尖叫声一片。
“下周的对手是谁?”走下台后,贝克汉姆冲凑上来的同伴问道。
“嗨,一个亡灵系的穷小子,对你来说小菜一碟。”旁边人不屑地说道。
“贝克汉姆,你可以提前庆祝了,那可是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啊。”
“还说什么呢,走,现在就去帝都酒店,我请!”贝克汉姆满面春风地说道,青徽权杖勋章似乎已经挂在他胸口。
一群男男女女簇拥着贝克汉姆是哄然而去,身后擂台上,负责治疗的蓝徽法师看着正痛苦呻吟的失败者嘀咕道:“真是过分,居然用四级魔法对付一个白徽法师,可怜的家伙被烧成这样,起码要一个月生活不能自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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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下手真是狠啊,居然直接将对手烤成熟肉,看样子我就算是买了自己输,赢的那点钱,也不够医药费啊。”看着那团远去的刺眼金发,人群中一个年轻的白徽法师皱起了眉头,喃喃自语道。
他就是贝克汉姆下周的对手,亡灵系的白徽法师:卢杰,一个从贫民窟中走进帝国学院的幸运儿。
对于卢杰来说,从进入学院的第一天起,他就憧憬着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高贵的法师,出人头地。
因此,他比一般的贵族子弟更加卖力,刻苦学习,能够忍受枯燥沉闷的冥想,希望可以超越其他人。
但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在一般情况下,魔法师想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实力,根本不可能,需要通过漫长岁月的积累和沉淀,才能换来等级的提高。
不过,那只是一般情况,二般情况的话,如果魔法师拥有过人的天赋,也是可以加快升级速度,比如大陆闻名的卡洛迪大魔导师,那厮就是个魔法怪才,凭着自己真实能力,在二十岁就成为红徽法师,五十岁就达到金徽。
很显然,卢杰并不是什么魔法天才,所以十八岁的他,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白徽亡灵法师而已。
当然,拥有魔法天赋的人毕竟是少数派,几万魔法师里出一个极品,已经算不错了,因此,秉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想级别高,还得靠钱烧。
所以归根到底一句话:当魔法师,有钱才是硬道理,钱堆里面出成绩。
金发贝克汉姆就是个典型的烧钱成功实例,身穿可以加快魔法释放速度的火蜥蜴长袍,手拿强力增幅法杖,尽管他的真实水平依然是一级白徽档次,但是却能发挥出四级红徽的实力,轻松搞定对手——有钱就是狠啊!
卢杰清楚自己和贝克汉姆的差距,暗暗想到:得想想办法,总不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吧?输是必然的,但是不能被玩得那么凄惨。
带着这个问题,卢杰心思重重地回到宿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