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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到二十三岁,一晃就过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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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时候,我上五年级。我们家养了一只狗,从舅舅家抱回来的。它的毛是金黄色,我们叫它小黄。在乡下,狗的名字就是这样被起的。
十三岁,可以让我铭记一辈子。那年对我而言,可以说是个灾难。我被村里的人利用,拿了家里的五百块钱,用来买游戏机和四驱车。我妈气得一夜头发白了很多。我也一下在精神上崩溃。
可以用黑暗形容那年的夏天。我基本上都是在被审讯。白天很多人看望我妈,晚上我在被一群亲戚审问。那时我真正感觉到什么叫丢脸。那件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可以说到现在仍是个解不开的心结。我晚上常常做梦,梦到不好的东西。有时候出现幻觉幻听。我想这是我自找的。怪不得别人。
我记得那天我妈知道少了钱,她打开门就看见我站在门口。很巧合。那个晚上我妈一直在掉眼泪,奶奶一直陪着我妈怕出事。我躺在床上,我妈没打我。我一夜没合上眼。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人会心里好过。
以为去了二姑妈家会好过一点,是我异想天开了。我妈常打来电话向姑妈催我的情况。那个时候还珠格格放得很火,中午我看好电视,就开始被姑妈审查。她会问我很多问题,让我把花掉五百块的经过写下来。我磨了半个月才写下来。脑子当时很混沌,有些东西想不起来。经常半夜三更想着想着掉眼泪,眼前会出现奇怪的幻觉。
我再也不是那个成绩优异的好孩子好学生了,那段时间我声名狼藉。常常走在村落里的小路上,年老的人对着我指三划四,年轻的人对着我唉声叹气。压力空前的大。
我妈也开始惩罚我。常常拉我去农田里割草。如果不发生那件事情,她从没不会拉我去过一次田里。那时我看着湛蓝的天空,我想过退学。因为我怕开学会受到同学们的耻笑。我是个很要强的孩子。
六年级开学的那天,我躲在学校的厕所半个小时不敢出来。我第一次和一个差生坐在树下聊天。我去教室的瞬间,无数双的眼睛投来刺眼的目光。他们在我背后议论纷纷。我开始不爱说话,不爱微笑。我的性格趋向于内向。
那年,可以说是让我一蹶不振的一年,是我最黑暗最低谷的一年。虽然我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以前每个学期拿奖状。但阴影造成的伤害对我的打击也是毁灭性的。我不敢抬头看人,不想出去和他们一起追逐一起闹,不敢和人沟通,不想交朋友。那时我在想,成绩不代表什么,品德才是最重要的。
回想以来,仍是个痛。可怕的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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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青春期最美好的一年。十三岁的阴影,对于十四岁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从小女生缘不错,经常有一群女孩子围着,女朋友要比男朋友多得多。我偷偷地谈了第一份恋爱。我很早熟。
对于青涩的初恋,可以用唯美单纯来形容。小小年纪就每天晚上回家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写作业,而是写情书。当时热播的一部片子,徐静蕾李亚鹏演的情书。片尾曲是周杰伦的世界末日。我很喜欢。
我们那个时候谈恋爱可真叫纯。连小手都不牵下。拿到对方的信心里可乐了。一张信纸上全部是甜言蜜语。我们班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我和她谈恋爱。她家是开商店的。常常带好吃的来学校和我分享。她喜欢穿着粉红的衣服,面对面见到了也不说很多话,免得被其他同学的喧哗声埋没,常常用眼神交流。她的座位离我很远,她在最南,我在最北。上课你看我我看你,眼神一交汇就互相躲避。当时觉得很默契。他们给我和她起了一个很搞笑的绰号,一个叫老头子,一个叫老太婆。
