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离开

左右恩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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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芸雨把信交给林浩轩,并叮嘱道:“等我离开了,你再把信给村民们看,告诉他们我还会回来的,让他们不必担心。”

    林浩轩点点头,他能联想到到时候的场景,村民们肯定都会埋怨她的不告而别。

    可看了她的信,感受她的不舍,村民自然也会原谅她。最痛心的应该就是那群一心想娶她的男人们,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都想着赶紧获得她的青睐。

    只要把人娶到家,这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不就能把人留下了。就是没想到人这么快就离开了,他们都感觉到嘴的鸭子飞了。

    想到这,林浩轩都不想留下来,因为村民们可能会把气撒到他身上,责怪他不把人留住。那群丧心病狂的男人说不定还会把他胖揍一顿,怀疑他是不是把人给藏起来了。

    不过,比起他们去半岛禁地来说,都是小事。希望他们一路平安,事事顺利。

    林浩轩说道:“放心吧!这事就交给我了,倒是你们,凡事以安全为主。”

    交代完毕过后,道可盗与雷芸雨骑着骏马离开月光湾,望着夕阳,林浩轩挥手与他们告别。这一别,不知再见是何时?

    两人骑马慢走,雷芸雨问起关于剑一的情况。而道可盗也是把他见到剑一的情形给她复述了一遍。

    “跟着剑一的少年是谁?”

    “我与他也只有一面之缘,那少年是名剑客,似乎是叫余光。跟着剑一去禁地,剑术应该不凡。”

    道可盗慢慢回忆,“我见他的剑是七剑山庄所铸,应该与剑一有某种联系。”

    雷芸雨忽然也想见见这位少年,听父亲说江湖开始有点青黄不接,年轻一代没有出现独当一面的人才。

    听道可盗的形容,这少年相貌堂堂,武艺高强,乃当代青年才俊。若是把他举荐给父亲,说不得她父亲还能夸她个慧眼识人。

    剑一可不知道雷芸雨现在打的主意,如果知道的话,大概会有种看好戏的感觉。雷芸雨和耿乐这两个女人都想把余光收入麾下,那必然会有一争。

    二女争一男,想想都刺激。

    不过此时雷芸雨还没见到余光,暂且不提。

    对于余光,道可盗知道的也不多,所以这个话题他们并没有聊太多。

    “那你知道剑一去禁地的目的吗?总不会是一时兴起吧?”

    道可盗反问道:“你对薛家了解多少?”

    “可是用枪的薛家?薛家女子枪法如神,收缩自如,骁勇善战。让江湖上的人对我们女子也是另眼相看,大大长了我们女子的气势。”

    道可盗微微点头,“不错,薛家女子确实了不得,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小觑她们的。若是自身学艺不精,妄想在枪法上与薛家女子一较高下,那就是自取其辱。”

    “难道剑一去禁地的目的与薛家女子有关?难不成他看上了薛家的女子,非要在禁地逛上一圈作为彩礼吗?”雷芸雨怨气重重,似乎很是不满他对别的女子上心。

    道可盗哑口失笑,觉得徒儿真乃脑洞鬼才,逻辑怪物。

    “不是你想的这样,是跟薛家男子有关,而不是薛家女子。”

    雷芸雨捂嘴痛心,想入非非,“难道剑一他,他不喜欢女人?”

    道可盗要是再卖关子,雷芸雨可能就把剑一想歪了,当即说道,“不是,不是,是跟薛家的诅咒之说有关。”

    “你可曾听闻薛家女盛男衰,生出的孩子大概率是女孩,即便是男孩大多未过三岁就夭折,活下来的体质羸弱,弱不禁风。”

    雷芸雨若有所思,“这件事在江湖上也算不是秘闻,当初薛家四处求医,日日夜夜法事,闹得沸沸扬扬,只不过后来不了了之。”

    道可盗接着说道:“轮到这一代,薛家的运气都用光了,硬是没生出一个男孩,这是要断子绝孙。”

    “外界传言,是薛家老祖受到了仇家的诅咒,至于这诅咒该怎么解却是让薛家子孙愁白了头。”

    雷芸雨疑惑道:“难道剑一找到方法解开诅咒了吗?这跟他去禁地有什么联系?”

    雷芸雨善于思考,更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这问题可就难倒道可盗了。毕竟他也只是跟剑一他们交流了片刻,看了看《薛家枪诀》上关于禁地的地图,并没有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道可盗挠挠头,“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总之剑兄得到了一份关于咒语之谜的地图,诅咒之地就在半岛禁地之中,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开谜底。”

    “至于他为什么要帮薛家?这地图又是从何而来?我一概不知,你就不要再问,我们还是赶路吧!”

