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血战蓟北河畔 I

中年阿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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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里,并不是一个遥远的距离。我带着几十名侍卫、百余法师很快就快马而至。

    西面是被阻的我方大军,东面是来援的敌军。

    单从数量上看,对方有明显优势。但不幸的是,对方还不只这些明显的优势。因为,战斗并不全以数量决定,尤其双方数量差异并没有达到决定性优势时。

    关键在于,从气势上看,我军两万疲惫之师,就明显不敌对方六万鲜衣怒马之军。

    我军由于连日行军,多次渡河,其实已是精疲力竭。而敌军从容前来,前后无忧,补给充足,气势上已压过我军。

    双方中军之间,约相隔两里,对于战阵冲锋来说,这实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完全的混战已经开始,敌军正疯狂的以大股骑兵冲击着我军外沿阵线。在敌方骑兵不知疲倦的冲锋之下,我军阵地已有些松动迹象。

    敌方所处位置也很好,明显利于冲锋,正是一个小小的坡地。斜度不大,却也足够。一团团的乱云、烟尘,蜂拥着、欢呼着、跳跃着向我军包裹而来。

    人头,纷纷落地;血光,次次再现。

    刀卷了,枪钝了,唯一不减的是勇猛的斗志。

    面对如此敌人,我军将士有些胆怯了。

    这些,正是我抵达时所看到感受的。

    “你们先在后面布阵。”我对法师们说道。然后转向刘施图:“怕吗?这么多这么凶的敌人。”

    “不怕,只要有大人在!”

    大声的回答,十足的信心。但前提就是,我在。

    “很好,带着弟兄们,跟我上!”

    我拔出了光剑,意识到处,闪闪的光芒已骤跳而起。

    马在奔跑着,剑在挥舞着,血在乱溅着。

    前面,一名头戴羽冠的将军正纵马往回猛跑,后面是大群追兵。从铠甲看来,他是一名骑兵大队长。

    我冲了上去。

    两剑,追兵就已倒下了五人。然后,我看见了追兵的主将。

    黑色的头盔黑色的铠,连剑的护锷都是黑色的。斑斑的血迹,在他铠甲光滑的表面自豪的炫耀着,那正是我军将士的。剑身反射着初升的日光,晃在他的眼里,我看到了一片冰凉。

    那是敌军一员万骑长。

    此时的我正对太阳,在杀人之前我不觉朝天那边看了看,阳光向我直扫过来,我不禁眨了眨眼。一股强烈的血腥在空气飞速流动下朝我卷了过来,那是敌人的杀气。

    其实对于我来说,用眼看还是用心看,差别不大。在敌人眼中,我已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他自然不会错过。

    我可以感觉到,这一剑的气与量足够杀死我,然后是我的座马以及旁边的几名士兵。这风是如此之劲,猎猎的携带着大量的尘土,都已先行打在我的脸上。

    空气被割裂了,时间被斩断了。

    周围一切都静止下来,我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

    无论他从前是怎样的高手,有怎样的功绩,怎样的声誉,这已注定是他的最后一次出剑。

    我不会再给他第二次出剑的机会,犯错的是他不是我。

    当攻击力最强大时,也就是防御力最微弱的时候。此刻,人的意识其实最放松,因为在他看来,对手已是一个死人。

    只可惜,我不是这样一名对手,他也不是这样一名高手。

    就在这一秒的末尾,他必然会觉得奇怪,既而害怕,然后想放弃,转身逃去。但是,他已没有时间。

    我忽然连人带马硬生生的向左横移了半米,这却已足够,足够使他全神贯注的冲刺在瞬间落空,在瞬间使他所有的理想幻灭。

    我手中,蓝幽幽的剑光刚好出手。

    那是一道美丽而神秘的虹彩,飞速的掠过这一米半的空间,以一个接一个的圆圈占领对手所有的视野。

    他看到了一把弧线型的弯刀,刀身皎洁,月光清明,曾经引起无数浪漫联想的广寒殿宇。他喜悦的发现自己正飞向月色,融入那一片无邪的银光。

    “月之缺——”

    当这个声音传入他脑海之时,他已经再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眷恋,而是义无返顾的投入了那曼妙神秘之间。

    后面的敌军忽然惊讶的看到,我对手的那名万骑长,忽然自动放弃了攻击,抛下了手中的剑与盾,带着幸福与满足的微笑跃进了一片灿烂的银光中。光圈周围,几名小兵也跟着不由自主的面含愉悦朝里走去。

