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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意外的失误,凤宝钗被我压在了身下,在诱人的月光下,一个绝世美女被我压在了身下。
我的脸和凤宝钗的脸贴得很近,我的呼吸越来越紧促,凤宝钗的呼吸比我还急,就算在月光下,我也看得出来她的脸红了。
凤宝钗的嘴唇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几乎不能呼吸,欲望和理智正在我的脑袋里激烈地搏斗着,是亲下去?还是站起来?我犹豫再三。
三秒钟过后,我做出了决定。
不行!我不可以现在做这些事情!林巧儿正在受苦,我怎可以在外面享乐?我也要承受和林巧儿一样的痛苦!
“对不起,是我失足了。”我的意志力让我再次站了起来。
“没,没关系。”凤宝钗急促地呼吸着。
“我们可以走了。”我将地上的凤宝钗搀扶了起来。
“我现在可以把我的初吻献给你吗?”凤宝钗有些不甘心。
“不行。”我回答得也很果断。
月光下,我和凤宝钗又开始了长征。我的双腿已经失去了知觉,只是机械性地向前运动着,现在的我多么渴望老天爷给我一个奇迹,让我不在这个交通相对发达的现代社会承受这种原始社会长途跋涉的煎熬!
“嘟!嘟!”两声汽车的喇叭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这个汽车喇叭声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我回头,是程伯的车!
“程伯!”我激动地趴在了程伯的车前盖上猛亲了几下。
“小子,见到我用得着这么激动吗?”程伯从车里探出了脑袋。
“激动,当然激动!您就是我的红太阳!”我毫不犹豫地蹿进了程伯的车里,凤宝钗则无可奈何跟在我的后面上了车。
“你小子今天又在这里搞什么鬼啊?”程伯看着凤宝钗问我。
“没搞什么,只是路过,看看海,顺便送这位凤宝钗同学回家。”我将“同学”两个字说得很重。
“哦,原来如此。说,去哪?”
坐程伯的车送凤宝钗回家的确是安全多了,既不怕凤宝钗勾引我,也不用担心车费的事情,真是一举两得!虽然下车的时候凤宝钗一再要求我到她家去坐一坐,但还是被我很直接地拒绝了。我现在实在是太需要休息了,再不休息,我很有可能残废。
“程伯,谢谢你。”我回去的时候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
“谢我什么?谢我帮助你一只脚踏两条船?”程伯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一只脚踏两条船?程伯,我想你一定是误会了,我和凤宝钗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我辩解道。
“一起去酒店开房,然后又这么晚送她回家,当然只是普通关系,像这种普通关系我年轻的时候一大把,而且很多都还普通出了小孩。”程伯笑着对我说道。
我鼓着嘴巴保持沉默,有些事情只会越抹越黑。
看我没有说话,程伯伸手拍了拍我的脑袋“傻小子,耍你的,知道你什么都没有做。”
“您怎么知道?您又没有跟踪我。”我反驳道。
“有些事情不需要跟踪你,瞧你这个傻头傻脑的样子就知道了,走吧,我现在带你去个地方。”
“去个地方?这么晚了,程伯不会是想带我去鬼混吧?”我期待地问。
“我几十年都没有鬼混了。不过,你如果诚心想鬼混,我倒是可以给你介绍几个地方,包你满意。”程伯鬼笑着推了推我。
虽然程伯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但是他的一些语气听起来还像是个经世不久的年轻人。
“程伯,这么晚您到底带我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几分钟就到了。”
程伯带我去的这个地方我的确没有想到,不过这个地方我来过几次,而且每次几乎都改变了我的人生,这个地方就是,孤儿院。
“程伯,这里我好像来过?”我装陌生。
“你当然来过,大头王都已经跟我讲了。”
“大头王?您说的是王老师?您认识他?”我问道。
“何止认识,我和他已经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世界就是这么小,很多我们认识的人之间都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您现在带我来?”我必须搞清楚此行的目的。
“自从大头王来了这里之后,每个周末我都会上山和他对月畅饮,不醉不归!”程伯说得很兴奋,看来他也是个喜酒之人“老王!我来了!”程伯对着孤儿院大喊了一声。
十几秒过后,大头王提着一坛酒从孤儿院里跑了出来“老程,小点声音,孩子们都睡了。”
“你知道我的嗓子,一直都是这么大的。今天拿的什么酒啊?”程伯一把抢过了酒坛打开了就闻。
“刘得桦,你来了。”大头王好像对我的突然到来一点也不意外。
“王老师,我现在到这里来,您不感到意外吗?”我问了一句。
“有什么好意外的?你又不是没有来过。”大头王的反驳倒是很有道理。但是我知道,他们今天叫我来这里的目的绝对不止如此。
“走,到老地方去,不醉不归!”程伯对今天的酒相当满意。
程伯所说的老地方就是教堂后山的一座小亭子。这座小亭子所处的位置非常好,想必当初建它的时候也是考虑过的,坐在亭中,远处的大海一览无余。
就算在月色中,大海依然显示着它宽广无垠的胸怀和波澜壮阔的英姿。
“来,刘得桦,你也满上!”程伯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三个酒杯。
“学生不能饮酒。”我假装客气。
“是不是不给面子?”程伯故作生气。
“这个”我犹豫。
“小孩子,少喝一点,一杯吧,就一杯。”大头王帮我解围。
“好,一杯,就一杯!”程伯爽快地帮我倒了一杯酒。
“王老师,这是什么酒?”我问了一句。
“你尝一尝不就知道了?”程伯将酒杯放到了我的嘴边。
“谢谢,我自己来。”我怎么好意思让程伯帮我喂酒。
我先闻了闻酒味,浓烈,然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口,我靠!这到底是酒还是酒精?怎么喝起来像火一样?我的眉头紧皱了起来。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大头王看着我的眉头笑着问道。
“够劲!”我竖起了大拇指。
“这个酒的名字叫做思恋。”大头王说出了酒的名字。
“思恋?”我实在是不明白这么烈的酒怎么会有这么柔情的名字?
“刚开始的时候浓烈,慢慢地会有些甜,最后当你以为没有感觉的时候,它已经融入了你的身体,忽然之间你才发现自己的心脏已经燃烧了,就好像烧遍你的全身一样,对不对?”大头王问道。
对啊,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感觉浓烈,然后慢慢地感觉有些甜,下肚之后以为没有感觉了,但是它已经在你的心脏之中燃烧了起来,让我全身发烫,这种感觉的确有一些好像思恋的味道。
“王老师,这种酒您是怎么做的?”我好奇地问。
“很简单,二锅头加杨梅。”
“二锅头加杨梅?”
“哎呀,你们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喝酒!喝酒!”程伯的酒瘾已经按耐不住了。
“好!喝酒!喝酒!”大头王也一样。
程伯和大头王就在那里喝,我则像是店小二一样地帮他们不停地斟着酒,都已经喝了二十几杯,他们两个都还好像没有解渴一样,真是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好酒量。
“刘得桦,你知道我们今天要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吗?”喝到第二十八杯的时候,大头王忽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