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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钧这次的台北演唱会在台北市立棒球场举行,这里就是日后著名的台北小巨蛋原址。棒球场是在1958年建成的,后来经过数次扩建,安装坐席,前段时间又安装了夜间照明系统,很适合开大型演唱会。
选址的时候郑振坤也考虑过去年建成的国父纪念馆,不过那里的表演厅最多能容纳3000观众,跟中山堂差不多,而台北市立棒球场可以容纳万人。
舞台早已搭建好了,王梓钧和林清霞到场后,做了最后一次彩排演练,一切都没有异常。
天色渐黑,歌迷们陆续入场。
萧丽珠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咋舌道:“好多人啊,要不直接放录好的唱片吧,我怕到时候自己会紧张。”
王梓钧笑道:“我答应了老师要带你出道,这样吧,青霞上台的时候就播放唱片,而你随便唱一首原本我唱的歌。”
“这样好吗?”萧丽珠圆圆的苹果脸满是忐忑。
王梓钧安慰道:“没什么的,你是新人,就算唱错了歌词,伸个舌头装可爱就是,没人会怪你。”
“呵呵。”萧丽珠被他说得笑了。
王梓钧和她说完话,便去察看剧组的机位,确定一定要能抓住个个场面。这些摄影机在王梓钧唱歌的时候就要工作,捕捉歌迷的各种反应。当然,等到真正要拍特写的时候,是在演唱会结束以后,剧组会调有些演技的龙套演员安排在最观众的最前面和中间。这些人要做出被感动,流泪的表情。
“没问题吧?”王梓钧确认地问。
“完全OK。”陈坤厚说。
像白嘉莉这些和王梓钧关系好的歌手,来到现场之后也是被惊得不行。不是谁都有资格开万人演唱会的,不然到时候票卖不出去不管赔钱,那脸更是没地方搁。
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歌迷汇聚在棒球场中,他们一些甚至是从东南亚来的,密密麻麻黑压压的全是人头。
“小姐,你小心一点。”两个保镖用力地分开着四周的人群,好让蔡安茜往里面继续前进。
“我没事的,叫你们不要跟着我,我的病早就好了。”蔡安茜对身边的两个保镖有些不耐烦,不过更多的是参加演唱会的兴奋。
前年她自杀的事情可是惊动了香港和新加坡的媒体,特别是新加坡,国父的外甥女为一个男歌星自杀,这其实算得上丑闻了。当时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后来还是迫于总理李光耀的压力,才终于逐渐淡化处理。
蔡安茜现在的强迫症已经基本痊愈,不过对王梓钧的喜欢却没有减轻几分,听到王梓钧要开演唱会,便央求父亲放她来台北。家里被她扰得不厌其烦,终于让她领着保镖过来。
蔡安茜挤到前面站定,见身边居然站着个粟色头发的欧美人,好奇的用英文问道:“先生,你是美国人吗?”
蔡安茜今年已经17岁了,出落得愈发漂亮,就连脸上的几点雀斑都变得可爱。那欧美人看到她后眼睛一亮,说道:“噎死,我叫艾利,来自美国伊利诺州。”
蔡安茜问:“你也是梓钧的歌迷吗?想不到连美国人也喜欢听他的歌。”
“不,”艾利道,“我前段时间从该死的越南回来,又在台北的医院里躺了几个月,马上要回美国。最近在医院闷坏了,听护士说王的歌不错,就顺便过来看看演唱会。”
前几个月美国从越南撤兵,而其驻日本、韩国、台湾的军队,也陆续返美。驻军当地的一些商贩妓女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送别啊,美军一走,他们的生意可就一落千丈了。
“哦,这样啊。”蔡安茜听了有些失望,便不再和这个美国大兵说话。
“嗨,美丽的小姐,你是台湾人吗?台湾人都很友善的,演唱会结束能赏脸一起去和咖啡……呃,”艾利的话还没说完,背后突然觉得顶着两个尖利状的武器,他连忙说,“误会!误会!”
蔡安茜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保镖和那美国人的动作,她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转移到舞台上。
王梓钧穿着一身特制的西装出来,朝下面挥了挥手,高声问候道:“台下的朋友们,你们好!”
“好!”
“王子!”
“教主好!”
“啊!”
“梓钧,我爱你!”
“……”
台下响起千奇百怪地回答和呼喊声,那声音汇聚在一起,似乎棒球场的地面都在抖动。
蔡安茜也在喊,嘶声力竭地大吼,似乎是想把心中的郁闷和对王梓钧的喜爱一起吼出来。
“噢,卖糕的,这些人一定是疯了!”艾利被周围的吼声震得耳朵发麻。
王梓钧拿着话筒笑道:“一年多没开演唱会,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想我?”
