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蓝胭脂

你可以叫我老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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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妮可,你怎么了?”

    听到妮可的叫喊,周围的人立刻围了过来,尤其是尼禄他直接就冲进了面包车,来到了妮可的身边。

    “哦,天啊!哦,天啊!”

    只见妮可双手捧着被拆解的闪电鹰改,脸上露出了既惊讶又兴奋的表情,看的尼禄非常奇怪。

    很显然,妮可本人并没有问题,问题是出在那把手枪上。

    意识到这一点的李云枫也走了上来,对着妮可问道:“妮可,我的枪有什么问题吗?”

    妮可回头看向了李云枫,做了一个深呼吸稳定自己的情绪,方才说道:“李,你是从什么地方搞到这把枪的?”

    “是在生……”

    差点把生化危机世界脱口而出的李云枫,马上意识到不对,赶忙闭上嘴巴,思考自己该如何解释。

    说起来,这把闪电鹰手枪,其实是生化危机世界的产物,属于标准的火药类制式武器,但在李云枫回到主神空间之后,这把枪就被主神收走,随后作为“奖励”又还给了李云枫。

    当时,李云枫还觉得自己被主神给坑了,为此还对主神表达不满,这才有了后来主神送上枪械改造部件作为补偿的后续故事。

    但如今看来,那件事似乎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妮可眼见李云枫并没有立刻说明枪支来历,似乎也猜到了什么,便直接说道:

    “李,无论你这把枪是从哪儿来的,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把枪已经被人,哦不,是被神给改造过了!”

    “唉?”

    听到这话,李云枫眉头一跳,心中不由得叹道:这次我没说主神空间啊,你怎么就知道这把枪被主神碰过了?

    只见妮可用手指指着闪电鹰改的枪膛零件,对着李云枫说道:“看这里,这就是被改造过的地方,我从没见过如此高明的手法,可以让这把枪……”

    接着妮可便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技术术语,来表达这把枪被某位神级大师改造的很牛逼很无敌,自己可以从中学会很多之前从来没想到过的新技巧之类。

    原来,妮可口中的神,是形容词,用来形容那位枪械改造者的水平和神一样,虽然在事实上改造那把枪的主神,也确实是真神。

    不过,李云枫本人对枪械,尤其是内部结构完全就是外行,所以妮可用来称赞主神的技术术语,他根本就像是在听天书。

    当然,李云枫注意到在场其他人的表情也没比他好多少,也就是说听天书的人不只他一个,这倒是令李云枫心里安慰了许多。

    “嗯,妮可,简单来说,我的这把闪电鹰改可以像尼禄的湛蓝玫瑰,和贝雅的魔鬼司令一样,能够凝聚魔法制造子弹,甚至还能蓄力射击对吗?”

    已经无法继续忍受天书的李云枫,赶忙打断了妮可的话,不再让她继续说下去了。要知道,刚才的经历,竟然让李云枫回想起了大学时代的政治课,差点儿想打瞌睡。

    “啊?嗯!对对!”

    妮可显然也意识到在场的众人,根本听不懂专业术语,于是乎她便改口问道:“李,你能让我对你的枪拍几张照片吗?我想把枪膛的结构,拿回去好

    好研究一下。”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李云枫随即点头说道:“可以啊。”

    “Year!”

    妮可闻言,兴奋地拿起手机,对着闪电鹰改的零件拍了几十张照片,这才念念不舍地将这把枪重新拼装好,还给了李云枫。

    经过这次风波之后,众人回到了面包车上,召开临时会议。

    尼禄便率先开口道:“现在我们该总结现状了。”

    自从杜马岛发生恶魔入侵事件以来,岛上的驱魔势力一共有三波。

    第一,便是前来驱魔的鬼泣事务所,不过先来的但丁和维吉尔等人并未解决事件,因此早有准备的尼禄也随之而来。

    第二,便是萝丝和李云枫代表的R星事务所(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们两人也是得知了杜马岛上的恶魔入侵,便前来驱魔的人,与鬼泣事务所是同行。

    第三,便是贝雅以及她母亲露西亚,为代表的杜马岛本地守护势力,根据贝雅的说法,她的母亲露西亚正在杜马岛的另一端击杀恶魔,以及拯救还活着的人。

    尼禄本人并不担心自己的父亲和叔叔,以及两位阿姨,毕竟他们都是经历过大风浪的人,眼前这点情况对于他们而言,只能算是小场面。

    “然而,但丁他们可能遇到了无法战胜的强敌,所以接下来就全靠我了。”

    从尼禄的话中,李云枫能够感觉到,他是一位张扬又自信的年轻人,和自己刚到华海市闯荡时一样,充满了激情和活力,再加上尼禄对妻子姬莉叶非常好,又和非常爱妻的李云枫产生了共鸣。

    “嘿,云枫,你盯着尼禄看什么呢?”

