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乍见之欢

春风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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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在悲恸?像是北风卷起枯草,巨石碎成粉沙,沉默中似有哀鸣声,良久,林寻方才想到一句应景的诗――出师未捷身先死。双目中渗出些疑惑,“为何还没上战场,你们眼神中已经透露出灰败之气?”唰唰唰!十八道视线像是刀子一样整齐地射向他的方向。唯有苏兴邦和丁圣没有表态,前者对于林寻的作风早就有了体会,若说什么幺蛾子没有他才会觉得奇怪,而丁圣,神情漠然,端正坐在那里,置身之外。林寻,“莫非是对衣服不满意?”下方的人猛点头。“我并非厚此薄彼,”林寻从空间戒指中另外掏出几件衣服,“这七彩战袍虽然只有前七名能穿,但宗门服装人人有份。”他新拿出来的衣服,也是彩色的,不过却是三色:朱红,葱绿,蛋心黄,三种颜色交织,给人视线上色彩恐怖的扭曲体验。“呕……唔。”夏夜白急忙捂住嘴,不让声音外泄,几个月前,他还嘲笑过那个看到五彩巨蟒皮吐得昏天黑地的女子,他现在觉得自己有必要单独去道歉。那件七彩的好歹还做了仔细地颜色分配,这件红黄绿的三彩,直接分成三大长快,占据整件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三根粗长的彩蟒嵌在一起。尤其是那种颜色,并不纯粹,混上金粉,给人一种油腻腻的感觉,看上几眼,便忍不住反胃。夏夜白干呕两声,心思反倒活络起来,他站起身,视线和林寻平视,手指却指向丁圣,“他穿,我们便穿。”一语惊醒梦中人!众人纷纷附和,表示赞同。“对,他在我们争夺赛中排名第一,理应起带头作用!”“此言甚有道理!”“我等当遵从!”所有人第一次觉得,丁圣的形象格外高大,从前只听说他手段可怕,六亲不认,连亲爹和亲姊都丧命他手,加上毒这种东西本身就防不胜防,丁圣性格喜怒难测,没人愿意去轻易招惹。但现在丁圣越可怕,他们就越安心!便是在一瞬间,丁圣成了众人关注的中心,数道火热的视线蕴含着期盼,在他身上就差灼穿一个洞,连苏兴邦也看着他,毕竟那套衣服,能免则免。丁圣没有回应,依旧意磷攀稚系囊桓霭子翊善浚驮谥谌诵幕踌绕涫亲魑录闹鞯迹囊拱锥钌系吐淞降卫浜埂“衣服么?” 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不为理会时,丁圣却一反常态地看口,他抬头扫了眼林寻手上反人类的套装,语气很平淡,“我没什么意见。”!!!没意见!莫非心毒,眼睛也毒了?!林寻,“很好,既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今天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一大早我们便出发去天圣学院。”当初他选址的时候特意离天圣很近,根本谈不上赶路一说,即便是在新生大比开始的当天过去也不迟。……早春,燕筑巢,枯枝生绿芽,三个月的时间,足以送走一个季节。天圣学院,迎来一年中最喧嚣的日子,烟云兽,碧目雪花驼……各种奇珍异兽,上面坐着数位大人物,再大些的宗派,直接操纵宗门的飞舟,载着门派弟子而来。而天圣学院的学生,也是纷纷离开修炼室,他们面上无波无澜,但眼中却带着若有若无的骄傲,他们是天圣学院的学生,光是这层身份已经足以自傲。至于外院而来的人,他们自问不会造成困扰,真正让他们视作对手的,是本学院同批的新生。“听说这次新生大比副院长也会来。”“副院长大人啊,”有人的目光生出崇拜,“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参与过这样的大会。”“那可不,大约这次是为了新收的弟子。”“羡慕夏侯尘,竟然被副院长收到门下。”“人家的天赋连院长大人都是称赞过的,不过他那个弟弟可就差的远了。”“夏夜白啊……”讨论就此结束,每个人的眼底都带着嫌弃,他们听学长说过,那人从前常常在外面以陆千寒的门生自称,还几次妄图混到天圣学院里,久而久之,天圣学院里没人瞧得上他。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远处的高塔上,站着一男一女,隔着好几百米的距离,几人的话确实一字不差地传到塔内两人的耳中。女子一头秀发几乎到膝,仔细看去,上面有一层淡蓝的微光,她人很漂亮,语气很也温柔,“看来大家都视你新生的那个弟子为劲敌。”她的身边,是一位俊美无涛,却极端冷漠的男人,“最多二十年,候尘可结元婴。”“的确很惊人,”女子轻笑,“只是比起你当年,到底还是差了些。”说出来,她自己也觉得有些好笑,毕竟像陆千寒这样的修炼速度,已经不能归类在寻常天才里面。“不过侯府那位小王爷这次没有来天圣测试,倒是奇怪。”原本以为,以夏夜白的性格,定会死缠烂打,赖在陆千寒身边。她猜得没错,其实这的确是夏夜白一开始的打算,若不是中途被林寻劫走,他绝对会用尽一切手段留在天圣。“他人的心思,又何必去揣度。”女子渐渐收起脸上的笑容,试探道:“千寒,若是夏夜白在测试那天来了,你会收他为徒么?”“无聊的假设。”陆千寒淡淡道,便转身离开。他走后,女子一个人站在窗口许久,阳光照在她的发丝,那浅浅的蔚蓝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看着塔外那些神色傲然的学生,她轻轻叹了口气,“其实我倒是挺喜欢夜白那孩子,不骄不躁,待人真诚,什么情绪都放在面上。”千寒,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你会不会也存了一星半点这样的心思?……此时,天圣学院门外,一行二十一人,为首的人青衫束冠,温润儒雅,在他身后站着是的夏夜白,此刻后者心里就差没骂爹!从前要么斗篷,拿出也是亮瞎人眼的衣服,以为这厮是天生缺乏对美得认识,哪知道今天出门前林寻还特意将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衫。搞得这群人里就他一个人活出了人样!夏夜白再看看一旁的丁圣,觉得心肝肺更疼了,这混蛋就更坑了,原本看到丁圣也穿上那身衣服,他们心底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谁知下一刻,他就用匕首划开手腕,紧接着把一整瓶不知名的粉状东西倒在衣服上,鲜血滴落在衣服,混合着粉末,这衣服诡异地褪了色不说,整个变成纯白的。不过不是正常的白,像是被水洗了千遍那种惨白,但即便是那种单调的惨白色,都比他们身上穿的东西好了不止一万倍!“天啊!那是什么东西!”很快,他们就引起了骚动。“是我眼花了么,怎么会有人身上散发着宝光?”“快看衣服的颜色……呕!”阳光赋予了合欢宗宗门服装新的意义,那层金粉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该怎么形容呢……很大富大贵。这已经是最好听能用的上的形容词。有女学生却注意到了另一面,“快看他们最前面的人,长得好俊朗。”“谁说不是,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有了后面这群‘妖魔鬼怪’衬托,林寻的形象一下变得格外美好,活像画中走出的人。听到众人的议论,林寻微微仰起头,负手而立,脊梁骨挺得笔直,在众人中,像是寒冬中的松柏,遗世独立,如泥泞中盛开的清莲,又出淤泥而不染。身后的彩衣大队盯着林寻潇洒的背影,内心:###……还是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