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霸王餐

云云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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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妙妙是被街头巷尾的小贩叫卖声吵醒的,揉揉眼睛,发现自己还躺在马车里。当下将小脑袋探出车窗一瞧,红砖高墙,青石小路,可不就是张家院墙外嘛。

    林妙妙当即从马车里钻出来,轻轻一跃,身子一歪险些载倒在地。再回头看时,马车已经凭空消失在空气之中。

    裴初云来看流音不足为奇,可是做什么不唤醒自己呢?林妙妙有些抱怨,抬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院墙,知道正门走不得,可是这墙……林妙妙有些心虚的摸了摸坚硬的石头墙壁。有点自怨自艾,因为之前被裴初云羞辱过一番,自然也曾背地里用心钻研了一下这妖族中最基本的法术——穿墙术的用法。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依旧一无所成,但是失败乃成功之母,再试一次又何妨?就权当验收一下成果吧。

    林妙妙用手捋了下长发,深呼吸,摆好姿势,瞄准墙壁。一咬牙,一跺脚,以不要命的速度冲了过去。知道的,林妙妙这是在练习穿墙术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撞墙自杀呢!

    砰——

    痛苦的哀嚎伴随着一阵闷响,结果可想而知,咱们的兔子女侠再一次以大无畏的精神英勇就义了!

    呃,说就义有点言过其实,但实际的情况大家可以自由想象。试想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人类,整天幻想着穿墙术,以为自己身携异能,上天下地无所不能……那该是个什么情况啊!不是疯了就是傻了,就跟整天拿着树叶以为自己隐身的那位大叔差不多吧!

    这不,林妙妙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眼冒金星,头顶打着旋,一摇三晃的扶住了墙,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伸手一摸头上的高高隆起的大包,再次发出傻猪一般的哀嚎。

    血无声无息的顺着鼻梁滑落,划过柔软的唇,溢进口中,下意识的用小巧的舌头去舔,立刻卷起阵阵腥甜。林妙妙自认倒霉,恨自己学艺不精,偏偏头上的大包又酸又痛,只得扯了裙角按住流血不止的额头,一边按着,一边踉踉跄跄的朝前走。

    走到张府门前,想伸手叩门,想想又作罢。一是不知如何开口,二是即便找到裴初云,想必此刻也是与那小萝莉卿卿我我相聚甚欢。见到自己这个八百瓦的电灯泡自然觉得碍眼,思及至此,自己又何必触那眉头,惹人讨厌呢?反正傍晚裴初云总会出来的,不如就等一等,权当给自己放假了。

    林妙妙思前想后,终于讪讪的垂下了手腕。转身朝大街上走,漫无目的的闲逛。

    时值清晨,街头巷尾卖早点的小贩排成排,各种叫卖声连成一片,好不热闹。林妙妙嗅着香气一路寻来,眼睛瞬间放亮。刚出锅的肉包子,热气腾腾的豆浆,炸的金黄的油条大饼,飘撒着翠绿香菜的大碗馄饨……林妙妙揉着干瘪瘪的肚子,俨然忘记了额头上的疼痛,只是本能的扬起小鼻子,贪婪的在空气中嗅着食物的甜香,听着肚子咕噜噜的唱着欢快的歌。

    林妙妙站在卖肉包子的摊位前再也挪不动脚步,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盯着还冒着热气的肉包子直流口水。

    老板是个热心人,扫了一眼林妙妙笑呵呵的问:“小姑娘,来个包子?我这包子可是十里八里的香呢,吃一口保准你不后悔!”

    林妙妙继续流着口水,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老板立即从耸高的笼屉里夹出个白花花的肉包子装进酥油纸袋,递给林妙妙。

    林妙妙接过包子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丝毫不顾及形象。肉香夹杂着淡淡葱姜芳香沿着唇齿间蔓延开来,证明老板所言不假,的确是吃一口不后悔,吃了还想吃……林妙妙砸吧砸吧嘴,目不转睛的继续盯着香气四溢的包子,慢慢竖起一根食指,想想不对,又竖起中指,在老板面前晃晃:“再给我两个。”

    “好嘞!”老板掀开笼屉,乐呵呵的又夹了两只包子给林妙妙。

    林妙妙再次以风卷残云之速迅速解决掉两只包子,才意犹未尽的抹抹油滋滋的嘴巴,一扬脸,问:“多少钱?”

    老板举起三根手指:“三文。”

    林妙妙习惯性的把手伸进怀中去摸,脸色倏然一变,该死,她没有钱!因为一直以来出来游玩都是裴初云跟在身后付账买单,自己也心安理得享受他的照顾,习惯成自然,自然没有带钱的习惯!这下惨了!

