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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况天佑早早的起床离开屋子。在他离开后,立即闪现一个红影,是那个女郎仁念。她再没有先前的调皮气息,面色很冷。只见她迅速打开电脑,在电子地图上敲入了几个字,一间教堂出现在屏幕上。她记住路线后,随手一关,飞奔离去。离开之时,司徒丽纹的身影正倚门而立。
在一间教堂里气氛庄严肃穆。在十字架前跪着一个着白衣的剑眉长脸男子,有股威严之气透出。他的嘴唇微微动着,在向主耶稣祷告。然则两个鸽子的突然飞过打破了这里的寂静,一种肃杀之气袭来。男子惊得睁开了双眼,可马上闭眼继续在祷告。尽管杀气在慢慢靠近,但那人依旧坚持祷告完了才起身。他仰头对着十字架上的耶苏道:“主啊,原谅我吧。”然后身也不转的问道:“是你来了?”
“为什么出卖我?”回应的是一个女人冰冷的声音。
“有人出高价买你的人头,我们答应了。”
“我为会社卖命这么多年,竟然抵不过那些破钱!会社就是这样对自己人的吗?”
“错!你是为组织卖命很多年,组织也很欣赏你。你年纪轻轻就立下汗马功勋,这是组织上多年来没有的事。因此,即使你犯了很多错,组织也都能原谅你。可惜,你有一个最大的错误让组织不能放过你!”
“什么罪过?”
“你是警察的卧底。”
“哦,也只有这个原因了。什么时候知道的?”
“在你最后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内线传来了消息。”
“你们的确神通广大。唉,警队又出现了害群之马。”
“对于任何一个会社要欣赏和重用的人,底子必须干净。”
“干净?警察的底子非常干净,对你们这些人渣而言却是非常的不干净!你和那个叛徒底子都不干净,这样你们才会同流合污!”
“主说,人到世间是来赎罪的。警察也好,我们也好,原本都是罪恶的。更何况警匪本来就是一家,只是有些人硬是要装清纯,结果只能下地狱!”
“那好,今天我就让你们下地狱!”
“飞鸽!噢,对了,最后叫你一次飞鸽吧!当得知你中枪掉进河里,找不到尸首,组织上不少人以为你死了,高兴万分——当然有盼你早点死的,因为你抢了他们的财路,我却不安,因为我知道向来身手不凡的你一定会给我带来个惊奇。现在,这个情况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
“不愧是组织的堂把子,老谋深算。我做事向来没有失手过,那天我无顾中枪,我就知道有人出卖了我!今天你就死定了。”
“飞鸽,你太自信了!既然知道你会找上门来,我会没有准备吗?”那男子转过身来,笑着对着黑洞洞的枪口说道。“蜜蜂!”他突然大叫,并向一边闪去。
那个女人本欲回头看,但迟疑一下没动。但就在这个瞬间枪响了。她本能的一个侧身,一扣板击,躲在一张椅子之后。她中枪了!左胳膊上一个伤口,血正在往外流。终于看清了来人的脸,她正是仁信。她没有管伤口,骂道:“你真卑鄙!可惜你的枪法太差,伤了皮毛而已。摆明了上天今天要你死!”
“不愧是组织的顶极杀手!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受伤了,今天居然被你伤了腿。”哈哈哈,那人笑了起来,大叫“有趣有趣。”那人不自然的流露出枭雄气派!“飞鸽,如果你不是警察,我不是贼,说不定我们是天地绝配。”
“闭上你的臭嘴!”
“既然上天让我们对立无缘,如果要你死,你必须死在我的手上。”说完,他飞身跃起,端起微冲对着仁信的藏身之地就是一阵扫射。
仁信见状,双腿一登,赤溜溜的向后滑去,并持枪砰砰砰的打了几枪反击。
顿时硝烟弥漫。这个男人空中一个翻滚,躲过这几枪,落在一排椅子上。随手从兜里掏出一个瓜雷,嘴一咬拔掉保险,往凳角上一磕,朝仁信扔去,并叫道:“这个给你!”
仁信定睛一看,是手雷,呼得跃起,朝后面几排长椅钻去。轰!手雷临空爆炸,气浪掀翻了好几排椅子,有不少碎片落在了仁信身上。她抖了抖,露出头打探一下,发现那人似乎消失了。她慢慢的移动着,扫视四方。
在台前一个帷幕之中,一双凶眼在闪烁。他在等,等着最佳时机。等到了,当仁信侧对着他时,他撕开帷幕就是猛扫。仁信本能的前扑、扣枪,左腿、小腹中了枪,在流血。那男人左手中了枪,可他竟一点不顾,端着枪朝仁信藏身之地一瘸一拐的走去,叫道:“出来吧!作个了结,我会记着你。只要你改变主意,我们会永远生活在一起。”快靠近时,来人猛得一闪,对藏身之所就是扫射,但人已经不见了。“出来吧,没有用的,你只剩下一颗子弹了。你做事只用二十颗子弹,我很清楚。你已经打完十九颗了。”
“最后一颗就会要你的命!”声音四处震荡。
那人快速四扫,最后将目光锁定在讲话台。台上话筒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架子。他扔个手雷过去。轰!台上被夷为平地,可空无一人。他向前台走去,警惕的望着帷幕。忽然帷幕动了,他紧忙就是一阵扫射,帷幕被打了稀巴烂,却不见一个人影。上当了!心刚想到,一个黑色物体飞奔而来。他本能的一挡,却发现被缠住了,原来是话筒。他正欲解开,绳子一紧,他被狠狠拉到在地,枪也不慎摔了出去。枪就是生命!来人猛得扑向前,想抓住枪,但枪被一只红靴子踩住了。他抬头一望,正是仁信,也就是他口中所称的飞鸽!