“想!”这次是山呼海啸的一致回答。
“我也很想你们,我爱你们。”王梓钧大声道。
“啊!!!!”
“我也爱你!”
“梓钧,我爱你!”
“……”
白嘉莉感受着周围歌迷恐怖的气势,顿时心中升起一阵无力感,这家伙,还没开始唱呢,场面就热成这样了!
罗大佑和阿杰他们整只学生乐队都坐火车来到了台北,用他们在歌厅唱歌赚来的钱买了演唱会门票。
阿杰心中狂热激动道:“这才是真正的歌手,只随便说一句话,就有无数人响应。”
罗大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定定地看着台上的王梓钧,灯光照在他身上,形成一圈光晕轮廓,就好像是能发出万丈光芒的神一样。
“有请乐队!”王梓钧伸手朝后面一引,光辉乐队的四人潇洒地挥手上台,各就各位。
王梓钧唱的第一首歌就是新唱片的主打歌《曾经的你》,台下的歌迷基本上是人人都有买他的唱片,听到熟悉的歌声后,都安静了下来,静静地聆听。
这次演唱会不像前年一样,王梓钧自己的歌曲数量已经充裕起来,不用想法设法的去考虑怎么唱满几个钟头。
舞台的布置没有去强调和其他人不一样,而是一味的高贵奢华,色彩以蓝色和银色为主,辅以紫色。
唱歌时的伴舞也请的台湾最专业的舞蹈团队,不过他们上场的时候并不多。
王梓钧唱的每一句歌词,似乎都沉淀着这些歌迷的一个记忆,激起他们的共鸣,举起双手随着旋律晃动。
在唱了十多分钟后,粤语快歌《红日》的旋律响起,不过比之唱片里的摇滚味道更重了,加重了鼓点分量。王梓钧突然放下话筒走到舞台前段,而光辉乐队的主唱冯乃歆则在调整自己面前话筒的位置。
冯乃歆对着话筒大声道:“想不想看王梓钧跳舞?”
“想!”听说王梓钧要跳舞,大家都惊喜起来。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随着冯乃歆唱起《红日》,王梓钧突然脱掉身上的西装朝台下一扔,露出宽松的T恤。
“啊!”西装落下的地方一阵混乱,十多只手各拽着西装的一角开始争抢。
“哗啦!”那件昂贵的西装顿时成了一块块破布,被抢到的人郑重地收起来。
“咚,咚,咚……”
歌曲中夹杂着沉闷的鼓点,王梓钧的手脚对着那些鼓点的节奏飞快的舞动起来。
“是霹雳舞!”歌迷们纷纷惊喜大叫,想不到王梓钧竟然在演唱会上跳霹雳舞,这可是意外之喜,没人知道王梓钧还会跳舞。
霹雳舞就是后世街舞的起源,早在二十多年就兴起了,李小龙少年时候还靠霹雳舞交换了一套拳法。
只见王梓钧手舞足蹈,大开大合,最后居然双腿扣到胸前,像个陀螺一样在舞台上旋转起来。
背旋动作可是要在十年之后才有人跳出来,把台下的歌迷看得头晕目眩。做完背旋还不算,王梓钧又是大风车动作,身体像是完全脱离物理原理一样,疯狂而又美妙地在空中尽情舞动。
艾利是美国人,还是个摇滚青年,他自身就是个霹雳舞高手。可是当他眼见这个亚洲歌星跳霹雳舞时,整个人已经完全傻掉了。
原来,霹雳舞还可以这样跳!
不知不觉中,艾利已经成了王梓钧的粉丝,不是歌迷,而是他的舞迷。
天啦,我要拜他为师,这个个舞蹈天才!
蔡安茜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在她心里,王梓钧就是无所不能的,跳个霹雳舞算什么。待到身边的艾利伸直了脖子,脑袋朝前面蹭,蔡安茜才发现这个洋人脸上的惊讶。
“怎样样?我们家梓钧厉害吧。”蔡安茜骄傲地说。
“厉害,不,不是厉害,”艾利的话差点让蔡安茜发怒,却听他继续道,“是伟大,只有伟大才能够形容,他创造了完全不同的霹雳舞动作。上帝啊,他一定是舞神降临。我要回美国,告诉杰米和蒂娜他们,让他们都来台湾看看,真正的天才在这里。”
蔡安茜听到艾利崇拜的话语,顿时怒气全消,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啊!”歌迷们再度惊叫,却是台上的王梓钧双腿走动,身体却不断后退,就像是在太空漫步一样。
这厮,居然无耻剽窃迈克尔的动作。
王梓钧表示,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