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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和沈姑娘的第一次“约会”
沈红衣多少是有点懵的,她还以为李学长要带她去干什么大事呢,竟然来到五道口百货商场。
购物。
而且逛了一圈又一圈,仅仅买了一张大白纸,一只毛笔,一瓶墨水。
那叫一个不急不躁。
却不知她心急如焚,不用想,李春学长他们把书拉回学校后,社里的人肯定会第一时间赶到看个究竟,看过之后,只怕不会比他们四个头先好受多少。
“劳您驾,要两只雪糕,奶油味的。”
还有心情吃雪糕!
你吃就吃嘛,为什么要两只,还净挑贵的买……沈红衣心头发苦。
见雪糕已经取出层层密封、开启一下十分费劲的木箱子,弱弱看了眼营业员阿姨,到嘴的“我不要”仨字,硬是没敢说出来。
只好摸向裤兜。
“别掏了,一只雪糕而已,认识就是朋友,我请。”
李建昆用打断术付完钱后,递过奶油雪糕。
“学长,这…不好吧,太贵了。”
沈红衣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两毛票子,说什么也要塞给他。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李建昆喝道:“停!”
沈红衣吓一跳,攥着钱的小手手,也顿在空着。
“拿着!”
李建昆把雪糕往她手里一塞。
沈红衣像个无助的小朋友,赶忙拿好,生怕他再凶自己。
实在没想到李学长还有这样一面。
李建昆心头窃喜,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要是换成读到大二的沈姑娘,这个法子不能轻易尝试,但这会毕竟嫩不少,一个刚背井离乡的小姑娘罢了。
“别介意,我这人好交朋友,实在受不了吃个雪糕还要AA……各买各的这种事。”
“可是,可是学长,好贵啊。”
“好贵你还不赶紧吃,都化了。”
沈红衣低头一瞅,哎呀!确实化出水了,生怕浪费,没辙,只能吃。
一抹冰凉进入小嘴,秋老虎的余威,霎时驱散大半。当浓郁的奶油在味蕾中绽放,姑娘忍不住舒服地眯起眼睛。
这是她从未尝过的美味。
记得小时候的夏天,爸爸妈妈手里稍微宽裕一点的时候,会给她买一根三分钱的汽水味冰棍,她总能开心到蹦起。
往往拿在手上舍不得麻利吃完,慢慢舔着,而贪婪的夏天,总比她舔着更快,于是心急火燎,加大舔舐的频率。
可她的嘴巴太小,流到手上的雪糕水,无论如何也比不过舔到嘴里的多。
每每急得嚎啕大哭。
那时候可真傻,明明那样了,她仍然不知道用咬的。或者说,仍舍不得。
“噗!”
回忆起这些美好,沈姑娘噗嗤一下笑出来。
说真的,李建昆见怪不怪。这姑娘就这样,时不时会神游天外,有时候你跟她聊天,聊着聊着,忽然发现旁边没动静,侧头瞅去……
发现一只呆子。
然后伱大喊一声,她也不会被吓到,而是一脸迷茫地望着你,问:啊,什么,什么?
两人在百货商场屋檐下的阴凉处,把雪糕吃完后,李建昆想了想道:“走吧,回学校。”
沈红衣拿着根光秃秃的雪糕棍,最后舔了一口,特地进门把它扔进垃圾桶,抹身回来时,不解道:“学长,所以我们到这来干嘛呀?”
李建昆盯着她的脸,半晌没回话。
沈红衣忽然意识到什么,忙伸手抹过嘴角,哎呀,丢死个人,一大把年纪了,还没降服雪糕这个魔物。
小脸霎时有些红艳。
“买东西啊。”李建昆扬扬手道。
沈红衣竟无法反驳,他们确实买了三样东西,逛了至少一个小时,总感觉哪里不对。
两人骑车回到燕园,刚进东门,姑娘说什么也要下来,不敢再坐在他的后座,已经有不少同学侧头望来。
李建昆也不强迫,推着车和她一起走。
“先去吃个饭吧,完了下午开始安排。”
“噢,好。”
其实本来李建昆想带她去下馆子,可思忖间,放弃了。一根奶油大雪糕,十三分,打着朋友请客的由头,沈姑娘勉强还能接受。
一顿馆子,就有点太过逾越了。
不能操之过急。
<div class="contentadv"> 两人回到宿舍区,上楼各取饭盒,随后在学一食堂门口碰上头。
打饭时,沈姑娘要了二两米饭,一份白菜豆腐。
李建昆排在她身后,重来了一样。弄得打菜的阿姨着实看了他两眼,寻思这孩子今儿只怕胃口不好。
来得晚,没座位,两人选了个墙角,跟多数学生一样,蹲在地上吃。
“哎呦喂!这不昆哥吗,我还以为看错了呢,啥情况啊?”
