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烈烈风里的那面心中的红旗

风卷红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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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若是牢笼,那么天地都是牢笼,自由不是随意的行走,而是敢于放肆地想象,希望是美好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

    不是唯有山清水秀可解千愁,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亦能一壮凌云之志,骆驼营的黄昏是这枯燥的一日复一日里最美丽的时节。在浩瀚无垠的戈壁上,眼前呈现出一脉金色,红日在缕缕升腾而起的热浪中若隐若现,一只就像是从古边塞唐风诗吟中飞出来的苍鹰,盘旋在苍穹,张开的乌色双翼,仿佛是猎猎飘扬着的战旗,眼前这粗犷豪迈、雄浑壮阔的神韵给我的感受远比在碣石山望海那一刻还要铭心。

    念天地之悠悠...等一下,好像哪里有问题,思路倒回去,倒回去,应该是不对劲,咦,有老鹰?!奇怪,这荒原大漠的地方,上一次看到活物是什么时候,是上个月放牧老乡走丢的一只羊,岳志秋抱着那只脏兮兮的羊就跟见了亲人一样,这里为什么会有老鹰?

    朱日河的深处可是连飞鸟都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懒得飞过的地方,那么肉食性的这只中小型隼形目猛禽飞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啥,我仰头再看,那只老鹰仍在盘旋,只是越飞越低,试图准备扑击猎物的样子。嗯,有猎物,那就是活物了,骆驼营的野生活物比食物更宝贵,我停止了观赏落日美景的念头,向着那只老鹰的方向跑过去,张开自己的双手向前挥舞,口里喊着“喔嘘,喔嘘,”就跟小时候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里当母鸡,或者是在部队家属队里守护家里养的小鸡一样,努力驱赶着那只正在捕猎的鹰,而且侥幸成功了,老鹰受惊后开始升高,升高,再拍拍翅膀,很快就飞远了,最后变成一个黑点,最最后就不见了,我松了一口气,开始寻找那只幸运的小家伙。

    瞧,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一只毛绒绒的小东西,蜷缩成一团,脏兮兮的,在戈壁滩上一个很小的洼坑里,它也许已经筋疲力尽,也许已经意识到了危机的来临,那只飞鹰也许已经觊觎它有点时间了,于是这不知何故孤苦无依的东西在尽力挣扎求生之后徒劳地把自己尽量藏了起来,如果不是我的出现很快就真的成了那只飞鹰的食物。我弯下腰来轻易地就把它抱在怀里,它也许已经饥渴恐惧到了最后的一个临界点,再也不反抗,而是呜呜地低声吠了两声,陷入了近乎昏迷的状态。也许就是这家伙足够聪明,感觉不到我的敌意,所以还放肆地埋在我的胸脯里拱了拱,我的天哪,我又不是你屋里娘,你拱啊拱的也没有什么什么可吃的啊!

    大漠荒沙,一个人,一个军人怀里抱着一只小动物,望自己的军营走去,猎猎风中,此情此景堪可入画。

    这是一只狼吧?朱高飞班长看着喂了半斤面汤之后又被洗刷出来的那小东西感叹道。

    不,是一只狗。许木从来不会反对班长的,但是这时候缺心眼的他却第一个跳出来辩驳,我外婆说,狼的尾巴是夹着的,这个没有,应该是一条狗。慕容武那混蛋一般都是嘴最多的,却是在抚着那小物的毛,一脸的爱惜。李三清走过来把那只呜呜叫唤的小家伙高高举起,端详了一下,骄傲地宣布,这是一只公狗,我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骄傲的。据他们说,骆驼营不知道撞了什么鬼,除了这些精壮的军营男子汉以外养不活活物,以前从团部送来的,从镇里淘来的小动物都没能在骆驼营里呆太久,所以慢慢地大家也就心淡了,没想到我居然能从外面捡一只回来,真的是何等的幸运,重新燃起了大伙对小动物的热爱。

    看看是不是哪个老乡家的狗跑出来了,我们先帮人家养着,要是找到了主人再还回去,朱班长最后如是定调子说,一锤定音。许木高兴得嗷嗷叫着用一只弹药箱和破被子给小宝贝搭了个窝,小家伙也通灵性,居然也嗷呜呜呜地跟着应和,屋子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因为朱高飞同志多的那一句嘴,大家干脆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白狼!小白狼从此以后也在骆驼营里安顿了下来,成为了我们二班的第七名战士。至于它到底是狼还是狗,这个还搞不太清楚,只要它现在会摇尾巴会撒娇,只要它会跟着大家一起出操跑步,只要它会半夜起来看着外面的月光啊呜呜叫,能消解大家的空虚寂寞就行。

