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29章

莫向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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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首位的壮硕男子微微眯了眼,从外表上看,这人是很忠义的长相,完全看不出跟魔教有什么瓜葛,然而,偏偏,这位就是那日月神教的教主任我行。

    能够成为一教之主的自然不是什么普通货色,更何况他还曾算计过东方不败,心计智谋也都是有的,这会儿还不是他脑残的时候,虽然见到这般美色很是吃惊,却也还是思量了一下,让人把其带下去了。

    丹凤听话地跟着下人离开,被关到一间房间里头的时候,她才拉平了嘴角,坐在了床上,仔细思考起来,之前一直不曾发现,但现在看来,二级世界不单单是人物的智商有了发展,就连抗魅惑能力也有了进步,普通人中她也许还是同样吃香,但到了这些江湖人眼中,她再好看,恐怕也就是个好看的花瓶,并不能够起到什么一笑倾城的效果。

    虽然也不是在追求那样的效果,但被追捧成习惯了,猛然间见到那么几个不把自己的美色当回事的,还真是有点儿不舒服。

    转天,当从送衣服的丫鬟口中得知自己即将成为任我行的继室的时候,丹凤满眼的不可置信,任我行几时好女色了?他不是一直忙着跟东方不败相爱相杀,甚至还给了东方不败好多美女吗?所以,自己难道真的不应该是他转手送给东方不败,然后腐蚀人心的棋子吗?

    对这样的意外有些接受不能,丹凤在出神的状态被换了一身红嫁衣,盖上金线绣花的红盖头,被两个丫鬟一左一右地扶着走出了门。

    能够感觉得到那两个丫鬟都有武功,丹凤索性也不乱动,随着她们的指引一步步走到了大堂。

    “爹爹,你不要娘了吗?那人是谁,你怎么娶她?”

    身后传来萝莉音,孩童的声音本就有着爆发性,猛然这么喊起来,还真是有些震耳欲聋的意思,一下子让热闹的大厅安静了下来,能够察觉到周围的人都往后看,丹凤也动了动,侧立着,一双眼透过红纱的缝隙看到了那个穿着白衣的萝莉。

    真的是小萝莉,也就是六七岁的样子吧,包包头,缎带是白色的,头上好像还有着白花,怀中好似抱了什么,缓慢走来的样子也有那么一点儿气势。

    眯了眯眼,还是看不清她怀中的东西,伸手撩开了盖头,丹凤回头看去,很好,抱着的黑木牌分明是一个牌位。

    侧眼看左边儿那位做新郎装扮的红衣男子,任我行此时的脸色很不好看,青着脸:“谁让你来这里的?!还不快把小姐带下去!”

    左右闻声便有人欲动,小萝莉停下脚步,很是紧张地说:“谁敢动我?!”

    这就是日月神教的大小姐么,真是好威风!丹凤微微勾起了嘴角,她最不喜欢的武侠小说莫过于笑傲江湖,里面的男主角实在是毫无气质毫无魅力,她甚至不理解日月神教的任盈盈,那位圣姑最后是为什么瞎了眼喜欢上令狐冲。

    这部小说中,她最喜欢的是东方不败,最可怜的也是东方不败,无论他在武学上获得了多高的成就,残缺总是令人遗憾同情。

    而且,如果他本身就是同性恋那也罢了,若是不是,最后因为残缺,因为练了那样的武功而扭曲了性子,那么这个人,或许在武功上不败,但事实上已经败了,败给了自己,败给了自己选择的残缺,败给了自己选择的武功。

    如果,能够克服,也许就好了… …

    目光转回眼前,看着小萝莉那明显有些不安的样子,真是想不到以后的圣姑如今是这样的。

    就说么,一个被娇宠着长大的小妞,若是再没些刁蛮任性,难道是泥塑木雕的不成?以后遇见男主的那般性情,或许只是长大了学会了伪装,又或者被现实所迫,逼成了那样的性子,总之,在这个还有人宠着她,不用防着任何人的时候,她还是个天真恣意的大小姐。

    大厅中有不少人,丹凤一边想着事情,一边目光睃寻了一遍,想要找出那个反派boss东方不败来,可惜失败了,并没有哪个“眉清目秀”“霸气侧漏”“邪魅阴柔”的人物存在。

    “把小姐带下去!”教主一声令下,旁边的人再不敢磨蹭,只两个丫鬟出马,便把小萝莉夹持在了中间,一如对丹凤这般,迫得她回转了。

    小萝莉不甘心地大喊大叫,可是声音最终还是远了。

    “仪式继续。”

    即便是江湖人,对这等拜天地还是支持的,所以,丹凤的盖头被放下,与任我行拜了天地。

    不得不说,即便当过一回妃子,但这还真是头一回拜天地,丹凤微微皱眉,真不想把这个“第一次”给任我行那个疯子。

    在丹凤的印象中,任我行永远都是一副披头散发,宛若“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样子的疯子。

    三拜之后,丹凤被送入后堂之中,剩下的人则开始了酒宴,任我行似乎很是高兴,声音高昂,完全不为女儿的反对所影响,或许,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如此?

