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发财新路

老实人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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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种地方,那个年代,那个环境。

    生存,真的是很难的。

    普通平民,一生之中,最大的两个关卡一个是生病住院,一个就是亲人入狱。

    沈莲的入狱对沈家来说,天都要塌了。

    一群狼眼白白的盯着沈家,要把沈家给拆碎了吞吃。

    孙胁志上下运作。

    拆家开始。

    首先,把沈学究给抓了起来。

    只是一个沈莲,这沈家顶多也就是惨点罢了,还破不了。沈学究才是这沈氏一家的天,把他给抓了,沈家便是头上无瓦,好下手多了。

    果然,沈学究入狱。

    席氏就被孙胁志得手了。

    最初是为了女儿,后来是为了丈夫,席氏也不是天生的贱妇,她只是像很多贫苦人家的妇人一样,向生活妥协了而已。

    只是她并不知道,孙胁志是个大恶人,坏得流脓的那种,他挖了一个大坑,害得席氏越陷越深。

    甚至后来席氏被其所骗,真的爱上了孙胁志。

    但是孙胁志会喜欢她吗?

    想也是不可能。

    从一开始孙胁志所图的也就是她的身子而已。

    既然已经得到了她的身子,那干嘛还要娶她一个寡妇呢。

    甚至他借此,渐渐勾上了沈芷和沈芳。

    沈家的女人,他一个也没放过。

    正在他志得意满时,一个人来了。

    这就是罗大人。

    他是大罗剑派的人。

    此来就是为了沈莲之事。

    别说,沈莲在师门其实是挺受宠的。

    师门之内也有一个好小伙喜欢着沈莲。

    只是习武之人嘛,懂的都懂,总也要在江湖上闯一下才好甘心。

    哪能年轻轻的什么也不干就成家的道理呢?这一错过,就成了永久的遗恨。

    沈莲被废,再也回不了头。

    甚至她蒙受师恩,带在身上的大罗剑典里的内功心法玄霄心法也丢了。

    其实是被孙胁志私吞了。

    但沈莲当时被迷药所晕,哪里能够知道真相。

    她一问三不知。

    什么也不知道。

    彻底失去了价值。

    连罗大人也不好捞她。

    毕竟。

    沈莲自己已经废了。

    身在狱中,她的清白已经不保了。

    还丢失了师门的重要秘籍。

    注意,这是大罪。

    甚至会牵连她的师父。

    如此大罪,他要怎么帮,怎么救?

    他什么也做不了。

    最终此案打成了定案。

    因为还有一桩铁证。

    为了证明沈莲的清白,罗大人发动了对沈家的搜查。

    他想着,若是什么都查找不到,也好帮到沈莲一点。

    这证明了沈莲的罪责证据不足,哪怕是要打成定案,也可以从轻发落,他真的是一片好心。

    至于官差在搜家时的上下其手,相信沈家那么穷,也损失不了什么。

    但就是这次搜家搜出问题来了。

    在沈家,官差们竟然搜出了一个叫周健武的前朝余孽。

    这要怎么洗?

