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稚嫩小菠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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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已经死了。

    因为如果我没死,我肯定会回来销毁这封羞耻的信的。

    你可能想知道我是谁,但我不会告诉你我名字的,干我们这行的都没名字。

    好了,既然伱都知道我是一个死人了,那我就这么跟你对话了。

    我就告诉啥呢,就是说啥呢,这么说吧,我可以毫不自谦地说,我从小就很讨厌。

    我小时候就爱看人受难,看到有人哭,我就嘎嘎乐。

    等我长大了,就爱和地痞流氓们混在一起,直到我的父亲把我逐出了家族。

    管他呢,正好我就爱到处流浪,我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就爱偷东西和骗人。

    告诉你别不服气,就没有我骗不到手偷不到手的东西!

    有一天,我想,偷别的太小气,去偷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吧。

    那可是大买卖,市价一瓶22金镑,要是能找到蓝血葡萄酒的配方,我就发了。

    于是我找来了几个同伙,我们千方百计,无比幸运地找到了路子。

    在杀死几名无辜者后,我通过一名巫师的帮助,冒名顶替一名瞎眼的中年修士,进了这座酿造蓝血葡萄酒的吉姆斯修道院。

    这修道院是一座孤儿修道院,外面的人进来了,就不准走。

    我当时想,不准走,真是小瞧我了,还从来没有能困住你阿父我的东西。

    当时太年轻了,现在想想,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我纵横各个城镇监狱十几年,就这一次算是栽了。

    我在这破地方待了十三年,你敢信?我可是风流浪子,在这里待了十三年。

    我本该走的,可我还是困在了这里。

    我才来的时候,一位圆滚滚的院长接待了我。

    他告诉我,这座孤儿修道院里的孤儿,并非真正的孤儿,他们都是从绿衣魔笛手那里被拯救的孩子。

    为了排除秘党的间谍,洗清秘党的感染,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去净化,一到时间就会送走他们。

    尽管不明白蓝血葡萄酒的酿造和这些小屁孩有什么关系,我还是老老实实潜伏下来。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老实,我被安排成了这些小屁孩的保姆。

    他们真的很烦人,每天闹腾个不停,可我又不能打他们,因为在资料里,我是个温和的修士。

    没办法,我只好给他们讲故事,我把自己曾经行骗偷窃的经历讲给他们听。

    我管自己叫侠盗罗宾佐,将那些受害人描述成领主骑士。

    每次我一讲故事,他们就乖乖坐好,我就能安静一会儿。

    到了晚上,他们有些人怕黑,一到夜里就会哭,一个人哭,所有人跟着哭。

    我不得不把我的床搬到他们的屋舍内,后来,每到冬天,我的床上挤满了孩子。

    为了让他们不要吵闹,我和修道院院长提议,让他们给父母写信。

    每年,他们都有一次机会,给父母写信,不识字不要紧,我会代笔。

    不过这些信大部分时候,都被丢进了火炉。

    他们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我说,快了快了,到时候我驾着马车,走街串巷,翻山越岭,把你们一个一个地都送回家。

    他们从来都回不了家,这是在我进入这座修道院的第二年知道的事。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瞎子,我伪装得太好了,可我恨不得自己真是瞎子。

    你知道吗?千河谷人很特殊,他们的祖先是血族十二亲王中血杯亲王的直属血奴。

    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着特殊的血脉,千百年来未曾消磨。

    只有他们在发育期时,才有产生不洁之血的可能。

    当不洁之血和葡萄酒一起酿造时,就会酿出一种特殊的葡萄酒。

    它不仅有着壮阳催秦致幻的功效,还能缓解皱纹和提升骑士呼吸法。

    而这种葡萄酒,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蓝血葡萄酒。

    不洁之血只有在死前在极度恐惧中才会产生,它蓝汪汪的,渗透在全身血肉之中。

    得把这些不到十四岁的孩子,用磨盘碾碎,一遍遍过筛,一遍遍蒸馏,才会得到一份蓝血。

    一份蓝血需要一个孩子,一份蓝血能酿造一瓶蓝血葡萄酒。

    修道院的年产量是70瓶左右,每瓶的出货价是20金镑。

    1400金镑,一座小小的修道院的收入,顶得上千河谷地区一个小郡的税收。

    我拿到了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可我却逃不出去。

    我是被打晕送进来的,我只知道这里是千河谷,却不知道是哪儿。

    从这走出至少要两天,可巨蛛们一到夜晚就开始猎杀修道院外所有活着的人。

    每隔一年或者两年的月圆之夜,我就会被关进地下室。

    地下室里好安静,我却依旧能听见他们哭嚎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放在往常,我应该笑的,可我做不到。      我就是一个流氓骗子败家子,你说,我哪儿有这个能力去救这些孩子呢?

    他们死就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逃不掉,只能先继续在这待着,一年又一年,我讲着讲到快吐的罗宾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们眼里,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们的信。

    记不清是第几年,我遇到了苔丝。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别人不一样。

    每次我讲侠盗的故事,她都会问我——为什么侠盗不回家?侠盗的家在哪儿?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长怕传染,把我锁在屋子里。

    是她带着其他孩子们,顺着窗棂爬了上来,在窗户口轮流给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圆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间和我说,她肚子里有小人。

    她才十四岁,这座修道院里,除了我外,唯一有着明亮眼睛的男人,就只剩院长。

    她说,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让侠盗先生送她一程。

    我说,太晚了,侠盗先生太累了,过两天再说吧。

    苔丝的尸体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岁,挺着那么大的肚子,道路的两侧是无数血红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两天走了25里,没有哭,没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尸体背回来,放在盛开的花圃中,蝴蝶会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着了。

    院长和嬷嬷说,怀孕了更好。

    我站在门口,从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没见到她的尸体,我只看到了一桶桶紫红的葡萄酒。

    苔丝是个好孩子,我是个坏人。

    我这辈子把无数人骗得家破人亡,偷走了无数人珍爱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家破人亡,所以我才会失去珍爱的东西。

    我赎不尽我的罪。

    我这辈子骗了所有人,什么好事都没做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可是我求求你,说真的,我求求你,看到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求你,我这辈子都没求过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们,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样的混蛋。

    和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证据,我在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记录了792个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贯,外形特征,胎记等等。

    他们的信,我一直藏着,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试着找到能证明他们身份的遗物,一共93件,我列了个单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着,等待着有一天能够逃跑,有一天能够将这些公之于众。

    我要把他们每个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帮我,因为我做不到,我又要违背誓言了。

    你知道吗?一周前,我听到一个消息。

    这座修道院在此竖立了五十五年,应该搬迁了,我终于能离开这。

    只是我带不走任何东西,因为他们要摧毁这里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只能把这些东西留下来,留给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够有能力的话,请救救这些孩子,这样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样,力有未逮的话,至少,把这些信和遗物还给他们的父母,送他们回家。

    我本该走的,可我想,假如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

    假如这些证据被教会发现,被破坏怎么办?

    假如我那些同伙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这些证据,去教会领取赏钱和宗教裁判所对他们的追杀怎么办?

    别笑,他们真的干得出来这种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专业的骗子,一个传奇的小偷,我永远做两手准备,万无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这些孩子,来保护这些证据。

    这简直不像我该干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这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我有一身肮脏的血,我只求把它们流干,能换来正义。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请在这为我竖起一块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请写——

    ‘送你们回家的归途,我走完了’

    如果没有的话,请别这么做,我的孤魂会永远留在人世间,没有我,他们会害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