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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因全新演绎三国,令国人眼球一亮的易中天先生,公元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也就是西方“情人节”那一天,在南方都市报署名发表了一篇我看方韩之争的文章。那篇文章,貌似公允,实则“蜜韩”避重就轻。说白了也是“和稀泥”是在想蒙蔽国人的眼睛,不露痕迹地表达“挺寒”的蜜意。不愧是研究三国的,比想当“和事佬”“辩真理”“打太极拳”的鲍鹏山先生的确高明了许多。
文章开头,易中天先生把方舟子“倒寒”比作“关公战秦琼”或“三英战吕布”原话是这样:韩寒与方舟子的这场“官司”是“关公战秦琼”还是“三英战吕布”?要看事态的发展。
我分析易中天先生的理解,易中天先生是把韩寒看成了“关公”或“三英”把方舟子看成了“秦琼”或“吕布”易中天不愧是研究三国的高手,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很有策略。
“关公”、“秦琼”、“三英”都是好汉,世人皆知,并且在国人的心目中是代表正义和忠义的。而吕布则不同,虽然也是英雄,但用张飞的话来说,是“三姓家奴”用2001年一篇高考满分作文赤兔之死里的话说:“吕布此人最是无信,为荣华而杀丁原,为美色而刺董卓,投刘备而夺其徐州,结袁术而斩其婚使。‘人无信不立’,与此等无诚信之人齐名,实为吾平生之大耻!”
那么,易中天先生对方舟子和韩寒的评价不就很明显了吗:无论事态的发展怎样,韩寒不是“关公”就是“三英”“关公”者“忠义”的典范“三英”者,仁忠勇的榜样。而方舟子呢?不是“秦琼”就是“吕布”秦琼者,猛将也,鬼怪都见他逃之夭夭,是中国人的门神,而“吕布”呢?无信无义的小人。
易中天先生的“三国手段”不是很明显了吗?易中天在方舟子“倒寒”事件还没有结果的时候,用他从三国里悟出的手段既无形中美化了韩寒,也无形中鞭笞了方舟子。
而且易中天先生也以不露痕迹的手段给自己留了后路:
如果最后韩寒拿出了国人信服的证据,或者与方舟子公开在媒体对话显示出“无双国士”的风采,也就是韩寒如果“赢”了。
那易中天先生就会说:我早就以公允的姿态“暗示”过大家,韩寒是“关公”方舟子是“吕布”嘛,韩寒是忠义之国士,对民族和国家之忠,堪比“关公”代言知识分子心底深处想说而不敢说的话,义薄云天;至于方舟子以及支持者,就是国贼之帮凶和投机无信者“吕布”一如曹操所言“吕布”乃一介匹夫,虽猛而必败。
那么如果韩寒在某些人的助涨和点化下,从不可一世到装可怜,再到一直沉默,甚至于“爆”出什么令誰也无法给他收拾局面的“铁证”“神话”最终被打破,一败涂地呢?
易中天先生也同样会发挥得神采奕奕:我早就在那篇我看方寒之争的文章里以“中立”的姿态“暗示”过大家了,韩寒者“三英”也“三”在国学里虚指多“三英”就是指韩寒背后有全能的团队,我也是搞研究的,我不读三国,能知道三国故事吗,能给大家在百家讲坛诠释三国吗,韩愈都说过“人非生而知之者”鲁迅也说过“哪有什么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读书上”不读书却把文章能写得“那么好”纯属“鬼话”“鬼”才相信!
至于对方舟子易中天先生那就更好发挥了:
且听我说方舟子,大家开始以为方舟子是“吕布”狼子野心“讨伐”韩寒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他真不愧为“打假圣斗士”逻辑文本分析、博文更新之快一如“赤兔”斗“助纣为虐”之人一如“斩婚使”打掉中国被“包装的天才”韩寒,一如“刺董卓”!
方舟子更是手持钢鞭,令妖魔鬼怪见之就逃之夭夭的“秦琼”虽曾经“赤贫卖鞭”战伤累累,但永远是镇守我们中国之门的“门神”!有方舟子在,国人睡觉也能笑醒。
国人啊,罗贯中不愧为天才,可与授书予张良的黄石老人齐肩!
其实,远不止于此,此篇文章题目和字里行间之中,全是“三国手段”可惜有些“三国手段”玩得好,有些“三国手段”玩得很烂。
先举一个“三国手段”玩得好的例子。
比如:文章题目是我看方韩之争“方”在前,方舟子及其所谓的追随者看了心里舒服;可文章一开头却说“韩寒与方舟子”韩寒在前,韩寒及其所谓的拥戴者心里看了也舒服。这是“两边讨好”但不露痕迹。
其实大家都知道中国国情,都知道中国是个很奇怪的国家,名字出现的先后顺序,谁在前谁在后是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里最有讲究的,谁不明白这个,最起码那是要按姓氏笔画排序的。
再举几个三国手段玩得很烂的例子。
第一个玩得很烂的“三国手段”
易中天先生在谈第一个问题“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时,肯定方舟子的质疑权,劝解国人无需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大讲“批评三不问”原则。
这是第一步,是对他玩“三国手段”的铺垫。
但很快笔锋一转,谈普通民众、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的质疑权限。
普通民众,我想主要指置身事外关心此事的民众和双方的所谓的“摇旗呐喊”的追捧者;公职人员我不恰当地理解为司法机关、政府工作人员或机构;公众人物毫无疑问暗指的就是方舟子了。
我这里不说他对普通民众和公职人员质疑权限的诠释,说一下他对公众人物即方舟子质疑权限的解读。
用易中天先生的原话来说,就是:
1、该被“盯着”不等于该被“冤枉”公众的“知情权”是要满足,名人的“名誉权”难道就一文不值?真相固然重要,善意难道就可以罔顾?
2、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公众记住的,往往是第一印象。如果被误疑的还是公众人物,他可能一辈子都“跳进黄河洗不清”
说白了就是,名人的“名誉权”公众人物的质疑权!所以作为一个普通老师的我,奉劝方舟子先生,别把你自己的批评权当根葱!
但以上步骤只可以理解为准备玩“三国手段”的“过渡”
其实易中天先生在此一节中玩“三国手段”的目的还在后面,按易中天先生在我看方韩之争一文中的逻辑,如果这三类人的批评权如果再加上名人的名誉权,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式呢?
我估计,在易中天先生眼里恐怕是:
普通民众的批评权﹥名人的名誉权﹥公众人物的批评权>公职人员的批评权。
可是,所谓人微言轻,普通民众批评了有什么用呢。大家都知道“人民”和“公仆”的权限,堂而皇之,是人民﹥公仆,而在现实生活中呢?
所以我说,批评权限最大的普通民众,一如我,你们还说洋洋洒洒地说什么呢,这不是明摆的事情吗?
这才是目的。
第二个玩得很烂的“三国手段”
(易中天先生在我看方韩之争一文中谈得第二个问题“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因为据说韩寒已经撤诉了,现在分析这个问题里的三国手段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