    一夜无话,次日醒来,丹凤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那走路不稳的丫鬟,再看看那污浊的床单,任我行倒是好体力么!

    “教主,丹凤有幸,得侍教主身旁,如今,丹凤已嫁,不知可否与家人送一封平安信?”坐在梳妆镜前,看着丫鬟为自己装扮,丹凤娇俏一笑,眼眸流转很是勾人,靠在床头的任我行闻言深深地看了丹凤一眼,说:“好,你已是我的夫人,这院中自是听你使唤,你要送信,只管使人去就是了。——盈盈那里,你不用管,早日给我生个儿子。”

    说话间,任我行起身,搂着丹凤,在她脸颊边亲了一下,胡茬扎在脸上,让丹凤很是不耐,却没有躲闪,安静地听凭那气息一触即分,直到那人走远了,她才用袖子擦了下脸颊,然后吩咐道:“重拿一件衣服来。”

    在这个世界中,任我行只是个配角,但这个配角,却是武功仅次于东方不败的,并且… …在没有摸清楚他的心思前,自己还是不要轻易行动。

    即便这样觉得,但丹凤还是忍不住看了看这房屋中的摆设,多年的“索财”生涯,让她对这些摆设的价值判断也都有了经验,基本上看一眼便知大概,而从这个大概上,可以判断日月神教的财政还不错,应该说果然不愧是混黑的吗?

    任我行一整天都不见踪影,听闻是处理教务去了,而丹凤这一天也没闲着,不仅没有新嫁娘的忐忑不安,她在送信之余还要回了自己的丫鬟,比起那个被自己催眠了的,显然这个从“家”里带来的丫鬟更值得信任。

    作为要被带进宫去的丫鬟,翠娟自然是有着自己的优点的,她固然胆小一些,但探听消息还是拿手的,就在刚刚回到丹凤身边,就带给了她一条有用的消息。

    “…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丹凤的名字太好,在她报上名字之后,想要利用她美色的知府便有了计划,悄悄宣传起了所谓的“凤命”,自古都是龙凤配,于是,龙是皇帝,凤自然就是皇后了,那么,有着凤命的女人自然是要当皇后的,也就是说能够得了这个女人的男人也会成为皇帝。

    这样的逆推是不少人都喜欢做的事情,知府当日此举不过是想要给丹凤增加筹码,也没有想着让她一下子当上皇后,顶多是为了以后的这一步而铺路,但没想到,这则传言还没有传到京城,就先传到了日月神教的耳朵里,所以,她们碰上的不是一次偶然的抢劫,而是专程冲了那“凤命”去的。

    之前宣传的时候,丹凤也是略知一二的,甚至还可以说是赞同的,而如今,应该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吗?

    “姑娘,如今怎么办?”小丫鬟翠娟憋了嘴,从最开始的惊吓到现在的隐约惶恐,她适应得倒是快,即便如此,却也不想在这种地方多待,江湖人的规矩哪里是官家那么一板一眼呢?周围都是一个兴起就能要你命的人,怎能不害怕呢?

    丹凤没有马上答话,而是想了想,忽而笑了:“他想要当皇帝,我自然就是皇后喽,这有什么可想的,而你,会是下一任皇帝的母亲。”

    “姑娘?… …”翠娟呆呆地看着丹凤,她被这样的话吓坏了,甚至在丹凤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忍不住去摸自己扁平的肚子,好似不明白肚子里怎么就会有下一任皇帝了。

    “别问那么多,你只要听话,就少不了你的好处,其他的… …”一个眼风扫过去,多少话都在不言中了。

    翠娟一凛,抖了一下说:“奴婢听凭姑娘吩咐。”

    “这就对了。”丹凤笑了笑,总是依赖别人弄来财富又有什么意思呢?自己创造,也许会更有意思吧,反正,剧情不剧情的,自己有必要维护剧情吗?既然无须维护,毁掉不也很有意思吗?

    如果毁掉了那条主线,那么,这个世界还存不存在呢?更深层次的思考一晃而过,眼下的丹凤更多地是觉得有意思,却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尝试的,一如有些路,一步错便是步步错,再难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