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唤醒回忆

关雪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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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c市,他们去了相邻的城市。

    井程状似不经意问道,“什么时候去我家看看?a市的风景也很不错。”

    吴景安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地垂下头。

    a市,一个无法存在于他旅行计划中的地方。

    下了火车 ,吴景安花几十块钱买了张j□j。

    井程说:“给我也弄张。”

    吴景安不同意,“你就不用了,这种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你以后影响不好。”

    井程在机关单位工作,吴景安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牵连到他盛唐夜唱。

    井程笑笑,“能有什么大不了,最多坐牢,咱们还算有个伴。”

    找了个小旅馆,入住后,井程拉开窗帘,望着窗外透明的天,“你记不记得,我们以前来过这。”

    吴景安脱外套的手停顿了一下,“嗯。”

    井程回身望着他,那段回忆,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刻骨铭心的。

    没有谁能轻易忘掉。

    晚上洗完澡躺在床上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井程突然说:“要不,咱们打牌吧!”

    吴景安笑,“你也好这个?”

    井程:“你不知道我那单位天天有多闲,不打牌靠什么打发时间。”

    说完他披件衣服就冲下了楼,回来时手里不光拿着扑克牌,还有一盘简易跳棋、一盘五子棋、一盘象棋。

    吴景安瞪大眼,“你买这么多干什么,不打算睡了?”

    井程把东西摆上床,“还记得咱们以前通宵打牌、下棋吗?输了的人第二天要买瓜子。”

    吴景安也想起那时候的疯狂,笑着说:“我明儿买三斤瓜子嗑死你,也不怕上火!”

    井程把牌倒出来,老练地洗牌、发牌,“哟,你这意思,认输了是吧?”

    吴景安跳到他床上抓起牌扫了一眼,“谁输谁赢明早见分晓,今儿我就舍命陪君子,不睡了!想当年……”

    当年他脸上贴满胡子,以一张小三唬住手里抓着好牌却不敢贸然出的井程,兴奋地扯掉满脸胡须,一个熊抱扑倒他的初恋,用密密实实的吻锁住两颗萌动的心。

    他们拥抱,他们接吻,他们用双手感受对方的身体。

    他们最年轻,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他们快乐,他们敢跟青春较量。

    攀上山的顶端,把蓝天白云踩在脚底下,他们对着广阔天地呼喊自己的名字。

    吴景安,世界第一。

    井程,世界第一的第一。

    他们抱着对方,笑得傻里傻气。

    吴景安说井程,咱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井程说可不就是永远嘛!永远,永远……

    那是他们的疯狂岁月,那是他们无法回去的青春。

    是他们,必须割舍掉的过去。

    第二天吴景安枕着井程的胳膊醒来,他们昨天战得太晚,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

    到最后也不记得谁输谁赢,扑克牌、五子棋、跳棋倒是洒了一床一地。

    他一动井程也跟着醒了,眨眨惺松的睡眼,“几点了?”

    吴景安揉揉脑袋,看了看床柜上的时间,“快十点了,你还睡吗?”

    井程重新倒回床上,“再睡十分钟。”

    吴景安跳下床进了洗手间,刷牙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刚才他们自然的拥眠,竟没有谁觉得那是尴尬的画面狂凤重生,惊世大小姐全文阅读。

    洗漱过后,他套上衣服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十几年前的暑假,他打碎存钱罐,揣着一把毛票和钢蹦和井程跳上了开往这里的火车。

    他们住小旅馆,用撒娇卖萌和帮老板娘招揽顾客的办法,免费住了两晚。

    三月的天,春寒料峭,吴景安竖起大衣领子,久远的记忆领着他走向来时路。

    走过商场后面的小巷子,谁还记得曾经热闹的大排档区,他从井程碗里抢走刚剥好的小龙虾,井程从他盘里偷走最后一根羊肉串。

    走过环境优雅的咖啡馆,依稀可见游戏机室里,他们聚精会神地打魂斗罗、超级玛丽、坦克大战,直到花光口袋里的钱。

    走过老字号面包店,当年他扒在橱窗外流着口水瞅那一排排精致可口的小面包,井程进去买了一个,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嚼得香甜。

