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英俊青年

寄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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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初在如镇的时候,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年,眼睛里看到的只是如镇这一方天地。

    如镇有着浓厚的商业氛围,镇子上大多数的家庭都是前店后厂,富裕的人家随处可见,家家户户所从事的的行业都和商业息息相关。

    念初本以为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可是等他去了上海,才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井底之蛙。

    这个社会不仅仅有商业,还有工业,文化,教育等更多的领域,他睁大了双眼,尽情地欣赏着这个亚洲最繁华的都市,如饥似渴地汲取精神领域的各类养分。

    他开始学会思考,逐渐地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他的视野越来越广阔,甚至想知道上海以外的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周末的时候,他和陆厚德喜欢到外滩去玩,听着码头上轮船启航的笛声,看着黄浦江上的巨轮,少年的心也随着巨轮,越走越远。

    陆厚德有一次对念初说:“你知道吗?我们学校有不少同学毕业后都去了美国读大学,你想去吗?”

    念初动心了,他对陆厚德说:“要不,我们两个都去吧。”

    陆厚德遗憾地摇了摇头“我不行,公派留学生很难申请,自费的话我们家承担不起,我打算就在上海读大学了。”

    念初沉默了,他觉得这个时候对陆厚德说得太多就会使好朋友徒增伤感,可是在周末回家的时候,他却极其认真地跟周老爷谈了出国留学的事情。

    周老爷乍一听,有点突然,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儿子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孩子,没想到竟然有了出外求学的梦想。

    周老爷不知道出国留学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于是他专程去拜访了他心目中最有文化的人—如镇小学的邹校长。

    周老爷的突然造访让邹校长很意外,他还记得这是自己曾经的学生周念初的父亲。

    周老爷诚恳地对邹校长说:“邹先生,您看,我儿子中学毕业后是在上海读书呢,还是出国留学好呢?”

    邹校长的话很中肯,他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支付得起,还是出去好一些,这个世界其实很大,不仅仅只有中国,高度决定视野,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我在日本早稻田大学读书,日本人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我影响很深,所以我才决定回国投身教育事业。虽然清苦,但我始终认为我在从事一项伟大的事业。”

    邹校长的这番话让周老爷考虑了很久,最朴素的道理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那何不行万里路去读万卷书呢?既然他愿意去跋山涉水,我就支持他去实现自己的愿望。

    周家人世代种田经商,眼睛里只有稻米,如果念初日后能够做更有意义的事情,岂不是做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吗?

    周老爷的大力支持增强了念初出国留学的信念,他在毕业前夕做出了前往德国学习机械制造的决定。

    等到陆厚德参加复旦大学入学考试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出国的一切准备。

    念初临走的时候回了趟如镇,和周家所有的人告别,周老爷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周家从田间地头走出来,在运河上讨生计,几代人的艰辛得来了今天的家业,二百年的老字号并不能给周家带来多大的气派与声势,充其量只是衣食无忧罢了。小小的一个如镇怎么能盛得下周家男人的心胸呢?你要做更多的事,干更大的事业,将来无论是走上官宦之路还是做学问,都能有更好的前途,才能真正的光宗耀祖。爹不希望你的眼里只有算盘珠子,但爹的算盘珠子会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念初并不能完全明白周老爷的心,但他知道未来的中国必须要走工业复兴之路,也知道最浅显的道理“好男儿志在四方”。

    陆厚德最终进入了复旦大学专修英文。进校后,他给爹写了一封长信,感谢爹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还能支持他继续读书。

    信的末尾,他充满信心地说:“等我毕业了,我会接过爹娘身上的担子,我们家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陆先生在儿子的身上看到了越来越近的希望,不仅仅是改变家庭的命运,更重要的是让儿子成为一个有出息有学问的人。

    念初在异国他乡里开始了漫漫的求学之路。

    学校里为数不多的中国留学生常常在一起聚会,但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王同学来自北平的官员家庭,他不喜欢学习,不喜欢上课,每日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场所,沉迷在威士忌和性感的美女之中。

    留洋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镀层金而已,日后回国自然会有有名有利的位置等着他。

    李同学来自安徽的一个乡绅家庭,他很忙,忙着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结交每一个能够结交的同学。