有着孩子般稚嫩的脸,还要想象着天长地久在一起。即使很多时候知道不可能。回到家就是要相互交换情书。小学毕业,她和我拍了几张照片留影。情书也收了厚厚的一叠。一年后最终还是走向了末路。开始还有电话交流,后来电话越来越少。直到大家都销声匿迹。
十四岁,青葱岁月结束了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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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我上了初中。因为爷爷的心脏病花了很多钱,我放弃了去镇上的初中学习,上了村上的初中。村上的初中很差,不过在我去的前十年那学校还经常被拉到电视台表扬。只是好的老师被挖好了,留下一些不成气候的老师。
学校的纪律很差劲。漂亮一点的女生在学校经常被比我们大一届的男生占便宜。打架在我们学校见怪不怪。最严重的一次有个男的被打掉了肾。
我的各科成绩都很优异。特别是英语和数学。我们班主任是教数学的。所以她更加的器重我。她的教学方式很变态。真的是很变态。她时常把讲过的数学题目要抽查,一次五题。如果做错一题,你很幸运地要将她讲过的那章上的习题连题目和解答一起罚抄十遍。二题是二十遍。依次类推。经常是有一票人怨声载道,叫苦连天。我罚抄过一次,抄了整整五个小时在晚上。所以经常有人在她背后骂她老巫婆。其实她很年轻,最多二十五。
她找过我谈话,希望我考上高中。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件很有挑战的事。因为这所学校已经两年没有一个人考上高中了。毕竟是村上的学校,教学质量不是很好。所以我的到来给她带来了希望。她常常给我很多资料,都是有关数学方面的。这对于我后来偏科起了很多不良的影响。
她的作风不是很正派。有人喜欢用水性扬花来形容一个女的。正如年轻和漂亮,是个人炫耀的资本。她就是属于这类的女人。她有这个实力。她喜欢穿着奢侈的衣服,穿着高跟鞋子,来教我们上课。我第一次听同学说她怎样怎样,我瞠目结舌了很久,不太相信真的。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后来验证了同学的话。她和一个年轻的老师鬼混,被捉奸在床上。这件事在学校沸沸扬扬的闹了很久。她在那段时间里是变老了些。这个我承认。
人品有时候不能概括一个人的全部。她有个很帅的儿子,常常来学校黏她。有时她会在班里组织活动,她的儿子也会参加。她唱歌很好听。一个人要唱几首,唱完之后我们都会给她很多掌声。
因为我是数学课代表,我和她接近的机会很多。在她旁边,很温暖。她很照顾我,一直都是。与其说她是个老师,还不如说她是个姐姐。我第一次发现我有强烈的恋母情结。我有时候会对她产生仰慕之情。进一步说我喜欢上了她。即使我知道她或许不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但这不重要。她是个结了婚的女人,我只是一个孩子。喜欢她也成了我那个时间段的一种寄托。学生喜欢老师其实很平常。我想起一部影片丑闻笔记。就是讲老师和学生互相爱慕发生得很多故事。这当然超出了我和她之间的关系。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即使下雨天她会叫我拿把伞去附近的小学接她儿子。可除此之外,我们都很正常。
十五岁,想在未来把姐弟恋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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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村上的学校合并到镇上的高中。我上初二了。我遇见了我的初恋。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有了男朋友。我喜欢一个人去操场慢跑,常常能见到她和她男朋友一起牵手一起拥抱一起接吻。我一开始不能接受,后来才发现时代的步伐太快了,我已经脱轨了。很多过去的同学都变得面无全非。曾经最不起眼的一个女孩子,变得很火辣,开始和社会上的混混在一起不三不四,穿梭于几个男人之间徘徊。我第一次对自己说,这世界疯了。的确是疯了。
