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由小牛皮裁制

罗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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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那座厚重笨大的镜台,就是七圣器之一?“喂?真的假的?那东西看来不像是这么有威力啊?又笨又重的一个大镜台,会是创世七圣器?”

    “绝对不是骗你,我起初也不太敢相信,但是连续看几遍,那镜台的特征,与书籍中所记载的七圣器之一,大日天镜,是百分百一样,所以才肯定下来的。青书不也是认出来了吗?就是因为两个人都很肯定,所以才确认的。

    “茅延安道:“可惜了,羽族手上的这面大日天镜并不完整,缺少了最重要的镜面,根本就没有办法使用,不然纵是敌我形势悬殊,有这种神话级的圣器辅助,一定可以帮得上忙的。”

    这话说得有些夸张,但基本上我也同意。顾名思义,大日天镜这种东西,一定是光属性的圣器,操作时可以发挥出太阳般的浩然光能,对于各种黑暗属性的魔法,都有净化、除的效果,简直是梦寐以求的极品魔法器,若能使用。

    对于拜火教的一些咒术,就完全不用怕了,阿雪抱着身旁的紫罗兰,道:“不过,那个镜台好大一个喔,真的用起来,不知道怎么用呢?”

    确实,那座大日天镜的体积颇大,又是由金属所制,笨重难移,真的要使用,怕不要动上十来个人才能推动,单单凭一两个人,临敌时根本就无法操作。

    “大日天镜没有镜面,具体威力是只能靠想像,无法实际推知了,但另外有一个秘密,我想约翰老弟你就不知道了吧。”越来越熟之后,这老家伙就连提督两个字也不用,直接和我称兄道弟起来。

    “什么秘密?你和你徒弟曾经是一起搞基的姘头吗?”大概是我反击的这一记实在太毒,茅延安的表情好像刚刚吸了毒气一样。

    不过这狡猾到成精的家伙也不寻常,道:“呃,原来你对圣者之杖的消息没兴趣啊?那好吧,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等一下,你说什么?”大吃一惊,我慌忙拉住他,小心翼翼地探问,虽然已经送了个神灯回去,但毕竟我当初接到的勒令,是要找寻圣者之杖,如果国王陛下坚持,那么在取得圣者之杖前,我是没办法回国了。

    接令之初,我以为圣者之杖只是某位名人曾经用过的手杖,然而,在外流浪久了,对各种珍宝行情有了了解之后,我才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圣者之杖似乎也是某种传说中的圣物,在许多半真半假的历史诗歌中出现过。

    但问起确切的样子、出处,却是没有一个肯切答案,连是不是真的存在都没人知道。“你提起了创世七圣器,难道”“猜对了,创世七圣器到底是哪七样。

    其实有很多版本的说法,因为许多王家为了自抬身价,都会把自己的传国神器夸耀为创世七圣器之一,但多数版本中,都会有圣者之杖的存在。

    我也曾经追寻过七圣器的踪迹,作过不少研究,关于圣者之杖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在”不给他卖关子的机会,我迳自道:“不要罗嗦,快点从实招来。”

    “好啦,圣者之杖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与地点,是两百年前,在南蛮的某次战争中出现过。”茅延安道:“在那之后,圣者之杖下落不明。

    但你想想看,如果说大日天镜会出现在羽族手里,那么圣者之杖会不会也”这确实是一个很合理的怀疑。

    但要察证起来可不容易,难道要我直接去问卡翠娜,圣者之杖是不是在你手里?可不可以送给我呢?以我们和羽族现在的关系,就算我问了,她也未必会说。即使她说了,恐怕我也不会相信。这种事情,不暗地里查查看,恐怕是没有结果了。

    菲妮克丝上次临走之前,留下了一本书册,里头所记载的,就是万兽尊者的成名武学,兽王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认为绝顶高手所修练的,必然都是绝世武功,其实不一定是这样。

    能成为最强者,他们的才华与意志,往往是决定自身成功的要件,因此才能不断提升,自我突破,这样的人,即使是平凡的武学,也能在他们手中化腐朽为神奇。万兽尊者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据说他原本仅是一名兽人奴隶,自小受尽主人家的欺凌,闲时和家里其余奴仆一起修练在南蛮流传甚广的兽王拳,凭着他的毅力与苦练,历十余年而有所成。

    功成不久,主人家受到一群马贼洗劫,对方武功极其强悍,又有兽魔使助阵,在即将大获全胜之际,他挺身而出,奋起兽王拳神威,将敌人杀得大败亏输,夺门而逃,救了主人一家。

    不过却也当场把主人一家的女眷全数奸辱,干完他所谓“恩怨分明”的行为后离去,自此闯下无数辉煌战绩,成为兽人们景仰的宗师,被尊为“万寿武尊”而不名之。

    兽王拳在南蛮本来不算什么厉害武学,但万兽尊者在神功大成之后,并没有新创神功,只是专注这他一生苦练的武技,去芜存菁,开发出更高层的应用技巧,并且将改良后的前几层兽王拳广传南蛮。也因此,菲妮克丝所给我的秘笈。

