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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一个人都没杀掉,饭桶!要你们干什么的?”
胡大少自我感觉良好,还以为贱民被他杀的屁滚尿流,最后屁颠屁颠跑过来,万般祈求放过他们,他早已想好了如何戏弄这些贱民,最后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为自己卖命,为自己干活,但是到头来空欢喜一场,喜怒无常的胡大少,岂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少爷,是可恶的王第志,要不是他组织贱民聚集在一起,让他们人多势众,我们单兵作战,我们无法镇杀,不过我们把他们的房屋,柴火全部烧了,相信无家可归的贱民们,一定会跑过来求少爷收留他们,给他们活路,贱民都是软骨头,怎么捏就变什么型,少爷大可放心。”
胡满清虽然是胡邵清的堂哥,但是面对这喜怒无常的堂弟,说话很是小心,以免惹祸上身,赶紧将一切的罪责推到王第志身上。
“哼!该死的王第志迟早本少将他碎尸万段。”胡邵清听到王第志,脸上立马阴沉下来,气得七孔冒烟,但他无可奈何,皇帝的那一旨他还很是顾忌。“等本少彻底将这里控制,就是他的死期。”
胡大少想到只要王第志出现的地方,他事事不顺,从诗词开始,到现在军事谋略,每一样王第志出现,他就一败涂地。
“派一千人,给我把这些贱民收服,不从者全部斩杀,一个不留。”
胡大少压下对王第志的愤怒,命令道。
“可是少爷,还有马家,要是派兵被他们伏击了。”
“哼!马家,现在已经是缩头乌龟,只有一千多士兵,等本少将张贼赶出去,就是他们的死期,哼!这些都是跳梁小丑,不足挂齿,现在我们主要的对手就是牛家,他们也想在这里分一杯羹,哼!真是痴想妄想,等把所有碍眼的除掉,就是他们鱼死网破之时。”
牛胡二家都知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所以他们联合将所有的爱眼势力清除出去。
虽然马家看是很弱,但是还有一千多甲兵,要是在二家相争之时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那得不偿失,所以二家联合,清楚所有势力,为二家相争清楚异己。
本来如果没有牛家,有张家牵制,马家也能安稳保留下来,形成三分天下,但是牛家的加入,天平瞬间倾斜,张马瞬间成为众矢之的,在胡牛二家面前,如土鸡瓦狗,随意清除,但为了保持实力,或者减免死亡,这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为最后的决战做准备。
温大人昨夜美美享受一夜,神清气爽的起床,听到手下的禀报,大骂一顿,延误军情,又拿出去打了三十仗,让挨了三十仗探子欲哭无泪,昨夜就为此事禀报,打扰温大人美梦,他心中也是一万个自责,但是现在心中全是骂了。
不论结果如何,温大人也派出一千大兵,收编无家可归的村民,因为这些都是免费的劳力,漂亮的小妞可以暖床,她们的丈夫编入军队,那到前线当炮灰,老一点得下地干活,修墙修水利,一本万利。
“真他妈不要脸,将我们的粮食抢了,房子烧了,现在装好人,收编我们,真他妈不是人,老子恨不杀了他们。”
“哼!先知说的对,这些人将我们当傻子,不把我们当人看,现在是来抓我们当壮丁,做他们的免费劳力,哼!他们想的太美了,老子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武功,不然要了他们的小命,为我死去的爹娘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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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第志一袭白衣,在山头看着下方整齐划一的军队,听着群情激愤,头脑快速的翻转,他必须想一个办法,阻止这些军队的长驱直入。
虽然可以挖壕沟,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唯有城墙,高高的城墙,才能阻止,不然等胡邵清将张家彻底清除,那等待他们的依然是死亡。
二千大头兵一无所获的回去后,王第志立刻下令,挖壕沟,将来去县城的道路直接挖段,将长驱直入阻挡在门外。
是夜,王第志又回去跟自己岳父商量了一下对策,马三现在头发已白了许多,整个人死气沉沉的,胡牛二家后面代表的是二大势力,他身后无依无靠,要想活下去,只能继续跑路,说话总是唉声叹气。
王第志不是没有想过跑路,天下之大何时何地都可以为家,但是这样的苟且生活,他不想过,在这里有资源,有人,只要大刀没要降临在自己的头上,他就要争。
人活一口气,岂能不争。
虽然马三不相信王第志,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马三除了唉声叹气能做什么,只能听王第志的,他也是二手准备,早找好了路子,他的路子很广,很多地方都有他的产业,很多地方都能容身,选择这里主要是物产丰富,有资源。
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就在于此,河里有鱼,山上有矿,地大物博,这样的地方谁不想收入囊中,就连皇帝也注意到这里,只是没有借口,可想这里的战略意义,还有主要是小江南旁边就是江南,可以以这里为跳板,占领整个江南,此地进可攻退可守。