上了镇上的初中,我还是在村上班主任的班上。在她的帮助下,我住宿在学校。因为学校不对慢班分配宿舍,所以即使她帮我找了关系,我住是住下来了,但挤在一个很小的房子里。大概只有十个平方米。三个人住一起。对面是女生厕所。
老师们查得很紧,势必要将谈恋爱封死在萌芽当中。可是还是阻止不了火势蔓延。有个比喻是,孩子就像一根弹簧,你越是施加压力去打压它,越是反抗的迅猛。恋爱就如同星星之火,漫天飞舞。
镇上的初中也没我想象的要好。打架还是很多。更夸张的是男同学和女同学之间的动作变得很火辣。也许我是个平常普通的男孩,保留着传统。所以我见不得他们在某个角落里偷偷摸摸。我有个同学,在光天化日之下,坐在讲台上和男生摸索。我有个同学,在电影院和几个混混牵扯。我有个同学,半夜三更爬出来和男朋友呆在教室到天明。我有个同学,被几个男生拉到车棚的角落里疯狂地做下流的动作。有时我会听到某某班的女生,两元钱摸一次。某某某班的女生去一个男孩子家看三级片。某某某班的女生和社会上的发生了关系。某某某班的女生被男生摸得去洗手。等等。像是一把把刀把我弄得心口很疼。我想社会上的风气把他们毁了。
我成绩很好,比以前更加的出色了。对于考高中基本上不会存在问题。但班上的风气变得很严峻。男生女生都在变。一个个脱胎换骨。我有些庆幸一开始就上镇上的初中。我变得不爱讲话,不爱和女生交流。一个人去图书馆借书,一个人去操场上散步。我不想被他们感染了,我不想变成他们衣冠禽兽的样子。所以我和他们保持着距离,拒绝和他们接触。或许这是我自闭的原因。
十六岁,我得了严重的自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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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我上初三。因为我的成绩格外的好,我被调到了当时的快班。其实说不是快班。我去的那个班是组合班。我们学校有七个班,一班二班是公认的快班。我去的三班就是其他五个班里抽出前十名的人合在一起的班。组合在一起后我的成绩排第六。
我们的班主任也是个教数学的。不过我并不幸运。她并不怎么重视我。即使我的每次成绩在班里都能达到前十。她比较注重她以前教过的学生。她出的难题没有人解了,她才会想起我。
她很年轻,但我不喜欢她。她很严格,但她说话的口气常带着桀骜,让人听着很不爽,很想抽她。她的作风比我以前的班主任的态度更恶劣。所以我很讨厌她。她是唯一一个被我讨厌的老师。她的老公是快班的班主任。她不能容忍一个学生和她男人靠得太近。常常和学生闹这闹这,经常在办公室哭。我听他们说,其实她能和她男人结婚,完全是因为酒这东西在作怪。她没结婚之前,她男人还有女朋友。就是因为喝醉了,和她有了关系,有了孩子走在一起。所以每次看到她吃学生的醋,在走廊操场办公室无理取闹,我就觉得恶心。我想,爱情很脆弱,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或许压根没有爱情。爱情只不过是场游戏。游戏完了,各自飞了。
初三的生涯,说不上痛苦。最后的几个月,都是两节两节的连上。一节做试卷,下节课讲评。我常做的很快,做完了看别的学科的资料。我有个毛病,不爱碰化学和语文的作业。但每次考下来,常常出人意料的好。
我的英语能力在初三方面可以说是在退化,特别是在听力方面。笔试很好,听力极差,这让我很吃亏。不过在学校的两轮模拟考试中,我发挥的很出色,拿到了班里的第三名,全校的四十八名。一类高中考不上,二类高中能上。我们的班主任找了我和考第二的男生一起聊天,她只和我聊了五分钟,和他聊了半个小时。我很快就出了办公室,我回到座位上看着外面的黑夜发呆。我想很快就要过去了,还有一个月我就要离开这了,感觉很好很好。我要离开她,我不想见到她。
填志愿的那天,我妈来了。我妈本想让老师给我特别辅导下,可能因为叛逆,我找了借口回绝了妈妈的想法。我想她的心目中没有我,就像我的心目中没有她。
拍毕业照的那天,很多女生从楼梯里下来就在哭。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很沉重。我站在几个高大男生的中间,闪光灯咔嚓咔嚓地将年华将面容记录。我们又立马回到教室紧张地复习迎考。
最后的两个星期压力很大,晚上也会闷在被窝里看书做试题。眼睛很疲劳,近视的度数上升的很快。我第一次在我邻居的带领下看了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毛片。他把我叫到他家看的。我看的是面红耳齿,他是气定神闲。这也难怪了,谁叫他上小学就跟他堂哥就看这个呢,当然是比我内力浑厚了。
