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耍菜刀的死侍

加斯特斯.QD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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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林夏最恨的人是谁,排在首位的肯定是把自己弄到黑砖窑那几个小子,如果再次相见,林夏一定笑呵呵的给他们上一堂惊心动魄且血腥暴力的课。

    但人海茫茫,去哪里找?所以林夏只好放弃。

    不过现在嘛,有人动了郑伟,这点可不是林夏能忍受的。换做一年前的林夏兴许直接变身搞定,但在娱乐场所混了一年,也知道孰重孰轻了,这点事情如果想报复还是简单的。

    那么,怎么报复?有俩办法,一个是扁那小子一顿,不过转眼一想,打一顿有什么用,就算打的他下半生不能自理这小子也不知道收敛啊。

    那么只有第二种办法,搞他后台,让这小子不敢再得瑟。

    刘海无非就仗着他姐夫而已,换句话说,没了他姐夫,他就是一坨,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那么?怎么搞?这又有学问了。

    简单点的搞还是用暴力,直接将他姐夫打残疾,或者杀了把尸体封水泥里沉海,一了百了~但是,林夏没那么蠢,就算林夏合计合计不让别人找到一丝线索,林夏也不会那么做的。

    为啥?因为他姐夫其实挺无辜的,总不能因为这事就喊打喊杀的吧。

    奉城有点能耐的人基本都知道,奉城的公安局长是一个惧内的人,这事八成是他老婆吹的枕边风,哦,忘了说了,前段时间刘海的姐夫李青云已经荣升为奉城市公安局局长,这座不足三十万人口的小城市里,他姐夫的权利还是蛮大的。

    为什么奉城人都知道这件事呢?这还得从半年前说起,当时的李青云还不是什么局长,当初跟一伙子的人来城外城耍,结果半夜被他老婆堵了个正着,然后痛打一顿拖回家去了,这事当初还沦为一个笑话,而现在嘛,人家升了,这笑话也就没几个人敢提了。

    “先把他姐夫拿下!”想了半天林夏也只想出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至于具体怎么拿下,林夏还没想好。

    今天是周一,下班时间比较早,林夏跑郑伟的休息室一瞧,这小子正撅着个屁股忙活呢,呵,可别想歪了,这小子被关了两天,手头的工作攒了一堆,现在还没忙完呢。

    “还没完呢?走不走啊。”林夏随口问道。

    整天头也不回的说道:“马上,对了,来根烟。”

    林夏从口袋掏出烟,然后点上送到郑伟的嘴巴里,随后见这厮一口深吸,然后鼻孔喷出两道白气,搞得和得道仙人似的。

    烟抽半根,事做半截,郑伟把电焊笔插头一拽说道:“搞定,收工!”

    路上,林夏又问起了郑伟如何处理这事,是找回面子还是暗地里搞他一顿出出气。

    找回面子自然是要刘海这小子以后见了面叫哥,然后有多远滚多远。要是搞他一顿嘛,随便叫几个人,准备一麻袋,然后往头上一套,到时候不管是板砖还是棍棒都行。

    “当然是找回面子啊!搞他多简单!”郑伟不屑的说道,看来他还不知道自己能被放出来是因为林夏拿了两万块钱才解决的。

    “那成,对了,你知不知道他姐夫是谁?”林夏又提了一句。

    郑伟惊讶的说道:“怎么?他姐夫难道很有名?”有名自然要掂量掂量了,这点郑伟自然知道。

    “哦,李青云。”

    “李青云?李青云……”念叨了两句后,郑伟一头雾水:“这名字熟啊,谁来着?”

    “公安局局长。”

    “草?不是吧?这小子的姐夫这么牛?那还怎么搞!”一听这话,郑伟就泄了,找回场子的想法也流产了。

    林夏摸了摸鼻子,有些无语的说道:“怎么,一听人家姐夫牛,你就不行了?这场子你还找不找了?”

    郑伟一摆手,无奈的说道:“找个P啊!自古民不与官斗,我一平头老百姓怎么和人家逗,得,就当我吃一亏拉到,下次在碰见这事,大不了我弄俩棉花塞耳朵眼里继续睡,奶奶的!”

    “真不找了?”林夏嬉笑问道。

    “P话!我姐夫要是公安局长我当然要找,问题是这公安局长不是我姐夫啊!”

    “如果……我有办法呢?”林夏幽幽的抛出一句。

    “纳尼?!”郑伟犯了德行了,直接扯出一句日语,随后一脸正色的对林夏说:“你不会准备把那小子那啥吧?”说罢还做了一个手势。

    简单形容一下这个手势吧,左手做圈圈饼状,右手做香肠状,然后用右手的香肠重复穿过圈圈饼N次。

    “嘎嘣!嘎嘣!”林夏面无表情,看是压起了手指骨,想来是要给郑伟松松皮肉,因为郑伟做这个手势大有来头。

    曾经林夏不明白爆菊是什么意思,于是乎,郑伟用形象的手语兼绘声绘色的语音让林夏明白了,从此林夏看到吃烤肠的人脸色就怪怪的。

    而郑伟刚才说的那句话,直白的意思就是:你不会是春哥附体,要把刘海的菊花给爆了吧?

