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贼眉鼠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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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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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到这个名字,不得不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赞的事。

    他二话不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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