考试的最后一天,我失眠了。我心里一直告诉自己一定能考好。可是我失败了,在中考中真得失败了。考到三流的高中。在我们市名声很差。我记得2003年我的中考分是532。当时的成绩二流能上,听了我妈的话为了保险起见把三流的放在了前面。接着迎来了冗长飘渺的暑假。我在家看了很多书,印象最深的是三国演义。
离开学校的那天,我对着天空肆意的吼,我终于解脱了,再也不用见到她了。
十七岁,我不喜欢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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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我上高一。我的成绩在当时排第九。中考的阴影是挥之不去的痛。尤其是上这么差的高中我心不甘。最主要的是我对学校失望。我在的班班主任维持着以往不变的风格,依旧是个女老师。她刚大学毕业。被我们亲切地叫做四花。我们班那时有四朵花,小花,金花,银花,路花。全部都是美女。真得是太可爱了。
她教物理,也是我见过最严厉的老师。我最反感的就是物理。当时想高二分班我可以不选。所以很多科目我都没好好学。前两次考试下来,考得很差,我从第九名掉到四十四,在到三十九。她找我谈话,我并没有听得进去。我当时很叛逆,格外的想要和她对着干。我和一个很好的同学晚上在宿舍讲话被抓,她第二天让我和那同学的家长来学校。我很反抗。我打电话给我妈,明确让她不要来学校。
可我妈还是来了,她爱她的儿子还是来了。她在办公室数落了我很多罪状,我都当耳边风。我很恼火地和她顶了嘴,她当着我妈的面说我态度恶劣。我承认说话的口气并不好,惹毛了她。她说,她要先去上课,让我反省下。我和我妈呆在树下,我想了很多。我对我妈说,我不想念了。我妈也没诧异,她说,爷爷来时说了,如果你真不想念了,就回去上班,工作已经有着落了。我和我妈聊了很多,后来老师来了。因为我一点也没悔悟,她让我回家反省两天。她亲自把我妈和我送到了门口。她和我妈说了一些话,我背着脸没去听。
回到家,我妈一直是对于我有所愧疚。就是初中上村上学校的事情。所以她回家后没有责怪我,让我躺着想想。晚上她进了房间劝我还是回学校上课。我最后选择了服从。我不想让我妈为我担心。我很爱我的妈妈。
我回了学校,她对我很客气。她和我说那个同学的事情。说人家的态度是如何的好,父母一来就哭个淅沥哗啦的。我保持着沉默。没有和她顶嘴。我妈或许说的是对的,多学一点总归是好的,何必和老师闹矛盾,她也是为你好。
她后来对我很好,我的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起色。一下就回到了前十。她很高兴,找我谈话。我也不怎么厌恶她了。虽然我已经不喜欢老师。
成年的那天,学校请了一个演讲家演讲。他叫王国权。反正被他讲得很振奋。成年仪式也是由他带我们宣誓的。我喊得喉咙都沙哑了。我想这一次真得长大了,不能再叛逆了。
十八岁,我要告别叛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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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我上高二。我最终选择了文科班。我一开始念的是化学和生物。可那个班主任太烦人了,头发,服装,都要烦,还要说一推的废话,像只嗡嗡的苍蝇。我斗争了很久,一无所获。被迫无奈,选择去文科班避难。本来想从二班跳到三班的,可是被怕她拉回来,所以才会考虑去文科班。
我终于告别了女老师当班主任的岁月。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男老师。他骑摩托车的技术很差,常在学校的道路上翻车,还被送到医院几次。他很爱钱,惟利是图的典型。他常幻想开宝马赚大钱,可是职业注定着他不可能有大钱。他也很好色,这是男人的天性。他追过几个漂亮的女老师,可是都被拒绝了。我帮他分析了下,第一,他没钱。第二,他人不帅,头发是卷的。第三,他没气质,走路背驼。