    送给养的卡车带来了一大堆耐储存的生活物资还有半个月前报纸杂志以及天气马上就要变差的坏消息,然后班上开始忙碌起来,为迎战恶劣天气做准备了。

    沙尘暴如期而至,作为这片荒瘠土地的常客,并没有失信爽约。这个年岁里天气预报总不准确,但是朱日河人在长年累月与风暴打交道的过程中掌握到了自己一套判断天气的办法,实际上就是团里没有下通知,班长也通知大家要做好了迎战沙尘暴的思想准备。

    沙尘暴的起手式是从这荒寂远处天际线出现了一条抖动着的黄色波纹线,然后耳边传来的是群牛的巨吼声,嗷嗷的,接着就变得像是滚滚而来的闷雷,轰轰作响,声音比那黄线的推进速度要快,由小到大,从喃喃自语到振聋发聩,只是那么一下子的时间,就只见还是远处的那一条黄线,已经显现出他真实的面貌,那是一道汹涌的近100米高的沙墙,向前推进着,越来越宽,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凶了,浩浩荡荡,势不可挡。

    这条由黄沙筑成的巨墙,也是一片淹没一切的汪洋大海,前锋又如海啸的巨浪,凶威滔天,还来不及反应,眼前就是漫无边际的黄沙扑打在玻璃窗前,马上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屋子里一下子就漆黑一团,耳边只听到了那风呜呜的啸叫声,还夹杂着尖锐的一两声如同用铁锹铲起水泥地上沙砾的摩擦声,这声音中特别的声波,令人心悸,骆驼营的几间小屋子完全就被淹没在这漫天的风沙中,像被怒涛拍击又淹没的礁石,孤独的兀立在这片风沙肆掠的土地上。

    二班的同志们对此自然灾害兴趣不大。没去年的风大,慕容武如是说,岳志秋也跟着轻飘飘的应和了一句,然后就开始捣腾他的新把戏,他原来准备用空白磁带给自己录几首清唱的歌,自编自唱很摇滚那种,这个想法刚一提出就被朱高飞严令禁止了!

    后来,听说摇滚乐队里每人还要会一件乐器,他就有点着魔了,到处想去学门摇滚乐器,吉他、贝斯和架子鼓,哪一样都不是在朱日河这里可以轻易学到的,甚至在全国的大部分地方,都是不容易的。就算是最简单的吉他自学,也有一个最简单的困难摆在他面前,那就是——没钱!最后,他不知道从哪找到张摇滚乐队的杂志画片,知道了架子鼓的样子,自己变通用破水桶、罐头盒、加上锅碗瓢盆整了个简易自制架子鼓,如果不嫌吵的话,咚咚叉叉地还有点那么一回事的味道。

    看在他沉迷其中也没耽误工作的份上,朱高飞跟他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让他练习,那还好一点,现在黄沙围城,到了他练习的时间点了,大家可不想被他的魔音毒害,到发电房凉快去,朱高飞安排道,岳志秋便收拾他的那套家伙什乐呵呵地走了。

    一年一场风,从春吹到冬,这朱日河的坏天气并非是浪得虚名的,沙尘暴以来就旷日持久,把我们整天没日没夜地禁锢在了小屋子里,这才让人真心醒悟和深刻体会到自己的爱好是多么地重要。风沙之下,屋子里不见天光,只有靠小汽油发电机带动灯泡照明,发电机的质量还不太好,轰的一声,亮如白昼,然后又渐渐暗下来,周而复始,特容易烧坏灯泡,所以每天只安排几个小时照明时间,然后就是用油灯照明,再然后就是摸黑。

    我每次都要抓紧时间在灯下画兔子的故事。我有一个笔名,叫做卡巴树,我曾经用这个笔名“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危险,让孩子走开》,还收到过一名自称是皖省庐州市中科大少年班马同学的读者来信,结果惹出了一番风波,当然和其它那些来信相比,这封信是最简单的,但也是最有趣的,因为那位“马同学”在信里画了一只兔子,一只很奇怪的兔子。