    林妙妙来自文明和谐的二十一世纪,自然知道吃霸王餐这事是极为不光彩的,很可能还要被人毒打扔去见官什么的,再想到见官就免不了要收入监牢打板子……林妙妙的屁股就条件反射般的痛,头也开始疼……

    老板见林妙妙神色有异,自然是提高十二分的警惕,唯恐林妙妙脚底抹油跑路。狐疑的上下打量一遍林妙妙,不悦的问:“你没钱?”

    林妙妙干笑两声,硬着头皮点点头,两只手尴尬的不知道该放在何处。

    没钱?谁信那!老板扫了一眼林妙妙那身用上等缎料裁剪而成的衣裙,就连裙边的刺绣都极为精巧,分明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才有穿戴。虽然眼前的少女秀发凌乱,额头还隆起与其娇美的容颜毫不协调的大包,不知道是受了什么样的委屈,或者是有钱人家逃跑的小姐也说不定……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即使是出逃也要把钱物带在身上吧?

    于是老板两眼一扫左右,做了个暗示,立刻有两名身材壮硕的伙计冲上来,冲着林妙妙大喝一声:“呔,有钱拿钱,没钱拿命来!”

    林妙妙吓得身形一软,差点坐在地上。可能是这老板被人吃霸王餐吃的多了,自然有所防备,连雇佣的伙计都是打手出身。一边可以抹桌子,一边吓唬白吃不给钱的客人。可是……因为三文钱就要打要杀的也太……

    林妙妙一张秀气的小脸痛苦的扭曲着,知道好汉不该吃眼前亏,于是哆嗦着求饶:“大叔,那个……打个商量行不?我今天实在是没带钱出来,要不,将功补过,我帮你干活行不行?”

    穿越剧林妙妙没少看,女主通常都是吃了霸王餐后留在餐馆里打工做小厮以求温饱,然后在一个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大好日子里遇到风度翩翩潇洒俊美的男主,从此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呃,咳咳,后面那段掐了别播。

    干活赚钱,以力偿还。林妙妙也是这样想的,而且想的非常理所当然。古代那点事嘛,虽然自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兔妖一只,但毕竟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知道什么时候该服软,什么时候该低头。

    于是林妙妙信心满满的等待着老板点下矜持的头颅,谁知道等来的却是一盆冷水,将林妙妙从上到下淋了个透心凉,因为老板说的是——

    “不行!只认钱不认人!况且我们这里也不需要人手,你没有钱休想活着离开这里!”

    林妙妙心底一阵冰凉,颤抖的望着铁面无私丝毫不通情面的老板,心想我连三文钱也不值吗?好歹我也是闭月羞花人见人爱小美女一枚啊,就算美女如今满大街都是……那,那我变回原形也能卖个兔子肉钱啊,怎么就连三文都不值了呢?

    老板说的坚决,任林妙妙百般求饶依然不为所动。虽然是清晨,周围来往的人群川流不息,自然整齐的围成个圆圈,津津乐道的看着热闹。林妙妙不得不一再感慨,古代人果然很闲。真想大吼一嗓子——你们上班都不用打卡的吗?!

    其实林妙妙不知道,古代人很少有正式工作的,十家八家有那么一两个才衙门上班已经是上等的美差,其余的人要么是做点小买卖,要么是在郊外种点田地,以求糊口,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而林妙妙一过来就被妖主子护在羽翼下,悠悠然的住在象牙塔里,自然是不了解人间疾苦的。

    人群中开始七嘴八舌,吃饭付钱天经地义。有人指责林妙妙穿戴俨然大户人家走出来的,不可能没有钱;也有人猜测林妙妙是有钱人家逃跑的小妾,逃的匆忙忘记带了银两,说到这还意味深长的瞟了一眼满脸黑线的林妙妙,绘声绘色的同旁边的人道:“你看,额头都撞了那么大的血包,定时抵死不从啊,撞了墙柱……”

    林妙妙回头瞪了一眼乱嚼舌头的大妈,再次感叹谣言可谓,同时心里隐隐作痛。不提这头包还好,一提这包就又想起那倒霉的穿墙术,要不是自己妖法不精也不可能大庭广众之下被这么多人指指点点,要多丢脸有多丢脸。实在是丢了广大妖族的脸,试问哪一个妖族会在吃饭的时候不给钱,不给钱也就算了,哪个妖族会在被人发现吃了霸王餐后还不脚底抹油赶紧跑路,居然还傻乎乎的站在这里任人家辱骂!

    唉,说来说去都是自己没本事!但凡自己会一点治愈以外的法术,就不至于极为丢脸的站在这里了。(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