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两年之约

傅家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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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女人,爷孙二人出现了分歧。

    日子久了,冥王或许才能明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爷爷,您对我那么没有信心?”

    “既然您跟爸爸是专一的好男人,难不成亲孙子会出现变异,成了花心的萝卜,见一个爱一个不成?”

    “你小子,就你这个性子,保不准。”

    叶老爷子总觉得他这个孙子,性情过于跳脱。

    主要是叶赫那拉唯一继承人的身份过于显眼,想不要招惹女人都难。

    冥王自认为是专一的好男人,漂亮的女人何其多。

    比小娇妻红扶桑更美的姑娘不是没有,但,红扶桑恰恰长在冥王的审美点上,身上的每一处看着都喜欢。

    面对如此娇妻,怎么可能对别的女人动心?

    但,冥王不知道的是喜欢雍容华贵的牡丹,并不耽误喜欢娇俏的玫瑰和纯洁的百合花。

    各花有各花的美,女人亦是如此。

    “哎,好吧,我冤枉啊,无缘无故的被爷爷扣上花心萝卜的帽子。”

    冥王觉得委屈,如今他在美人堆里过日子,除了小娇妻红扶桑,也没见对哪个女人动心。

    大小姐红彼岸端庄大气。

    三小姐红水晶泼辣娇俏。

    京城四美之一的万楚楚更是美的如出水芙蓉。

    红家的女佣们个个如清晨带着露珠的鲜花。

    也没见冥王对那个动心,只是欣赏罢了。

    爷爷是不是太大题小做了,这是专门针对女人,给他上课?

    “孩子,你别嫌弃爷爷啰嗦。”

    “身为叶赫那拉家族的子孙,身份贵重,难免会有不同的女人扑上来,你要擦亮眼睛,不要着了女人的道。”

    “爷爷,小小女孩子,我能着什么道?”

    冥王虽然这样反驳,但他心里知道,自己面对女人向来心软,尤其是面对漂亮的女人。

    那颗心啊,总也狠不下来。

    但有一点冥王非常清楚。

    在他心中,红扶桑永远是不可替代的,着实有点护妻狂魔的味道。

    无论他做什么,红扶桑都是冥王心尖上的女人。

    “臭小子,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你还小,以后就懂了。”

    “爷爷!不要把女人说的那么可怕。”

    “照我说呀,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灵,尤其是人间的女人,更是可爱的很。”

    “哎呦,照你这意思,还见过阴间的女鬼不成?”

    “那可说不准……哈哈……”

    “臭小子,又贫嘴。”

    “哈哈……”

    “臭小子,等你见过京城四美,或许态度会有所不同。”

    “见过,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冥王嘴硬的说道。

    祖孙两人哈哈大笑,一旁的苍白也忍不住抿着嘴偷笑,小少爷还在装,他肯定知道万楚楚的真实身份了。

    女人。

    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臭小子,还嘴硬。”

    “您老就看着吧,我是不会被女人骗的。”

    “嗯,家有贤妻,是你的福气。”

    冥王没有恋爱过,面对爱情,他还是懵懂的少年。

    冥王现在说不稀罕京城四美,那是因为还更深的跟女人打交道罢了。

    冥王海边救下万楚楚后,一直忙于闲散事务,也有故意避嫌的想法,一直没时间去探望,那张清丽的小脸确实担得上京城四美的称号。

    想到这里,冥王不着痕迹的摇摇头,叹了口气。

    即便这个轻微的动作,也没能躲过苍白的眼眸,小少爷这是想到万楚楚小姐得了吧。

    苍白不免心中嘀咕,小少爷,不是对万楚楚小姐有什么想法吧?

    万楚楚美则美矣,跟红扶桑比起来,缺少了泼辣和朝气。

    冥王的小娇妻可是比狐狸精苏妲己还要美的存在。

    美得勾魂摄魄,小身材前凸后翘,更是顶呱呱的好。

    万楚楚出身豪门,过于大家闺秀,少了豪放和乡野的烟火气,不像冥王的小娇妻活得肆意、洒脱和随性。

    随性而为的红扶桑深深吸引冥王。

    跟红老爷子一起豪饮,就能看出那是风一般的美女子。

    “爷爷,您真觉得您的孙媳妇那么好?”

