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情

巴陵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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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大上海车如流人似水般宽阔而拥挤的马路上,二月的天气突然就毫无来由的下起了雨。而在这之前,天上连一朵色彩暗淡一点的云朵也没有。

    只好钻到商店的橱窗下避雨,是一个古玩店。古老而沧桑的感觉很厚重地在瞬间一如这瓢泼的大雨淹没了我,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很明白自己对这座城市来说,仅仅是一个过客,一个游人而已,却在那么一个时期内以为自己也做了这座城市的主人。

    这种错觉对个人的生命而言真的是可以载入史册的。

    泪眼婆娑中,幻想再一次浮起,硕大的玻璃橱窗上便出现一些对我来说已是古典的意象:黄包车、穿旗袍云鬓高挽的贵妇人、戴墨镜衔着长烟嘴手住文明棍的阔老遗少、油纸伞下穿着丝绸连衣裙的女高中生、妖艳媚俗却流光异彩的霓虹灯、买香烟瓜子桂花糖的逃荒人家的闺女、抱着厚厚一摞报纸见人就低声下气讨好的贫苦人家子弟、还有不时擦肩而过的洋人身上散发出一股让人不能忍受的腥味、而他们身边却始终有几个仰人鼻吸生活的妓女有关太多大上海的传说,大上海也发生过很多光怪陆离的稀奇,在我刚刚能识几个字的时候,张爱玲、周作人、郁达夫等等的文字就让我对在上海充满了发生奇迹的希望和期待。

    高中毕业的时候,连续两年,我是非上海的大学不报志愿,总归天遂人愿,第三年我考到上海。刚刚入学,我就开始为能够留在大上海而拼命学习。那是真正刻苦的三年,我几乎没有开开心心地玩过一天。毕业后,我被招聘在一家中外合资的企业工作。我是挨着时间数着日历过日子,那仅仅是等待时机,我知道上海一定为我准备着一个机会,一个奇遇,一个让我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奇迹。

    我知道我不漂亮,但我可以让自己清纯一点;我知道自己贫穷,但我可以让自己气质一点;我知道在上海我没有和别人交往的深度,但我可以拓展自己社交的宽度;我知道和别的女孩子比起来她们的感情浓厚一点,我却可以让自己理智一点。

    直到那天晚上看到剑,看到诺大的玻璃窗中清晰地映出他的相貌,窗外是一街水一样流动的灯火,而他的笑容在流动的灯火中像蓝色的星星,在灯火的闪烁之中若隐若现。那一刹那,我一定是完全懵了,所有的矜持和多年刻苦培养的淑女心理灰飞烟灭。我就那么楞楞地盯着他看,看他像一株半大的穿天杨飘逸而潇洒的从汇金百货的旋转门里旋了进来。介绍人介绍我们相互认识以后就委婉的告辞了,我们两个乘电梯来到三楼的咖啡馆,要了两杯茶和一小蝶香榧,我们坐了下来。他穿着一件蛋清一样白的发青的t恤,领口间时不时露出红丝线和一个鸡血红的椭圆形玉坠;他的头发蓬松却不零乱,端着淡绿色陶瓷茶杯的手指修长而干净,指甲是被很仔细的修剪过的,像一个个聪明乖巧而又很有教养的孩子,整整齐齐地端坐在他厚实的很有力量感的手掌上。

    我不记得我们谈过了什么,但我知道我种种的思绪和想法全部写在了与他面对面的一张脸上。那天的夜色降临的格外早,而给我留下的唯一一点矜持和尊严就是我拒绝了他共进晚餐的邀请。一开始我是同意他送我回去的,坐在他那辆纯白色丰田华美车上,我才发觉自己像一个小傻瓜,但更傻的是我在不应该修正错误的时候修正了自己的错误,其结果是傻上加傻。

    是的,车开出徐家汇不远,我就下车了。或者他应该认为,我第一次和陌生的他在一起是很不放心的。

    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鳞次栉比的商业街,走过一扇扇堆满琳琅满目商品的橱窗,我脑海里不断不断地想着他的笑容,但却想不起他任何完整的一句话,只是那种带有很明显西北口音的普通话萦绕耳际,不肯散去。

