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复仇之风

半城流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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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复仇之风

    老太公的谋划,周琦直到如今方才理清。

    正如之前周琦与项弘讨论的那般,这个时代上升通道已经被世家大族所把控。

    莫说是周琦这种乡间小小地主,就算强盛如沛国周氏,虽能横行一郡,甚至能够左右地方政策,可想要进入朝廷中枢,却是难如登天。

    造成这种结果,不仅因为每年举孝廉的名额非常有限,也因为世家大族把持朝政,自然不愿地方豪族过来分这一杯羹。

    不仅仅是这些世家大族,就算是当朝天子也不愿意地方豪族入主中枢。

    这些豪族本就权倾一方,如果再于朝中担任重要职位,很快就会演变成新的世家大族。朝廷本就有意压制世家大族越加膨胀的权势,更不会行此自掘坟墓之举。

    为了平衡各方势力,为了让皇权拥有更多的权利,皇帝也就开始重用外戚、宦官。

    这也是为什么,自东汉开始外戚、宦官当权者不计其数。

    并非这些外戚、宦官手段多么高明,而是天子需要这两方势力,帮助巩固皇权与打压世家大族。

    周家书香传世,每一代都想光复祖上荣光,所以无论老太公还是周琦那早夭的父亲,都苦读经书,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入朝为官。

    现实却无比残酷,老太公穷极一生也只能担任乡啬夫职位,周琦父亲更是在游学寻找仕途机会的途中,不幸英年早逝。

    到了周琦这里,他纵然拥有两世经历,通晓历史大势走向,也只能屈居乡里,终日游手好闲。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周琦可能会眼睁睁的看着时间流逝,看着历史洪流滚滚向前,自己却只能成为一个起不了丝毫作用的看客。

    或许他也可以在曹操起兵初期前去投靠,仗着与之乃是同乡的情谊,再加上他超越现代一千八百多年的见识,或许也能逐渐得到重用。

    可真要如此,他甘心吗?

    试问哪个男儿没有豪杰梦?哪个男儿不想统帅千军万马,俯仰天地英豪?

    他既然有幸能够来到这个豪杰并起的时代,自然不愿再像前世那样屈居人下,最终郁郁不得志。

    他要的是豪杰俯首,要的是平定乱世,要的是这万里河山!

    或许会有人觉得他很狂妄,会觉得他有些不自量力,可那又如何?假如穿越一回,连这些梦想都不敢拥有,活着与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纵然他最后不能成功,纵然他最后兵败身死,又有何妨?

    最起码。

    他来过,他看过,他试图征服过。

    他不幸,却也非常幸运。

    不幸,是因为出身并不太好,相比起那些名留青史的汉末诸侯,周琦起点实在太低,想要成就大业必然会难上许多。

    幸运,是因为他有一个好爷爷,在得知周琦的志向以后,哪怕豁出性命也要为他在荆棘丛中,开辟出一条通天之路。

    或许老太公没想过周琦最后会成功,也不奢望这个孙子最后能走多远。

    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去做了,只是为了那丝无比渺茫的机会。

    不得不说,老太公的确是一名被埋没的智者,只可惜生不逢时。

    他知晓当即社会的上升通道被堵死,所以才准备剑走偏锋,为自己孙子开辟出另一条路。

    如果说举孝廉、征辟乃是独属于士人的上升通道,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就只剩下以任侠之气扬名,成为那种权行州郡、力折公侯的豪侠这最后一条路了。

    汉代崇尚孝义,孝可举孝廉,义可为豪侠。

    似曹操、刘备、袁绍、袁术、孙坚这些汉末最出名的诸侯,少时都好任侠,以侠义闻名。

    这些人难道是吃饱了撑的游手好闲吗?非也!这是结交权贵,为自己积累名声最简单的办法。

    名利,名利。先有名,才有利。

    诸侯讨董,曹操独自领兵追击董卓,虽然兵败差点被杀,麾下士卒折损殆尽,看起来得不偿失。

    可事实上呢?曹操却通过这种看似吃亏的举动,赢得了一心为国、毫无私心的名望,这才为曹操后来招揽到那么多贤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备曾两次舍弃全部基业,领兵去救与自己毫无关联之人。第一个被救的孔融,让本来寂寂无名的刘备名声大噪,正式进入天下诸侯的视线中。

    第二次再次舍弃全部基业,以微弱之力前往徐州救援陶谦,更是令刘备仁义之名传遍天下,就连陶谦都以徐州牧之位相让。

    刘备的名声,也为其后来招募赵云、徐庶、诸葛亮等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两次舍弃全部基业救援与自己毫不相识之人,乃是刘备此生最成功的两次风险投资。

    在后世人看来,刘备这种举动很傻,可在当世,此举却为其打下了王霸之基。

    老太公或许早就知晓了阳球奉诏彻查王甫之事,所以才故意在王吉身前死节,就是为了给周琦创造一个机会。

    事实上,这不仅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考验。

    如果周琦在老太公死节以后,没有胆气或者没有能力杀掉王吉为之报仇,那么周琦之前所谓的志向也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最好安安稳稳度过此生,不要再好高骛远。

    如果周琦做到了此事,必然名扬州郡,甚至将有极大概率会得到阳球器重,这难道不是一条通天之路?

    阳球年轻之时,就因郡中有位官吏辱其母,遂领数十少年将此郡吏灭门,因此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任侠之气甚浓,如果说杀人是因为忠、孝、义,杀人者不仅不会遭受唾骂,反而会被传为美谈,为众人所称颂。

    譬如冠军侯霍去病,因李敢辱其舅父,当着汉武帝的面将其射杀。此举虽有些骄横跋扈,却也能够一窥当世风气,汉武帝也并为此事责罚霍去病。

    除此之外,东汉末年的阳球、夏侯惇、典韦、关羽、徐庶等人,也都有过类似经历。

    这个时代的儒家可不似宋明清那般软弱,反而颇有血性,提倡以直报怨、以牙还牙、有仇必报。

    《礼记》云: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革;交游之仇,不与同国。

    正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所以两汉时期为报私仇杀人、灭门之风非常盛行,杀人者在法律与道德上都能得到谅解,也会被许多世家大族包庇,帮助他们逃脱法律的惩戒。

    直到曹丕登基以后,颁布诏书严令不得私相复仇,这种风气才慢慢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