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倒霉

泥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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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家大儿”那天也是心情恶劣,没想到自己寄予厚望的“合资广告公司”,最终仍然难逃失败的命运。

    在公司即将“散伙”的当儿,他穷尽了一切手段,最终却难以挽回,这真心令“钟家大儿”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趁着公司那辆“丰田佳美”仍未被拍卖清算,“钟家大儿”便驾驶着它,跑到山村去放松一下郁闷的心情。

    为啥跑到野外山村呢?

    那当然也是有原因的。像城里人,就算没有遭遇什么特别难为之事,也会觉得在“城市的高楼大厦”(即所谓的“城市森林”)呆久了,热衷于在假期到来之际,去乡村.野外感受一番所谓的“农家乐”。

    这其实就是一种“调济”。

    如果在农村呆久了,许多的农村出身的年轻人,就无比向往“灯红酒绿”的大都市的花花世界。

    因此,“钟家大儿”这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虽然父辈是农村出来的,但他其实却在城市长大。每当心情不好时,驾车跑到农村的野外,甚至是深山之中闲逛,也算是他的一种特殊的“解压”的方式。

    事情坏就坏在“钟家大儿”跑以了“深山”中去“浪”了。

    本来嘛,“钟家大儿”的车技不能说有多好,但也勉强凑合吧。他跑的这山路尽管弯弯曲曲,但车少人稀,原本也不应该有什么问题。

    偏偏那一天,山里人家有个刚买了辆“二手皮卡”却“驾照”没拿到手的家伙,开着个破皮卡,开出了“奔驰宝马”的感觉,风驰电掣一般。

    结果在山腰的转弯处,跟“钟家大儿”的“丰田佳美”会车了。“钟家大儿”想偏对方都难偏,直接被“皮卡”无证司机给撞到了一侧的山底下去了。

    “二手皮卡”的车头都撞“塌”了一个大坑,连驾驶座的车门想打开都挺困难,费了颇大的劲儿。

    对方的肇事车辆尽管损毁严重,但万幸没发生爆炸或燃烧什么的,司机安然无恙,只是受惊吓不轻。

    而“钟家大儿”就比较惨了。

    他在“丰田佳美”的驾驶座内,连人带车被撞下了山底下。就算事发时车子只是在半山腰,不是山顶。但半山腰也好高了。好在那山是上面细、下面宽的,那“佳美”是从山腰翻滚着摔到山脚之下——如果用的是“自由落体”的方式砸落到山脚,就算不大爆炸,人也不可能活得了了。

    从山腰不断翻滚下山,尽管摔得很严重,整个车子都扭曲变形了。但毕竟没有直接摔成一摊“肉.泥”悲惨。

    总之,车摔报废了,人也摔成重伤。等被发现,救援车来抢救出车内“奄奄一息”的钟家大儿,他伤势之重,令医院的抢救工作难度极高。

    手术做了一天一夜,然而又在“重症监护室”呆了N天,好不容易才转入普通病房护理,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一开始“钟家大儿”的母亲,还担心钟任知道了大儿子“车祸重伤”,生命垂危的事儿,思虑成疾。毕竟如今钟任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儿子出事后,他更不容有失。

    于是“钟家大儿”的妈妈,在接到大儿子的“友仔”及医院方面的电话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去医院“陪护”儿子。但却不敢把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告诉钟任。免得他也出什么不好的状况。

    直到“钟家大儿”一条性命抢救回来了,转入普通病房了,家里人才敢把之前“封锁”的这消息,告诉了钟任。

    钟任赶到医院看到儿子时,全身都扎了绑带,像个“木乃伊”似的。跟“木乃伊”的区别,恐怕就是他现在浑身插满了“管子”——但这也不是什么好的区别。

    如果“钟家大儿”就在那样的一场事故中,一命呜呼,倒也可能“人死债消”。就算有“债主”惋惜,但已经找不到“欠债方”了,拿不回“投资”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偏偏“钟家大儿”命大。

