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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四十八年十月四日,这是一个应该被好好记住的日子。
因为这一天,有一本小说在木叶的集英堂开始销售,它的宣传海报甚至取代了原本用于宣传连载版《亲热天堂》的海报,挂在了木叶最醒目的广告牌上:
一头金发的阳光少年,温润如玉的脸上带着一丝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少年的额头上带着木叶的护额,双手捧着一本书,封面恰巧能让所有人看到:
《小四代》
看到这书名,再加上少年的模样,只要不瞎,任谁都能知道这本书的男主角会是谁了。
海报上,少年的身后是四个被刻意淡化的女性身影,最上方则写着一行大字:
著名忍者作家自来也大人呕心沥血之大作,半纪实青春题材文学《小四代》已经火爆发售。
“哇!自来也大人这么高产的嘛?!”
“是啊,不光身为忍者的实力强大,写起小说来也是又受欢迎又笔耕不辍的!
真不愧是我们木叶的三忍啊!不愧是三代目的弟子和四代目的老师!”
“你们都没有发现么?这本书竟然是描写四代目的啊?
而且看起来依旧是青春恋爱题材的?还是半纪实文学?
这种书也就只有自来也大人才有资格写了吧!”
“我想这本书如果受欢迎的话,那么下一本书会不会是描写三代目大人的……”
这人的话没说完,因为已经被两名暗部忍者“勾肩搭背”地拉到一边去了。
不远处一根高高的电线杆上,一个高大的男人平衡性十分好地站在线杆顶上,疑惑地看着广告牌。
一阵微风吹过,男人的一头白发乱发随风飘动。
这人正是广告牌上“半纪实青春题材文学新书”的作者自来也,他手中正拿着一本广告牌上大力宣传的新书《小四代》,已经翻看了一小半。
刚刚下面的一群舔狗书迷舔得自来也很开心,甚至有点飘飘然了。
要不是他根本没写过这本书,他甚至差一点就信了!
今天原本对于自来也只是无聊而又无所事事的一天。
他在自己那单身三十多年的狗窝里睡到自然醒,带着宿醉的头痛去一乐拉面吃了顿早午餐,然后就在陷入了“是否要去温泉街偷窥”这种“toor notbe”的人生哲学问题思考之中,进退两难。
然后他就在经过集英堂时,被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分社长一把拉了进去,这家伙,六道佩恩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中年人轻松做到了。
“找我有什么事情吗野间社长?”
自来也有点疑惑对方的反应,催更党不是应该横眉冷对手中默默拿出刀片吗?
“自来也大人!这两天我一直都没有联系到您,真是要把我急死了!”
自来也哪怕人在木叶,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个传说,毕竟他对于隐藏自己踪迹这种事情是从几岁开始练习的。
“……这不是才月初吗?上个月的连载虽然拖了几天不是也交稿了吗?”
“不是《亲热天堂》啊!是您前天寄给我的已经完稿的那本新书《小四代》啊!
简直太优秀了,这种书大概也只有您才有资格写了!
我已经联系国都那边连夜赶工印出了一千册,现在已经送到了木叶,今天就要开始销售了!
自来也大人,根据我的专业眼光,这本书一定会大火的!
而且是男女通吃您知道吗?!
您对几个女角色细腻的描写会让男性读者会把自己带入四代目的角色里无法自拔。
而您对于四代目少年时期的刻画,又会让少女们对于这段凄婉幽怨的多角恋故事深陷其中!”
说到这,野间分社长看着自来也的目光越发炙热,带着狂热的崇拜,就好像邪神教的教徒一般。
“这本书在木叶大火已经是必然的了,在火之国……
不!五大国都一定引起轰动的!您让我有幸参与到一个奇迹的诞生中!
有了这个成绩,我简直都看到了回国都竞争下一任总社社长的机会!
多谢您了,自来也大人!”
愈发激动的分社长给自来也结结实实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以表内心的感激之情。
“我说野间社长……是你昨天喝多了,还是我昨天喝多了?”
自来也作为一个在未来都能懒到让小黄毛替自己代笔的无耻咸鱼,加更什么的对于他是绝对不可能的。
更不要说存稿存出一整本书然后直接发表这种事情,对于自来也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好吗?!
“对!您以后一定务必要多饮一些!这本书的灵感不就是您在酒后产生的吗?
以后您想要小酌的话,就来找我!集英堂一定会款待您的!”
在分社长眼里,自来也喝的那就不是酒,写出来的那就不是文字。
开怀畅饮的自来也在他的眼中简直就是低头吃草准备挤奶的牛啊!