    银光过后,四人一马三矛一剑,都保持原状的停在那里。

    我手中的剑却已消失了。

    周围的敌军潮水一般涌了过来,想要朝我进攻。

    正好吹来了一阵风。

    只听哗啦啦一连串轻响,刚才还保持身形的人与马以及斜插与地的兵器瞬时就随风肢解了。

    每个人的头、手足四肢,马的头四蹄,忽然就错开了原位,然后纷纷掉下地去。汩汩的热血,带着满腔的热气腾腾,此刻才泉涌而出。

    那名万骑长的剑,呛啷啷的碎作了无数裂片,撒落一地。那坚实的刚玉盾牌,从中心处开始龟裂,终于也化作千百万片,每一片都折射着主人的遗体,煞是诡异。而那几名士兵的铁矛,也同样的断开,碎裂。

    周围的敌军忽然停止了脚步,手中的刀剑矛也不自觉的垂了下去,满脸恐怖的看着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

    血还在涌,风还在吹。

    我则山一样的堵在他们的面前,似乎连整个日头都已被我遮盖。

    “逃啊——”不知谁猛的发一声喊,敌军不约而同的一齐扭头就跑,决不回头。跑得慢的干脆扔掉了武器,脱掉了铠甲,以减轻重量,然后健步如飞的追上自己的伙伴,大家相邀着、相和着开始了长跑比赛。

    “你怎么样?”我并不回头,只是问道。

    那名被我救下的骑兵队长惶恐的回答:“大人,小的很好。”

    “带上你的人,跟我追。”

    我不再理他,打马追了上去,周围所有目睹这一现场的将士都勇气大增,跟着我一齐冲了上去。

    原来,就在刚才那一剑,我忽然突破了自身武技的限制,领悟了“风花雪月”之月之终极变招的“月之缺”的最后精髓。此前,这一招的使用只意味着力量的使用,量多者获胜。但现在,我却明白力量的使用并不全在于数量的大小,而更在于将自身力量合理的组织并运用。

    当我将体内的元素能量有效的组织起来灌注在“月之缺”中时,月光的精华,关于月的种种联想都冒了出来。这不仅影响了对手的攻击,也影响了对手的精神状态,在这个剑招范围圈中的人都入魔一般不可控制的陷了进来。然后就是无数的圆圈斩击,将其中的敌人全数绞杀了。

    虽然剑招中的元素能量并不多,但在新领悟的剑招内部却获得了最大的组织效果,其爆发的威力却完全不是数量虽巨却毫无组织的元素力量可比的。

    这也正是白金等级与黄金等级的差异。由于个体所能容纳的元素能量在数量上总是有限的,再怎么提高也不可能趋于无限,所以想要纯以蛮力气制人肯定是不行的。可以想象,黄金武士与白金武士的力量差距并不大,甚至可能相若。但白金武士与黄金武士实力的差距却大过了所有其它等级间的差异。这其间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合理有效的组织了自身的力量,并使自己的招式也合理有效的组织起来。

    当散碎的元素力量获得了完美组织时,在结构中,在层级中,力量本身产生的整体威力自然大过组织性较差的同等数量的元素力量。

    这也就是武士必然具有不同等级,较低等级的人不可突然超越较高等级者的原因。谁的力量自组织程度越高,谁的实力就越强。

    我忽然明白,我此刻已达到了白金武士等级。

    我带着原本有些散乱的士兵,追击着前面狼狈奔逃的敌人。我的将士们,开始恢复了镇静,逐渐回复到自身的角色,在追击过程中重新组织了起来。

    溃乱的士兵,就算有十万人,也什么都不是。而组织起来的士兵,就算只有几千人,也是可以扫荡大陆的雄兵。

    此刻,追随着我的,就只有两千多战士,但已足够。

    战士们的刀剑矛盾上,一次次的沾染敌人的鲜血。

    一路不再遇到有效抵抗,我军很快就深入敌阵一里多。尽管周围都是敌军,阵脚却在我军到达前就已被己方的溃兵冲乱了,在一片喊逃声中也就跟着向后乱跑了。

    此时,由于我的到来,并带着前军冲锋,后面的大军在仓皇过后也跟着掩杀上来,一起痛打落水狗。如此一来,敌军更是不成阵势,此刻就算有主帅站出来要组织抵抗都已是不可能了。

