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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再来一碗!”
同州名为海景楼的酒楼上,伙计轻手轻脚地放下了满满一盆子的米饭,然后飞也一般地逃了开来,足足跑离了数丈,他才敢回过头,用敬畏的目光看着那个豪迈无比的汉子。或者说,用“敬胃”的目光更合适一些。
俗话说开饭店的不怕大肚汉,但这个汉子实在是太能吃了,而且那狂吃海嚼的劲头,伙计有些怀疑,自家做工的这个店里头的饭是否够他吃的。若是吃完了还不曾饱,会不会将桌子椅子都嚼了入肚?
卢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大胃王,又看了看旁边的章玉,原本有些低沉的章玉,现在完全振作起来了,眼睛瞪得溜圆,眨也不眨地盯着大胃王的嘴巴。小丫头这专注的神情,便让卢瑟觉得请这大胃王吃一顿值当了。
那几乎是面盆大小的海碗,大胃王连吃了五大碗,就连卢瑟也在担忧他是否会将酒楼的藏米吃尽的时候,他放下海碗,终于不再吃了。
“饱了没有?”卢瑟问道。
“我爷爷说了,吃饭六分饱,健康活到老。”那大胃王拍着肚子:“现在已经六分饱了。”
“哗”一声响,侧耳偷听这边动静的店伙计险些将柜台上的东西扫倒在地上,吃下五大海碗,还只是六分饱,这大胃王若是吃个十分饱,那当要塞下多少东西!
“多谢大哥款待,青山不改,绿水长留,咱们后会有期。”那大胃王又站起身来,说起话还有些文气,就是听起来不象是发自内心,倒象是事先背好的。
这汉子饿了三天,在街头看到小玉那委屈模样,还以为是小白脸欺负小姑娘,立刻挺身出来打抱不平。虽然是个愣头青,但这年代里,流氓痞子都是偶像,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人埋,有这种性子的人,卢瑟相当欣赏。
“你这便走了,下一顿饿了去哪儿吃呢?”卢瑟笑道:“不如跟着我吧。”
“我爷爷说了,久病无孝子,久食无亲朋。我饭量大,你我又是不熟,打扰一餐两餐倒还罢了,若是总跟着你,不免要惹人厌。”那憨人道。
“那你饿了如何是好?”
“我爷爷说了,人有双手,马有四蹄,只要勤快恳做事,便饿不死人。”憨人说到这句时声音低了下来,明显有些信心不足。
卢瑟哑然失笑,章玉在一旁不满地道:“啥事都是你爷爷说了你爷爷说了,你爷爷有没有说你会挨三天饿?”
那憨人挠着头,想了半天摇头道:“我爷爷说了,天公疼憨仔,只要我心眼好,老天自然会赏饭与我,便是饿个一遭两遭,也不打紧,可若是仗着气力去抢去夺,那便是吃下一锅米饭也会饿死来。”
卢瑟肃然起敬,这个男子口中的“爷爷”,用这种方法教他,当真实诚得可敬。
“又是你爷爷你爷爷的,你爷爷人呢?”章玉白了他一眼道。
“睡了,村里人说是死了。”憨人一句话说得章玉眼圈泛红,同情心大起,便是辛兰,想到自己的家人,也不禁唏嘘。
“公子!”章玉乞求地看着卢瑟,卢瑟坐正身躯,却不回答。
章玉的意思,无非是见这憨人天真淳朴,又是一片赤心,怕他失去依靠后误入歧途,若自己不是在逃跑途中,庄子上收下这么一个大肚汉倒算不得什么,不过是贴些粮食罢了,但这逃跑途中,万香殿的人没准什么时候就会追上来,带着这么一个憨货,只怕会连累他。
见卢瑟不置可否,章玉微微噘起嘴,不过却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卢瑟待她很好,不过她还是知道自己的本份,不敢替卢瑟来做决定。
“我走啦,谢谢大哥你了。”那憨人抱着手做了个揖,他并不知道章玉与卢瑟之间短暂的情绪交流,只是率性而为:“也谢谢这位小姐姐,还有不会说话的哑姐姐。”
因为辛兰在卢瑟身边,始终沉默不语的缘故,憨人当她是哑巴,直接叫她哑姐姐。辛兰扬起眉,正想说“你才是哑巴”,突然卢瑟站了起来:“你方才叫我什么?”
“大哥啊,我爷爷说了,礼多人不怪,见着年轻的就叫哥哥姐姐,见着年长的就叫大叔大婶,见着年老的就叫爷爷奶奶。”憨人有些茫然地道:“我叫错了么,要不我叫你大叔?”
卢瑟哈哈一笑,摆了摆手:“你就叫我大哥吧,既然被你唤作大哥,那么便要管着你的饭了。”
“咦?”
那憨人环眼瞪得如鸡蛋一般,厚厚的唇蠕动了一下,显然是意动,但又碍于“我爷爷说了”而要拒绝,卢瑟道:“我也不白给你饭吃,你得帮我做事,听我的话,如何?”