“喂!开玩笑什么的差不多就好了啊!
以后我会按时交稿的……大概吧,就这样,我先告辞了!”
自来也受够了满嘴疯言疯语的社长,准备离开,却被对方一把拉住。
他有点愤怒地转过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本书,封面上少年版的水门被画得十分传神,毕竟四代目少年时期的照片在木叶并不难找,忍者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档案里就有。
……
现在将这本《小四代》读了一半的自来也站在电线杆上有点怀疑人生,他俯视着眼前木叶的景色,颇有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感觉。
【我是谁?我在哪?我什么时候写了这本书?】
“不对!这书绝对不是我写的!肯定不是!”
自来也对于自己的文笔还是心有币数的,被大蛤蟆仙人钦定为“要旅行写书”之后,他多多少少也读过一些小说,算是个老书虫了。
虽然理论上欠缺一些,但他还是能敏锐地发现这本在文笔上极力模仿自己的《小四代》潜藏在翻译版深处的毫无逻辑的堆砌辞藻和刻意炫技。
这种诡异的文字美感,并不属于自来也。
因为他这种只追求柰子的钢铁直老处男压根就不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类型好吗?!
“但是……写的真好啊~”
这也就是自来也最诧异的一点了:
对方明明有这种水准,为何要冒名顶替自己来写这样一本书呢?
讲道理,这种水平的小说,哪怕男主人公不是波风水门,换成随便一个名字,比如京介、慎二、冬弥什么的;故事发生的地点不在木叶隐村;主角们不是忍者……
都一样会大火的啊!
“难道是书迷创作的,因为对我的崇拜才做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
自来也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将书翻到了最后一页:
“在那个充满了战斗与杀戮的夜晚,我亲眼看着他抱着一个一头红发的女孩儿从郊外的树林返回木叶。
晚风吹起他鬓间的金发,
抚平回忆留下的疤。
他的眼中明暗交杂一笑生花。
我终于意识到,我们都输了,输给了一个从未正视过的女孩儿。
……
几年后,他成为了名扬忍界的金色闪光。
战争结束后,他和她寄来红色的请柬邀请我分享喜悦,是慌乱占据了我的心扉。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
我终于将青春还给了他,
连同笔尖记载的那年盛夏……
水门桑,你可知道有多少个仲夏的夜晚,
梦中的你带着腼腆而温和的微笑向我告白。
但每当梦醒的时候,我都明白:
你已经将一生托付给了她,
为她献上一匹白马。
心之所动,且就随风去吧。
以爱之名,再见了,水门……”
看到这欲言又止的结尾,在感怀了几秒钟后,身为一个资深备胎的自来也敏锐地发现了一个问题:
如果这书真的是一个一直对水门贼心不死的女性借着自己的名义写的一本祭奠自己青春的书,那么这货也绝对没憋着好屁!
“心爱的人有了幸福,只需要默默守护就好了,而绝对不是大张旗鼓地把这段往事写出来,特别是最后的时候还要提一下玖辛奈。”
自来也忽然皱起眉,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这本书里,一直毫无存在感,甚至通篇都没怎么被提及的玖辛奈,竟然神奇地在最后露了把脸?!
怎么说?这是“路人女主的养成”吗?!
一想到玖辛奈,自来也的脸色瞬间就煞白了,比他的头发还白。
“糟糕了!如果被她看到这本书的话……”
不错,青蛙丸这个自诩大佬的家伙正如罗砂所鄙视的一样,它根本不懂女人!
所谓扎心,并不是简单地将一部言情小说的人物随便改几个名字,然后套在水门的身上。
“连我这种不懂写小说的人都清楚,这玩意写出来就是骗人的,只不过是要让读者心甘情愿地去被欺骗罢了。”
在几天前苦心“创作”的那个夜晚,罗砂鄙视了青蛙丸一眼,继续说道:
“而最真实的谎言,则是七分真三分假,让人总觉得这东西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所以四代火影的妻子必须要出场,但又不能占用太大的篇幅去描写~”
……
而此时木叶村的波风宅中,“路人女主”漩涡玖辛奈,正拿着一本新鲜出炉的《小四代》,刚好也看到了结尾处的那句:
“以爱之名,再见了水门……”
她身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孕妇装连衣裙,低着头坐在客厅的桌子前。
“以爱之名……
爱之名……
爱……”
玖辛奈那一头鲜艳的红色长发无风自起,她的声音从被刻意压制着的小愤怒一点点变得冰冷而阴戾起来。
“自来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