    一条大河出现了敌军前方,他们必须渡河才可能逃生。可惜,他们没有机会,我军也决不会给时间让他们渡河。

    无情的砍杀,无情的箭雨,无情的矛刺,在士兵们的杀敌竞赛中开始了。

    刀卷了,就换剑,剑缺了,就换矛,矛折了,就换盾。士兵的盾牌虽然只掺杂了少数刚玉,却也是足够坚硬,足够砸死敌人。

    慌乱的人群,对,此刻的敌人已不能再称之为“军队”,只是逃命的人流。他们拥挤在狭小的河滩边,忙乱的跳入汹涌的河水,并不管自己是否会水,或许淹死比杀死要好过些。

    渡河是需要专门组织的,此刻敌人却毫无组织,所有敌人都失去了战士的特征,只有“逃”的信念。

    事后我军统计了一下,敌人淹死的明显超过了被我军杀死的。

    只有少数人渡过了河逃了回去,这其中包括敌军主帅汉斯.冯,总共也不过一百多人。

    在这人心惶惶时刻,我方的法师们也跟了上来,在河边高地上摆下了他们的木系魔法阵“幻象之桥”,一座巨大的木桥忽然出现在怒涛之上。

    慌不择路的敌人毫不思索的冲上了木桥,没有人去考虑桥为什么会出现,只以为是神的恩赐。

    这是一座死亡之桥,由精神元素幻化出来的魔法桥梁引上了另一个世界。每一个上桥的敌人都没有生还的。

    残余敌人终于投降了,他们已经不起丝毫的打击。

    降者约有五千人,余者或被水淹,或被杀死,或上了“幻象之桥”。

    “大人,这些降兵如何处理?”自知无能的梵.维特伏尔脱都统制主动过来小心的请教道。

    “你觉得呢?”我有些轻视又有些可怜这位“绝地”军团五大犊统制之一的将军,由于多年的表面和平,自身的力量与智慧都全已浪费在了歌舞宴乐之间。此刻,只因为突发的战争,而不得不抛妻弃子,离开安乐窝来到这危险的战阵上。

    “卑职还是谨遵大人吩咐。”

    我也不想多为难他,就说道:“让他们先打扫战场,将双方阵亡将士分别聚集起来。对我方的,士兵们就在河滩边埋在一起,立碑以志。哨官以上将领,在河滩边建立陵园,分别安葬。所有阵亡者,抚恤其家属。至于敌方的嘛,葬在一起,哦,对了,还有达克茹勒城中,让他们一并清理掩埋了,最后,只留五十人,余者尽数坑杀。”

    “尽数坑杀?好,大人,在下这就去办。”他不再废话,退着离开了。

    本来我是想一个不留全数杀死的,但又想到可以利用他们探问对方军情,这才留下了五十人的性命。

    从探问中我知道了,那名被我手刃的万骑长正是象牙帝国派出总领侵略我国军队的“征南大将军”克洛德.威尔逊公爵最钟爱的幼子唐纳利德.威尔逊子爵。

    而此前已知通敌逃亡的“镇北将军”幼子拉舍特.哈米德,先被象牙帝国国王招为驸马,又被派往前线。尽管他胆小如鼠,却也只得随军再次来到北方平原,充任“镇南将军”,很明显,敌方企图利用他的所谓合法地位行占领我国领土之实。这次,他就被迫也跟在这支援军之中。不过,从事后的战场清理中,并没有发现他的尸体,想来也跟着敌军主帅一起渡过了河,逃了回去。

    这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没想到敌方居然使用了“本地人治理本地人”的策略,这可使其遭受的反抗减少,更可以很好的分化被占区民众。在拉舍特.哈米德——此刻已是侯爵了——的欺骗迷惑之下,北方平原除了已陷落的十一大城,其余小城镇有三分之一的领主已完全归顺,另外三分之一中立,只有三分之一还保持对抗状态。

    此刻,那五城根据地也已陷落两城,情况更见危急。而今日我又收复了达克茹勒城,如此一来,敌军就控制着十一大城。

    这样的消息,确实很不利于我的收复计划。原来是想策动敌占区民众扰乱敌军,此刻看来最多只有三分之一是可以利用的了。那么,我军继续大军深入的话,很有可能在补给不便、四面受敌之下而崩溃。

    兵在精而不在多。

    这是我在这次战斗中刚领悟到的。既然大军前行将可能危险,何不让大部队留在后方经营好每一处我军收复的失地,而只以少数精兵深入敌占区。这样,既可以灵活游击作战,也可以闪电袭击各处城寨,逐渐收复。

    大的方针不变,还是“蚕食”,具体方略却要改变。这瞬间我做了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