迎面走来一个国字脸小伙,捧着还没上货的国民铝饭盒,眼睛瞪得滚圆,仿佛发现世界第九大奇迹。
李建昆看到这厮就想削他。
这一年半来,从他这蹭走的大前门,没有十条,也有八九条。
他们隔壁306宿舍的陈大强。
李建昆做口型道:滚!
陈大强本来是挺费解,啥时候见这位爷蹲过墙角,还一碗白菜豆腐,吃忆苦思甜饭也没到日子呀。
眼神往旁边一扫后,顿时挪不开,乖乖!
那叫一水灵。
秒懂。
遂伸出一根食指,笑眯眯对李建昆晃了晃。
李建昆气得牙痒痒,却又没辙,否则不等午后,“李建昆正在勾搭姑娘”这个新闻,37号楼能传遍。
又做口型道:滚滚滚!
潜台词就是知道了。陈大强嘿嘿一笑,做了个打滚的手势,颠了。
沈姑娘冰雪聪明,知道他俩在打暗语,虽然搞不懂,但陈大强的猥琐笑容,透露出一些信息。不禁稍稍往旁边挪了挪脚,闷头吃饭,一声不吭。
她吃饭很慢,李建昆放缓十倍速,才能保持同步。
还吃得贼干净,最后一粒米和一点菜水,也被她用铝饭勺刮到嘴里。
“好吃吗?”
“嗯。”
嗯你个头啊,难吃得一批!
李建昆感觉嗓子眼能淡出个鸟来,油没有就算了,盐敢多放点吗。
不过便宜也是真便宜,菜三分,加上饭,一顿五分钱搞定。
这是他在燕园一半年,吃的最省的一顿。
哎,落魄了落魄了。
吃罢饭,洗好饭盒,李建昆领着沈姑娘,来到不远的大饭厅旁。
“沈学……太拗口了,我叫你红衣吧。”
李建昆说着,也不管她同不同意,指着大饭厅道:“红衣,这地方你们文学社得弄下来一天。”
大饭厅如今可是香饽饽场地,因为足够大,挤挤的话,塞下两千人不成问题。学校各社团但凡有什么大型活动,这里是首选。
“什么时候?”
“那得看你们什么时候想摆平这件事。”
“当然是尽快!”
沈红衣表示自己会马上反映,社里做协调,应该很快就会拿下一天使用权。
燕园第二大文学社,果然够霸气。
“走吧,去你们那个办公室,估计今天人不少。”
沈红衣小脸发苦,暗道只怕都急得团团转吧。
来到32号楼,101室,果不其然,小小的办公室里,乌泱泱一片。
这么多人挤在一块,也不嫌热,想必他们检查过墙角的那几只麻布袋后,一个个心都凉了。
“诶!就是这哥们,就是这哥们!”看见来人,李春从人堆里跳出来。
闻言,一个面相老成,老三届无疑的学生,踱步上前,不留痕迹打量着李建昆,道:“建昆兄对吧,小春说的是真的?你真有办法解决这件事?”
此人李建昆认识,中文系的风云人物,叫陈剑功。
《第一代》果然他也有份,他是五四文学社的副社长。徐孙子见到他,得屁颠屁颠上前喊领导。
李建昆微微颔首。
陈剑功道:“兹事体大,还望仁兄慎重。”
他想听听李建昆的解决办法,后者却不多言,示意众人让让后,把买来的白纸,铺在一张办公桌上,蘸墨挥毫,写下四个大字——
《告读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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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恢复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