    洗不白的。

    说来可笑。

    这个周健武是席氏和沈芳私藏起来的。

    两个女人原本是一番好心。

    席氏见周健武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子,又特别瘦小,所以动了恻隐之心。

    结果好心铸成大错。

    沈莲被打成谋反毕竟只是虚的。

    没有实际的铁证。

    看在她是大罗剑派这一点上原本是可以法外开恩没事的。

    但从她的家里搜罗出了周健武一事,这就不好说了。

    那是周健武。

    前朝余孽。

    罪名比勾结月族谋反是更重的。

    这下,罪名给实锤了。

    整个沈家都跟着完蛋了。

    连党青族人都不愿下来掺和了。

    原本党青人最是团结。

    你要没事,给冤枉了,这党青一族都可能站出来给你说话,甚至敢操刀子反了。

    怕什么啊。

    但周朝在党青人看来也不是好鸟。

    周朝的余孽,是不值得党青人卖命的。

    周健武被搜罗出来,和沈湘一起,判了宫刑,进宫当小太监去了。

    沈氏诸女,尽皆发入教坊司。

    至此,皆终。

    但后面的事就不太美好了。

    孙胁志入京,反而巴结上了在后宫渐起坐大的周健武,正常男人都不愿做了,进宫当太监。

    他一个,周健武一个,在宫中经营,竟然渐渐坐大,以至权倾朝野,祸乱天下,这其中就包括用明的暗的手法迫害大罗剑派的门人弟子。

    这简直岂有此理。

    罗大人深感自己的失败,就离开门内,在这座党青山里当一名铁匠。

    整个大罗剑派也和朝廷闹崩了。

    想也是知道,被周健武把控的罗国,在施政上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就是周健武的势力,基本主要是在罗京,在后宫,所以罗国目前看起来还没事,但那是表面的,内部,已经在质变。

    假以时日,不加制止,罗国亡国有日。

    不过凡事皆有终。

    正是因为周健武等人的肆无忌惮,导致了一批批人暗中群聚起来,已经把他一伙给定为目标了。

    明明不过是一介废人,却妄想窃取无上的权柄,先天就站在一切的对立面上。

    以至于,连这等麻烦的陈年旧账都要掀出来算。

    当然,此事自有公主她们去计较。

    张小乙在其中也就是起穿针引线的一个作用。别说,这活还真得他干,普通人干不了的。只有他有比较好的名声,足以让人信服,比如说罗大人,你搁这是哪一个朝廷官员他都不带信的,但因为是张小乙,他就信了,有什么说什么,帮到了大忙了。

    张小乙解决了自己身上的私事,可以说无事一身轻。

    然后他就找刘一夫。

    一去,发现刘一夫正和锦氏在一起呢。

    这个晦气。

    好在锦氏很快就眉飞色舞的离开,手中还拿着一些图纸。

    “那是什么?”

    张小乙随口的问。

    刘一夫答道:“锦东主这不是担心我乱花钱了嘛,所以我给她解释一下,我是真觉得党青人的月布有前景,为此画了一些设计图说服她一下。”

    他说的是真的。

    锦氏是一个生意上的女强人。

    她也知道,刘一夫同样是粘了毛比猴都精的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做什么也不会做傻白甜的好人,再说往日里她也没觉得刘一夫是个什么赠医施药乐善好施的好人啊。

    他其实已经暗中赚不少钱了。

    但他从来没有施过粥,也没给孤幼局一类地方捐过钱。

    换言之他从来不会做主动意义上的慈善事,即便有,也是利益交换或不得已而为之的。

    这样一个人,他善良?

    鬼嘞。

    那为什么刘一夫会选择用市价,甚至接近月族正规月布的价格收走党青人的布呢?

    明明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没人用的,只有奴仆下人才会穿用的废布嘛。

    这个迷题要不揭开,她能自己郁闷死。

    好在她终究是和刘一夫一趣深入交流过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对她是有些宠爱的,也对,像刘一夫这样的人,对上锦氏这等成熟到甜蜜的妇人,哪有什么抵抗力呢,自然也就是实打实的说了。

    党青人的布,其实不差。

    他们在月族这儿得到了月族的技术,制作出来的布,你别管是不是糙,至少这布料穿起来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还挺舒适的。

    尤其是这面料,穿的时间越长越久,面料也就越发的柔软舒适。

    这一点,绝对不是那些粗麻破葛可以比拟的。

    那些个粗麻硬葛,穿在身上都刺皮肤,甚至能够把皮肤嫩的人的皮肤给磨得又红又破,老茧暗生。

    当然,不是说这些麻丝制品不好。

    一些精麻细蓖的材料也挺好。

    可这诸多的手工下来,其价格就不是普通民众能够接受的起了。那是一些有钱人喜欢装低调的用品。

    看起来是普通的,不名的麻衣。

    实则这些麻衣比很多丝绸衣服还要贵。

    反过来,党青人的这种布料就挺好。

    结实,耐磨,足够坚韧。

    这且也罢了。

    穿在身上还不磨皮肤,不粗糙,明明料子厚,还挺透气的。

    可以说,在无意之间,党青人已经制造了一种好料。

    但他们没有刘一夫这种精明的眼光,所以始终是觉得他们的布料普通。

    当然了,有了刘一夫的目光眼力,想要把党青人的布料搞好了,将来赚大钱,这仍然是需要一定手段的。

    刘一夫选择画了一些服装设计平面图。

    他告诉锦氏,这种布料特别适合江湖子弟。那些江湖上的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他们确实是需要这样有品质的衣服。

    更妙的是,这种布料有一定的延展性,用它来制造比较贴身的长裤,会更显腿的,哪一个女孩子不渴望有一双大长腿呢?

