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见欢(一)

圈地养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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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苏倒是想和阮七娘、阮十娘好好叙叙旧,阮十娘如今脸色十分苍白,怀孕生产连带着坐月子,她没胖反而还瘦了。

    苏苏当日与她见面时,虽然也是抱着病体,但那会儿精神头还不错,尤其是连吃带拿的架势,就有一种敢拼敢做的冲劲。

    但如今,苏苏竟然从阮十娘身上看到了一种暮气,眼中的疲惫与难过直叫苏苏见了心惊肉跳,难道“大猫”的情况非常不好吗?不是说母子均安吗?

    “十姐?你……”苏苏走过去,忍不住抱了抱她,她们不仅仅是血缘上的姐妹,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啊!

    “十姐姐,你还有大猫,还有我们,还有阮家。哭出来吧,哭出来之后勇敢的面对这一切。”

    穿越之后面对糟糕的未来她没有哭,被恪王强要她没有哭,被后院女人针对她没有哭,即便是因为难产导致儿子体弱多病她依旧没有哭,但此时,因为苏苏这个拥抱,这句话,阮十娘忍不住痛苦出声。

    这边金玉满堂里,阮家姐妹三个抱头痛哭。那边西北军已经押送鞑靼六王子进了京城。

    对于此番来京的大兵小将来说,一进京城就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好多老百姓拎着热粥热水想叫长途跋涉的军士暖暖胃,去去寒。

    而鞑靼六王子的感受却是比此时天气还要寒冷的对待。他虽然贵为王子,但如今是阶下囚,只有鞑靼和大楚真正签订好议和国书,花上重金赎回他,他才能脱离如今这个叫他备受侮辱的囚车。

    此时臭鸡蛋、烂菜叶子齐飞,原本维持秩序的禁卫军似乎突然就消失了一般,直到有人举起手中的石头,禁卫军才又突然冒了出来,乐呵呵的将石头没收了。

    开玩笑,鞑靼使臣就在队伍后边呢,若是这位六王子真的受了伤,议和结果只怕对大楚不利。毕竟当今圣上并不想和鞑靼大规模开战。

    而鞑靼也摸清了大楚的底线,时不时南下进犯,抢完就跑,双方一直打游击战。

    这回能捉到鞑靼六王子实属侥幸,但捉到后也没立即杀了,就是因为他们也知道,若是杀了他,两国怕是不能善了了。

    被捉住的鞑靼六王子也明白自己无性命之忧,只他虽纨绔,却不是真的傻,被捉到后但也能屈能伸,就怕把那些大楚士兵惹急眼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那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了。

    所以此时身上头发上都是脏兮兮的臭鸡蛋烂菜叶子,这位六王子依旧咬紧牙关不吭声。

    直叫暗中观察他的一些人心里一紧,这位王子可不像大楚在鞑靼的线人传回来的消息中说的那样,这分明是个狠人。

    说说,这位六王子的身份很是尊贵,他名为巴特拉吉,是鞑靼这一代可汗的第二位可敦所生的嫡子。

    只他虽为嫡子,上面却有第一位可敦生的嫡长兄,还有四个个庶出哥哥。

    而鞑靼可汗年事已高,内部的争权夺利也非常严重。此番,巴特拉吉原是想在军队里建功立业,可惜太多心急,被洪笙带领的先锋小队突袭,抓了个正着。

    鞑靼可汗对这个小儿子很是疼爱,加上他的生母,如今的可敦不仅长得貌美如花,身份也非常好贵,巴特拉吉出事的消息一传回鞑靼国都,便是有心人说他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鞑靼可汗也很快派出议和使臣。

    押送队伍不快不慢的向皇宫行去,便是鞑靼使臣此时也是敢怒不敢言,加上,来时又得了有些人的好处,虽然装作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但是真不敢往前凑。

    他们也是鞑靼人,禁卫军会组织大楚百姓向巴特拉吉朋石头,但绝对不会顾及他们。

    洪笙作为哈密大捷中最大的功臣,自然是直接跟在西北军中最大的官——秦将军身边,当然,将军只是一个大众称谓,秦将军的正经官职是都指挥使司的都指挥使,正二品。

    洪笙骑在高头大马上,虽身处寒风凛冽之中,但内心却是火热非常。

    他上一次来京城还是作为杨威镖局的镖师,被镖头看中引见给恪王,又因“士为知己者死”,而前往西北从军。

    那时候他身无长物,两手空空,只有一把子力气是自己的,那时候他甚至都不敢想未来。

    而如今,不过短短两年不到,他马上就要成为四品的杂牌将军,几次战斗也得了不匪的身价不说,光是和田的玉石矿就分了不少。最叫他激动的却是他要娶媳妇了,还是自己梦寐已久的心上人。

    洪笙摸了摸怀中的荷包和乘酒的精致小皮囊,他此刻多么想见见自己的小媳妇啊!