“我说过了,最后一颗子弹会要你的命!”枪顶住了那男人的脑袋。
那个毫无畏惧,笑着说:“我说过了,不管是你死也好,我死也好,要了断我们之间一段情缘。”
“胡说!我们之间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
“噢,忘了告诉你:上次你中的那枪就是我打的。我留你一条命,就是要跟你进行一场就像今天这样的对决。比也比过了,说也说完了,死而无憾了!”
“要不是有人劝我不得滥用神力,我何必这么费事。”
那人睁开眼睛道:“神力?你也有神力?”
“懒得跟你浪费时间。说,你们的内线是谁!”
“你以我会说吗?”
“不说?你晓得我行事手段的:是男的,我让他做不成男人。”
“噢,你不觉得难为情吗?”
“我充满杀意时,男人那东西就是一根葱,想怎么切就怎么切。你想试试吗?”
那人变了脸色,他知道飞鸽说得出做得出。如果做鬼的话也做不成男鬼,那就太惨了!不怕死,就怕当太监,因为男人的标志就是那东西!它有一种气慨!他想了想,张口说道:“找合叔吧,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你做了那么多恶事,这次算是积了点公德。下地狱时,阎王会念着的。再见了,青云舵堂把子!”
“后会有期!”喷的一声枪响,那人头一歪死了。
仁信杀了那人后,枪一扔,对着那男人说道:“以后再也没有飞鸽了!”然后头也不回得走了。
在她走后,一个倩影出现了,是司徒丽绮。她走到那男子尸体边,蹲下身子抬起那男人的脸仔细看了看,然后放下。叹了一口气,也飞逝而去。
教堂恢复了平静,弥漫着硝烟的气息。阳光穿过破窗照在了那尸首的脸上。忽然,那紧闭的双眼睁开了,白衣男子张嘴说道:“我说过,后会有期……”
且说完好无缺的仁信回到别墅时,发现桌子上有一堆水果,很显然昨晚这屋子的女主人已经来了,可现在人呢?立生警觉之心,她叫起来:“丽纹姐在吗?”
“咦,你刚才去哪里了?我以为你还在睡觉了!”司徒丽纹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噢,我喜欢早睡早起,趁着早上空气好,出去转了转。”她又恢复了调皮嬉笑的样子。
“你也不怕迷路。”
“所以我不敢走远啊!就在附近走了走。我看看姐姐给我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随便带了些富士苹果、河西葡萄、热带芭蕉和荔枝。”
仁信抓起苹果咔嚓咬了一口,嘟囔道:“姐姐带的都好吃。闻到香味我才发现很饿了。”
司徒丽纹微笑说:“慢点吃,别噎着。”
仁信吞了一口后,问:“咦,大神了?”
“你不知道吗?”
“我起来的时候,屋子里空无一人,大神好像出去了。”
“你们怎么叫况大哥为大神呢?”
“他现在是我们神域的盘古天神,所以叫大神喽。”
“盘古天神?”司徒丽纹似乎是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觉得好奇又问道:“真得有神吗?”
“奇怪,我看姐姐的修为不低啊。你修练不就是为了成神仙吗?”
司徒丽纹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我是被况大哥咬后变成这样的。”
“噢,你是僵尸。呵呵,姐姐,你可真幸运了。”
“这话怎么讲?”
“神之血就是长生不老药。神咬人后,神之血就流到了人身上,人因此变得不老不死了。人再咬人,其他人也就长生不老了,越到最后,神之血会越稀薄,但人仍会长命百岁。当初神就是惧怕不老不死的人越来越多,到头来与自己争夺生存权利,所以严禁神咬人,而神咬后变成僵尸的人必须消灭。可也有例外,如果神承诺自己有能力控制这个僵尸,就可以保留这个僵尸。然而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僵尸被毁去,就连神也要被丢命重生。在太荒时期,众神和眭,遵令守规,不敢违犯。现在神分崩离析,没有人管得了这事,所以说姐姐幸运啦。”
司徒丽纹听得云里雾里,可有一点自己肯定的是:自己不能随便咬人。连神都难于控制住僵尸,更何况被自己咬的了?若僵尸越来越多,况大哥会怪自己的。当时离别时,况大哥就一再告诫我不要咬人,原因就在此吧。想到这里,她问道:“做僵尸很可怕喽!”
“僵尸不老不死,因此最怕寂寞和孤独。”
“神也不老不死,他们害怕寂寞和孤独吗?”