    徐汇公园的左边有一家精品店,专门出售各种小挂件和饰物。店面不大却很有特色,我走了进去。一件长方形的褐红色石坠吸引了我的目光,店主很小心翼翼地从柜台中拿出来递给我,仔细再看,那眩目的红色中隐隐起伏着浅浅淡淡的金黄色,犹如早晨的阳光刚刚准备跳出山峦时,投射在云层边上的一丝一缕光芒。云因这丝金黄而成霞,霞因这缕金丝而成蔚,有了这丝金黄,早晨的天空一定会彤红的流金溢彩,有了这霞蔚壮观的早晨,必定会有一个风和日丽心境朗阔的白天,一定会有一个月明星稀和风徐徐的夜晚。这真是浑然天成的一种精致与美丽,用手轻轻抚过,石头的感觉沿着手指很快地给心里一种清凉的慰籍,就象三伏天,刚刚吃下一块又沙又甜又冰凉的西瓜。再一看价格,我自己苦笑一下,摊开双手,准备给店主还去。但是奇怪,我从柜台的玻璃上看到了他的面庞,我就那样不可置信地回过头,却真的是他,直直地站在我的身后,目光里流露出真诚,脸上写满笑意。

    “不是巧合,我是一直跟着你的。”他说,很清晰的普通话,但却有明显的西北口音。

    “为什么这样?”我轻轻地问。

    “我们都没有吃晚饭。我现在回去,无饭可吃,你总不希望我饿一晚上肚子吧。”他说话总是风趣而幽默。

    我点了点头,然后把石坠还给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的店主,走出商店。

    他是在我身后跟着的,一转眼他却走在了我的前面。“去孔乙己好吗?”他问。

    “好的”我说,于是我们就来到了孔乙己。

    一斤黄酒,一蝶茴香豆,一盘柯桥豆腐干,一盘清炒芦蒿,一盘梅干菜扣肉。这是我来上海将近四年,吃得最开心也最温馨的一顿晚饭。酒喝的真有刘伶风采,一滴不剩,菜吃的津津有味,盘盘溜光见底。一个半小时,说说看看,看看说说,站起身来,摸摸肚子,再多吃一口就胀,少吃一口半饱。我对他询问的目光说:“吃得刚好”

    他说:“刚好就是最好。少则损,损则瘦,瘦则怏,怏则疾;多则溢,溢则肥,肥则滞,滞则病。为人节食暴食都不可取,二者殊途同归,受害的只是自己的身体。”

    他说得并不快,但这样说来,我还是没有听明白几个字,他就给我解释起来。

    我们一边说,一边又走过那家精品店,他牵了我的胳膊进去,径直对店主说:“把那件石坠给我。”他的手指的就是我喜欢的那个长方形的褐红色石坠。它从剑的手里轻轻地滑落到我的掌心。  “是它吗?”他问我“你一直在看的。”我说:“是!”“很不错,与你很相配的。”他说。

    “可是很贵重”我有些喏喏地说。

    “只要是真东西就好。”他一语双关地说。

    店主满脸堆起笑容来,发誓赌咒般地一边承诺一边解释说是真的玉石,产自福建,前天刚到的货,并且只此一件,世上绝无第二个等等。走出店门的时候,还听店主在身后说:“这块石坠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天地同心,是最能代表爱情的信物。”剑笑了一下,穿过街道的时候,抓住了我的手。

    几天之后的周末,剑打电话给我,约我第二天去朱家角。去朱家角的路程并不远,除了他换档或者变速的时候,一路上我们一直握着手。古老的水乡,高耸的屋脊挑檐、黑瓦白墙投影在潺潺的清水里,河面上往来穿梭着斑驳的渔船,颇有江南文人为商却不忘以耕读教育子弟的马家花园,王昶纪念馆,大清邮局的遗迹等处留下我们开心嘻笑的身影,在青烟缭绕佛号肃穆古罄庄严庙宇巍峨的寺庙,我们虔诚地请来象征平安、企盼吉祥并盼望彼此能够真心相守永结同心的吉祥带,恭恭敬敬写上我们的名字,紧紧系在已经快被吉祥带全部包裹住了的一株硕大的龙爪树上

    我做了剑的女友。

    整个秋天的日子,我们总是开车去兜风,去远运近近的地方拍照旅游。一路上我们还是握着手,掌心与掌心贴在一起,他说这就是心心相印,我相信了。偶尔停车在落叶翻飞的不知名的树下,我们下车,在秋风中我的裙袂和落叶一样旋舞,我们把欢快的笑声和秋风一样放飞,他不停地按下快门,我以为我们的幸福被一格格定影。于是,我像一只兴奋飞舞着的蝴蝶,陶醉着,深深地陶醉着。

    那天去绍兴回来的时候已是深夜,诺大的上海那天晚上格外寂静。剑送我回到我租住的房间,我给他沏了一杯茶,让他喝着,然后我去洗澡。我出来的时候,他正在翻看我们厚厚的两本相册,我坐在他身边,他轻轻地搂住我,手指缓缓抚摸过我穿着吊带睡衣的肩膀和后背。他的手指有一种模糊的意义不清的凉。低下头来,我看到自己薄如蝉翼的衣服下皮肤的色泽清晰透明。

