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童年回忆

仇若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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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七)

    他们两个慢慢走在夜市里。

    可爱仍然穿着郑钱的黑色大外套,整个人陷在衣服里,黑色的大衣又陷在夜色里,郑钱低头看她时,只看得清她在夜色中一张苍白的小脸,仿佛在寒冬中瑟瑟开放的白色小花朵,虽然寒冷,却仍美丽着。

    他明白了她的真实身份,脸上便不自禁的浮现出洞察者的微妙笑容。

    可爱没有察觉出他的变化,一边走路,一边问他的伤口还疼不疼。

    他的伤口取出了子弹,上了药,再加上他身体本来不错,已经恢复得很好了。

    可爱这样问起,他便看了看,笑道,不疼了。

    可爱便点点头,说道,恩,不疼了就好,要快点恢复,我现在担心很多事呢。

    郑钱笑了笑,说道,担心什么呢,我现在好了,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会帮你的。

    你帮我?

    可爱一愣,回头看他。

    郑钱停下脚步,点点头道,你救过我,我当然要帮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虽然我这里是倒过来,涌泉之恩,是滴水相报了,不过,我在警校里,也拿过全国的散打冠军呢。

    他笑笑,语气里带着点骄傲。

    可爱笑了笑,点点头,说道,恩,好的啊,先谢谢了。

    想着他肯定不知道,她现在正烦心的就是他郑钱的事。

    两个人继续转过身,并肩在长街上走着,不停开过来的出租车都是空着的,可是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招手拦停一辆。

    并肩在长街上散步,各自呼气成龙,虽然冷,心里却觉得温暖。

    可爱,你喜欢散步吗?

    喜欢,我觉得最幸福的是,就是夏天的傍晚,出去散步,身边有个聊得来的人,慢慢的说着话,慢慢的随意走着,冬天也喜欢,就是有点冷。

    她冲他笑笑,呼出的气息形成雾,遮住了眼睛,她随意的用手挥着,在那里笑哈哈的。

    郑钱心中也是惊讶,对她道,你也不喜欢冬天?我也是,我最喜欢春天,我喜欢植物和动物,在春天看到百花盛开心情就特别好,你在北京呆了几年了,你知不知道,每个到五月份,整个北京城柳絮就满天飞舞,人走在街上,看着那纷纷扬扬飞舞的柳絮,不知有多开心。

    真的吗?

    可爱简直有点睁大了嘴巴,她对他道,说了你都不相信,我也喜欢春天,不过我是因为我喜欢晒阳春四月的太阳。不过我以前不到出去,我喜欢蹲在窗口,院子里有一棵柳树,每年五月份,那柳絮甚至飘到屋子里来,我就经常跃到窗台,隔着窗玻璃看那漫天飞舞的柳絮,说真的,我觉得柳絮是世上最美丽的花,虽然它不是花,你知道,在北京经常满天黄沙,柳絮满天飞才让人感觉冬天是真的过去了。

    她一边说一边笑,想着两个人竟然有这么多共同点,是巧合还是什么。

    郑钱也是有点惊讶,对她道,原来你也喜欢春天,我们倒是有很多相同点,明天春天,我约你去颐和园看柳絮,可好?

    好的呀,不知多开心。

    她合着手掌冲他微笑,到时我要买几瓶老北京的土制陶罐酸奶还有糖葫芦,我喜欢这些。

    郑钱很是惊讶,对她道,你真的喜欢土制的酸奶?还有糖葫芦。

    恩,我喜欢喝酸奶,糖葫芦喜欢拿在手上,味道倒是不怎么喜欢的。

    郑钱微笑点头,说道,我也是,我很怀旧,不想长大一般,这么大,喜欢拿着买糖葫芦,大概你会笑我。

    怎么会呢。大家一样的。保持童真是件好事,人活一辈子不就是图个开心吗?

    可爱开解他。

    郑钱看她一眼,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个人便沉了默,继续往前走着,心里因为刚才那么多的共同点还在那里欣喜着,走出去很远,那份欣喜才慢慢淡下来。

    可爱抬头看了看黑色的长街,又慢慢的陷入到思绪中。

    可爱一开始是只担心郑钱的事,如今又想起甜甜,她今天看到甜甜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可是爱情这回事,一般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爱上一个人,多半是飞蛾扑火,既使烧了自已,也甘心情愿,再加上如果是第一次爱的人,就更加的不顾一切了。

    她皱着眉看着前面,黑漆漆的路面,因为霜冻的缘故,显得阴冷黑暗,她凝着眉看着,仿佛能看到甜甜的未来。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明知是错,还要执着的错到底呢。

    可爱,我——————

    郑钱走在她身边,看着她沉思,突然对她说话,他想说,他其实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他其实很早以前就认识她,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也算神交不是吗,就算没有说过话,但是当她是只猫的时候,她不是一直在他身边吗?