“神的力量很强,可以凭着兴趣创造和毁灭世界。他们满脑子奇思怪想要去实现,唯恐自己活不长。僵尸不同,尽管力量不算弱,但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试想,一个僵尸逃脱不了上天的安排,让他等着上天的垂怜,你说这样过着痛苦不痛苦?”
司徒丽纹点了点头道:“这样想来,做僵尸很是痛苦。”
“其实我们这些神人也活得很痛苦,莫不一天想着自由,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可惜,我们生来就被钉在神域,不得生离半步。”
“况大哥不是神域的守护天神吗?他人很好的,说不定他会放你们的假了,你们从此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了!”
“但愿如此,可事情没那么简单的。有时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虽然知道的事不多,但我坚信那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姐姐显然十分相信他。”
“你跟他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他身上有股不屈不挠、自信乐观的精神。它会强烈的感染你,让你在不自觉中变得坚强自信。”
“值得期待。”
此时,电话响了。司徒丽纹接起电话,那边传来了况天佑的声音:“是丽纹吗?”
“是我,况大哥。”
“我一猜就是你,你起得真早。我现在在家里。对面珍珍还在睡懒觉,只好先呆一会儿了。”
“噢,不要紧。这样吧,我和仁信一起过去吧,反正你一个人也是无聊。”
“也好。昨天太晚,也没有跟你们好好聊聊。”
“我们马上过来。”司徒丽纹挂上了电话,道:“走,我们去况大哥家。”
叮铃铃,闹钟响了起来。一只玉手从被窝里伸出,将闹钟一拍,四周顿时安静了。啊,只见被子猛得被掀起,一个美女穿着透明睡衣坐在床上,诱人的三点式装依稀可见。她嘟嘟嘴,道:“好梦被打扰了!”正是那好久不见的王思珍。她翻身起床,朝着洗脸间走去。随意瞄了一下大厅,感到有什么不对,进了洗脸间的半个身子又退了回去,她仔细一看,桌子上有什么东西。她赶忙走过去,一瞧,大叫起来,那儿有张字条:珍珍,起床了,早餐为你准备好了。天佑。
“天佑,天佑回来了!”
睡在隔屋的袁月被惊醒了。她赶忙跑到大厅里,问道:“王姐,发生了什么事?”
“天佑回来了,天佑回来了!”
“师叔?师叔他回来了?”
“你看,这是他的字条,这是他准备的早餐。他应在家里,我去找他。”
“等等,回来。”
“回来干嘛?”
“你走光了,还没有洗漱。”
“对了,赶快。”叮哩铛啷几下子就收拾完了,正要去,忽然想到了什么,跑到了化妆台细心的打扮起来。
袁月感到奇怪,刚才还是火急火燎的,现在却似没有事一般。唉,袁月无奈的摇了摇头。
其实袁月年轻还不懂人事。正所谓:女为悦己容!
打扮完后,王思珍飞快地朝斜对门走去。叮铃铃叮铃铃,门铃按得死响。一会儿门开了,一张熟悉的脸映入了王思珍的脸。
“师兄,你回来了!”
“师叔!”
呵呵,况天佑微微一笑:“你们要把全楼的人吵起来欢迎我啊?快进屋。”
“小铃,小铃。”王思珍进门就叫马小铃的名字,“咦,小铃呢?”
“珍珍,来这坐下,让师兄看看你这些日子有什么变化。”
“师兄,嫂子小铃呢?”
“她有事暂时回来不了,我也是回来一阵就走。”
“小铃姐出事了?”王思珍紧张起来。
“怎么会呢?你没看我好好的吗?小铃哪会有事啊。”
“既然回来了就多住几天嘛。好些天没有见你了,挺想念你的。”
“珍珍,我和小铃也很想念你。等把手头事忙完了,我们经常来看望你,直到你结婚、生小孩了。”
“我才不结婚了!”
“傻话。不说了,你这阵子还过得好吧?”
“有袁月陪着倒也过得挺身而出开心的。”
“没有什么难破的案子愁老了我们的小师妹吧?”
“才没有了。我好歹也是神探师兄带出来的,哪会不经事了?现在的案子都是小case啦!对啦,师兄,你请假快一个月了,快要销假了。”
“噢,时间过得真快。我跟何警司说下,再放我半年都没有事。”
“师兄,你请得假时间越来越长了。”
“等我退休了,那时间就更长了。”
“师叔身强力壮,再干几十年都不成问题了。”
呵呵,况天佑笑了笑,道:“可惜,有人等我这个位置不能等几十年啦。”
哈哈哈,众人笑了起来。“师叔,你看见白大姐了吗?”
“噢,她回家省亲了。她离开时你们正好不在。瞧我这个记性,把这个事忘记了。”
袁月知道白玫瑰的底细,事情定不像况天佑说的那样,她必然另有事在身暂时离开了。“虽然相处时日不多,但我跟她挺和融洽的,现在挺想念她。”
“没问题,过不了多久就会再见面。”
叮铃铃,门铃响起来了。“咦,今天这么热闹,况大哥一会来就有好多人看望,人气真旺啊!”王思珍高兴道。
“先别这么肯定,看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