    此番进京的西北军士除了有功劳要进京封赏的,其他名额在西北都被抢疯了,便是冰天雪地行军苦不堪言,也有人愿意去啊,那可是上京呢。

    卫所募兵都是就近原则,西北离着京城万八千里,西北边疆大多数人连方圆百里都没有到过,更何况是京城了。

    只进京一事也不是谁都可以的,洪笙因为生擒了鞑靼六王子,在秦将军跟前露了脸,这才得了十几个名额,被上官要去了两个,交好的同僚又要去了两个,留给他的就是十个名额,自然给了手机的人当成福利。

    至于他们怎么分配,那就看谁拳头硬了。所以跟着洪笙来的十个人中有九个是大块头,下剩一个高瘦青年看着到像个书生,这是一个脑力劳动者,被其他九个人请来当狗头军士的。

    这会儿子这几个人感受着京城老百姓的热情,简直有点受宠若惊。因为除了吃的喝的居然还有大姑娘小媳妇扔来的帕子荷包,两边酒楼客栈半开半掩的窗户里甚至还会飞出几只鲜花,那是富贵人家的女眷们抛出来的。

    一个黑脸大汉笑眯眯的将几个荷包收在怀里,和四周的兄弟低声道:“俺滴个乖乖,俺怎么觉得京城的女人比咱们西北还放的开?千户还叫俺们收敛点,怕吓坏了京城的花花草草。”

    其他人也都心照不宣的将接到的帕子荷包收起来,听了这话,那个高瘦青年瞪了他一眼,道:“胡沁什么呢?人家京城老百姓迎接战斗英雄呢,咱们这是沾了洪老大的光呢!”

    高瘦青年嘴中的洪老大自然是洪笙,直叫此时洪笙骑在高头大马上,目不斜视,任由大姑娘小媳妇扔的帕子荷包甚至高处扔下来的鲜花从身上掉落,脸上面无表情,眼中却颇有些不耐。

    他倒不是因为京城热情的百姓,而是嫌队伍走的太慢了,秦将军早就知会他了,进了京他还要随着将军一起进宫面圣,这一番折腾,也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时间出城去通县?他如今就想亲眼看看自己的小媳妇,和她说两句话,要不然他总以为自己在梦中。

    金玉满堂里,阮家三姐妹已经收了眼泪,阮七娘叫人打来水,也不用旁人服侍,三人各自收拾好,这才坐在一起。

    阮十娘道:“虽想姐妹们多待一会儿,只大猫自己在府里,虽然有丫鬟奶娘,我也是不放心的很!”加上为人妾室,身不由己,便是这会子出门,都是偷偷求了恪王才出的了门,午饭前是必须回去的。

    只阮十娘要强,这话便是和姐妹们也说不出口的。

    “今天原是我叫七姐请十姐过来的。咱们姐妹也不用说虚的,我就长话短说吧。十姐姐或许不知道,但七姐姐想来是知道的,我姨娘生前在香道一途有些研究”

    听苏苏这么一说,阮七娘没有迟疑的就点点头。苏苏说的还是太谦虚了,苏姨娘在香道一途哪里是有些研究,应该说是非常精通。

    “我自小就随着姨娘背习香方,先前想到一张香方,或许对大猫的身体有所帮助。”

    阮七娘和阮十娘一听这话,皆是惊喜交加。

    阮十娘没有原身的记忆,她所知道了一些事儿也不过是刚穿越时,从服侍她的丫鬟口出旁击侧敲知道的,对于苏苏的姨娘,只听说是个红颜薄命的,在她穿越前不久已经去世了。

    只如今她顾不得苏苏的姨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心神全放在苏苏说的对于大猫的身体有所帮助的那张香方上。

    “好妹妹,若是那方子真对大猫身体有所帮助,便是倾家荡产,我也是愿意的。”