“好,你可别反悔。”憨人大喜过望,这些日子他也尝试靠自己的力气赚钱吃饭,但他实在是吃得太多,没有哪个店铺东家愿意用他,因此才饿了三天的,如今卢瑟答应管饭,这可没有违背“我爷爷说了”,他如何不欢喜,憨人也有憨人的聪明,他怕卢瑟不认帐,伸出个巴掌来:“我们击掌!”
“你这憨货,也不怕我指使你去为非作歹?”二人击掌之后,卢瑟笑道。
“我骂公子,公子还管我饭吃,你是好人,不会让我去做坏事。”憨人评价好人坏人的标准有些特别。
既然决定收下这个憨人,就不能不细问他名字,原来这憨人姓郑,名洪,就是这同州人士。同州实际上是“铜州”,铜矿天下闻名,吴越国收入,三分之一依赖于此。而郑洪家乡便曾是同州最著名的铜矿元丰监,只不过因此如今矿脉采绝,变得贫困不堪了。
“原来还可以到山中去砍柴打猎,只是近来山中有妖怪,村子里人都没饭吃,我饭量大,他们管不了我,就让我到城里来找活。”郑洪咧着嘴笑道。
“妖怪?”象所有少女一年,对于恐怖的东西,章玉是既害怕又好奇,一听得“妖怪”两个字便瞪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问道:“什么妖怪,长得可怕不可怕,吃不吃人?”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章玉每问一句,郑洪就回一声不知道,让章玉甚为失望,喃喃地说道:“一问三不知,真是大笨牛,想必你看都没有看到妖怪了。”
“我亲眼见到了,还和它打了一架,不过我力气没它大!”听得她如此说,郑洪脖子都涨红了,他掀开自己的衣襟,也不顾是面对着两个女子,露出自己的胸膛。卢瑟初时不以为意,可当看到他胸前那横七竖八的伤痕时,不由得动容。
这伤痕分明是被什么猛兽的爪子抓出来的,还在结着疤痕,看情形当时郑洪当真是险些丧了性命!
“我打不过,我爷爷便和它打,也打不过,我们逃走,回来爷爷就死了。”郑洪说到这,眼圈一红,蚕豆大的泪珠便噼噼叭叭地往下落。
“大笨牛,哭什么,不要哭了,你爷爷走了,这不还有我们家公子照顾你么?”章玉也眼圈发红,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别哭别哭了!”
“看来应该是出了猛兽,既然自己闲着无事,不妨去看看究竟是什么猛兽这么厉害,若是能除去,也为当地百姓消灭一个隐患。”卢瑟心中如此想,便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辛兰与章玉都是唯他马首是瞻的,郑洪听说要去他们村子看,也甚是欢喜。
此时天色尚早,众人买了辆马车,郑洪身躯巨大沉重,才一坐上便压得马车吱吱咯呼抗议个不停,那挽车的驽马无论如何使力也跑不动。卢瑟不得不将他从车辕处赶了下来,自己亲自驾车,而郑洪则挽着马的辔头。这憨人倒是有力气,拉着那以跑将起来,不但没有拖后腿,而且似乎是他在挽车一般。
郑洪说不明白自己住的村庄叫什么名字,也没说清远近,卢瑟原本以为就是半天路程,结果在中途野营了一晚,次日傍晚才到了那山野荒村。整个村子不过二十余户人家,从房屋来看,家家都甚为贫脊,比起卢庄来差得不是一点半点。村子里的孩子见郑洪来了都是挺高兴,郑洪将自己包里的馒头一一分给他们,这原本是卢瑟为他准备路上吃的干粮,见那些小孩子们狼吞虎咽时,章玉眼圈又红了,就是辛兰,也不禁想起在逃出楚国流浪时的情形。
“公子,这地方比咱们庄子穷得多了。”章玉道:“你说这里能弄梯田么?”
“怕是不成,这里的山势太陡。”卢瑟摇了摇头。
二人说话间,村中里正出来相迎,郑洪说不清楚,只是道自己被这个富家公子收留,特意领着公子来看看。听到他有了吃饭之处,村里之人为他欢喜之余,也悄悄松了口气。
“我看郑洪身上的伤势,他口中的妖怪似乎是猛兽,他口笨人憨,除了背他爷爷说过的话外便说不清楚,你为本村里正,对此应是知晓,为何不去报官,让官府招募勇士除此祸患?”卢瑟向那里正问道。
“公子有所不知,那东西真是妖怪,不是什么猛兽。”里正听卢瑟的口气,只道是外地来的富贵公子,因为见他收留了郑洪,便不隐瞒:“那东西只是守着山,不让人靠近,我们避让着便是,若是惊动了官府,反倒得不偿失。”
他说得虽然隐晦,但卢瑟却明白,那东西既然不主动伤人,惊动了官府,免不了要摊粮派钱的,这村子如此穷困,哪里负担得起!
“郑洪是憨人,不会说谎,他可是说,他爷爷便是与那怪物打斗后死的,你为何还说那怪物不只是守着山?”卢瑟眯着眼睛,突然问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