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一百二十一章

七千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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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日才说到那个张默,第二天欢喜一进校园,当头碰上了这个人。

    张默跟李春好并肩走在一起,到也相配。时隔一个月,再看到李春好,只觉得这个人已然脱胎换骨。原来的她两个麻花辫,白色的确良短袖装,十分端庄秀丽。此时的她头发烫成了大卷,涂着口红,□□镜。上身红色尼子大衣,喇叭裤,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说实话,这一身其实不丑。只是什么气质配什么妆扮,也许过段时间,她穿起来会自信张扬。可此时,却只像是穿错了衣裳,不伦不类。

    这样的形象,其实是时髦,是新朝。

    “咦,这不是罗欢喜同学么?”李春好怀里挎着个红色的小皮包,飞扬着眉,得意又不屑。跟一个月前腼腆内向的她完全不同。

    “李春好同学。”欢喜不知道她主动找她是有什么目的,想想林青云说的,她这段时间,时不时的总要显摆一下。猜想着,这会儿是不是也要来她这里显摆了。

    “听说你请了半个多月的假,马上要期中考了,请了这么久的假,不会对你的成绩有什么影响吧?对了,这位是张默,是我们班的班长。他的诗写得特别好,还在京都日报上发表了呢。那可是国家级的报纸,一般人上不去……”

    欢喜这才顺理成章的将目光放到张默的身上。

    相比较北方的大多数男人来说,张默显得有些矮了,但因为他体形偏瘦,又会穿衣,整个人不但不给人矮小感,反而让人有觉得匀称修长。且他长得不俗,白净清爽。如今这年代的男人,大多是粗犷而黑壮,便是好一些的,也少有这么白净的。他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更是让他凭添几分书生雅气。放在一群黑壮的男生堆里,他这样的,便成了十分醒目的那一个了。

    “你好罗欢喜同学,我早听说过你的大名,却一直未有机会认识你,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罗欢喜同学不愧是这届的全国状元。”

    “张默同学,你好。”欢喜眨了眨眼,突的亮了个相当灿烂的笑来。对着张默,也略带了几分热情:“你真的在京都日报上发表了诗么?不知是哪一期的?我前段时间有点事,都没能看到报纸,错过了拜读的机会。”

    “罗欢喜同学对写诗也有兴趣吗?那以后我们到可以一起互相讨论、学习,共同进步。”张默眼睛微亮,热情的道。

    欢喜笑道:“我喜欢诗,却不会写。对于现在流行的现代诗,接触的不多。但时常听到同学提起,也难免有些兴趣。对了,现在还能买到张默同学发表诗的那一期的报纸吗?”

    “现在肯定买不到了,不过,我猜图书馆应该能找到的。不如,我帮你一起找一找?”

    欢喜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李春好,有些为难道:“这,不太好吧?你跟李春好同学……”

    “我跟李春好同学只是碰巧走到一起。”张默立刻否认:“而且,我们上午没课,现在正准备去图书馆,不如一起去好了。”

    他们刚才走的方向,明明是要出学校门的。

    欢喜只当没看到李春好已经十分难看的脸色:“是嘛。只是不巧的很,我上午还有课。”

    张默哪能放过她:“这样吧,我去找。中午给你怎么样?到时我们可以一起吃午饭。”

    “我会跟同学一起午饭,你不介意多一个人吧?”

    张默体贴的道:“当然。”

    欢喜满意点头,直接跟他们道别。临走,才给了李春好一个正脸:“李春好同学,多谢你介绍这么出色的同学给我认识。若是你感兴趣,我们中午一起吃午饭吧。”你不是显摆么?那叫你知道,你越是夸,越是显摆,知道他的好的人越多,来抢的也越多。

    欢喜对于抢她的张默没兴趣,她只是不想林青云每次见到她,都要抱怨李春好怎么怎么显摆的事情。而现在,居然显摆到了她的面前。

    至于她走之后,李春好跟张默之间会怎么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若是两人能直接崩了,那才好。便是不能,张默这会儿也该好好哄一哄李春好的。

    走不多远,碰到了林青云。

    林青云之前肯定是看到她跟那两人说话的,她不搭理他们,所以远远的等着。

    “你怎么跟那两人说话了?”她果然是看到的,一点不遮掩,嘟着嘴,十分不满。“以前虽然不喜欢她,可除了性子奇怪,我到没那么讨厌她。现在……啧,看看她都成什么样了。”