    这里的变化太大,当年的建筑很多都不在了。唯有那段不变的记忆,清晰如昨。

    记忆里,是少年,是冲动,是单纯,是无畏。

    闭上眼,时间倒退,这个城市,到处都有他们的影子。

    闯红灯,扔酒瓶,打群架,他们无恶不作,他们狂放肆意。

    那是他们的时代,每一天都该尽情挥霍。

    他们与公交车赛跑,他们和女孩打情骂俏,他们为梦想奋斗,为失败落泪,为掌声尖叫。

    吴景安和井程,悄悄地牵起手,走在洒满夕阳余晖的路上。

    睁开眼,汽车喧嚣,音乐聒噪,时间被拉到了今天。

    今天,他不会在马路上奔跑,不会随便扔酒瓶,不懂什么是梦想,不再肆意尖叫。

    他过了幼稚的年龄,错过了青春岁月里最好的人。

    无论是他还是他,都只能走出那段时光,朝前看,不再回头。

    没有人能走到过去。

    两天后,吴景安提议再去登一次山。

    井程欣然答应,简单的背包上身,他们朝着最高的山头进发。

    年轻时,他们一路打打闹闹,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累了时,吴景安跳上井程的背,嚷嚷着要他背一段。

    井程扛着个大型包裹吃力地走上台阶,很快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说:“行了,换你背我。”

    吴景安在他脸上咬了一口,咬一嘴汗,嫌弃地说:“呸,臭死了,让你背老子是你的荣幸,待会下山再换我背你,快点,驴都比你跑得快!”

    如今,他们一人拣一根树枝,拄着“拐杖”费力前行,幸而找出几个共同的话题,时间倒也过得飞快。累了时,井程弯□,眉眼弯弯地看着他,“你行不行?要不,我背你一段,待会下山你再背我。”

    吴景安笑,“你上当上出瘾来了,哪次下山我背过你,随口说说你也信。”

    井程说:“那还不是我心疼你,怕把你这小胳膊小腿累断了。上来吧,我现在还行,背得动你。等到我走不动了,换你扶着我,行吗?”

    井程话里的意思吴景安听得明白,他垂下眼说:“你背不动我的玩美人生。”

    “你有多重啊?上来试试。”

    吴景安说:“十几年的重量,你背不动。”

    井程心下一顿,抬眼看向他。

    吴景安已经迈步走向前方,这条路,漫长艰辛,他却努力撑了下去,始终,一个人。

    错过的十几年,还能拿什么来弥补。

    有行人从山头下来,看到他们,友好地打声招呼,“还差几步就到了,加油。”

    “加油!”吴景安微笑回应。

    几步,只是几步的距离,而当年的他们,却都退却了。

    来到山顶,吴景安已经累得说不出话了,瘫倒在一边,呼哧呼哧直喘。

    井程扔下拐杖,将背包卸下来,掏出水瓶递给他。

    从山项俯瞰这座城市,茫茫天地不过一幅水彩画,万物渺小如尘,阳光穿透云层,把璀璨的光洒在城市的每个角落。

    井程冲着远处幼稚地喊道:“吴景安,世界第一。”

    刚喝进去的一口水悉数喷了出来,吴景安一个水瓶盖准确无误地砸在那人脑袋上,“叫个毛啊!你想吓死我!”

    井程笑,不理会他的抗议,继续喊道,“井程,世界第一的第一。”

    曾经,这是他们的口号。如今,这是唤醒回忆的砝码。

    稍事休息后,井程眺望远方,不无惋惜地说:“应该把我的单反带来。”

    吴景安小口小口地喝着水,“你还玩摄影?”

    井程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偶尔玩玩,以后介绍我的朋友给你认识,有个家伙很迷这个,几乎家当都败在这上面了。”

    吴景安说:“你还会什么?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井程笑,“我又不是万能的。没接酒楼以前,和朋友一起出去钓鱼,也玩过赛车,被井依强拉着学了阵画画,我就属于那种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的人,你呢?你喜欢什么?”

    吴景安笑了,那笑容却不似平时,有几分苦涩,几分牵强。

    同样的十年,有人活在阳光里,有人却一直守着黑暗。

    他期待的那个,把他拉离黑暗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我?我的生活不像你那么多姿多彩,我脑子笨,什么都学不会。没上过大学,没玩过赛车,不懂画画,不会摄影,和你比起来,我太落伍了。”

    井程:“……”

    吴景安抬头仰望无垠天空,那里只有一成不变的蓝和白,“我的生活枯燥乏味,上班,回家,偶尔打个牌、看看球赛,和朋友喝酒、唱k,我只会这些不需要动脑子的事。井程----”他把目光移到对面人身上,“没有我,你的生活也是很精彩的,以后,也会更加精彩。”

    井程心里不祥的感觉加重,皱眉说道,“景安……”

    吴景安拄着拐杖站起来,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好了,井程,谢谢你陪我走到这里,也是时候,结束你的旅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