    这个时候,一旁的萝丝用手肘轻轻顶了一下李云枫的腰际,后者随即低声说道:

    “我只是想起我入职前的样子,也是和他一样激情满满,然而在唐氏集团的工作,把我曾经的激情抹平不少。”

    工作是为了工资,为了生存,尤其是对于结了婚的男人来说,更多了一份对家庭的责任。这些重担压在身上,曾经的激情只能被慢慢抹平,所以才有人会被社会抹平棱角的说法。

    然而,李云枫并没有注意到,自己随心的感叹,却不小心透露出了关键信息,让萝丝的嘴角挂满了笑容。

    另一边尼禄并没有注意到两人的动作,而是把自己所知的信息都说了出来:

    “据我所知,这次恶魔入侵是由一位魔王发起的,而那颗长在杜马岛中央的大树,叫地狱妖树,它以人类的生命力为生长原料,当它完全成熟之后,便会在树顶结出一颗恶魔果实,只要吃下这颗果实的人,便可获得巨大的力量。”

    “所以,我猜测魔王入侵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恶魔果实,获得力量,毕竟恶魔们都是崇拜力量的。”

    说到这里,尼禄转头看向了贝雅,问道:“贝雅,你是生活在岛上的人,你有关于那位魔王的信息吗?”

    贝雅点了点头,用毫无感情波动的声音说道:“魔王叫西迪,还有一个同伴叫蓝炎之格洛格斯。”

    “西迪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不过那个叫蓝胭脂(尼禄给蓝炎之格洛格斯起的绰号)什么的家伙是谁?娘炮还是龙套?

    ”

    显然,尼禄对蓝炎之格洛格斯并不怎么在意,毕竟恶魔入侵的老大是魔王,也就是西迪,所以他会有这种反应并不奇怪。

    不过,尼禄不了解格洛格斯,并不代表别人不了解他,李云枫和萝丝两人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同时眼神一变。

    别忘了,主神空间的任务,就是杀死格洛格斯,而这货已经出现了。

    于是,萝丝立刻上前问道:“贝雅,你知道格洛格斯在哪儿吗?我和他之间有些……嗯,私仇!”

    由于不能提及主神空间的内容,所以萝丝就声称自己和格洛格斯有仇,希望借此能够获得更多信息,以及最重要的优先击杀权。

    毕竟,任务目标被本土强者击杀的话,主神可是不给奖励。

    以上内容李云枫当然明白,不过他问的内容却不是主神空间的任务,而是:

    “尼禄,既然魔王的目的是为了那颗恶魔果实,那么我们还剩多少时间?”

    萝丝闻言立刻转头看向了李云枫,她没有想到这位同僚并不关心主神空间的任务,而是关心起这个世界的安危来了,不由得心道:

    你在想什么?

    另一边尼禄倒是对李云枫非常满意,毕竟他和自己想的一样,都是该如何解决恶魔入侵,而不是自己的私仇。

    于是,尼禄就先回答了李云枫的问题:“放心,李,我对这种妖树有经验,以我的估计,我们至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足够我干死那个西迪了。”

    当然,萝丝毕竟和李云枫是一伙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所以尼禄在回答完李云枫的问题之后,便朝着贝雅问道:

    “贝雅,你知道蓝胭脂在哪儿吗?”

    贝雅点了点头,说道:“西迪和蓝胭脂都在妖树的树根处。”

    说话间,贝雅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优美的笑容,显然她很喜欢风趣的尼禄,所以在提及蓝炎之格洛格斯时,也用上了蓝胭脂的绰号。

    “好,那么我们目标明确了。”

    尼禄看向了众人接着说道:“让我们向着树根出发把!”

    “好!交给我吧!”

    说到出发,女司机妮可最为兴奋,当即坐上驾驶席一脚踩死油门,整辆面包车便向出膛子弹一样,朝着岛中央窜了出去。

    而车上的众人,除了早有准备的尼禄用左手护住姬莉叶之外,剩余三人都是第一次上车,根本没有准备,结果差点被甩出去。

    于此同时,在杜马岛另一边的民宅内,躺在卧室床上的但丁,缓缓睁开了双眼。

    “我在……”

    环顾四周的但丁,很快就发现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

    是啊,能不熟吗?

    多年前,自己就和那个人一起生活过。

    这个时候,卧室的房门被打开了,一个熟悉的倩影出现在了门口。

    她容貌倩丽,皮肤黝黑,有鲜红的头发与深绿色的眼睛,一头齐肩秀发向像左侧倾斜,正好遮住左眼,给人一种魔性的美感。

    看着面前的美人,但丁的心一阵悸动,随即张口说道:

    “露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