我们班是艺术生最多的班级。他们的性格就是爱玩。常常半夜翻墙出去泡吧嫖娼上网,早上在回来。最厉害的是有个学音乐的同学,住在我们宿舍。他晚上十一点出去,三点回来。整个人就是夜猫子。一到宿舍就把我们吵醒,和我们吹他的光荣史。我们也蛮来劲的,那时聊了他的很多隐私。后来发展成只要他出去,他半夜回来打开门我们就能醒过来的境界。他在全校来说也是最乱的。他谈过四个女朋友,都是艺术生。最夸张的一次是爬窗户爬到他女朋友的二楼睡在一起发生了关系。男人是下身的动物,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我在高二一直很平静。但三个花开始变了。一个花跟了一个比她矮上一个头的男生。一个被我同学玩了几个月。还有一个也被人搞了。我有时觉得她们很可怜,被人玩了还要嬉皮笑脸的。接着她们越来越厉害,换男人如换衣服。不知道和多少个男人有过那个。我们中国人很含蓄,常把性叫做那个。
我后来变得挺能接受的,大概是在那群艺术生的潜移默化的熏陶下改变了思想。就算不被他们陶冶,我也能接受了。我们学校发生过三件大事。一件是有人摆脱红外线的监控器在生物实验室留下了带血的卫生棉和桌上的血迹。一件是有人在体育室调情被抓。一件是一个女的借夜自修跑到男生宿舍躲在被子里被抓。所以学校的打击力度跟扫黄一个档次。不过依旧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打野战打游击战的天天有,时不时还要上演个打胎的闹剧。
不过除了几个艺术生外,其他的人都挺好的。就是好奇,但都没亲自实践过。我们都挺正的,玩的也挺好的。不过有一个被带坏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所以人们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还是很有道理的。有几个能在乌烟瘴气的环境里出淤泥而不染呢?社会上吃喝玩乐的多的是。我要和他们告别。
十九岁,我要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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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我上高三。我在高三的学习中出生入死久战沙场。压力很大。对于学校一个月只放一天,我都把那唯一的一天用到了学习上。我开始写小说,写日记。第一次写了一部小说,是看了一本哈韩的小说。每次听不见课,我就在底下疯狂的写。一个月下来写了十万字。不过后来被我烧毁了。我只想用文字麻痹自己,没想让它发扬光大。
对于历史政治语文,我并不像其他人死记硬背。我的背书能力很差,语文默写我常写在小纸上抄。因为我知道,考试中默写的东西都逃不开名言名句,只要把最关键的几句背下来万事就ok了。而对于政治和历史,我都是模糊记忆。我看得次数很多,差不多都知道讲了些什么?哪一年发生了哪些事情,又对后来发生了怎么样的影响?哪一年开了什么会议,提出了什么样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等等哲学上的辨证。我把主要的写在笔记上,抽空就过几下。每三四天看一次,记得很牢固。对于大题目,我都是胡编乱造。基本上都是抄上面的字。我认为学文科,必须要会填充文字,否则根本写不出多少字。只要意思大概对了,都能拿高分。我2003的高考政治和历史都过了120分。语文刚过了110。
我在高三谈过一次恋爱。这可能也是我最内疚的一次恋爱。她比我大一岁,从上一届留下来的。我和她开始是用纸条联络感情。后来慢慢地好上了。她家很有钱,有三套房子。但这与我无关。我不是一个高攀的人。我喜欢她,喜欢她在我的旁边我很温暖。就像一个姐姐关心着我。那时候,我恋母情结很严重。我对她分外的依赖。我常常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要是突然闹一点小脾气,我会向她妥协。她也会向我求和。不过毕竟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我的压力很大。我和她出去过几次,有次被我们班主任看到了。回到学校,他明确地和我说,我们两个不适合。谁叫他是个拜金主义者。其实我也明白我和她只是昙花一现。她为我牺牲了很多,可是我知道她终究要回上海。因为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希望她找个上海的男人,这样她的户口也就有着落了。所以我不能牵累她。爱情听来就是华丽的词语,像是个奢侈的梦境。我很清楚我和她的差距。她给了我很多美好的假设,比如可以等我三四年,比如毕业了工作她帮我找,比如工作一年结婚。我相信她能做到。但这她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包括和她的父母发生不愉快。所以我要背弃我和她的诺言。我知道对她对我都很伤,但很抱歉,我必须那么做。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我只想让她离开我。所以我想了很多方法伤了她。只是一直不敢开口说对不起。有几次在街上看到她,我都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从我视线里消失。我怕她看到我会更加的尴尬。我不想她在我面前掉眼泪。我害怕女人的眼泪。