    寻常之女子,不敢穿普通的裤装。

    因为要骑马的话,裤子很容易会被磨破掉。

    男人无所谓。

    女人可受不了。

    现在有了这种布料,就能制造出一种,让女人能够接受的长裤。她们就能穿裤子骑马了。

    如此一来,必将掀起潮流。

    锦氏一听,就知道此计必成。

    因为她知道,刘一夫这个人,贼精的。

    他对于底层人的品味风尚,真的是看得很准,能够识破人心。

    别的不说,现在市面上的那些小白文狗血文,就是他搞起来的。事前,谁能够想得到啊,这种堪称垃圾的文学作品,竟然大受欢迎,大行其道。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不服不行。

    一个人再怎么坚持,都不能和钱袋子过不去。

    这就导致,现在混科举的竟然不如写书的。你科举为了什么?你每天秉烛夜读为了什么?全家挨饿供你一个人读书为了什么?你妻子做工干活养你一个人为了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一个字。

    钱。

    那些读书人,当官为什么?

    不,或者说是图什么?

    还不是钱嘛。

    真格的你以为当了官就一定好啊?

    不是的。

    当上了官,还要钻研的。

    一个钻字说明了一切。

    那是真的要把脑袋都给削尖了去钻啊。

    迎来送往,欺上瞒下,这些事真以为有人是满心欢喜的去干吗?

    大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甚至贪污,也是如此。

    为的是捞钱。

    但你倘若不贪,你一个官,怎么赚钱?

    现在好了,那些恼人烦神的应酬可以统统不去理会了,不用担忧自己赚不来钱了,不需要在一家人的白眼下小心翼翼的进学用功了。

    只要去买几本市面上的样本子。

    一开始的确是要时常去学习一二。

    但时长日久,你自己就能开创潮流。

    文思泉涌。

    要说考举写那些引经据典的文章是难。

    但写这种不需要过脑子的垃圾小白文还不容易吗?

    凡事做加法是难的。

    但如果是做减法呢?

    那也难吗?

    随随便便,写一些垃圾小白文就能换来真金白银,哪一个寒酸学子能够拒绝这种诱惑啊。

    而且文人相轻。

    即便是写这种垃圾小白文,一经写上了,也往往会有攀比之心。

    争销量的同时,也是在证明自己啊。

    就这样。

    莫名其妙,一个市场给开发出来了。

    在这里面,刘一夫是吃得最饱的一个。

    刘一夫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凭什么?

    就凭他对人心对潮流的把握。

    在他的指引下,他供养的那些作者们,总是能打击在文章爽点上,让无数读者读之欲罢不能,沉迷其中。

    所以,锦氏对刘一夫的审美眼光,并不怀疑。

    至于经营运作这些,那不正是她的擅长范围么?

    现在,她决定,好生和党青寨的方寨主好好谈一下后续生产的合作问题了。

    张小乙本只是找刘一夫聊天说一下往后的事,比如怎么让锦天快点回来。

    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

    “莫非,你又要发财了?”

    以往发财,还需要出生入死,下墓整活儿。现在,开始直接赚钱了?

    “可以算你一份的。”

    刘一夫淡淡说。

    “真的?这么样不好吧,我什么也没做的说,怎么好意思掺一手啊。”

    “不,你在万事司的人面比我广,有什么事对你而言只是说一声的事,再说我们要维持这条商路,其中少不得会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那些人很讨厌的,就交给你了。可以的吧?”

    张小乙不由想起了孙胁志这种的人。

    在大罗,各地,这样的人绝对不少。

    不会仅止于孙胁志一个人。

    暗地里,还有很多这种孙胁志。

    他们这些人,倚仗自己的一点点权利,操纵法律,迫害民生,自己确实是要盯着一点了。

    “行吧,那我就占你这个便宜了。”

    “哈哈哈,没关系的。”

    现在,一点小钱,刘一夫已经不放在眼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