    “丽,你是爱我的吗?” 他轻轻地问我,发梢触到了我的脸庞,一股淡淡的香烟味和一些灼人的气息让人目眩神迷。

    “丽,你是爱我的吧!”只是一个字眼的更换,我们的舌头紧紧地缠绕在一起,我们从沙发上滚到了床上。

    “剑,请为我,请你为我,请为我保留。”我心底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恐惧或者担心,我挣扎着,坚忍的挣扎着。“但是,剑,亲爱的剑,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我想是你的。”我被自己急促的呼吸弄得语言支离破碎。

    他噙住了我,一瞬间,我的挣扎只在一个瞬间就灰飞烟灭的不见踪迹。

    一点被稀释了却依然殷红的血,一种被快乐化解了却隐隐清晰的痛疼,一种仿佛被压抑了许多年却突然倾泻的眼泪,留在了伴随我度过整整四年上海生活的天蓝色床单上。

    进入冬天以后,剑的工作忙碌起来,除了每天早晨相互问安的短信和晚上的电话,他忙得连我们在一起吃顿饭的时间也没有。一个周末下班的日子我去他的单位找他,明知他可能无暇顾及我,只是不见的日子已经太久,我的胸膛已经储满了深深的渴望。

    穿过马路上的栏杆,在一根不锈钢装潢的柱子前,我拽展风衣,抚平被风吹的有些零乱的头发,本来已经有些消瘦的脸庞在不锈钢的反照中更加变形的被拉长。

    推门进去,径直走到他的办公室,却不见他的人,办公桌上干净整洁,纤尘不染。正要退出来的时候,忽然听到手机在沙发上清脆地响起,犹豫了一下,重新走过去,看清楚是剑的手机无疑后,翻盖接听,说:“你好。”对方好像一怔,然后问我:“你是谁?他们单位的同事吗?”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支支吾吾的还没有明确回答,对方又说:“我是他妻子,麻烦你转告他,孩子平安回来了,他寄的钱也收到了。”

    “孩子是从上海回去的吗?”我问。

    “是的,我想你就是给我们孩子买衣服的那个阿姨吧,谢谢你。”

    “我、我是、我没有。”我语无伦次起来。

    “那好,再见。请你一定转告他呀,麻烦你了。”啪,对方挂断了电话。

    我给剑留下了他妻子的话,我想剑能够认出我的笔迹来。走出剑的办公室,天色已经全部黑了下来,黑得就像我的心,看不到一点点的星光。

    我是一路走回来的,走过孔乙己饭店门口的时候,看到剑的车还是停在那里。我放慢脚步走过车窗,在后面驶过的汽车灯光下,我看到车内一个头发很长的女孩子正在和一个男子相吻的背影。女孩子的头发可真长呀,几乎可以遮住了男人全部的脸面,而男人拥抱着女人的手,我看到那么修长而干净,这手是剑的。

    那么久那么久地,他们没有分开,他们没有谁留意到车子外面的世界,有一双眼睛也很久地怔在那里。

    回到家(今天是我的,明天不知道是谁的),走进浴室,在温暖的水流下,我的心才在渐渐恢复了知觉后一点点疼起来。贴身戴着的那个褐红色石坠,在我用力的撕扯下把那根系住它的红线拽断了,光滑的石头顺势在光滑的湿手中跌落下去,在瓷砖上摔得粉碎,我无助地看着地面上的碎红点点。而在此之前,一直以为这个纤细的红线,可以牢牢地拴住今生今世的爱情和奇迹。眼泪毫无节制地流了下来,把整个淋浴器里面流出来的水,都弄得很咸。

    这天晚上,剑的声音在电话中还是那么平静,他说:“丽,我想你,我是你的,看到你给我的留言了,我有好多话要告诉你,我的生活有很多的迫不得已”我挂断了电话。

    我翻开我和他的像册,一页页一张张看过去。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在夏季,到现在真正的春天还没有来临,连四季都没有一个完整的轮回,而我们的爱情就过去了。

    我们的爱情?怕只是我个人的爱情罢了,与剑,无非又是一场旧爱新欢的交替。

    我看着剑穿天杨一般的身材,两只眼睛在照片上也发出蓝色的光,我轻声问他:“同一辆车的同一个位置,我换下的人是谁?谁又换下了我?谁又把今天真心的欢颜换做了明天的悲?”

    剑无语。我把所有和他的照片,全部堆在脸盆里点燃。火焰是蓝色的,激情也是蓝色的,我的心也将变成蓝色的,我只能回到我贫穷的故乡去,我只能隐忍了这一段感情。

    隐忍是我生命中第一场爱情的最后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