    “挺新潮的。”欢喜到是明白的,当一件事物流行起来的时候,总有些人勇于尝试。也总有些人怎么都看不顺眼,甚至排斥。那些勇于走在人前的人,他们自我感觉很好,觉得自己走在所有人前面……

    而大学生,正是勇于接受新事物,创造新事物的一群人。

    只要本心未失,实在不能说他们是错的。

    像八十年代的卷发红唇,像九十年代的烟熏妆……你可以不欣赏,但不能说他们错的。更不能依此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他们是真的觉得那样美。

    林青云撇了下嘴:“没看出潮在哪。”转头丢开了,又问:“你怎么跟他们聊上了?别告诉我,你了看上那个张默了。我没觉着他哪里好,长得比女孩子还白,一看是个小白脸。”

    “正巧碰上的。”顿了一下,又笑道:“我邀请了张默跟我们一起吃午饭。”

    “什么?不是吧?”林青云一脸的嫌弃:“欢喜,你不会真的看上他了吧?那小白脸不是好人……”

    欢喜径直道:“你猜,过了今天,她还会不会领着他来显摆了?”

    “肯定不会,她一准的拼命拦。”林青云想了一会儿,眼睛突的一亮:“哎呀,欢喜,你可真坏。不过,我好喜欢。唉,我怎么想不出这么好的办法呢?凭白恶心了这么久。”

    欢喜微垂头,她想不到,是因为她心中光霁无暇,不像她,看似清朗,实质早已污糟透了。

    到了中午,张默果然来了。而李春好脸上百般不愿,可还是跟着来了。

    虽说大家邀到一起吃饭,但按着习惯,依旧是各人打各人的饭,只不过是坐在一起吃饭而已。

    但此时有个张默在,他难免要表现一下他的绅士风度。

    “第一次跟罗欢喜同学一起吃饭,这顿饭,一定要让我请才好。”

    欢喜看到李春好又变了的脸色,不由笑得越发开心:“那不客气了。下次再换我们回请……”

    林青云现在抓住了精髓,更是卯足了劲的打击李春好:“对啊,这样才能有来有往。”

    等张默去厨房点菜时,她又对着李春好道:“真没想到,张默同学不但诗写的好,还这么大方。听说,他的出身也很不错啊,家里还有亲戚是当大官的呢。唉,这么好的男生,追他的女生肯定很多……”

    拜这年头人的矜持所赐,即便是谈男女朋友,大家也最多一起走走路,一起学习。破格的事不敢做,也很少有广而告之的。最多也是像李春好之前那样,以这是我的同学、朋友之类的拿出来显摆。

    但是嘛,大家其实都心里有数。不是自己碗里的那块肉,也显摆不起来。一个‘我的’便道尽一切了。

    可现在,林青云借着这个,完全装作不知道,反过来恶心李春好。

    林青云手托着腮,看着远处张默跟厨房点菜:“李春好,你跟他是同班同学,肯定没少被他照顾吧?这人看起来又热情又大方,很有绅士风度……真是多亏了李春好你了呢,不然我们都不知道,咱们学院里,还有这么出色的同学在……”

    李春好何止是恶心,更多的是嫉妒和恨。

    张默跟她是男女朋友,但这年头的男女朋友除非谈婚论嫁,否则在明面上,大家都牵手都不敢。背着人的时候,才偶尔会有些小动作。

    可李春好虽然有些虚荣,却也有自己的底线。没结婚,她也不能让人占了便宜去。而且,她自认自己是真心想跟对方处对象的,并不是贪图对方什么。所以平时相处,从不占张默什么便宜。偶尔还要从自己生活费里,挤点钱出来,给对方买点东西。

    张默出版了诗,得了稿费,请了所有好友同学吃东西,却把她给漏了。

    张默是习惯了她的拒绝,因此根本想不到。但女孩子的心思多变,之前她不愿占这便宜,可被漏掉,却又心里黯然。这也没什么,可现在看到张默对欢喜大献殷勤,再看他大方的请欢喜吃饭,她心里的苦涩可想而知。

    她替他省钱,结果省出来的钱,却是用来向别的女生献殷勤。是个女生都受不了这样的对待!

    而李春好看似腼腆,实质又傲又倔,偏勇气不足,遇到事情,便以决然骄傲的姿态,不屑的甩头离开。否则也不会因为跟林青云的一点小矛盾,她直接转了系。因此欢喜几乎都可以看到她跟张默之后的发展:大吵一架,然后决然分手。她不够喜欢,付出的也不够多,最重要的是,她不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