我依然记得我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发了无数伤人的短信。我甚至告诉她,我把她给我写的纸,我和她的照片,她送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的销毁了。她给我打来了电话,一直哭,哭到撕心裂肺。我们在电话里没说一句话,我一直在沉默。我的心很痛。但我还是做了决定。我挂了电话。她约我见面,我也拒绝了。我还无耻地换了号码。我对自己说,我要离开她,就算她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拖累她的幸福。
可是只有我知道,我把有关她的东西全部包藏在我的小木盒里。这是我们的记忆。一辈子能有几次轰轰烈烈的爱。我爱她给她自由,给她我不能给的幸福,所以我的离开就是爱她。
二十岁,我难过地告别了我可能一生挚爱的她,我成熟了。
9
二十一岁,我上大学。我的英语和数学发挥得极差。我上了大专。三年。第一次背井离乡,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我一进学校就开始疗伤。我遇见了四个最好的朋友。两男两女。红青小顾是学生会的。我不喜欢黑暗的学生会,不喜欢暗地里勾心斗角。但我知道一到社会这是必须经历的。强者吞食弱者,这是生物进化的真理。他们出去拉赞助,常会叫上我。我和他们一起疯,一起无聊地走在阳光暴晒的阳光下,一起走在大雨倾盆的路上。我喜欢那种生活。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我记得我们每个星期要吃七顿饭,基本上每天一次。中午一起下馆子。跳跳的饭量最大。我们用碗,他用盆子。谁叫他是北方的汉子。我是肉食动物,他们很照顾我。每次都会叫上大鱼大肉。就是为我准备的。
我们一起上网,那时还没把电脑带到学校。我们经常结伴去网吧,一起进去一起出来。偶尔也会在星期五的晚上来一次通宵。很累。早上回到宿舍倒头就睡觉。
我们一起在周末游玩。逛公园,逛超市,逛夜市。乘车一起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一起欢笑一起闹,一起哭泣一起走。那个冬天,我和红青买了同一件美邦的棉袄,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大小。走在学校里,很多人会朝着我们张望。经常在我们的背后能听到女生的议论,打赌我和他是不是兄弟?现在想来很温馨。
小顾那丫头总是忙碌开店。她很有经济头脑。不过她人特好,常请我们吃东西。都是赚的钱,花起来不心疼。她最大的愿望是毕业了开个花店,到时候会给我们送来很多很多的花。我相信她这么温暖的女孩一定能做到的。
红青唱歌很好听,特别是周杰伦的歌。简单爱夜的第七章等。学校的外面有条街道上放着点歌机。他在军训的那十天里晚上都会去,还会引来很多人围观,听他唱歌。他的表演能力也很强,他和小顾合作的那个找家教在学院的众多队伍中过五关斩六将,拿了一个二等奖。他们把得来的几百块奖金给每个宿舍买了水果,把水晶奖杯放老师那做留念。
李勤长着一对小虎牙格外的抢眼。她来学校几天就恋爱了。虽然我和其他几个朋友不看好,但还是祝福她。她是个爱起来没心没肺很传统的女人。她和小顾一样,都有着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不爱花男人的钱。她跟我说,她不喜欢用男人买这买那的,如果男朋友送她东西,她也会买东西还给人家。收了别人的东西会于心不安。真得是很少有的女孩。特别是在这个万紫千红声色犬马的社会里。
跳跳饭量虽大,是个北方汉子,但他的内心还是很温和很细腻的。他对他的女朋友的好是有口皆碑的。人人都知道。有时候看到他,觉得他挺没出息,对女朋友是逆来顺受。一点也不像个男人。倒像是会黏人的猫。