    其实没有多大意义,只是因为两点,让我非常好奇。人类与兽人的体内构造虽说大同小异,终究还是有不同之处,听说万兽尊者改良兽王拳时,作了调整,让这套神功仅供兽人修练,我以一个人类之身,要怎样修练兽王拳,这件事就让我不能理解。

    再者,菲妮克丝曾经承诺过,可以让我一夕间练成她提供的兽王拳,无任何副作用,对身心没有任何不良后果,究竟是用什么方法,我很好奇,即使不亲身尝试,我也想见识一下。以资质来说,我不算笨,不过也说不上什么天才,上次菲妮克丝虽然拿我与方青书相比。

    但我自己晓得事实并非如此。所谓的天才,应该是像我爷爷和我那变态老爸一样,即使不用勤于练功,睡着睡着仍是可以练成绝世武功的人。我常常睡。

    而且还和不同的女人睡,睡到现在也还没超过第二级力量可以了,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不敢要求说变成高手,但起码也有点自卫能力,以往在王都的时候,光是御林军的招牌就可以让人横着走路。

    但实际要来这里和兽人搏杀,显然是不行,单靠神兵和三流魔法,太过冒险。既然此刻身处险境,我要增加一点手上的本钱。等待的时间并没有花上很久,在阿雪开灵窍失败后的第五天晚上,我刚刚上床睡觉没有多久,开门声音响起,轻盈的脚步踏了进来。

    “嗨,婊子,几天不见,你有没有想我啊?”“当然想你罗,帅哥哥,我每天都在地狱里头想着你呢。”这女恶魔实在是够辣,简单一句话,就逼得我举手投降,不想再与她做口舌之争。

    “准备好了吧?如果你已经把秘笈上的口诀和运功路线记牢,今晚我们就可以开始练功棉。”兽王拳的好处就是浅显易懂,不然以兽人们不算高的平均智商,哪练得了高深武学?

    我花了一两天时间去记,已经把里头的内容记熟,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到四级的基本内容,连真正开始算是厉害的第五级都没有,并不是很难理解。“那么,我们就预备开始练功吧。”“我们?你的意思是”

    “大概就和帅哥你想的一样吧,是你们这些男人最喜欢的东西,阴阳和合,女恶魔的特别服务喔。”菲妮克丝轻笑着,曼妙地扭摆着腰肢。

    不知是否为了怕给人撞见,她今次仍是作着羽族女战士的打扮,两件式的轻薄盔甲,露出平坦光滑的小腹、修长双腿,这样的穿着,身材好与不好一眼就看得明白,我这段时间看得多了羽族美女,但像菲妮克丝这样完美的葫芦曲线,却是不多。

    “等一下,我可没听说兽王拳是要阴阳双修的,你耍我啊?”能够搞上眼前美人,当然是很爽,不过练功是重要大事,我不想练功练到一半,死得不明不白,该弄清楚的事,还是要问明白。

    “普通的兽王拳不用,但是要逆转兽王拳功诀,好给人类修练,又要在一夜之间有所成就,就要用这方法了。”菲妮克丝嗔道:“咦?你该不会想拒绝吧?好过分呢,人家可是每天在地狱都想着哥哥你哟。”

    真是够了,怎样都好,麻烦不要用这种形容法,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想拖人下地狱的厉鬼,在幽幽地散发着恨意与怨毒。听到她这样的娇嗔,我脚都快软了。

    “算了,不管能不能练到功夫,能有机会一亲你的芳泽,我是很高兴的。”“嘻,帅哥哥你好会说话呢。”

    菲妮克丝娇媚地一笑,抓起我的手,放在她交叠起来的小腿上。刹那间,我有一种晕眩的感觉,仿似醉梦初醒,长长呼了口气。

    “嗯”感叹的赞美声中,我先是抚摸上她可爱的膝盖头,随后在圆润的大腿上慢慢拂过。来到史凯瓦歌楼城之后,看到的都是长腿美人,但是与她们相比,菲妮克丝的双腿毫不逊色,修长有致。

    我的手再往上移动,到了两腿间的女儿家私处。那里穿着一件紧贴胯部的三角裤甲,由小牛皮裁制,包裹着微微隆起的耻丘,看起来非常妖媚。

    “别再逗人胃口了,快把这东西脱下来吧。”菲妮克丝娇艳地笑了笑,随手解开了腰部的绊扣,让胯甲掉落地上。在胯甲之下,是一条淡紫色的丝质汗巾,遮护住那诱人的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