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怼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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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南天感觉女儿燕莎坤带给了他无限的鼓励和勇气,让他直面女强人宋雅艺。

    以前,他总感觉自己被她的知性之美压得喘不过气来。当然,这是说两个人谈论正事的时候。其他的时候,他会用男人独有的狂野之美征服这匹胭脂马。

    他摇晃着白葡萄酒杯,将自己的家世都讲给宋雅艺。

    都说两个人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是两个家庭的事,门当户对暂且不说,至少要在结婚之前知道对方的底细,这叫做知根知底。

    总不能结婚了以后还不知道彼此的家庭有几口人吧?另外,彼此的家庭背景决定着要举办何等规模的婚礼,以及举办婚礼的地点。

    燕南天想了这么多天,终于明白了自己当时是如何的冲动,也明白了自己在有过一次婚史的宋雅艺面前表现的是如何的小白。

    “当初,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以为爱情就是婚姻,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婚姻,图样图森破!”燕南天自嘲想道。

    成熟知性的宋雅艺接收到了燕南天的诚意,将话题引到自己的身上,看似无意却是向他解释着自己的家世背景。

    这一介绍不要紧,差点吓到燕南天。

    宋雅艺的父母都是国内的大学教授,属于那种真正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会看重物质生活的那种朴素的高级知识分子。

    两个人的工资不少,花不完的时候就捐给希望工程。这是在宋雅艺结婚之后的事情,之前是将大部分工资转给国外的女儿宋雅艺做零花钱。总之,宋雅艺父母的朴素让燕南天感到震惊。

    对于宋雅艺的上一次婚姻,父母并不是很赞同,但是有句话说的是“没有得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父母不想宋雅艺不幸福,也不想她为难,只能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宋雅艺的父亲出自江西的宋氏家族,宋氏家族的一分支在建国之前去了洛杉矶,也就是现在洛杉矶地下秩序的管理者宋天的家族。

    宋雅艺曾经拜访过这位父亲口中的“堂叔”,印象中宋天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对她平淡如水,像是以为她是来投奔他似得,又像是以为她有事相求似得,在得知她在美国求学后,便将自己的女儿宋金花介绍给她认识,然后让两个堂姐妹相处,她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宋天。

    燕南天小心翼翼的问道:“你说的堂叔,有多堂?”

    “不算太近,但也没有出五服。”宋雅艺说道。

    “哦,那就是看心情了。心情好就认下这个本家,心情不好就当老乡。你跟宋金花的交情怎么样?”燕南天点头分析后问道。

    “还可以吧,有时候会问候一两句。她是洛杉矶有名的名媛,也是为数不多的把名媛活得像是交际花的名媛。你怎么问起她?”宋雅艺的语气不像是在夸人,看样子她对宋金花并不感冒。

    名媛是指那些出身名门、有才有貌、又经常出入时尚社交场的美女。

    名媛可以指乔布斯的女儿爱娃乔布斯,可以指比尔盖茨的女儿珍妮弗盖茨,当然,也可以指希尔顿酒店创始人康拉德?希尔顿的曾孙女帕丽斯?希尔顿,只是帕丽斯?希尔顿更偏向于交际花。

    “有才有貌、又经常出入时尚社交场”这些描述的标准,宋金花都符合,唯一不符合的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出身名门”。

    宋金花的父亲宋天是洛杉矶地下秩序的老大,说白了就是黑道老大,怎么会是名门呢?这里的名门是指白道上的名门,而不是见不得人的黑道上的知名人物。

    有了这个致命的劣势,宋金花得不到真正名媛的认可,只得走上交际花的路线。当然,公平的话,宋金花与帕丽斯?希尔顿还是有区别的。

    粗鄙的比喻一下,宋金花是一个为了读大学凑齐学费而去做小姐的女人,帕丽斯?希尔顿是一个读完大学自甘堕落的小姐。一个是励志故事,一个是惋惜人生。

    “我也是洛杉矶人嘛,也听说过宋氏家族,只是没有见过宋天和宋金花,觉得好奇。”燕南天当然不会告诉她,因为威尔帮派的事情曾经求助过宋氏家族。

    两个人聊了很久,从餐厅出来时,南丫岛已经是傍晚,向远处望去,对岸的天际,绵延不绝的远山在火红的天幕下,在海水里勾勒出一条奇异而又迷人的曲线。

    宋雅艺站在他的身边,望着美景,依偎在他的肩膀上。

    燕南天握着她的手,摩挲着这只皮肤细腻、有点温热小手,心中涌起《诗经》里的一句话“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谢谢,你真好,能够接收我的一切。”

    宋雅艺听后,没有说话,而是饱含柔情、令人销魂蚀骨的一瞥,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没有表白求婚,但此刻,两个人心心相印,与眼前的美景交融在一起。

    是夜,宋雅艺极尽温柔。

    三十岁的女人呐,动情时刻是最美的时候。

    原本,燕南天打算第二天带着宋雅艺去深圳,实地考察一下代工厂等,力求得到一手的资料。只是,他没能起床,喝了一顿乌鸡汤后,才缓过劲来。

    宋雅艺娇羞嗔怪道:“谁让你这么兴奋?”

    “当然是你啦!”燕南天正在撩情时,手机响起。

    杜珊发来短信,说是戴正源出现,目前他在符永康的洛杉矶办事处,两个人正准备外出。这条情报是杜珊安排在符永康的公司做清洁服务的卧底发现的。

    燕南天脸色一变,从床上下来去了洗手间,马上给威尔打去电话,让他带上科塔,去还给戴正源三颗子弹,如数奉还。

    一根筋的威尔二话没说,挂断电话就召集人马。

    科塔第一个到场,听完计划后,他阻止道:“这种事知道的越少越好,我们派出最精锐的人手,暗杀之事最好做得人不知鬼不觉。这与街区帮派火拼不一样,不需要阵势,只需要报仇。”

    没想到科塔已经成长起来,思考问题可以独当一面,威尔冷静下来,听从了他的建议。

    科塔叫来了战友兼小舅子克里斯,加上威尔,三个人单独行动,不带上帮派的其他人手。组建这样一支精锐的特种部队,贵在精不在多。

    克里斯还在赶来的路上,威尔问道:“克里斯可靠吗?”

    科塔的黑脸看不出表情,瓮声说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燕南天之外,我只相信克里斯。”

    威尔史密斯无法怀疑经历过生死的战友之情,他也曾艳羡过这种生死之交,好在他有燕南天和科塔这样的好友,也不算有未曾当兵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