二十一岁,四个好朋友陪伴着我的左右,为我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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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岁,我上大二。大学的生活多少很轻松,轻松地让我怀念起高中繁忙而仓促的生活。四个朋友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恋爱占据了很多一部分。我也在大学闲散的时光中迷失了方向。所以常听有人说,大学把我强奸了。我真得迷路了。
想想也是。每个晚上操场上到处都是一对对小情侣在草地上躺着看星星观月亮。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分分合合也很平常。这对于每个上大学的人来说,都是能遇到的。常常我们的青春就荒废在这上面。有人对于青春对于恋爱的概括很精到。爱过,恨过,爱恨交加过。笑过,哭过,哭笑不得过。
这一年冬天,我的爷爷八十九岁去世。我接到电话的那刻,泪水差点涌出来。我请了四天假,先跑到无锡的表姐家,然后和她一起往老家赶。乘车花了四个小时才到家。我见到了父母。他们一下忙来忙去老了许多。我走进屋子,看到爷爷躺在棺材里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我的眼泪冲垮了眼眶,模糊着他垂老的脸。我想起了很多事情,都是有关爷爷的记忆。我那个晚上守夜守到很晚,他们让我上楼睡觉,叫了几次我才上去。我想多看看他。他的音容笑貌,从此散落天涯。过了今夜,我再也看不到了。眼泪成了唯一最能表现情感宣泄的方式。
送爷爷去火葬场的路上,因为我是唯一的孙子,我一直守在爷爷的旁边。我爸几度哽咽,他发不出一点声音,眼睛干涸地像条河。我妈几度昏厥,醒来就哭,看着我揪心的疼。我们给爷爷送了最后一程,他真得离开我们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这种悲伤只有切身体验才能体会。亲人离开的滋味真得不好受。所以要珍惜眼前人。
二十二岁,亲情是笔财富,不要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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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我上大三。我们这学期的课很少,就两三门课。下学期实习了。因为很不巧碰到了金融危机,所以工作并不好找。我正月十六从家里出发,在无锡表姐家住了几天,就去学校那找工作。找了将近一个月多,学校又要忙论文答辩。我又开始忙论文。给我们论文辅导的是个教学严谨的老师,所以过她那一关很费力。我花了很多时间忙论文,最后把一份卖保健品的工作辞了。好在论文过了。我开始了第二份工作。可能我这个人比较心软,不太适合做有关推销保健品给老人的工作。我又辞掉了第二份。接着去找第三份。找得人都要虚脱了。每个星期四就去人才市场投简历,即使知道很多单位是个政府面子,但还是厚着脸一份一份地投。有时为了一份工资低待遇低的工作,常常会出现一群人争抢的局面。我妈打来电话说,还是回家找,外面现在真得不好混。
回到家,已经是五月份了。还在为工作忙碌。我开始想写文字了。记录一下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我一直很偏爱文学写作。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工作不容易找,我习惯性半夜三更的失眠。醒来就开始写文字,把对于工作的负担用另一种安静的方式表达。我开始寄托于把写作当成一种生活目标。我想要一直把这种目标进行下去。我知道这条路不好走,干每一行都很难,都要付出努力。但我相信我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作家,一个编剧。这两个都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一个人总有梦想,为梦想打拼是件愉悦的事情。我相信自己。我能行。
二十三岁,坚持梦想很重要。
十年过去了,我家的那只小黄还活着。我从一个小孩子长大成人了。用这篇文章记录我十年的生活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