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审讯

荔枝金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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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卫厅,审讯室。

    方执坐在一张铁质方桌前,双手被铐在桌子正中的把手上。

    自从被带到这里后,几名警卫人员就消失不见,将他一个人关在此处。

    他知道,对方应该是去备案汇报,并且顺便杀杀嫌犯的气焰。

    估计等会就是真正审讯的人到场了吧……方执心道。

    果不其然,大约十分钟后,一个身着警卫厅制服的男人推开门,手中拿着一沓资料,扫了一眼方执后,径直坐在他的对面。

    尽管都是警卫厅的制服,但眼前之人身上的制服,明显比其他人看着更加肃穆。

    显然职位上比普通警卫人员更高级。

    静坐许久,见方执没有说话的意思,对方皱了皱眉,随后开口道:“姓名?”

    “方执。”

    “性别?”

    “男”

    “年龄?”

    “24。”

    见方执还算配合,这名高级警官满意地点点头,随后终于问出了自己想问的问题:“为什么抢劫金店?”

    方执瞄了一眼对方:“不是我,劫匪另有其人。”

    还不老实!

    警官心中不悦,道:“都抓了个正着,还想抵赖?”

    “既然你说抓了正着,那么请问你们有人看见我抢劫金店了吗?”方执反问道。

    “你这是要强行狡辩?”警官一脸愕然,他没想到面对这么明显的事实,眼前之人还要负隅顽抗,甚至想出如此离谱的诡辩。

    又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警官心道,既然他喜欢玩,就陪他玩到底,看看他想怎么给自己辩解。

    抓起带进来的保温杯,他喝了口水润润嗓子,随后继续道:“那你在金店里是在做什么?”

    “刚才说过了,劫匪另有其人,我去金店是见义勇为。”方执有些不耐烦。

    嘿,你还拽上了!

    察觉到方执的不耐,警官一时间无名火起,他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罪犯。

    “啪!”

    猛地一拍桌子,他怒喝一声:“你老实点!注意你的态度!”

    方执翻了个白眼,典型吓唬嫌疑人的手段,换了那个真劫匪,也许就被你这一下唬的什么都交代了,但问题我真不是啊……

    他不禁想起那个胆子小的要命的劫匪。

    拿枪的手,微微颤抖……

    这样的人,居然有勇气去抢劫金店……

    见到方执神游天外,仿佛完全没有感知到自己的怒气,或者说,自己的怒火居然没有震慑到他,警官心中既愤怒,又憋屈。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嫌疑犯。

    以往哪个被抓到警卫厅,面对恐吓和审讯,不是瑟瑟发抖和孙子一样?

    这家伙倒好,完全没有被审讯的觉悟,表现的比他还要大爷!

    官看着一脸无所谓的方执,心中也明白,既然对方如此有恃无恐,自己再继续暴躁下去只会显得无能,让对方看轻了自己。

    强行压下怒气,他继续说道:“既然是去见义勇为,为什么我们的人到场的时候,枪却拿在你的手里?”

    方执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心道对方莫不是被气糊涂了,居然能问出如此没有水平的问题。

    但他还是回答道:“难道你们警卫厅的人,每次去抓捕犯人,都是赤手空拳的上阵吗?”

    “那你们可真是勇气可嘉……”

    对面警官的表情倏地凝固。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随后,他猛然一惊,心道差点被这小子套进去。

    两秒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猛地击掌,大声道:“这么说,这枪是你自己带进去的,对吗?”

    “当然,难不成阻止犯罪还让我空手夺白刃不成……过分了吧。”点点头承认后,方执补充道:“现场不是有两把枪么,另一把就是劫匪的。”

    “你怎么会有枪?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有枪恐怕不太合理吧。”

    警官仿佛发现了什么盲点,抖了抖手中的档案,属于方执的几页纸滑落在桌上。

    原来搁这等着我呢?

    普通上班族怎么了,作为一个普通上班族,随身带把枪防身也是很合理的吧……

    扫了一眼桌上的资料,方执眯了迷眼:“无可奉告。”

    这他倒是没话说了,夜视镜的成员在非紧急情况下,都是要保密的,眼前的警卫厅调出的,属于他的资料,也是对公专门伪造的掩护身份。

    如非必要,身份不得外露给其他人,更何况他还是特别行动部的人,保密更加严格。

    而且,夜视镜也不会像警卫厅一样,随随便便就能掏出个证件来。

    所以才陷入了现在的僵局:无法证明自己持枪的合法性。

    见到方执这种说辞,明显是没有办法圆谎而拒绝回答,警官心中暗笑,就算没有抢劫这档子事,也足够证明你非法持枪了。

    自认抓住方执小辫子的他,抑制住心中的激动,趁热打铁道:“就算暂且不提你有枪这回事,你自称是去阻止劫匪,那劫匪人呢?为什么现场只有你一个?”

    “跑了。”方执面色平静。

    “跑了?”

    “嗯,跑了,胳膊中了我一枪,人跑了,没抓住。”

    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

    按捺住揭穿对方的欲望,警官继续道:“中了一枪居然还能跑掉?”

    “没办法,身体好呗,跑的飞快,地上还有他留下的血……怎么,在场的警员没和你说?”方执反问道。

    警官一愣。

    还真没人跟他说这个。

    看到对方这个表情,方执就知道,在场的警员肯定觉得抓到犯人,正处于立功的欣喜中,又没死人,谁还关心地上那两滴血?

    汇报的时候肯定没人想这事。

    “还有另一种可能,你和同伙抢劫后,因为分赃不均发生内讧,你开枪打伤了他,他带着赃物逃了,你没来得及跑,就被我们抓了个正着。”这位警官觉得自己发现了隐藏的真相。

    根据血迹,第二把枪,和消失的财物来看,事实一定如他的推理一样。

    用我提醒您,哪有抢劫完当场分赃的吗……方执都不知道怎么吐槽了。

    轻叹一声,方执无奈道:“现场不是有证人吗……你直接去问问她不就好了。”

    警官冷笑一声:“金店的店员还昏迷着,而且就算醒了,也不能证明你不是劫匪同伙,或许是她被打晕之后你才进店里的。”

    说的好!

    方执忍不住想为对方点个大大的赞……你tm分析了半天,可算说对一句了。

    他确实是店员被打晕之后才进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