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造孽工厂

老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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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震的内心是纠结的,看着面前穿着高跟鞋还“身轻如燕”的苏哲玲,只感觉到满心的无奈。

    苏哲玲的走在前面,脸上的红色就没消退过。

    她从小就是爸妈眼中的乖孩子,别人口中的“人家的孩子”,品学兼优。

    上大学的时候,追求她的男孩子都能组成一个加强连,但是她却没有丝毫的心动,长时间的自律和对学习的专注,使她对男女情事没有丝毫的想法。

    即使在上大学的时候,瞒着家里人去学跆拳道,也只是一种私底下的小叛逆,甚至于这种小叛逆她都不敢和家里人说,本质上,她还是一个乖宝宝。

    但是陈震在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下闯入了她的心扉。

    先是用极为简练的语言把俄罗斯的形势概括了一遍,然后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让她免于挨打,继而表现出了完全不符合这个年龄阶段的成熟和绅士风度。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苏哲玲在大学里的追求者并不少,但几乎所有的追求者都或多或少得在她面前刻意得去表现自己自认为的长处,而陈震却永远都是自然而然的,在不经意之间表现表现出超乎常人的见识和成熟。

    这种不经意的流露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都是致命的,这会勾起她们的好奇,甚至崇拜,而如果一个女孩子对一个异性产生了好奇,那她就离沦陷不远了。

    因为这是一种对于技能熟练到一定程度之后的自信。

    有句话叫做:什么是专家?专家就是你说出来的话就是答案。当你能做到你说出来的话就是答案的时候,那么你就是这一方面的专家了。

    人有意也好,无意也罢,遇到“专家”,天然就会多几分信任,而女孩子这种信任会转化成安全感,继而就是情愫。

    陈震很清楚这点,前世,他的女人缘还可以,一方面他是财务人员,先天上人家都不太愿意得罪他,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强势而又讲道理的人,有理有节,很容易博得他人的好感。

    但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麻烦事。

    看苏哲玲在前面走的样子,陈震觉得如果他再不做点什么,今天这事一定会发展成逛街,所以他赶前几步和苏哲玲并排走着,看着她的俏脸说:“我们就走着过去吗?那家公司在哪?”

    “啊,哦哦,我们叫车吧,走过去的话太阳都要下山了。”苏哲玲的脸已经红得要滴血了,她不敢直视陈震,低着头跑到路边拦车。

    “师傅,去工业大道99号。”在路边拦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苏哲玲清脆的声音报出了地址。

    摩的司机应了一声,拧动油门把车子开上主干道,在早晨迎面而来的劲风里大声道:“你们要去金峰罐头厂啊?去见工吗?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去的好,积点阴德。”

    听摩的司机这么说,苏哲玲脸上的赤红飞快消退,作为一个银行从业者,她马上就意识到这里有信息可以挖掘,在车斗里大声问道:“师傅,为什么这么说?那个金峰不好吗?”

    “哎呀,别提了,那个厂子就是造孽的,老板都不怕生孩子没屁眼的!自从他们开了厂子后,附近几条村的水都不能喝了,种出来的东西不但收成不好,还特别难吃。”摩的司机没有把油门的左手狠狠拍了一下扶手。

    苏哲玲脸上的疑惑更浓了,问道:“他们不是做水果罐头的吗?怎么会污染水源的?”

    “鬼知道他们是生产什么的?别的地方也有水果罐头厂,人家的果皮、下脚料都直接送给村民,堆到田里当农肥的,庄稼长得可好了,他们的厂子附近却没办法种田,反应了也没人管。”摩的司机的信息也就到此为止了,拉客的人消息灵通,但往往不够深入。

    “师傅,等下你把我们放到那个厂子附近好了,我们想先看看再去。”陈震一直听着,觉得里面肯定有更深的内情,所以打算先探查一番。

    “好咧。”

    三轮摩托车在大路旁边的小路路口停下,小路的尽头隐隐约约能看到厂房的顶部,四周看起来挺荒凉的。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苏哲玲会了车钱,走过来和陈震并肩站着。

    陈震习惯性得抱着手臂,搓了搓下巴说:“这个厂子有问题,你发现没有,这附近原来是田,现在都是荒着的,长满了杂草。我们这边都是种水稻,清明后播种,6月下旬夏收,休耕一个月之后再播种。但是现在地里面长满了齐膝高的野草,很明显是好久没人种过地了。”

    苏哲玲脸上也布满了疑惑,轻声道:“是啊,农民不会放弃自己的地,肯定是要种庄稼的,既然不种庄稼,那么要么地被租了,要么地被买了。但是无论租还是买,企业都是要花钱的,花了钱却对这地毫无利用的痕迹,这说不同啊。”

    “嗯,要么他们不在乎这点钱,要么就是怕麻烦,花钱买平安,但是从他们要贷款的样子来看,又不像是不在乎钱。走,我们靠近了去看看。你的鞋子,不要紧吧?”陈震指了指苏哲玲的白色高跟鞋,等下万一有什么情况,高跟鞋说不定是个限制。

    苏哲玲反倒是很自信得说:“没事,我穿高跟和平跟没区别,还试过穿着高跟拖着箱子跑了一整条街赶汽车呢。”

    陈震没有纠结这个问题,两个人沿着小路往里面走。

    小路不算短,大约有三四百米的样子,陈震走着走着就路边一棵约莫两米高的木瓜树(注1)下面停了下来。

    “怎么了,这木瓜有什么问题?”苏哲玲也看到了这棵树,但是没觉得有什么异常,木瓜树在震州很常见,一些单位的宿舍区甚至种满了木瓜树,每年结成的木瓜任人采摘,既能绿化,又有实用价值。

    陈震指着木瓜树的叶子说:“你看,木瓜是热带常青乔木,一年四季的叶子都是绿的,只有长节的时候才会脱落短节的叶子,那时候叶子会发黄,而且木瓜的适应性很强,不挑地,但是现在这颗树最顶端的叶子都黄了不少,这意味着附近的土地的污染非常严重了。你身上有刀子之类的东西吗?”

    “有带修眉刀,我找给你。”

    趁苏哲玲翻包包的当口,陈震跳起来扯下一颗皮还是青色的木瓜,接过修眉刀用力在上面划了好几下,巴掌大的木瓜被分成了两半。

    “啊,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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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文里说的木瓜树严格来说应该叫“番木瓜”,是一种热带乔木,和北方的木瓜不是一种植物。平常说的木瓜炖猪脚就是番木瓜还没成熟的时候的果实,又叫青木瓜。