    冥王明知故问,还是希望爷爷亲口说出来,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叶老爷子从不吝啬对欣赏之人的赞美,老人家喝了口茶。

    他点点头,继续说道:

    “红扶桑,名字取得好,人也漂亮,配得上我的宝贝孙子尊贵的身份。”

    “苍狼调查过那个女孩子,红扶桑非常聪明,听说那孩子18岁剑桥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了,称得上神童。”

    “虽然红扶桑出身一般,跟京城的大家闺秀没法比,但是,凭个人品貌和才学,丝毫不亚于京城四美。”

    “跟人品比起来,出身倒也不算什么。”

    叶老爷子又补充了一句,唯恐冥王误会他嫌弃红扶桑的出身。

    “那当然,我老婆自然不会差。”

    冥王洋洋得意。

    叶老爷子想到自己金尊玉贵的孙子,如今只是二线小城首富家的上门女婿,免不了心里不舒服,但也只能忍者。

    说到底。

    这也不是冥王的错,都是造化弄人。

    算了。

    已经成了上门女婿,好计较什么,亲孙子喜欢就行呗,叶老爷子心里已经认了这门亲事。

    “你小子,当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还真是当上瘾了?”

    “爷爷,上门女婿怎么了?”

    “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去谁家过日子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挺好。”

    冥王心想,华夏国男尊女卑的思想还是没有从根上根除。

    “你的身份特殊,除了是叶赫那拉家的贵公子,更有责任在身上,当上门女婿着实委屈你了,以后有机会,我会跟亲家商量这件事的。”

    “爷爷,我并不觉得委屈。”

    “自古娶妻要娶贤惠,您也说了扶桑是难得一见的神童,18岁已经是世界顶级名校硕士毕业了,而我是乞丐出身,一天学没上过,如果真的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我老婆才是。”

    冥王振振有词,不允许爷爷说自己媳妇一句不好。

    什么家庭背景,什么豪门千金,统统比不上自己的小娇妻。

    小娇妻就是好,小娇妻就是棒,小娇妻就是他的心中宝。

    “好好好!瞧你急的。”

    “爷爷也没说那孩子不好,你急什么。”

    面对如此美好的红扶桑,冥王千娇百宠,不管是外人还是爷爷,都不能说红扶桑一个不字。

    阴间的规矩是女人最大,如今到了人间渡劫,冥王还是潜移默化受到黑白无常的影响。

    此时,冥王倒有些理解黑白无常了。

    “爷爷,你不知道红扶桑有多好,等您见了她本人,肯定喜欢。”

    冥王要给自己的老婆买好。

    爱屋及乌,爷爷也要喜欢孙媳妇才行。

    “你喜欢就行,你们两个郎才女貌,很是相配。”

    “嗯,是,我也觉得相配。”

    “孩子,记住你跟爷爷的两年之约。”

    爱一个女人,所以爱一个一座城,说的就是冥王。

    “嗯,两年。”

    冥王重重的重复道,是告诉叶老爷子,更是告诫自己务必遵守两年之约。

    两年。

    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冥王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让红扶桑成为他真正的女人。

    冥王之所以想等两年,是想等小娇妻满20岁,两个人可以正式结婚登记,名正言顺的带她回到京城的叶赫那拉家族。

    既然是红家的上门女婿,自然要有上门女婿的态度和自觉。

    有些恩,还没有报。

    有些事,还没有做。

    他不能就此离开红家,至少要等到红家彻底摆脱阴宅和克夫的坏名声。

    当然冥王也有最坏的打算。

    不排除。

    两年后,小娇妻红扶桑反悔,不愿意跟他领结婚证,那么冥王将会独自离开。

    等一切尘埃落定,才好做出选择。

    又陪着叶老爷子说了一会话。

    冥王起身告辞。

    明天还有医师资格证考试,虽然冥王早已胸有成竹,也不能过于懒散。

    毕竟小夏也要一起考,他有责任确保小夏明天的考试不出岔子。

    一身本事,总要有用武之地。

    拿到医师资格证,是冥王事业蓝图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