    所以……

    “别,别,咱是良民啊!你老人家有话好好说。”郑伟举手做投降状。

    “哼。”林夏白了郑伟一眼,随后又装成间谍接头的模样四处看了一圈,才缓缓说道:“我准备夜袭李青云家……”

    “噗!”郑伟直接喷了一口口水,随后惊讶的说道:“顶你!”

    “啊?”

    “嘿嘿,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份了,林哥。”郑伟也露出一张阴森森的脸小声说道。

    “什么?”

    “嘿嘿。”郑伟先阴笑几声,随后才用一副讲鬼故事的口气说道:“你不就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四条眉毛!陆小凤吗?”

    “我呸!你才陆小凤!你全家都是陆小凤!”这些林夏才知道原来郑伟和自己在开玩笑,他按下强烈跳动的心,林夏也轻松的和郑伟开起了玩笑。

    “嘿嘿,话说,你真的要去?”

    林夏一挑眉毛:“怎么?刚才你还说顶我来吗?”

    “废话!”郑伟点了一根烟,随后抽出一根甩给林夏:“这话能当真吗?算了吧,大不了我吃点亏,反正也没多大的事,再说了能在派出所见到一个漂亮妹妹我也算不虚此行,嘿嘿……”说罢,郑伟又发出特有的笑声。

    林夏一摇头,他算是看出来了,郑伟这是不放心自己,而不是什么真能忍了这口气:“没事,你放心吧,我的身手你还不知道?”

    “哦?你有什么身手?不就是肌肉壮点吗?人家是局长!家里要是有枪咋办?给你一枪你受得了吗?”郑伟吐了一个烟圈反驳道。

    “嘿!你小子,你还别不信!这样吧,今天咱不上网了,回家后我给你表演一招。”林夏直接结了帐,拖着郑伟回家去了。

    到了住处,林夏跑到卫生间跳了一下“踢踏舞”后,直接降临了死侍。

    死侍这个角色也是来源于电影版的,而不是漫画版的。林夏拥有降临系统一年多了,他自己平时上网也有意识的看一些这方面的东西,电影、漫画都看,结果他发现电影与漫画上的差别很大,比如这死侍。

    电影版的死侍,林夏只从《金刚狼前传》上找到过他的身影,可惜就是一个喋喋不休,而且嘴巴很恶毒又不知节制的人,唯一的卖点就是长得帅,耍刀耍的漂亮。

    但漫画版的死侍可不仅仅是这样子,漫画版的死侍可比许多超级英雄讨人喜欢,在林夏的心中,漫画版的死侍可以用风趣、幽默、性感、强悍等字眼形容他,但是电影版的嘛。

    不提也罢。

    林夏有时候感觉自己很像死侍,同样的情绪不稳定让林夏第一次了解死侍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

    好吧,这里就不多介绍他了。

    林夏降临的死侍,有愧于死侍的名头,仅仅只会玩一个刀,对战斗节奏有一些把握,但却没有超强的愈合能力,曾经的林夏还悄悄的划开自己的皮肤想亲眼看一下一秒钟愈合呢,谁知道最后林夏只能用创可贴来实现这个愿望。

    正如电影上的死侍一样,林夏降临之后拥有他的所有能力,只见林夏拿起一把菜刀在郑伟面前耍了刀花,刀就像黏在林夏手中一样,怎么玩都不掉下来,为了增加视觉感,林夏还把一个苹果丢到空中,菜刀唰唰唰几刀,直接在空中把苹果分尸了。

    “哇靠!”郑伟眼睛一亮,随后准备赞叹这项绝技时,赞美词卡带了。

    林夏得意的在郑伟面前耍着菜刀,一边耍,脸上还故意做出一副小人得志的神色:“嘿嘿,帅不?是不是很崇拜我啊?要不要签名啊?我给你屁股上刻一个?”

    “我呸!”郑伟故作不屑,随后又舔着脸求林夏传授这项绝技,以便于以后泡妞用得上云云之类的。

    若干分钟后,林夏将菜刀远距离扔到案板上,才扭头对郑伟说道:“相信我了吧?夜探一个局长家怕啥?”

    “信了!信了!你去的时候带个照相机,说不定能当一回陈老师!到时候我们就~~啊嘿嘿……”郑伟贼笑道。

    “得了吧,带那玩意累赘,我就是去他家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点把柄啥的,要是找不到你这事那只能就这么算了。”林夏故做丧气的说道。

    “没事,没事,你小心点。”

    “好!等我消息,俺去了!”只听嗖的一声,林夏翻了一个跟头,跳上了“跟斗云”牌摩托车,冒着黑烟消失在夜幕中。

    三分钟后,林夏回到自己住处,拿了一些工具后再次向市区驶去,目标,自然是处于市中心的阳光小区,李青云,李局长的家中,而现在时间不过凌晨四点出头。

    PS:收藏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