    雷芸雨失望地“哦”了一声,嘀咕道:“怎么这么没有耐心?不就问了几个问题嘛,不知道就不知道咯,语气这么冲。”

    两人快马加鞭,风风火火,途中的风景无心留意,夜黑之前赶到一处客栈,暂作歇脚,明日继续赶路。

    几日的里程到了雷州,这次雷芸雨的感觉又有了不同。说到底这是她的家乡,而她父亲身为武林盟主,在雷州的耳目众多,眼线密布。

    尽管雷傲天为了不失颜面,并没有大势宣扬,寻人启事,可她的容貌太过引人注目,要是被熟悉的人见到,就不得不回家了。

    于是她乔装打扮了一番,俨然一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公子哥。

    白袍素带,折扇纶巾,肤白貌美,长身玉立,风流少年,举世无双。手腕套着精美手镯,腰间斜挂一只别样的海螺。

    一谈一吐,如沐春风。

    旁边一仆人,衣衫端正,更显他知书达礼,厚待仆人。

    而这仆人正是道可盗,道可盗听她说要打扮一番,没想到女扮男装,完全换了一个人。

    虽说道可盗穿着朴素,但还算是得体。本来也不至于让人诟病,可在雷芸雨精心打扮后,相形见绌,他毫无意外被当成了仆人。

    这让雷芸雨很是得意,他们行走在街上,女子眼眸流转,暗许芳心。

    “徒儿,你这会不会太高调了。你看,就连那些妇人都如狼似虎地看着你。”

    雷芸雨叹息道:“我也不想,只是我一扮成男人模样,就是这般招蜂引蝶。谁叫我天生丽质难自弃,闭月羞花遮望眼。”

    道可盗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甘当下人,为徒儿做牛做马。

    来到繁华闹市,雷芸雨又变得天真浪漫,活泼开朗,逛街漫步,潇洒快活。

    当然,她没忘记自己男子身份,偶尔调戏一下风尘女子,却也不光顾,让道可盗好一阵可惜。

    喧闹过后,愁绪如风飘来,心事重重,怅然若失,怏怏不乐。

    因为她刚刚看到了墙上挂着寻人启事,却没有她雷芸雨的。按理说,这雷州应该都挂满她的图像才对。然而,她却没发现一张。

    “难道父亲不想找到我吗?是不是他不要我了?”雷芸雨陷入了死胡同,不知道他父亲发布了寻人帖,暂时忘记了剑一对她说过的话。

    她的父亲很想她,她的母亲日日为她祈福。只不过身居高位,不宜大动干戈,否则仇家也会不择手段找到她。

    这其中的干系,雷芸雨是想不到。

    不过愁来得快,去得也快。

    因为道可盗在她身边,他感受到了她的愁闷,知道她是看了寻人启事变得郁郁寡欢。

    他自是不会安慰人,于是买了酒,他知道她酒量好,酒能浇愁,就浇浇她的愁。

    自我攻略下,雷芸雨也是想明白了。

    “父亲也是有派人来寻我的,林浩轩不就是吗?还有那个色胆包天的于飞!”

    “父亲业务繁忙,不仅管家事,还要管江湖事,考虑的事情太多,不一定要用这种方式让全天下的人都来寻我。”

    “况且这样也挺好,不然的话我没在外待几天就被父亲关回笼子里了。”

    道可盗雇了一辆马车,从仆人变成了车夫。

    事无巨细,他又问清了半岛禁地的路,于是马不停蹄,一路赶去,而雷芸雨就在车内借酒消愁。

    “果然还是马车好,让徒儿待在里边,行人也不会看向我。”

    道可盗可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没有一个盗贼喜欢引人注目的,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你能想象得到一个盗贼人尽皆知的话,那是怎样的场景,还能算个盗贼吗?

    在酒的作用下,雷芸雨的俏脸红润了许多,晕美晕美的。她探出头来问道:“盗师傅,我们到哪了?还有多久到半岛禁地?”

    道可盗可没喝酒,毕竟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安全,还是清醒一点好。他可是听说曾经有一个车夫,喝了一壶的酒,不胜酒力,把客人都带湖里去了。

    道可盗回头说道:“这才哪到哪?你在里边睡上一觉就到了。”

    道可盗尽量让马车行走得平稳点,为了让徒儿睡个好觉,即便绕远路,也要行走平稳点的路。

    这其中的细节不足为外人道。

    雷州除了繁华的街道,还有大气磅礴的景色。在这样缓慢的行走下,道可盗也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欣赏一路的美景。

    尽管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雷州,可每次来的心情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带着他的徒儿,去往从未去过的半岛禁地。

    说实话,如果不是剑一,他这一辈子都没想过要去禁地逛上一逛,他惜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