    是的,我说的就是那封“蝴蝶”来信,你永远都不知道的那只来自未来的蝴蝶底线在哪里的那封信。“蝴蝶”有个梦想,想在我们这个时代看到一本名字叫做《我兔》的漫画发表,为此我们小组也在积极地开展工作,在全国寻找中青年优秀漫画家准备来画这么一本漫画,但是找了很多人,画出来的都不是蝴蝶在信中描述的那个味道。现在,我准备试一试,因为我自诩对蝴蝶,对蝴蝶所描述的未来还比较理解,对那种画风也比较喜爱和接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让我来试一试吧。

    我最熟悉的历史当然是我们兔子在南边打猴子的那一段,于是我就决定从那里开始画起,刚开始的时候画得自己也不满意,想要讲述的东西太多,抓不住重点,只好推倒重来,把画了好几天的稿子撕成一条条,再撕碎,丢到我自己专门的垃圾篓里,再等到风停了以后,拿到外面去烧掉,心好痛。

    那边也在埋头苦写小说的慕容武已经经历了100次退稿了,正在向101次努力前进,用格外感同身受、推己及人的眼神看着我,你看什么看啊,又不是为了什么发表,我们不一样,不一样的。

    我只是为了努力把自己代入进去,我反思之后,发现自己还是不够调皮,过于内敛,身在山脚艰难跋涉的我体会不到蝴蝶他们那代人已经站在山腰时的那种心态,刚勉强吃饱饭的人不会知道也无法理解因为怕吃肉胆固醇高而又跑去吃野菜是什么感觉。既然编不出来,还不如老老实实地用轻松的笔调来描写一段厚重的文章。

    慢慢的我也找到了感觉,兔子给猴子送香蕉帮猴子打老鹰,打跑了老鹰猴子向毛熊献媚,猴子忘恩负义在山上向兔子丢吃过的香蕉皮,猴子得意忘形向兔子挑衅,摆弄屁股,挥舞爪子,兔子一怒之下操起了地上的板砖,猴子被兔子打得头破血流,猴子去抱毛熊的大腿哭诉,毛熊不搭理它,兔子站在一边吹着口哨望天一副轻松惬意的样子......

    闲着也是闲着,二班的同志们慢慢就成为了我的第一批忠实读者,虽然他们未必能接受漫画的隐喻,但是那些可爱的动物造型还是招人喜欢,在骆驼营被风沙围困贫乏的精神生活中,我画的这本小漫画就成为了大家重要的精神慰藉,而因为有人喜欢,我画得也更有干劲了。每天在大把的空闲时间里,我就坐在屋子里光线最好的地方埋首苦画,一支铅笔,几张白纸,沙沙作响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流淌,小白狼乖巧地坐在一旁的地上,有时偶尔打个小喷嚏,舔舔爪子,大家也不会来惊扰我,日子恬美而静好,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一天早上,外面的风还继续在呼呼作响,大家起来后在整理内务,朱高飞去撕日历,然后说了一声:今天是十月一日,是国庆节。闹哄哄的屋子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过了一会儿,紧闭了很久的骆驼营二班的房门从里面被顶开了,风沙一下子就灌了进去,但这些并没人在意,二班的所有战士们顶着风速20米的八级大风和沙尘暴从屋子里排着队伍出来了,虽然在大风里前行阻力很大,不一注意就会被吹得东倒西歪,风沙里的能见度也很低,但大家都使出浑身的力气,尽量走得稳一些,正一些,朱高飞班长走在最前面,李三清紧跟走在第二个,许木在屋里没有争赢他,扁着嘴跟在后面,岳志秋被一阵狂风吹得身子一歪,在他后面的慕容武赶紧一把就把他扶住,我吐掉吹进口里的沙子,紧紧跟着大家的步伐。

    就这样,我们列着整齐的队伍来到了操场中央,在风沙中,站成了一排,昂首挺胸,呈立正姿势。朱高飞从队伍前头走出来,走到了我们的面前,他喊了一声,但我们什么都听不清,只是将身体绷得更紧些。

    朱高飞从怀里掏出了一面旗帜,那是班里珍藏的那面国旗,展开来,在漫天黄沙中,鲜艳的红色在风中飘扬,与我们身上穿着的国防绿在这边大漠狂沙中相映成了最美丽的颜色。

    班长双手紧攥着旗帜的两角,狂风把旗帜吹成了一个平面,他慢慢地把旗帜举过头顶,我们顶着风,吃着沙子,高唱《国歌》: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

    我参加过许多次升旗仪式,在骆驼营的这一次是我最难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