    可是这些话,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欣喜心情,总说不出来。

    郑钱一直感觉孤单,他从小到大,就只想有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愿意守着一个自已真心爱着的女孩子过一辈子,可是等到他长大,每次他认真说出这些愿望,年轻的时候,总是被同龄人笑话,他们换女友如换衣服一样勤快,他们泡马仔用来炫耀,有几个是真心付心,愿意相守的,对于郑钱的愿望,他们听后总是大笑,笑话他不是男人,是异类,这年代,还只想要一个女人,就是在古代,也是三妻四妾啊,问郑钱是不是变性人,是不是想做女人等等。

    各种莫明其妙的话。年纪再大一点,所有的哥们都会拉着他逢人便夸,好男人,很专一,绝种了的。

    哥们一脸的笑,拍胸脯保证,听着的人也是一脸莫明其妙的笑,郑钱觉得真像个讽刺。

    以致于到了后来,他只得把这种愿意深深的隐藏在心里,而表面上,也学着其它男人一样,听着他们的话,在他们吹嘘自已多会泡妞时,他选择附和的微笑。

    只是那种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的寂寞感却一直陪伴着他。

    许多同事说,要是我有权有钱,要是我有本事了,那要泡谁泡谁,二奶要找几个。

    他们做着他们男人的梦,郑钱只是微笑。

    直到有一次,调查李飞的案子时,发现了小三敢死队,这个神秘的组织以消灭小三为已任,保卫爱情的忠贞长久。

    他仿佛找到了知音,腥腥相惜,一直想认识可爱,没想到可爱这个大队长,就是他捡到的那只猫,一切是那么巧合,又那么理所当然。

    实在是个奇迹。

    郑钱,你说,明明知道那个人不适合自已,还要去爱,是不是很傻?

    可爱一直忧心着甜甜,看她那么固执,想着是不是自已错了?

    郑钱也是一愣,直到可爱又认真的问了第二遍,郑钱才听明白了,他点点头,表示自已听到了,然后想着如何回答。

    他道,爱情本来就是很傻的东西。我想,如果遇到了那个人,自已明白很爱的话,那么犯傻也没错,最重要是自已,自已要明白自已想要什么。我向来觉得感情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所以倘若遇到了那个人,又何必那么多顾虑呢。当然如果别人有家庭,就另当别论,倘若以伤害别人为前提,这种感情也不能算感情了。

    他顿了顿,一会说道,门当户对,四平八稳的爱情更易走向平淡,而爱情,一旦平淡了,就更容易出事。

    可爱看他一眼,说道,你是说,你有时会犯傻。

    郑钱点点头,自我解嘲的一般道,我已经犯过一次傻了,但是也不曾后悔,我一直觉得感情是唯一永恒的东西,我一直追求的也只是这个,我的家在南方的小镇上,我小的时候,我爸妈晚上在家,爸爸在火炉旁打瞌睡,妈妈织毛衣,我在一旁看小人书,我觉得,我到现在也还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我一直在寻找。

    他顿了顿,末了说道,可惜最后失望了。

    可爱点点头,不再说话。

    两个人竟然走到了家门口,到了自已的小区外面,郑钱才发现,不禁哑然失笑,说道,我们竟然走了回来。

    可爱也是吃惊,点点头道,是呀,竟然不知不觉就走回来了,我从来没这样走过这么长的路。

    两个人笑着回屋里去。

    可爱道,这些天我保护你,实在是不放心。

    郑钱冲她笑笑,点点头,心里是温暖的。

    他一直自负关键时期他肯定要保护她,但是听到她这样说,他心里还是很温暖。

    阳台上晾的衣服干了,郑钱在厨房里热饭的时候,可爱把衣服收了回来,郑钱的衣服因为中枪的缘故,肩膀处破了一个大洞。

    可爱问他针钱在哪里,郑钱说了地方,她便找到替他缝了起来。

    为了美观的缘故,她干脆别出心裁,在那里钉了一粒扣子,然后在另外一边相同的地方也订了一粒,像现在流行的军用大衣,让人根本感觉不出来,那里曾经有一个破洞。

    郑钱把饭菜端过来的时候,看到在灯光下细细订扣子的可爱,不由发了一阵呆。

    有人说,一个男人最爱的女人,往往是能够勾起他童年最美回忆的女人。

    好了,衣服补好了。

    可爱把衣服拿给他,对他道,怕你没衣服换洗,补好了。

    郑钱接过,看了看,不由惊叹她的手艺,对她笑道,你可以去当服装设计师了,我一件本来很土的外套,被你这么一改,成时尚风向标了。

    可爱笑笑,说道,我小的时候,待字闺中,当然只能做女红,这个,倒真的是不用吹,现代没几个有我做得好的。

    你?

    郑钱疑惑。

    可爱摇了摇手,说道,算了,以后给你说吧,你早点休息。

    我们先吃点东西。

    恩,好。

    两个人坐下来吃饭,一会,郑钱的手机响了起来,夜很寂静,可爱都听得到对方的声音,头,暴牙崩被人打死了,听说是牢里的人起了争执,打架打死的。

    郑钱愣在那里,可爱低着头,慢慢咀嚼着饭粒。

    她想,小刀现在想出来真的难了。唯一的证人都死了

    郑钱低声说一声,我知道了。

    他挂了电话,低头吃饭,两个人都沉默着。(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