    就在把父母的“老底”都掏得大部分的情况下(钟家的财.政.大权都由钟母掌握着,她可以在不让钟任知道的情况下,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抢救”大儿子),“钟家大儿”保住了一条命,出了医院以后,留下一身的“伤疤”,还有一屁.股的债务。

    确实糟糕之极。

    那辆“佳美”,已经算是彻底报废了。这里所谓的“报废”,不是指它没有修复的余地。可这车就算能修复,它也不值钱了。是“事故车”,而且损毁得这样严重,它就算修好了重新能开了,也不值几个钱了。

    而要修复它,整车的外观弄好,修到可以驾驶自如的程度,所需要的资金,不在少数。

    因为有许多的零配件,已经摔到了“修无可修”的程度,只能够重新去订购“零配件”,直接换上。这些要整个“换掉”的零部件,就包括了车子的“车门”啊,车盖啊,尾箱啊……总之一系列的“零部件”。

    还有,就是发动机如果修不好的话,也要直接“换掉”——这个就老值钱了。

    因此,一笔总账算下来,这辆“佳美”想要修好它,所耗费的金钱,都足够你重新购置一辆进口的“丰田佳美”了。

    正因为这样的一个现实缘故,懂得算账的人都不会再去修这破烂事故车。

    然而,“佳美”修不修不是重点。关键问题在于,这车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按照之前出资“组建”合资广告公司的大部分“股东”的意见,就该由“钟家大儿”个人来承担。

    原因也挺简单的——

    首先,那辆“佳美”本来就是“钟家大儿”这家伙给弄报废的嘛!他不负责赔偿,谁来背这个“锅”呢?

    其次,那辆“佳美”本来就属于“广告公司”准备拿出来“套现”的资产之一。“钟家大儿”也是“股东”之一。“佳美”如果卖得了钱,他可以按“股份”分得百分之八。这车彻底“报废”了,那就按照之前“预估”的二手车价,再扣掉百分之八属于“钟家大儿”自己的那部分所得,剩下的要归各“股东”的钱,难道你“钟家大儿”能不还吗?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就是这辆“佳美”如果仍挂在“广告公司”名下,“钟家大儿”哪怕就算是“用坏”了它,大儿也可以走“公.务用车”报损的渠道,个人“因公”造成公家财产损失的话,要承担公家损失的案例,还是不太多见的。

    但偏偏在“广告公司”成立之初,尤其是成功以“分期”支付“承包费”的方案,拿下当地最大的“子报”的“中缝广告”以后,“钟家大儿”就对自家的“广告公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一种类似于“盲目”的强大信心。

    正因为信心满满,“钟家大儿”就从来没想过自己这广告公司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要“散伙”的。就算不敢奢望打造一家“百年大企”,钟家大儿觉得,起码能在30年内,自家的这“广告公司”应该不愁“生存问题”。

    哪里想得到,别说30年的企业了,他这“广告公司”居然连3年都熬不到。成立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居然就要“散伙”了。

    “散伙”是现阶段难以改变的命运了。然而,即使走到了这一步,诸位“股东”仍然是不放过回收任何一点“投资”的努力。

    “钟家大儿”弄报废了“佳美”,经过各位“股东”的穷尽心力的追究,还有了个重大的发现:这个钟家大儿居然在“佳美”购置不到半年时间之际,就将车子的“拥有者”,由公司的名义,直接转到了他个人的名下。

    也就是说,“钟家大儿”已经把“佳美”过户给他自己,他就是“佳美”名义及事实上的“车主”。

    现在把车弄“报废”了,损失当然应由“钟家大儿”自行承担。而其它“股东”在这事儿上跟“钟家大儿”有牵连的,则是你既然把“佳美”过户给自己,那你就必须给一笔“购车款”广告公司呀——这笔钱公司的其它“股东”就可以分掉。算是竭力挽回一部分的亏损额。

    一开始,“钟家大儿”也是想要“自掏腰包”,按照折旧的价格,便宜拿下这辆“佳美”的。

    他从来没说过要“白占”属于“广告公司”的财产的呀!