    苏苏看着阮十娘急迫的神情,安慰她道:“姐姐不要着急,我今日便是要告诉你那张方子,只用料虽不新奇,却有讲究,如今是不能制了,只能等明年。”

    苏苏说完,将随身带的“迎春”香方拿出来递给阮十娘,“我之所以敢肯定它或许对大猫有用,是因为记忆里我小的时候也是吃过的。我也是打娘胎里带来的不足之症,若不是这迎春丸,想来也长不大现在了。”

    苏苏这话倒是没说谎,原主是真的服用过迎春丸,只那时候她还小,自是不知道姨娘背着人给她吃的是什么,还是苏苏翻遍了记忆,才发现了这“迎春丸”。

    阮七娘和阮十娘看过了香方,脸上表情颇为复杂,阮十娘感觉这迎春丸简直就和《红楼梦》中宝钗吃的冷香丸一样神奇。

    只那冷香丸是神仙给的方子,这“迎春丸”又是什么个来历?

    即便如今没有原料,还要等上几个月,但至少有了一些希望,尤其是还有苏苏这么一个现成的例子。

    阮十娘紧紧握着手中的香方,知道这个绝对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她想说感激的话,但一句“谢谢”根本代表不了她此时的心情。

    还是阮七娘道:“自家姐妹,咱们也不用客气来客气去了,只十娘我要叮嘱你一声,这张香方你记熟后就立马销毁,万不能叫旁人知道,要知道‘怀璧其罪’。”

    阮十娘赶紧点点头,“七姐,苏苏,你们放心,我知道的!”

    姐妹三人又说了一会话,知道洪笙也在此番进京的军士之列,或许不等苏苏及笄他们便会成亲前往西北,两个姐姐心中也是万分不舍。

    阮十娘不能多待,阮七娘亲自送她下楼,只怕楼下有客人,引来怀疑,所以苏苏并没有下楼。

    苏苏在楼上推开了窗户,外面太阳正好,连风都变得柔和起来。她原本是想目送阮十娘,但这个时候,进京的军士也即将经过金玉满堂的门前。

    苏苏的五感似乎是因为穿越的原因,都变得非常给力,苏苏的眼神好到可以看清五米外的一只苍蝇有几条腿,洪笙那么大个的一个人,自是一眼就撞到了她的眼底。

    说起来,自己与洪笙加一起不过见过两面,甚至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而自己居然就要嫁给他了,只能说缘分真是奇妙。先前苏苏只当洪笙是救命恩人,或者好要加上因为他和阮六郎一般的年纪,得知他的身世也很是凄凉后,自然有点移情心理。

    当日洪笙在去西北之前与老夫人辞行,那时候的洪笙虽然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但在苏苏心中其实并没有把两人放在单纯的男女关系上,便是她因为得知洪笙去的地方是哈密,心里有诸多打算,她依旧只把她当成恩人甚至“弟弟”,所以从来不曾仔细看过洪笙的长相。

    知道今天,苏苏才真正将洪笙当成一个“男人”打量。洪笙有着修长高大却不不显得粗犷的身材,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斜飞的一双剑眉下是一对漆黑如墨的眼睛,以苏苏的眼力,发现洪笙居然是双眼皮,睫毛的长度和弯曲度会让某些女人都自惭形秽。

    高挺的鼻梁下有些干裂的嘴唇是苏苏最喜欢的唇形,没有厚的好像香肠嘴,也不是那种薄薄的却非要紧抿起来才显得有气质的薄情唇,不薄不厚,刚刚好。

    洪笙的长相绝对算是俊朗的,加上古铜色的皮肤,军人那种独特的气质,穿衣显瘦,脱衣有料的身材,吸引的大姑娘小媳妇纷纷投掷帕子荷包,颇有点“迷妹”的架势。

    只洪笙面无表情,骑着马直直向前,不知道多少少女少妇的心摔得粉碎。

    苏苏这么想着,却不知自己眼角流露出的笑意已经暴露了她此时的心情,而洪笙也不知道,他“洁身自好”的表现为自己加分不少。

    苏苏想了想,将随身的香囊摘下来,里面是自己最喜欢的茉莉香片,苏苏又将手上戴着的一只金镯子装了进去,比划了一下,在洪笙骑着马经过金玉满堂的门前时,甩手丢了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