建城,王第志新的想法,就是建城,打造一个独一无二的内城,让敌人望而止步。
是夜,河岸边灯火通明,山石上叮叮当当,人们全部忙碌了起来,马家新的机器轰隆隆开足马力,日夜的加班,妇女们找一些干的木板做一些床,为他们搭建简单的房子。
永泰县是一个大县,一般一万户为一县,但是永泰县有五六万户人家,人口上百万,彻彻底底的一个大县。
王第志发动起自己的村民,七八千户,上十万人口,山头上遍布人群,除去老少大概四五万年轻劳力,彻夜劳作,他们就像世界工厂,在机器的带领下,加班加点打造他们的家园。
河边,村民在淘沙,山上,村民在切石,窑窖里一块块大青砖在红烧。
湍急的水流下,水式发动机一刻不停的碾碎大理石,最后碾为粉末,焚化炉里段烧着铁矿粉、粘土、石灰石产生的熟料与之石膏,在多次试验下,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水泥。
在村头,村民在夯实地基,万丈高楼平地起,村民依然完全听从王第志的命令,为他们打造一个坚固不破的城墙。
在机器房中,各行各业的大师傅,相互讨论着,相互映证着,他们不疲不惫的劳作下,新的弹簧弩慢慢成型。
各行各业,各司其职,王第志彻底将人员发动起来,物用其材,有条不乱的执行着王第志的命令。
“哎!不得不佩服,贤胥整乃神人也,脑袋不知道怎么长的,羡煞我等啊!”马三看着热火朝天的景象,叹了一口气,是欣慰,是欣喜。
当初没有看出这小子有什么能力,要不是自己女儿死缠烂打跟着,他也不会同意,世家都将一个门当户对,他也不例外,虽然他看不起王第志,但是为了自己疼爱的女儿,他也忍了,谁让他只有这一个独女了。
但是现在看看,只是自己女婿的一句话,这些村民、士兵都如获至宝似的,满含百分之二百的热情,一丝不苟的完成,那热情和崇拜,让他羡慕妒忌。
他戎马半生,换来的是敬畏,还有那一丝丝失望,现在商业遍布全国,但是那又如何,谁人能记着他,惦记着他,看看一个个热情洋溢的人们,马三感慨万千。
人活一辈,为名为利,谁自甘平庸?都想名利双收,但是有几人能名利双收,看着眼前幸苦劳作的人们,他们虽苦,却热情四溢,要是没有胡家争霸,他们此刻在温暖的被窝享受这片刻的安宁吧!
“岳父,我也是为了活下去,看看无缘无辜死去的村民,还有被抢去的粮食,他们为了自己争霸天下,什么都不管不顾,剥削压榨村民还不够过分,居然打起将他们彻底成为他们免费劳力,我活一辈子,前几年大旱,这几年大乱,我不想自己的后代像我一样活在乱世之中。”
王第志说着紧紧握了握,自己身旁大眼睛扑闪扑闪,盯着自己发光的可人儿,语气坚定道。
“咳!”马三有点看不下去,古代男女授受不亲,但王第志有现代思想,对着司空见惯,但是马三爷脸上有点挂不住,这要是传出去,对自己女儿的名声可不太好,名节、气节古代看的可是比命还重。
但王第志对自己岳父的目光毫无所觉,以前抬着头看着远方。“我这一辈子从未打算有什么大作为,只想过一个比较富裕,身边有佳人陪伴的日子,一辈子平平淡淡。”
王第志说看看了一眼翠花,翠花羞的俏脸通红,想把手抽离,但王第志手紧紧地握着,听着自己郎君发自内心的感触,翠花羞涩的低下头,当做没有看到自己父亲责备的眼神。
“但是,看看柳相为了自己的皇帝大梦,将整个国家高的乌烟瘴气,文人为了有出路,一个个成为柳相的走狗、抓牙,依然是去文人的名节、气节,现在更是为了皇帝大梦,滥杀无辜,圈养劳力,把人们当做什么?当做了什么?
这与猪狗有什么区别。生为七尺男儿,比诛柳贼狗头于马下,为死去辜百姓祭奠。
王第志说着怒气化为长剑,斩向北方,好像把柳相的狗头斩下。”
“咳咳!”马三爷没有被王第志的大气魄所震慑,感觉王第志太不自量力了,以为自己有点头脑就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柳相那么好杀,早就被人杀了,何必等到现在。
翠花满眼是星星,感觉这样的郎俊才有气势,彰显好男儿气魄,天下人不往而独往,以往无前的气概,让她着迷。
“咳!现在主要的是如何才能保留实力,胡牛二家,可是有四五天就把张家彻底清除,那等到他们调转枪头,那就是要我们命的时候了。”
马三爷看着把自己女儿迷得晕头转向的女儿,心中很是不爽,自己的宝贝疙瘩,怎么能这样轻易在自己手中跑走,语气阴阳怪气的,暗中嘲粉王第志,太不量力了,现在连小命保不住,还想灭了柳相狗头,正是武大郎出山,天不怕地不怕,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对啊!怎么办啊!”王第志回过头来,语气低落,笑嘻嘻的反问。
“额!”马三爷被王第志的反问弄得哑口无言,一时间脸涨得通红,也不知道憋出什么字来。
心中把王第志这笑嘻嘻的脸骂了一个半死,该死的小子,让老夫出丑,你等着,你等着,哼哼!老夫一定让你后悔。
“翠花啊,走,跟父亲回去,现在兵荒马乱的,父亲担心你有一个三长二段。”
“额!”王第志脸一跨,彻底无语,看不起人,稍稍说二句,就那自己女儿要挟,真是小气。
“哼!”王第志哼了一声,没好气的白了一眼。
“噗!”翠花被这二人都笑了,没有捂住嘴,笑了出来,瞬间二两脸红了一下,相互哼了一声,各自找了一个理由逃走了,二人觉得丑出大了,没脸呆在这里,怒气冲冲的跑了。
“哎!真是的。”翠花站在山巅,跺了跺脚,虽然身旁空无一人,但是心里美滋滋的,眼睛眯着月牙儿,好像要与皓月争雄。
出水芙蓉凝千脂,一颦一笑惹人怜,只可惜满山红花绿叶,无人来鉴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