    当时“钟家大儿”甚至还花钱找来了第三方比较“权威”的评估公司,对那“佳美”的价格进行了“专业评估”了。

    当时“佳美”的估值大约在20万左右。比起新车之时,短短半年,就折价好几万呀。看来当年的“丰田”车,“估值率”也高不到哪里去。

    反正把“佳美”过户给“钟家大儿”时,车子的估价也就只剩下20万。“钟家大儿”大概也觉得这个价钱比较划算啊,就采取“分期”的方式,把车子买了下来。

    成为“有车一族”(还是比较高档的“有车一族”了)还没多久,还远没有“浪”够呀,居然就出了那样大的一宗车祸。

    这事儿的“焦点”就在于,“车祸”发生,导致小车直接“报废”的严重后果。当时“钟家大儿”的车贷分期,还要不要继续的偿还呢?

    按照一般的处理招数,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哪怕车子已经“报废”了。但之前他所申请下来的车贷,不还清就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公积金贷款”的。

    但“钟家大儿”的意思,就是不想还这样一笔金钱了。

    他已经把车子弄“报废”了。剩下的车贷“分期”,谁还会那么傻去还车贷呢?

    然而,不还“车贷”,那只是钟家大儿“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而已。

    别说银行方面的“约束”,就连“广告公司”的各位“股东”,其实也会约束着“钟家大儿”,不让他真的放肆,为所.欲.为。

    正因为“股东”们一致认定,“佳美”的损失,统统要由“钟家大儿”来承担,“钟家大儿”于是深陷“霉运”之中。

    他“车祸”重伤,都几乎掏空了钟任夫妻多年的积蓄。等到“钟家大儿”艰难的“康复”之后,“广告公司”又向他追讨起20万的“购买二手佳美”的款项。

    真是车子都没得开上几回呀,就“报废”掉了,还要他还清20万的购车款。

    这样一笔钱,“钟家大儿”也不敢再向家里父母开口要钱了。就算有“偿还债务”的正当借口,但“钟家大儿”一番抢救下来,都用了家里那么多的积蓄了。他哪里还好意思叫家里继续替他“还债”呢?

    而“钟家大儿”自己来偿还20万欠债,他感觉吃力无比。

    反正“广告公司”已经一丁点“挽救余地”都没了,“散伙”散定了,钟家大儿干脆就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到了老家那小县城,自己过日子得了。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径,算是彻底的把所有的“股东”都激怒了。

    “股东”们也并非不近人情。就在你“钟家大儿”车祸重伤那几个月,哪个“股东”有催过他一个“生命垂危”的病患较真呢?!

    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钟家大儿”能不能彻底康复过来?因此“股东”没有哪一位出声追过“债”的。

    然而,大伙都对得住“钟家大儿”了,但对方偏偏不知“感恩”,户口迁出了原址,还不让朋友亲戚们知道。摆明了一副想要“玩失踪”的迹象。

    “股东”们人心很愤怒。

    一致决定不再姑息这家伙了。但也不至于玩起“暴.力”的手段对付“钟家大儿”。毕竟大伙都是文明人,都是“昔日的友仔”呀,再有矛盾也要采取一种合理合法的手段。

    于是乎,“股东”们联名,直接把“钟家大儿”给告了。

    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一纸“诉状”直接把“钟家大儿”给告到了当地的法.院去了。

    “钟家大儿”当然不服气了。他感觉自己也挺“亏”的。那辆“佳美”其实也才“过户”到他名下不到一年时间哩。居然连这样一辆“二手车”,开都没开几次……总之,他不想承担这样的额外开销,最好能这样开溜啊。

    昔日的友仔,如今却变成了打官司的“正反”两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