    家里有权有势的日后一定用得上,就是不如自己的,保不齐将来也会有大发展,一个也不能错过。

    这都是关系,各行各业的关系,这种关系可比优异的学习成绩可靠得多。

    陈同学来自广东的一个富商家庭,很看不上王同学和李同学,李同学组织的各种聚会,他也会参加,但对王同学的寻欢作乐却始终嗤之以鼻。

    他忙着各门功课,忙着泡图书馆。

    念初自然和陈同学走在了一起,因为两个人每天的生活轨迹基本相同,他也忙着各门功课,忙着泡图书馆。

    异国他乡的同学友谊自然是格外珍惜,因为身边的中国人寥寥无几,更何况两个人出国留洋的目的一致,而且都是刻苦,认真,踏踏实实的学生。

    亨特教授是一个严谨的学者,他在课堂上说:“铁道事业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的保证,世界上每百平方公里有铁路1公里,每万人拥有铁路6.4公里,”

    接着他看了一眼念初和陈同学说:“可中国每百平方公里只有铁路0.1公里,每万人拥有铁路0.3公里,甚至比不上越南,所以在座的中国学生任重而道远。”

    念初听得脸上热辣辣地烫,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珍惜这学习的机会,回国后投身于祖国的铁道事业。

    在复旦中学读书的时候,念初还是一个纤瘦,单薄的少年,可在国外的几年间,他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

    念初身材颀长宽阔,皮肤白皙,鼻子高挺,嘴唇棱角分明,那双灵动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柔和善意,让人看一眼就对他产生了不可抑制的信赖。

    他在来到德国的第七年搬了家,房东太太有一个女儿叫露西,露西有着湛蓝色透明的眼眸,金黄色卷曲的秀发随意地飘在肩上,丰满的身体散发着迷人的少女气息。

    她第一次见到念初的时候是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在这个东方小伙子乌黑浓密的头发上,散发着含蓄,温和的光芒。

    露西趴在阳台上,看着院子里的念初,刹那间心跳不已。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见钟情了,但从此她就开始寻找各种机会来接近这个东方的王子。

    露西会在妈妈不在的时候给念初送上一杯咖啡,一簇花园里采摘的鲜花,亦或是刚刚烘焙的蛋糕。

    念初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就偷偷站在楼上的窗户里凝视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

    念初虽然在感情方面极端木讷,可日子长了也渐渐觉出了露西的心思,这让他颇为烦恼。

    本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也渴望异性的爱恋。然而虽然在德国生活了这么久,他依然不能接受金发碧眼的西方女孩儿。

    在他看来,美丽的露西是一道异域的风景,自己只可以远远地欣赏,仅此而已。

    他心目中最美的姑娘还是应该穿一身中式的旗袍,仪态万方而又风情万种。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露西,甚至拒绝了参加她的毕业舞会,露西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失望,这又让念初有些不忍。

    念初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陈同学,末了他说:“露西是个可爱的姑娘,可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陈同学睁大了眼睛听完了这段异国爱恋,随后对他说:“你可真是不懂风情,爱情是没有国界,不分种族的。这里是德国,你遇不到穿着旗袍又爱慕你的姑娘。如果你在这里生活一辈子,难道就一辈子不接受女人嘛?”

    这番话并没有改变念初对露西的态度,况且当他埋头学业的时候,根本无暇考虑爱情和种族之间的关系。

    露西一如既往地对待他,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来自东方的男子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在德国生活了十年后,念初结束了自己的学业,准备回国了,临走前,他去向露西告别。

    露西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金色的头发用一根蓝色的发带轻轻地扎在一起,依依不舍地说:“周,离开了这里,你还会记得我吗?”

    “你煮的咖啡多香啊,还有花园里你种的雏菊,怎么能忘呢?如果以后你到中国来,我会带你到我的家乡去看看,那里有小桥流水,有粉墙黛瓦,还有曲曲折折的小巷子,你可以打着一把油纸伞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上,领略我们中国的江南风情。我还得请你吃遍我们家乡的美食。”

    “可是现在,我想摸一下你的头发,可以吗?”

    “当然可以。”

    露西轻轻的走上前,伸出手来,摸了摸那散发着光泽的黑发,并迅速在念初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念初的脸红了,可他还是张开双臂拥抱了一下美丽的露西,并在心里说今日一别,也许终生都不会见面了,谢谢你,露西,我会记住你的,记住那杯咖啡的温暖。

    露西站在自家的门前目送着自己的“初恋”渐渐远去,泪水盈满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