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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的山林寂静却不死寂。
有鸟兽虫鸣, 也有风拂过枝叶的飒飒声响,就算是巡逻的士兵踩过泥土落叶, 都带着让人舒心的山野意趣。
霍星星盘腿坐在椅子上, 手肘往后搭着椅背, 姿态懒散,慢悠悠地念着诗,语气里似乎还藏着几分浅浅的向往,不过由于声音太清,只能听见几个零碎的字词。
什么“星河”, 什么“夜静”,什么“深林明月”的。
嗯?
软塌上的姑娘下意识动了动耳朵。
这不是王异的那首归隐诗《溪山》吗?
这么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 自小便是在金窝里长大, 锐意进取的年纪, 怎么会念出如此暮气沉沉的诗句来?
好吧,也不至于暮气沉沉,但总归不是他这个身份,这个年纪会向往的生活。
虽然她觉得有可能是自己想多了,但往严重点说,安王府就是自己以后的归宿和依靠,万一这个人真的归隐山林去了, 那她怎么办?
在王府里寡居吗?
林菀沉思了片刻,又抬头瞅了少年一眼,神情很是纠结。
果然,少年的目光立马就转过来了, 眼睛黑黝黝地瞪着她,声音凶巴巴的,
“看我做什么?”
霍朝朝:“别那么凶,对待姑娘家,态度好点!”
少年轻咳一声,语气平静,
“我很好看吗?”
......
林菀眨眨眼,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说话。”
少女叹口气,
“王爷可知道写这首诗的诗人是谁?”
“爷知道是前朝的,怎么,你要告我谋反啊。”
......迟早有一天,这家伙得被自己的嘴给害死。
林菀深吸一口气,平静下来,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那王爷知不知道,王异为何会写出这首诗?”
霍星星觉得她的话问的有点意思,
“归隐诗,自然是归隐得乐而作,还能为什么?”
认真说来,王异并不算是前朝有名的诗人,这首归隐诗,也是林菀在一本不具名诗集里看见的,像安王爷这样被传为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能够念出这句诗,还知晓诗作者是谁,已然让林菀非常惊讶了。
换做以往,她肯定会真心实意地夸奖一番。
但是今天这个状况嘛......
少女弯弯唇,
“事实上,王异作这首诗,并不是真正心醉于归隐,而是出于求而不得。”
少年挑挑眉,面无表情地看向她。
“他年轻的时候,考了三十年,依然只是一个秀才,天命之年,家徒四壁,无妻无子,所以只能退隐山林。”
霍星星哦了一声,漫不经心,“那就当他是求而不得吧。反正世上醉心归隐的人那么多,也不缺他这么一个。”
“可是这世上,大多醉心归隐的人,最初的原因,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少年眯起眼睛,灼灼然看着她。
林菀面向窗外,目不斜视。
“隐居山林,其实和村庄人家无异,您瞧那些庄稼人,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风吹竹叶,鸟兽虫鸣,也是日日领会山间野趣,您真的觉得这般日子充满意趣吗?”
霍星星一挑眉。
“自然,”她打断他刚预说出口的话,
“安王爷你身份特殊,自然不用和那些庄稼人一样,辛勤耕种,为了生活奔波。然而哪怕抚琴读书,煮酒烧茶,不论做什么都只有自己一人,日子久了,难道真不会觉得孤单?”
“奴仆可以做些体力活,却始终非你同道之人,山不能答你,水无法解你,砍柴樵夫更是无知,倘若没有一帮善友,隐居山林,倒不如身处闹市之中了。”
......
少年拧眉,用漆黑的眼睛瞪她。
但少女依然浅浅笑着,声音柔和婉转,
“再说,山林之中,鸟兽虫鸣初听有趣,听久了便如蝉声,常会觉得扰人,山路难行,更深露重,一不小心,很容易湿气入体,久居得病,再有......”
“行了行了。”
霍星星打断她,表情不善,语气里充满了暴躁,仔细听,居然还有半分委屈,
“你跟我说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干什么,你有本事你跟王异说去啊!”
林菀弯了弯眼,
“我只是想告诉王爷,山林隐居,实在没有诗词游记中写的那般美好,王爷这般金玉富贵里头长大的人,自然觉得清风稀罕,雨露也稀罕。可一旦日夜都是清风雨露,便又会觉得市井烟火稀罕了。”
她想了想,又道,
“其实王爷可以趁空闲之时到山林里或者庄子上住几日,这样,既有意趣,又不会觉得厌烦,便是最好的了。”
整个帐篷静了一会儿。
少年睁着一双星眸,看她,眼里满是不悦和怒气。
但是林菀一脸无辜,完全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你怎么那么多话。”
最后,霍星星直接冷哼一声,表示自己内心一种倔强的蔑视,
“爷又没说爷要隐居山林!”
哦。
“安王爷这样身份的人,自然不会隐居山林了。”
姑娘眉眼弯弯,声音清亮,笑容里仿佛盛着蒙蒙烟雨,
“我就是这样随口一说嘛。”
......
少年盯着她,黑亮的眼睛眯着,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戏弄了。
但是他望着少女温婉灵动的双眸,不知道为什么,满腔的怒气竟不知该从何发起,最后拧眉怒视半晌,还是仓促收场了。
“你,接下来不许说话了,听着耳朵都烦。”
“好,那安王爷您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您了。”
......
霍星星抿唇,见她不以为意的样子,还有脸上纹丝不变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更生气了。
“哼!”
他转过身,拿过一旁的棋谱,乱七八糟地就翻了起来,
“到时辰了叫爷,早点把你送回去早省心!”
林菀坐在软塌上,眨了眨眼。
眼前是少年宽阔的后背和黑乎乎的后脑勺。
他盘腿背对着她坐着,书翻得哗哗响,连凌乱的衣袖都显示了内心的暴躁与委屈,简直就像曲姝甯养的那只家猫。
她突然弯起唇,无声笑了起来。
今日其实发生了很多事。
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人觉得心累又力竭,差点都想缴了头发到庙里做姑子去,也省了被凡尘俗事所扰。
但当然,这也只是林菀的一时走错的想法,她心里知道,就算发生比这更难的事,她也只能选择迎难而上。
当年,娘亲去世的时候,她握着她的手,承诺过自己一定会活的好。
后来在曲府里,她因为寄人篱下受尽了白眼,最开始时,甚至连主子身边稍微得力点的嬷嬷都敢给她脸色看,曲家的几个小姐们,其实没一个看得起她。
那个时候,她就发过誓,日后不管怎么,她也要活出一个样子来。
而现在看来,安王爷,倒是比王礼更好。
第一,安王府自然门庭煊赫,侧妃还好说,倘若日后真的......那自然扬眉吐气,留给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一个骄傲的背影。
第二,安小王爷实在是一个太过简单澄澈的少年,心里头想的什么,林菀一眼就能看透。和这样的人相处,是她觉得最舒服的时候,因为不用费劲心思去猜,去算,也从来不用拐弯抹角。
第三,干干脆脆明明白白,简直就像面对一个孩子一样。
所以,老化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越接触她越发现,或许这场阴差阳错的婚姻,也未必有她想象的那么艰难。
就算是艰难,这门亲事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无法更改。只有曲姝甯那样天真的姑娘,才会觉得单凭一腔热血,就可以在太后面前出尔反尔,胡言乱语。
林菀轻轻扯了扯裙摆,在少年偏过头放书时,不经意间露出袜子脚踝处渗出来的几点鲜血。
她已经想好了。
她必须得嫁进安王府,而且,最好是以安王妃的身份。
霍星朝满心欢喜心甘情愿迎娶进门的安王妃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