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一)

若你安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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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孙兄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怎么现在却又舍不得了呢。”

    “可不嘛,没看到孙兄都自己骑马,美人坐轿子了?”

    “想来这位美娇娘定然不凡,否则又怎么能让孙兄这么千依百顺呢。”

    说话的功夫,一位自诩潇洒风流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公子哥上前一步掀开了轿帘。

    “……”

    轿帘掀开,入目的是笙歌口水横流头发乱糟糟的睡样。

    孙富嘴角抽搐,姑奶奶,您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孙兄还真是口味独特啊。”

    掀开轿帘的人讪讪的收回了手。

    浓密的墨发遮挡着面容,他们看的并不真切。

    但就这副豪放不羁就好似绿林好汉的睡相就让他们甘拜下风。

    “隔着头发看美人实在不尽兴啊。”

    “住手……”

    眼看着狐朋狗友的咸猪手就要碰到笙歌,孙富求生欲极强的喊道。

    只可惜,孙富的这句提醒还是迟了些。

    伴随着孙富的住手二字,随即响起的就是哀嚎声。

    孙富敛眉,兄弟,我尽力了。

    “好看吗?”

    笙歌甩开黑痣公子哥的手,蹙眉问道。

    真是不可饶恕,她好不容易梦到了贴心乖巧的阿毛,这些人竟然打扰她。

    软糯糯的小棉袄不见了……

    笙歌打理了头发,缓步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衣袂翩翩,妖娆多姿。

    杜十娘的美与媚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笙歌走路依旧带着胡屠夫的彪悍,可依旧无损于杜十娘的美。

    一代名姬,当之无愧。

    当然,步子能够再轻盈一些就更好了。

    “……”

    孙富把他这些酒肉朋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尽收眼底,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有眼无珠的不止他一人。

    算了,作为好哥们不就是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被杜微吓唬呢。

    想到这里,孙富默默把提醒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反正不死人,吓吓更健康。

    “小娘子果真是貌若天仙,让百花惭愧。”

    “敢问姑娘芳名,小生乃是这徽州新安府郑家公子。”

    寒暄一开始,便停不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更不用说这些人以前并没有少做交换美人妾室的事情。

    常年混迹在青楼的风流浪子,能指望对方是君子吗?

    在这些人眼中,笙歌既是李甲新得的美人,他们还是有机会一亲芳泽,说不定还能春风一度,尝尽人间极致欢愉呢。

    “公子,他欺负我……”

    孙富本在静静的看戏,等待着笙歌发飙,顺带让这些狐朋狗友看看什么是天生神力。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等来了笙歌软糯乖巧又极具诱惑力的一句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小扇子,在轻轻撩拨着人的心,让听者欲罢不能。

    最近一次听到杜微如此言语,还是那晚江中的唱曲。

    闻此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鸾鸣凤奏,不足喻其美。

    孙富心神忍不住荡漾,但当他看到杜微戏谑的眼神时,便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

    真没出息……

    明明知道面前这是一朵食人花,竟然还是被迷惑了。

    不过杜微此举为何意?

    让他出头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比杜微强大。

    只是姑奶奶都开口了,他敢不从吗?

    “都散了,散了。”

    “杜姑娘是我孙富的贵客,你们莫要放肆。”

    孙富站在笙歌身前,试图挡住那群狐朋狗友的眼神。

    嗯,这样的眼神真讨厌。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孙富的心情就有些复杂。

    “贵客?”

    “孙富,你哪能有什么贵客,美娇客还差不多。”

    这些人与孙富乃是熟识,说话早就荤素不忌,哪是孙富一句话能够打发得了的。

    “孙富,你之前不是来信说你得了京城第一名姬吗?”

    “若是我没有猜错,就是面前这位姑娘了吧。”

    “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笙歌凝眉,怎么办,她也很赞同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嗯,她看这位郑公子腰间的玉佩就很是精致贵重,要不分享一下?

    反正她百宝箱中还缺点儿东西,再说了盛情难却啊。

    既然郑公子都提了出来,她怎么能够狠心拒绝呢。

    俗话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

    她虽不是君子,但也能做个女装大佬。

    “公子说的甚是有理。”

    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了。

    本就清亮如水的眼睛此刻更是熠熠生辉,让人眼前一亮。

    “呦,还是这位小娘子懂事……”

    不同于郑姓公子的轻佻,孙富默默的降低存在感,在心中替这位好基友点了根蜡。

    他虽与杜微相识并不久,但也看得出来杜微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

    看看这自绍兴归来一路上,想方设法的败坏李甲的名声。

    以李甲现在的知名度,就连巷子里孩童传唱的歌谣都在说李甲的背信弃义软弱无能。

    哪怕有李布政这样做官的老爹,李甲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身为太学生,官员子弟,断了仕途,着实不是一件小事。

    杜微的心还没有芝麻大……

    兄弟,你自求多福吧。

    这么上赶着作死,他实在是拦不住啊。

    “我很喜欢公子腰间的玉佩,不如分享一下。”

    “公子不是说好东西是要分享的吗?”

    笙歌在郑姓公子反应过来之前,玉佩就在她手心了。

    果然,她眼神还是蛮毒辣的。

    这块玉佩,绝对可以当传家宝。

    “美人喜欢玉佩,本公子送你一块儿就是了,但这块儿不行。”

    说话间,郑姓公子便要挑起笙歌下巴。

    “是吗?”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一块儿啊。”

    笙歌微微后退一步,脊背挺直,收起了声音中的魅惑。

    孙富的心一提,姑奶奶这是要发大招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郑公子,你很喜欢裸奔吗?”

    “没想到这徽州新安府的富商子弟口味竟如此独特。”

    “许是我长在京城,孤陋寡闻了。”

    这是笙歌在回应最开始的那句女人如衣服。

    怎么办,手有些痒,要不扒了对方衣服,让他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真真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